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 真金火炼
夏朝一百三十六年。 商与顾担结伴走出了夏朝皇都。 “顾先生,我们去往何方?” 当两匹毛驴真正踏出皇都城门的时候,商脸上却前所未见的显露出了一丝迷茫,不由问道。 他在夏朝生活了很多年。 很多很多年。 将毕生的精力与心血,都留在了夏朝。 如今人至暮年,真正意义上的辞别庙堂,也推拒了庙堂之事,得以自由且随性的行走在这片土地上的时候,商却显得有些踌躇。 因为他没有家人。 也没有亲朋。 连子嗣都未曾留下。 更别说什么至交好友了 没有,统统没有。 旁人说墨家是大公无私,而法家则是铁面无私。 两字之差,却是天差地别。 喜欢墨家的人有很多,但少有喜欢法家的人。 权力的面具一旦戴在身上,就注定只能一条道走到黑。 墨家拒绝了庙堂上的权利,因此得到了民众的爱戴,百官也不介意嘴上吹捧一番。 法家却是拿着律法当做利剑,对准所有人。 这样的人,怎会让人心生亲近呢? 百姓惧怕,而高官则是更为恐惧。 因为最好的法家之人,必然是拿着人命增添自身的权柄与履历。 就连商也是用千余位儒生之血,一举奠定了法家的威望与名气。 让世人再也不敢无视律法,也让世人知道,法家的决心。 所以,作为法家的开创者,商也注定举目无亲。 就连他的“徒子徒孙”,对这位严苛而狠辣的老人,也是敬而远之。 别说逢年过节带着礼物来慰问了,便是在庙堂上,被商完整的喊出名字,都得惊出一身冷汗。 法家之人所到之处,带来的定是鲜血与公正! 可惜,鲜血太多,便难免让人疏远。 更有人走到了邪道,只看到了鲜血,而忘却了公正。 自然更是为法家的可怕增添了一道血色。 如果商在庙堂上说自己要去往某地,那个地方的官员无论有错无错,提前半年都得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 甚至有一次他临时决定去英州转一转,便没有提前知会一声,结果还没有走到地方的时候,消息终于抵达英州,立刻便有十余位官员畏罪自杀。 当然,他到了之后,杀的更多。 人的名,树的影。 墨丘的兼爱,荀轲的仁义,让人心生向往,恨不得与此等圣贤并肩而立。 只是想一想都自觉心潮澎湃。 真要论及对夏朝的影响力,商其实比之那两位也不差多少。 但商可从未听说过,有人想跟他共事。 或者待在他的左右侍奉。 就连对于他的到来,都不可能有一丝一毫的欢迎,不摆出一副家里死人了的表情,都算表情管控的很到位。 所以,即使到了暮年,他也总是孤身一人。 没人喜欢这个极度严厉的老头。 商认真而努力的回想了一下,究竟有没有什么地方欢迎自己。 没有。 一处也没有。 便是夏朝皇宫,便是启志帝,对他也是尊敬有余,喜爱? 那是万万不敢有的。 或许他应该庆幸自己的师父是荀轲,也更应该庆幸夏朝还有一位守护者。 尽管这两位已经离去,也不代表不会回来。 否则以他的作风,怕是早就无法让人容忍。 如今卸下满身的负担,不再以法家领袖的身份行走天下,商却找不到路了。 他已经习惯了往昔的一切。 当身经百战的战士牧马南山之时,那已习惯紧握戈矛的双手,又该放在何处呢? 商不知道了。 “那就随意走走,何必总想目的地呢?” 顾担笑道:“反正无论走向何方,都注定是夏朝的领土。” 商先是一愣,随即回过神来,感叹道:“顾先生之性情,世所罕见。倒是我,堕于形物了。” 是啊,他已经习惯了有一个目标。 为此不惜代价。 如今卸下重担,不用再给自己竖立一个标杆之后,反倒不知去往何处。 但普通人的生活,不也正是如此么? 两头毛驴慢慢悠悠的行走在大道上。 一只毛驴驮着一个鬓角斑白,神情仍旧显得有些严肃的老者。 一只毛驴驮着一个青丝如瀑,面貌俊逸非凡略显散漫的青年。 没有目的,只是出来走走。 看看如今的夏朝模样。 蹄子落在地上,哒哒哒,响个不停。 天地就在那里,走到哪里,就算哪里好了。 