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麦丽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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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拉一车,不如夜明珠一颗。 沈谦,就是叶辰的那颗夜明珠吧。 看着沈谦悠然离开的背影,不知为何,凌月竟忽然觉得,他似乎比平日多了几分莫名的惆怅与惘然…… 人这一生,能遇上这样一个朋友,与你相交相知,不离不弃,却又永远无条件的支持你,该是如何的三生有幸。 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当上帝为你关掉一扇门的同时,就总是还会为你打开一扇窗的。 她该感谢沈谦的。 这么多年,若是没有他这样无私无欲的陪伴在叶辰身边,一直不遗余力的支持他,凌月真的怀疑,叶辰会不会被霍问一路带进一个无法回头的深渊…… 只是不知沈谦眼中刚才那一丝迷惘与哀伤,又是为了什么…… 还有正令书扬。 名花楼外最后与他对视时的那个眼神,总觉得他就是卫修。 凌月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正令书扬会和卫修长得一模一样。 不管是身形,气质,甚至是说话时的声音,调调,还有眼中的神色,简直就如镜子一般,相似得无可挑剔。 若不是连叶辰也万分肯定的告诉她,那个人的名字的的确确就叫做正令书扬,她是无论如何也难以说服自己去相信他不是卫修的。 难道真的只是人有相似? 如果现在能见到卫修就好了,也不知他这些日子到底在忙些什么,自那次帮她躲过了一劫之后,竟一直就这样杳无音信,再也没来找过她。 不知为何,想起卫修,凌月忽然隐隐有些不安,心底似乎猛的传来一阵抽痛。 她抬起手按在心间,却又莫名的不痛了,像是刚才只是她的错觉一样。 卫修该不会出什么意外吧? 但转念一想,他是堂堂的小冥王,身份尊贵,法力高强,应该是不至于会出什么事的,就算他真犯了什么事,冥王大人也一定会不惜一切保他平安。 这样一想,心中才多少又踏实了些许,也许卫修真的只是抽不开身,所以就没有再来找她。 也许,今晚他就忽然出现了呢? 他总是那样神出鬼没的,不是吗? 目光不经意的轻轻一瞥,正巧落在桌上那只精美的玉瓶之上。 她眼神微微一怔,那是刚才沈谦特意送过来的。 想到那药的用途,不由又羞又喜,心底莫名的泛起丝丝暖意,脸上已悄然间染上一朵红霞,凌月忍不住轻轻一笑。 叶辰也是的,大半夜的冲到别人房里,至少也要敲一下门吧,万一沈谦真没穿衣服呢…… 咦?忽然想到哪里去了?她怎么辣么邪恶了呀? 难道是因为她现在已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女人了吗? 不管了! 凌月取出瓶塞,倒出一颗圆溜溜的药丸。 果然古代的药丸都是麦粒素,不知道味道是不是也是巧克力味的? 她好奇的将之往自己嘴里一放,然后用力一嚼…… 呃?有句话是不是叫做好奇害死猫啊? 沈谦你谋杀啊!!! 十足的中药味,你干嘛做成麦粒素的造型,不带你这么坑人的! 好想扁他!! 要不是相信沈谦的医术是NO1,她一定立马和着一口盐汽水把它圆润的喷出去,有多远喷多远。 再说这可是叶辰连夜把沈谦从被窝里拽出来,特地为她量身定做的,再难吃也不能浪费了呀。 哎……良药苦口啊,快活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凌月黑着一张小脸,苦大仇深的把那颗万恶的药丸赶紧吞了下去,一对秀眉皱得几乎能夹死一只苍蝇。 她上上辈子一定是跟中药有仇,不然怎么两辈子都离不开它的摧残。 看看天空,阳光依然还是刺眼的,叶辰说吃过午饭就回,算算时间,应该在回来的路上了吧。 打了个翻身,凌月扯过枕头一把抱在怀里,莫名其妙的,脑子里总是不停的想起昨天与他鱼水之欢,翻云覆雨的一幕。 她从不知道他的身体竟是那样安全,那样强而有力,那样叫人欲罢不能的,与他初尝禁/果的滋味简直妙不可言。 好想他!好想马上就见到他! 然后窝在他温暖的怀抱里一生一世,只一心一意做着那个被他深深宠着的小丫头。 “辰儿,你怎么还不回来,我想你了……”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扒拉着枕头,假装她扒拉的是叶辰的脸。 咦?为毛眼前忽然有只金色的蝴蝶晃来晃去,晃来晃去? 伸手一戳……硬的…… 这果然是金子啊喂! 谁家的败家子!这么一支金光闪闪的蝴蝶簪子要花很多钱的吧? 看着真心疼…… “傻丫头,戳什么呢?”叶清冽的声音淡淡自头顶传来。 “辰儿!”立马抬头,正对上他温情脉脉的一双眼眸。
“你回来啦!”吧唧一声扑进他怀里,像只小狗一样嗅了嗅:“你喝酒了?” “嗯,喝了一点点,应酬总是少不了这些的。”他坐在贵妃椅上,将她抱住往自己身上一放,好看的眉微微颦起:“怎么在院子里吹风?沫婵呢?” 边说边将她抱得更紧了一些,像是生怕她会被风刮跑了一样。 看他一副护食的模样,凌月心中暖洋洋的,却又莫名的觉得有些想笑:“是我自己想出来吹吹风,一个人静一下的,你千万别去责骂沫婵,知道吗。” 这命令的口吻…… 这世上也只在她才能如此肆无忌惮的使唤他,他还能乐得跟一连中了几十个大乐透一样。 不要问我为什么叶辰会知道大乐透,有个拼命给他灌输现代文化的女票,是一件很压力山大的事。 “好,不责骂。”他将手中的东西往她眼前一放:“喜欢吗?” 凌月:“……” 刚才见到叶辰太高兴,都把那只闪瞎她眼的金蝴蝶给忘了。 原来这“败家子”是她家辰儿啊…… 好心疼钱钱啊,叶辰的钱不就是她的钱吗…… “给我的?”可凌月又不得不承认,她真的喜欢得不得了:“怎么想到送我这个?” 倒不是因为它是金子做的,而是她一直都特别喜欢蝴蝶型的东西,应该也算是一种爱好吧,就像有人喜欢收集烟盒,有人喜欢集邮是一样的。 叶辰将发簪小心的簪到她发间:“今天路过珍宝阁,正好看到这只金簪,做得精致,又不夸张,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你应该很喜欢蝴蝶,戴上也一定很好看,忍不住就买了。” 忍不住就买了……这么大块金子,说买就买,好像买的是一颗大白菜一样。 可她心里又甜滋滋的,伸手摸了摸被他亲手簪上的发簪:“你总是最知我心意的,我自小就特别钟爱蝴蝶。” 抬头看进他黑亮如星空的眼中:“我好喜欢,我要每天都戴着它。” “你喜欢就好。”他抱起她,大踏步往房间走去,声音静得像水:“我猜我前脚才出门,你后脚就出来了吧。” 凌月:“……” “辰儿,摘星居的菜好吃吗?” “你又想扯开话题?” “你别这么精明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