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小洛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哄过人,她比较擅长的是耍人。 比如偷偷潜进文渊仙人的院子里在他脸上画猫胡须。 比如在文与的温泉仙池里画个瞬移阵,在他泡仙池的时候将他瞬移到衡木的池子里。 比如在那些捧高踩低的凡人身上下痒痒咒。 …… 哄人完全没有经验。 不过她看过很多话本子,那些才子佳人都是怎么做的来着? 小洛认真回忆了一番,比如月下吟首诗,窗前递支花……不行,太做作了。 现代一点的,发红包……哎,没钱,而且林彦初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小洛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她可是上仙,凡间仙界什么世面没见过,她还能想不到一个哄人的好办法? 林彦初一个人管着一个很大的集团,就算下面有得力助手帮他分忧,每天需要他亲自批示的文件还是能堆成几米高。 即使下班回家,林彦初每天仍会花一段时间在书房处理工作,有时候还需要和国外的负责人开视频会议,就会熬到更晚。 小洛端着牛奶去找林彦初时,林彦初刚刚忙完工作。 “给你的。”小洛将牛奶递给他。 林彦初平时并不喝牛奶,不过被小洛一双眸子亮晶晶地看着,林彦初勉为其难地接过来喝了。 “今天好像有星星,我指给你看。” 小洛拉着林彦初去了窗边,拉开窗帘,小洛将窗户打开。 外面一瞬间亮如白昼,无数银蝶在空中飞舞,粗看以为是萤火虫,细细看去,才发现是一只只银蝶。银蝶的身体是半透明的,只有翅膀上的纹络发出银光,给人美丽圣洁之感。 小洛指尖一划,这些银蝶全部变成了金色,淡淡的金色光芒萦绕着蝶身,像是误入此间的精灵。 银蝶保持着过五分钟变换一次颜色的频率,小洛说:“它们叫银蝶,身体是接近透明的银色,非常轻,几乎没有重量,白天完全看不到,但到了晚上,它们能幻化出各种各样的颜色。银蝶很稀少,但每次出现必定是一大群,因为太漂亮,一直被凡间称作圣物,有传言说,一个国家如果出现银蝶,这一年就能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看见银蝶的人一定能被好运包围……它们也被称为天上地下最漂亮的生物。” 小洛伸出手,一只银蝶落在她的手指上。小洛拿起林彦初的手,将这只银蝶放到林彦初的手上,眨巴了下眼睛:“看在它们这么可爱的份上,林彦初,不要生气好不好?” 林彦初看着窗外的奇景,还有面前这个卖萌的仙女,脸上早就维持不住原本硬邦邦的冷意:“我没有生气。” 他不是生气,而是无能为力。他已经弥足深陷,而她还站在原地,如果不是她太懒太咸鱼,他根本留不住她。 “你不生气啊,那就太好了。”小洛手一挥,面前的银蝶全部消失了,“这些银蝶是我幻化出来的,可耗灵气了,既然你不生气了,灵气我还是省着点用。” 林彦初:“……” 浪漫什么的……果然是不存在的。 不过,自己不就是喜欢这个样子的她吗? “刚刚有句话你说错了。”林彦初突然说道。 小洛疑惑地看着他。 林彦初弯起嘴角:“天上地下最漂亮的……难道不是仙女吗?” 小洛愣住,呆呆地看着林彦初,正打算说句什么,林彦初抬手往她额头上敲了一下:“逗你的,仙女我就见过你这么一个……嗯,长得也就凑合吧。” 小洛:“……” 她一定是吃饱了没事干,才会浪费灵气去哄林彦初开心。 哼。 拥有了户口和身份证,小洛终于不是个黑户了。 小洛看着自己身份证上的名字。林小洛,还挺好听的,比林彦初好听多了。 成功拉踩了一遍林彦初的名字,小洛觉得自己又开心了,打开微博开始看演唱会的信息。 演唱会提前一个月出票,超话里说就在下周会出,小洛准备去抢一个前排。 从超话摸出来,小洛点进聂成的主页。这家伙这几天一点都没有安分,微博里骚得像只开屏的孔雀,各种营销号也喜欢拉他出来赚kpi,简直发一次微博就能让营销号狂欢一次。 哎,都是爱豆了,就不能谦虚低调点吗? 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小洛对着手机表达了一番对自己昔日好友的恨铁不成钢。 并且决定等她找到他了一定要好好给他上一堂智商课…… (毫无自知之明.jpg) 周六,辛苦工作一周的小洛放心地睡到了日上三竿,菲菲过来叫她起床。 