毛驴晃晃悠悠的走到了豫州。 这里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源河在上一次的天地剧变中,又一次决堤了。 这条夏朝境内的母亲河灌溉两岸,无数人因她而存活,但其总是喜怒无常,每一次怒火奔腾之际,都不知有多少人被殃及。 但母亲河就是母亲河,发怒再多次,子孙总是要回来的。 在源河的两畔,有一道道身影在其中忙碌,修筑河堤,重整水道.两年有余的时间,还远不足以将这一切全都做完。 万幸的是,总有人做。 顾担和商都没有打扰他们,只是远远的看了一会儿。 在那动工的源河两岸不远的地方,新的庄稼已经种了上去,绿油油一片,充满生机。 这只是旅行之中的一部分。 绝大多数时候,在没有管束的情况下,驴子也不会安安稳稳的沿着正路走。 而且先前的大灾影响之下,许多官道尚且没有来得及彻底修缮。 夏朝的人手因为那一次大灾,最少也直接折损了三成,这还是在救灾有力,几乎掏空底蕴的情况下。 别的国度只会更惨,濒临亡国甚至已经群雄割据都绝非妄言。 夏朝能够这么快的恢复过来,走向正轨,乃至重新动工修整这已经坍塌过两次的家园,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毛驴随意的行走而过,背上的两人时有交谈,大部分时候,更多的是静静看着眼前的一切。 熟悉而又陌生的一切。 除了这些繁华景象之外,毛驴还时常带着他们走到小路、死路,甚至干脆跑到过不去的山路里。 但这对顾担而言都不能算是问题。 来到山上就看山,来到水边就观水,来到繁华之地则着眼繁华。 便是此路不通,毛驴不走,他也可以将毛驴给背回去——毕竟毛驴都驮他一路了,偶尔背一背毛驴咋了。 走过豫州,便来到了扬州。 这里的市井尤为繁华。 要山有山,要水有水,交通便利,商贾众多。 豫州那里尚且有很多路来不及修缮,但扬州这里早就已经修通。 倒不是豫州的人懒惰,只是扬州有钱,当真有钱。 还未曾走到扬州,仅在城外的时候,便能看到一座座搭建好的粥篷。 甚至有身着儒生袍服的人,在见到商之后快步走来,二话不说就牵住毛驴。 “老先生,先喝杯茶水再进城吧,茶水是免费的。” 那儒生如此说道。 在夏朝,颇为尊老。 七十以上的老者,见到官员不必行礼拜见。 八十以上的老者,每月官府都有钱财、粮食赠予。 九十以上的老者,呵! 那是每一地的官员都要年年慰问的存在。 至于百岁以上? 那叫人瑞。 皇帝都要恭恭敬敬行礼。 夏朝最为有名的人瑞,叫苍。 两头毛驴被迁到棚子旁,立刻就有人着手喂养草料,里面甚至还有些豆子。 这可了不得了。 顾担也有些好奇,问道:“此地粥棚连绵,都不要钱?” “倒也不是。” 那儒生倒也干脆,直接说道:“此地乃是儒商范先生的子嗣所设立。大灾之年,有人无家可归,身无钱财。既为儒商,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上了年岁的老人,半人以下的幼童,粥棚无需钱财,总是管饱的。而若身无财物,亦可来此饱餐一顿,也有义工供其选择。修桥、搭路.总归能给人一个生计,得一夕安寝。 至于寻常食客,钱财随意,其间所得,尽数用于赈灾。” “哦?” 顾担眉头微挑,“听你这么说,那位儒商范先生倒是个人物。” “那是自然!” 儒生带着他们落座,骄傲的扬起了脸,道:“范先生年轻时出身贫寒之家,得闻荀圣讲道,茅塞顿开,立志成为顶天立地之人。 初时仅在豫州之地买些农具、瓜果,寻常百姓之家生活所用之物。待得积蓄了一番钱财之后,行走列国之间,时常为夏朝带来些新鲜东西. 年到中旬,已是腰缠万贯,却不吝于钱财,时时接济百姓,救济灾民。此次源河决堤,范先生虽已不在人世,但其子嗣亦是承其理念,散去大半家财,只为让更多人活下来! 正所谓:立己立人,达己达人。” 那儒生应是极为仰慕范先生,说起这些事情,与有荣焉,骄傲且自豪。
