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 神曲
四月的阳光明媚温柔,四月春风清新凉爽,带着勃勃的生气。 在阳光和春风中,在广阔无垠的碧空策马飞驰,何等的快意。 高正阳却欢快不起来,屁股下面这匹马真的很麻烦,让他全然感受不到迎风疾驰的快感。 “高君,人家好无聊呢……” 奔驰的小红,渐渐放慢了速度,开始摇头晃尾的撒起娇。 高正阳心里叹气:“哥很赶时间,你这又是搞哪样!”可这话他又能直接和小红说。 小红就是这种脾气,只能顺着毛抚摩。而且,小红也只是他的伙伴,绝不是下属。小红不想载他,高正阳也没办法强迫。 “那你想怎么样啊?”高正阳有些无奈的问道。 “高君,请你做首诗吧。人间四月的春天,多么美丽,此情此刻,唯有以诗颂之。” 小红满含深情的恳求道。 高正阳也是服了,但不能和文青讲道理。他酝酿了下情绪,从记忆中翻找两到了合适的诗词。 轻吟道:“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笑声点亮了四面风, 轻灵在春的光焰中交舞着变幻。 你是四月天里的云烟, 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 那轻,那婷,你是、鲜艳。 百花的冠冕你带着,你是天真,你是庄严,你是夜夜的月圆。 雪化后那片鹅黄,你像新鲜初放的绿。 你是柔嫩喜悦。 水光浮动着你梦期待中的白莲。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 你是爱,是暖,是希望,是光。 你是人间四月天。” 这首现代诗词,形式完整,语言华美,意境清新自然纯净,又有着韵律之美。透露出情感纯净真诚,有着直抵心灵的美妙。 小红一听就深深的沉醉了,以她是文学造诣,自然能听出这是专门写给她的诗。 “呜呜,高君的诗太美了,让人家先哭一会……” 泪流满面的小红,呜咽着说道。 高正阳轻抚着小红鬓毛,柔声道:“没关系,能感受诗的美,是对我们心灵的洗涤。” “呜呜、高君真是太有才华了!” 小红眼眶中大大泪滴不断低落,可还是转过头说道:“可是,人家觉得高君穿着战甲吟诗,很奇怪呢。” 高正阳也是怕了小红,“好,不穿盔甲。” 说着,就把龙皇甲和血神旗收起来。 “可这样也不够儒雅秀气啊……”小红眼睛中满是遗憾,“和高君的诗很不搭。” “I服了YOU。” 高正阳也没脾气了,十方法衣长袖一拂,人就变成了悟空的样子。 纯靠身体把金刚体修炼到九阶上品,在金刚宗几千年的历史中,高正阳也是第一人。 其肌rou、筋骨、气血、脏腑,都已经强大到了不可思议的层次。 真龙转化成人形的敖贞,身体力量也就和高正阳差相仿佛。在身体强度上则还远远不及。 可见,高正阳的九阶上品金刚体有多强横。他只用rou身力量,就足以和天下群雄争锋。 就算没有钛极合金,全身皮rou筋骨也能随意改变。变化起来再没有任何破绽。配合钛极合金,转化容貌形体更是转念之间的事。 悟空的模样,本是高正阳刻意设计的。 五官俊秀,面如冠玉,身材挺拔。身穿一尘不染月白僧衣,脚下赤足芒鞋,气质温润如玉又超凡脱俗,真如无暇天人。 天马小红看到高正阳这副样子,大眼睛都瞪圆了,好半天才说娇声道:“高君,你这个样子人家太喜欢了。” 高正阳很想说,可你一身红毛,画风和我明显不搭啊。 小红的要求得到了满足,也来了精神。再次扬开四蹄,向前飞驰。 在没有任何遮挡的天空上,小红发力疾驰的速度快的可怕。 高正阳驾驭血神旗,就已经是天下第一等速度。小红的速度却是他的四倍左右,这也是她能稳定维持的最佳速度。 因为对路途不熟悉,小红只能偶尔施展空间穿越,跳个几十万里路程。 而且,空间穿越其实要消耗巨大精力。小红在南明海上要休息,到也不全是撒娇。这种情况下,更不可能频繁施展空间穿越。 高正阳也没去过灵台山,只知道在风国西侧,他没办法指点小红。 一人一马走走停停,等到天快黑的时候,小红又撒娇说累,就找了一座小镇休息。 小镇人口不少,正是做晚饭的时候,家家户户都有炊烟升起。小孩子在长街上嬉闹,还有一些卖蔬菜的小贩在叫卖。 小红虽然来过人界几次,都是匆匆一瞥。还没机会领略人界的风情。 小镇的简朴、自然、宁和气息,颇得小红心意。