小洛抱着被子像条咸鱼一样被菲菲在床上拖来拖去,然后趴着继续睡,丝毫不配合菲菲的工作。 菲菲跑下楼,去厨房拿了点心出来重新回到小洛的房间,将点心放在小洛鼻尖不远处,对着点心扇风。 小洛闻着香味往这边凑,终于慢慢睁开了眼睛。 “小洛小姐,你快起床吧,今天有客人要来。”菲菲都要哭了。 “客人?谁呀?”小洛懒懒地坐了起来。 “还不是林家那帮人呗。”菲菲语带不满地说,“少爷是独子,身体又不好,以前是想过从他们里面找个继承人的,这才允了他们经常过来走动,哪知道……这次也不知道是嗅到了什么味过来的。” 菲菲这么一说,小洛也明白了。 她就说以林彦初这种臭脾气,怎么还会让这些人过来作妖。林彦初脾气是臭了点,爱捉弄人了点,其实心地还是好的。这些人虽然无可救药,好歹也是林家人,身上流着相同的血脉,林彦初一开始肯定也是抱有过期待的。 而且如果不是遇到她,光靠凡间医学,林彦初很难活过三十岁,这才想着从林家这些人里找个人出来培养。但这些人烂泥扶不上墙先不说,一个个盼着林彦初死,简直其心可诛。 正好上次他们过来她还存了气,她这就去报仇。 小洛精神抖擞地起床,根本不需要菲菲催,爬起来洗脸刷牙得飞快,只花了几分钟就收拾好自己,叫上菲菲:“走吧,去战斗。” 菲菲:“啊?” “我要出场了,你站在我后面,要有气势,就像……就像黑社会老大带着他手下的打手那样出场,你知道吧。” 菲菲默默举起一只手:“不太知道……要不,你说得再具体一点?” “先说站位,我走这,你呢,走我斜后方,大概这个位置……走到客厅的时候就做这个动作,今年很流行的摸头发杀,左手这样从前往后擦着侧面的头发过去,我给你示范一遍。” 小洛示范了一遍,菲菲很羞耻地跟着学了一遍。 小洛拍拍菲菲的肩膀:“你以后啊,还是要多看点电视剧才能跟得上潮流,一会看我的指示,动作跟我保持一致。” 菲菲:“……好。” 确定了出场姿势和出场步伐,小洛带着菲菲气势汹汹地下楼了,想到这里没有拍剧时的鼓风机,小洛还捏了个诀,手动创造了鼓风机的效果。 下了楼,摆出姿势,头发和裙摆随着小洛的动作适时地被风吹起,一切都非常的完美,小洛沉浸在属于自己的bgm里,林彦初端着杯水突然出现:“你在干什么?” 小洛抬起头,看着林彦初这张突然出现的脸,差点没站稳,再往远处看,其他人各司其职,管家一脸姨母笑,根本没有外人。 “哎?林家人呢?”小洛问道。 林彦初面无表情:“不知道,堵车吧。” 小洛:“……” 小洛看向自己身后的菲菲:“人都没来,你怎么不早说。” 弄得她跟个智障一样,还浪费了一个风诀。 菲菲很无辜:“我以为你是演给少爷看的。” 毕竟小洛和少爷的相处方式有些神奇,他们一般人看不太懂,不过作为一个称职的佣人,按照指令做事就行了,独属于少爷和小洛的默契,她不需要懂。 小洛:“……” 有句话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小洛就是这样的状态。 本来战斗心满满地起床,结果人家压根还没来。吃完了早餐,人还是没来,小洛已经在客厅打开电视开始看剧了,看到精彩处,这帮人才姗姗来迟。 小洛:哼,不想理他们了。 林彦初的爷爷有两个孩子,除了林彦初的爸爸,还有过一个小儿子,有一年**流行,他染病后没能熬过去直接去了,此后林爷爷就只剩下林彦初父亲这么一根独苗,而林彦初也是独子,所以到现在,林彦初爷爷这一支,就只剩下林彦初一个人。 林爷爷还有个弟弟叫林经纬,和自己大哥浅薄的子孙缘不同,林经纬和自己的原配夫人养育了一儿一女,还和自己的情人养了一个儿子。在原配夫人死后,让情人的儿子认祖归宗,也入了林家的祖祠。 所以他膝下一共有二子一女,二子一女继续开枝散叶,膝下儿孙满堂。而且他自己不学无术,是个从里到外的纨绔花花公子,一直靠分红和啃大哥过活。 他的子孙们其他没学会,他的厚脸皮是学了个十成十。不过,虽然大家都觊觎林彦初的财产,但也分了两派,一派是林经纬原配的后代,也就是他的大儿子和三女儿那一派,一派是他和情人的后代,就是他的二儿子及二儿子的后代。虽然内部肯定也有龃龉,但至少在其他人面前还是一致对外。 所以两边的人一直攀比。 只要一方的人听说另一方要过来,另一方肯定也会跟过来,而且一次比一次来的人多,简直像大型菜市场。 林彦初一开始存了几分挑继承人的心思,对他们这种做派非常不喜。