往小了说,大家都是儒家的门徒。 往大了说,大家都是夏朝之人。 如此重义而轻利的儒商,难道就比墨家的墨者差么? 为什么非要自己吃苦呢? 赚取钱财,然后将钱财也用在百姓的身上,难道就不是仁义的行为了么? 这就是儒家的功劳呀! 连带着他也能挺直腰杆,骄傲的面对所有人。 发自内心的骄傲。 因为他坚信,儒家掌握了更好的办法,比墨家强,比法家美。 听着这位儒生的言辞,顾担脸上却露出一丝思索之色。 在很多年前。 久远到已是将近百年前。 他和公尚过骑乘毛驴路过豫州的时候,倒的确有个儒生,在烈阳高炽的烈日下,对着一群农夫讲述自己的道义。 他们在旁围观,倒还得了一碗绿豆粥,正是热天,一碗冰冰凉的绿豆粥却是让人通体舒泰。 当时他们只是恰巧碰到,倒也未曾凑上前去,询问那人姓甚名谁。 夏朝有很多人,夏朝之外也有很多人。 无论认不认识,知不知道,叫不叫的出名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也在尽力的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粥来喽。” 那位儒生端着粥放在面前的木桌上,向着更远处而去。 “他说的那位范先生,的确不凡。在商道一事上,很有才能。当初我为立威,也为了惩治那些不法之徒的时候,曾派人仔细调查过他。 作为商贾而言,应有无数尾大不掉的事情在他屁股后面。” 商端起面前的绿豆粥,轻轻的抿了一口,湿润了一下嘴唇。 然后不知是遗憾还是庆幸的耸了耸肩,道:“没有,起码我没有查到。” 顾担笑了起来。 那是一个能被法家领袖惦念一番,还全身而退的人才啊! 荀轲也教出了很多很有才能的子弟,在夏朝发光发热着。 “没听他说么?人家当初也是跟着荀轲学过一段时间的,比你还早呢。荀轲都没将墨家怎么样,你还想将儒家给赶尽杀绝啊?” 顾担随口问道。 “真金不怕火炼嘛。” 商无所谓的说道,端起面前的粥小口小口的抿了起来。 他的牙齿已经不太顶用了。 所幸日常进食还不算负担。 绿豆粥入口带着微微的苦涩,随即是清凉,最后是极为细微的甜意。 “亏你还吃人家的粥呢。” 顾担白了他一眼。 “两码事,不掺和。” 商一本正经的回答。 “你真无趣。” “习惯了。” 商是个无趣的人。 在顾家小院也好,走出夏朝皇都也好。 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总是免不得要拐到正事上来。 连一丝丝的幽默和洒脱,顾担都没从他的身上看到过。 别人周游天下,如同散心,欣赏良辰美景,谈一谈风雅趣事,自得其乐。 这家伙倒好,简直像是朝廷派来的巡抚,就差扒开别人族谱翻一翻了。 这种性格,也难怪没什么朋友。 两人享用过这一顿绿豆粥,带着一同吃饱喝足的毛驴,继续向着更远处行去。 当毛驴带着两人来到扬州的时候,满城繁华尽入眼中。 这里的人总是步履匆匆,似乎总有很多忙不完的事情要做。 就连说话,都比夏朝其他地方的人要快上一些。 每到一处都是不同的生活。 当又一次春暖花开的时节过后,在扬州留恋了许久的毛驴,终于舍得离开那个温柔乡。 他们来到了羽州。 尚且没有深入其中,便已看到街道上一群人,正在围观着什么。 顾担凑事的看了过去。 紧接着便惊讶的看到,那竟是一个头顶一本书的农夫,正用绳子牵着一个被捆住双手,身着官服的官员在路上行走。 道路上的行人对此指指点点,却无人拦路。 在那农夫不远处,还有两个身着甲胄的士兵跟随,竟也只是看着,而没有阻拦。 顾担摩挲着下巴。 夏朝的确有些不一样了。 民擒官,行走于路,却是正大光明。 就连四周的行人好奇有之,惊讶却是没有的。 似乎也很认同这一点。 “这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