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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审判原则,是疑罪从有还是从无?

    直播普法,我被网警关注了?正文卷217、审判原则,是疑罪从有还是从无?最新网址:是夜。

    躺在酒店的床上的李晨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其中的来源,还是一审的判决。

    曾经在他的世界中,也有许多离谱的案件,而这个世界中也有不少。

    问题被纠正后曝光在网上,让人愤怒却又无可奈何。

    有很多时候,普通人一眼就能够看出来的问题,执法人员却看不到,到底是为什么?

    人们为什么会无比渴望公平正义?

    从某种意义来说,其实也是见多了不公平的事。

    他想起了一部曾经看过的电影,里面有一句非常经典的台词:

    我也想爱我们的国啊,可是谁爱我啊?

    没有人想做一个过激的人,所谓的过激必定是有所照应的。

    打铁还是自身硬…

    如果执法部门没有问题,那其他人所反应的问题或者嘲讽的话就是在无中生有,那他们就是间谍,目的是破坏社会稳定,都得抓起来才对。

    如果……

    执法单位在依法办事的同时又能结合社会实际情况…

    情况就会比现在好的许多吧?

    时间来到凌晨,李晨也是放下手机准备休息。

    他所能做的事,就是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结合狂徒系统,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让他们得到应有的结果…

    次日。

    早上八点钟,闹钟响起。

    打了个哈欠,睁开双眼关闭闹钟,准备起床洗漱。

    早饭吃的很简单,一碗面条配上两个茶叶蛋。

    八点半,拿着自己的相关材料走出酒店,打车前往审判院。

    李晨走下车后,来到审判院门口,赵永杰以及廖鸿强的家属在审判院门口等候,见到李晨的身影也是打起招呼。

    “怎么不进去?”

    李晨看到他们几个在门口等候有些无语。

    该不会是在门口等我呢吧?

    “时间还早么,在外面还能抽根烟。”

    赵永杰闻言面带笑容递给李晨一根:“要不要来一支?”

    李晨见状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抽烟。”

    之前有过被读者骂的经历,这东西已经成了禁忌…

    碰不得…

    见李晨没有接,赵永杰也是很自然的把香烟收了回来。

    这东西,他以前也不抽…

    后来嘛,踏入了江湖之中,也是染上恶习…

    把香烟掐掉,扔进垃圾桶的灭烟处,走回来看着几人说道:“咱们进去等吧。”

    原本他们就是等候李晨的,现在人来了,也没有了继续在外等候的必要。

    “行。”

    李晨见他掐灭了香烟,拿着公文包准备走进去。

    几人先后走进审判院内部,来到第二十三审判室门口等候。

    八点五十,审判室的门口被打开,李晨等人走进审判室。

    廖鸿强的妻子以及父母十分的紧张,不知道这两位律师能不能替他们打赢官司。

    九点钟,随着书记员宣读完庭审秩序,三位审判法官也是一同走入审判庭。

    坐在审判长位置上的刘法官,开始敲了敲锤子:

    “根据上诉人的请求……我院收到上级审判院的指示,重新对被告人廖鸿强组织持械聚众斗案的公开审理。”

    “执行法警,卸掉犯罪嫌疑人廖鸿强的械具。”

    执行法警闻言便开始解开他的手铐。

    被摘掉手铐的廖鸿强坐在被告席内,神情自然,也是习惯了这种环境…

    接下来便是走流程。

    在一审中,赵永杰是发表过自己的辩护意见,现在是原审重新审理,他就不在发表自己的辩护意见,由李晨一人发表。

    李晨闻言也开始发表他的辩护意见:“我的辩护意见有三点。

    第一,是否存在持械斗殴的事实。

    在这起案件中,只有当事人双方的口供描述,关于证据这一方面,却是十分的匮乏。”

    审判开庭,李晨也是给了他们一个面子,没有把话说的太严重…

    “从另一方的口供中,对于廖鸿强所持的武器并没有统一的说辞,六个人六种说辞,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他廖鸿强又不是三头六臂的怪物,是怎么同时做到手持1十到五十公分不等的武器?

    这是第一个疑惑的点,第二个点,还是关于凶器的认定。

    有关于武协部门的说法:

    廖鸿强是手持棍棒与他人实施了斗殴,那么就拿出他的凶器来证明,廖鸿强确确实实是持凶器与他人实施了殴打。

    第三个疑惑的点,对方是否受伤。

    廖鸿强手里拿着武器,对方没拿。

    带着怒气的廖鸿强对他人动手,又带来了什么后果?

    廖鸿强拿着棍棒对他人动手,总不能什么后果都没有造成吧?

    这是我第一点辩护意见,那就是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殴打事实。”

    “第二点辩护意见,就是案件的追诉期。

    廖鸿强持械斗殴案,是发生在十多年前的事情,当时双方人员没有报警处理,廖鸿强也不存在逃避责任的情况,那么在十几年后在来追究他的问题,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

    他又不是涉黑涉恶,也不是寻衅之事。

    案件发生的起因,是他的弟弟被别人殴打,气不过的他便有了上门讨说法的举动,仅此而已。”

    “第三点辩护意见,就是审判的原则到底是疑罪从有还是疑罪从无。

    在案件中,仅仅依靠对方的口供描述,就能够把十几年前的案子给翻出来,且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就把廖鸿强给判了,有些匪夷所思。”

    他又不是个行凶极恶的歹徒,干嘛要这么搞人家?

    “关于你的辩护意见,审判长知道了,还有没有别的辩护意见。”

    审判长进行询问,负责记录的书记员则是静静的盯着自己的电脑。

    嗯………

    前两点之前说过,不用记录,第三点嘛…

    “没有了。”

    发表完辩护意见,李晨目光望向对面的检察员。

    他有些好奇。

    对方到底会说些什么。

    是继续坚持意见给廖鸿强定罪,还是放弃抵抗?

    不管看着对方那一副严肃的表情…

    估计还是会坚持上一次的言论。

    毕竟,他所起诉的依据,不就是廖鸿强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了么…

    另一边。

    负责起诉的王检察员,在听李晨发表完自己的辩护意见之后,也是做好了与其争辩的准备…

    这是原则性问题,哪怕是输了也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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