第三十二章 蝼蚁(下)
每个男人都或多或少的都有初恋情结,郑云读初中的时候是出了名的书呆子,没有哪个女生看得上他,所以他也没有对哪个女生有好感,直到升入高中后,那一天报道,他见到那个永远都是白衣服的少女,穿着一双布鞋轻盈的踏在地上悄然无声,令他忍不住多看几眼,然后便开始对她魂牵梦萦。【】 后来他被余天乐一次次的殴打,让他几乎不敢再与那个少女对视了,即便是后来他上位了,将余天乐踩下去了,也感觉到自己心目中的女神是发自骨子里的瞧不起自己,也就是说,她瞧不起小混混! 普通人见到的混混,也就是些地痞无赖,靠收点保护费为生,殊不知混也分三六九等,九十年代的洪四海便是混到了一种巅峰,横行一时,连区长都不放在眼里,可谓飞扬跋扈,为一时枭雄,却因为东海市委的强势介入而倒塌。 但是普通人哪里知道这些呢?这也不奇怪她与和那个富二代在一起了,毕竟很多人觉得有钱才是一切,没有多少人会觉得一个出来混的可靠。 “那个人是什么背景?”郑云闭上眼深呼吸,心中已经下定决心要死心了,只是有些不甘心,想知道究竟是谁拔了自己女神的头筹,丢掉手中的烟,便看向砖头,等待着他的回答,砖头见郑云这副模样,心中猜了个大概,暗道他居然也会有喜欢的人,脸上却并未表露出来,如实回答道:“叫丁伟,丁家的独苗,他爸开了好几家大酒店,算是千万富翁吧,天城镇的碧云天,还有龙背镇的港都,大路镇的银海,这三家五星级酒吧,他爸起码占了十分之八的股份。” 郑云倒抽一口冷气,这三家五星级大酒店他平时都不敢进去,因为消费太贵,只是没想到居然是同一个人掌舵的,而且还是夺走自己女神的富二代的父亲,一想到这里,眼神便已经黯然,这实力也太悬殊了,根本难以撼动,要是陈姗姗估计还真不怵那个富二代的老子,毕竟陈姗姗的背景更深厚,他到现在都看不透。 但是她仅仅只是一个保安部经理,月薪两万,在科技公司林立的东区顶多算是中等,如果是在市中心,跟国企的金领一比,简直就是微不足道的,三家五星级大酒店的掌舵人,身家最少也得是几千万吧,算是东海市的大富豪了。 砖头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算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谁让他有个有钱的老子呢,含着金汤匙出生,本来就跟我们这种小人物不同,我们既然没有富二代的命,那就让我们的儿子成为富二代!” 郑云望向砖头那双坚定的眼睛,很难相信一向大老粗的砖头居然也能说出这种颇有几分哲理的话,有些赞同的点了点头,道:“我一定要给我的子孙荣耀。” 砖头也附和的点了点头,刚要开口,忽然看向郑云的身后,双目睁大,郑云一见,连忙转身望去,一个穿着白裙的少女小跑着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裙上绣着几朵玫瑰花,而那个少女这次盘起了头发,露出了刘海,却并未如大部分女人一样没有刘海便是见光死,反而是有了一种格外的美,也更显得成熟了。 只是那只带着白色手链的玉手却牵着另一只带着百达翡丽的手,而那只手的主人穿着一身阿玛尼西装,至于他带着的那副眼镜郑云实在是认不出来,而他之所以知道那个表和那身西装是什么牌子,纯粹是因为他干了件很多**丝会做的事情,就是去研究一些名牌的东西,然后在网络论坛上面和人对喷,喷不过的时候,就开始装b扯名牌然后以此贬低对方并且自己还乐此不疲。 虽然他很难理解为什么有钱人都爱戴眼镜,不过那张脸蛋确实比他强几百倍,没有大部分富二代喜欢装成熟的平头,而是一头碎发,棱角分明的轮廓,五官俊美,削薄轻抿的唇发出一抹轻笑,整个人显得落落大方,气场十足。 “白如雪,好久不见。”郑云虽然想避开恩爱的两人的,但是他自从和女神到了一个班以后,便没有说过话,现在只想说一次话,便从此断了这份痴心妄想,便硬着头皮迎了上去,打了一声招呼。 白如雪,的确是人如其名,白嫩的脸蛋,肌肤如雪,一声白裙如春风中摇摆的仙子,整个人清丽脱俗,只是那双剪水双瞳却是露出了一抹疑惑,望向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平凡男子,错愕道:“不好意思,我们认识吗?” 郑云一愣,有些尴尬,嘴角一丝苦涩浮起,貌似还真不知道如何介绍自己,他本来以为就算两个人没有什么交集,可是他被余天乐殴打了那么久,可以说是全校皆知,她居然不认识自己?他有些不敢相信的望着白如雪,终于捕捉了她眸子中的一抹冷漠与鄙夷,是那么的浓烈。 一瞬间,他仿佛懂了什么似的,有些失魂落魄的转身想要回苏荷酒吧喝几杯,最好是一醉方休,这样就不会那么痛苦了,见到郑云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白如雪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仿佛一切都与她无关似的,倒是那个男人却是有些不满的哼了一声,叫住了郑云,“喂,你叫什么名字?” “郑云。”郑云回头道,以为就此结束了,谁知道那个男人却是忽然冷笑起来,道:“郑云是吧?我听说过你,你就是那个人人都可以辱骂殴打的废物吧,听说后来踩了什么狗屎运居然踩下了之前的高一老大,不过在我看来,你和之前的那个所谓的余天乐,都不过是蝼蚁罢了,哦对了,听说你喜欢过我的女人?” [本书首发来自17k小说网,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