她缠着高正阳在长街上慢慢散步,大眼睛四处打量,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那是什么、看起来好好吃的样子?” 菜贩小车上一堆新鲜胡萝卜,颜色鲜艳漂亮,让小红顿时来了兴趣。 “这是人间的蔬菜胡萝卜,其实是给兔子吃的。” 高正阳调侃道。其实,兔子是不吃胡萝卜的。 “我要吃嘛、要吃嘛……”小红撒娇道。 高正阳只能凑过去,问道:“这堆东西怎么卖?” “大师是问红萝卜啊,大师想要,就送您一些。” 高正阳那副风姿气度,一看就不是普通和尚。菜贩虽没什么见识,也本能的恭敬应对。 高正阳也没客气,随手拿了一根胡萝卜递给小红。 小红几口嚼碎吃掉,大眼睛亮起来,“好吃。人家还要……” 小红一开口,到把菜贩吓了一跳。他一直在小镇中待着,连蛮族都没见过,更别说天马了。 高正阳暗自摇头,堂堂天马居然喜欢吃胡萝卜,真是掉价。 他指着一堆胡萝卜道:“这些我都要了。” 小贩连忙点头,“大师喜欢,就都送您。” 高正阳长袖一拂,把胡萝卜都收起来。又扔给了小贩一小块金子,“这个你收着,我不白拿东西。” 小贩大喜过望,小小一块金子他大半年也未必能赚到。急忙鞠躬施礼。 高正阳摆手,“不用客气。我问一下,这里是什么地方,距离灵台山又有多远?” “这里是石桥镇,灵台山据说在西面,不知有几十万里……” 小贩一生都没离开小镇百里,说起灵台山满是敬畏,更说不清灵台山在哪。 高正阳又问了一些简单的情况,确定这里就是风国青峰郡下属的一个小镇。他到是没走错路。
闲聊了几句,高正阳就失去了兴趣,带着小红准备离开。 小贩也看出来了,忙道:“大师是要去参加灵台山佛诞大典吧?” “是啊。”高正阳有些意外,都说风国上下信佛,还真是如此。连一个偏远小镇上的小贩,也知道佛诞大典。 “小的白天的时候,看到一艘飞舰从上空飞过。看上门的标记,是金刚宗的飞舰。可惜,大师来的有些晚了。” 小贩惋惜的说道。 高正阳却是精神一振,金刚宗,好歹算的自己人啊。赶上飞舰,就不用再和小这折腾了。 白天才过去,很快就能赶上。高正阳谢过小贩看,带着小红出了镇子。 商量道:“我们连夜出发,赶上那艘飞舰,我就能乘坐飞舰过去。就不用辛苦你了。” 小红有些不高兴,“高君,你是嫌弃人家了么!” “没有,绝对没有,就是不想你累着。”高正阳急忙拿出几根胡萝卜,连哄带骗,可算是糊弄了过去。 小红吃了东西嘴短,也不好意思再摆架子。托着高正阳在星空下向前飞驰。 但忙乎了一夜,一人一马也没发现飞舰。 等到天亮后,小红就嚷嚷着累了。 高正阳无奈,“大妹子,你又想咋样啊!” “高君,要不你唱首歌吧……” 小红有些兴奋的侧过头,一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直对着高正阳,“纵马长空,且行且歌,岂不快哉!” “快你妹啊!” 高正阳在心里吐槽,嘴上却答应的痛快,“好,我就高歌一曲。但你要跑的快点才行……” “好的呢。”小红迫不及待的答应道。 “当春夏秋冬不再变幻, 当花草树木全部凋零, 我还是和你不能分散。 不能和你分散, 你的鬓毛是我今生最大的眷恋,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 扬蹄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高正阳放下了矜持,一展歌喉,把神曲演绎的惊天地泣鬼神。 小红哪听过这种神曲,不由自主的就被那玄妙无比的节奏洗了脑。 在高正阳唱了两遍后,很快就学会了。跟着一起合唱起来。 “你的鬓毛是我今生最大的眷恋,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 扬蹄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小红越唱越开心,四蹄飞扬,撒欢的飞驰起来。 虚空轰然震动中,小红再次穿越了虚空。一艘巨大飞船,也出现在高正阳的视野中。 一人一马欢快的歌声,也吸引了飞船上众人的注意。 小红发现飞船上有人在看他们,突然不唱了,她有些娇羞的对高正阳道:“高君,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有些羞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