后来观察下来,知道这些人的底细后,便完全歇了这个心思。不过日子无聊,看他们演戏好像也挺有趣,就没有阻止他们过来,也没有管过他们的暗中较量,纯属给这无聊的日子添点看头。 不过现在他有了更重要的事,便没有那么多闲心陪这些人玩了。 林彦初的爷爷前几年过世,但他的叔爷爷还在,不过长辈们自持身份,不好过来,过来的都是林彦初同辈,有小孩子的还把小孩子也带了过来,试图得到林彦初的青睐。 找地方坐下,佣人们上了茶。 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说道:“彦初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我听说你找了个女朋友,这是好事,就是不知道是哪家的姑娘?” 话是这么说,眼睛却频频往小洛那边看。 小洛正在一边吃零食一边刷剧,根本没有注意这边的谈话。 这也不能怪她,电视剧正好进行到紧张环节,她当然是想听八卦的,这不是一心没法二用,她也很为难的。 “大嫂很关心我的私生活。”林彦初云淡风轻地说。 “你父亲走了,母亲又不管事,都说长兄如父,长嫂如母,在场的人就我最大,自然要帮你掌掌眼。” “大嫂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不需要。”林彦初放下茶盏,丝毫没将她的话放在心上。 说话的人笑容有点挂不住,朝旁边使了个眼色,又有人说道:“彦初哥,其实是我们听到一些不好的传言,外面有人说你私生活混乱,还没结婚,就将人家女孩子肚子给搞大了,我们了解你的为人,当然知道是谣言,但外面的人不知道啊,这有损彦初哥你的声誉。” 林彦初挑起嘴角笑了一下,绕来绕去,不过是想打听他是不是真有了孩子,这些人脑子里在想什么他一清二楚。无非是想着他要是有了后代,就算他死了,这些财产也轮不到他们手上,着急了。 林彦初不在意地勾了下嘴角:“你们觉得我在乎外人的看法?” 陪他们演完了戏,林彦初站起来:“我今天有事要外出,你们自便。对了,我身体不好,医生说宜静养,以后有事和安德说就行了,不用特地过来跑一趟。” 意思就是以后他们不用过来了。 林彦初起身往楼上走,路过小洛身边的时候将人叫起来:“走了,去换衣服。” 小洛还在看剧,闻言一脸懵地抬头:“嗯?” “去看房子,你忘了?” “哦,对。”林彦初送了她一套房,说是周末要带她去看。 小洛将电视一关,跟着林彦初上楼去收拾。下面的人哪还坐得住,想拦人但无奈是在对方家里,周围都是林彦初的人,这些人看着不起眼,一半以上都是练家子,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看看看,这都什么态度。”有个声音小声说道,“这林彦初有了孩子,以后还有我们什么事,这不是耍着我们玩吗?” 虽然她说话声音小,但哪里瞒得过小洛的耳朵。而且小洛听出来了,上次回去的时候咒林彦初早死的,不就是这个声音吗? 这些人根本不会反思自己,还怨起林彦初来了,就他们这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作风,林彦初对他们好那才是瞎了眼。 林彦初为什么对他们态度差,心里就没点abc数吗? 小洛在楼梯上本来都走到一半了,听到声音又折了回去,将两个交头接耳的人看在了眼里。 没错,上次就是这两个声音。 林彦初跟着走了回来:“怎么了?” “林彦初。”小洛突然笑了一下,仰着头伸出两根手指挑起林彦初的下巴,“笑一个,本仙女帮你出口气。” 林彦初面无表情,小洛自己动手,伸出两根手指头将他的嘴角往上一推:“好了。” 林彦初:“……” 林彦初一走,其他人也没打算留下来自讨没趣,虽然有些不甘心,大家还是陆陆续续往外走。 走着走着,突然有人喊道:“嘉怡,你脸怎么了?” 被问到的人疑惑地摸了下自己的脸:“怎么了?” 她往旁边一看,看到自己旁边的小姑子林丝蕴脸上突然长出了红色的疹子,忙指着她:“丝蕴,你的脸……” “你……” 两个人互相指,其他人看到不对也围了过来:“你俩的脸怎么了?是不是吃东西过敏了?” “没有啊。”两人正说着,原本只是发红的脸开始变痒,两人开始慌了,先是想有没有吃什么过敏的东西,结果唐嘉怡想起来在车上的时候林丝蕴给过她一袋饼干,只有这袋饼干她以前没有吃过。 这边林丝蕴也不依了,在车上的时候唐嘉怡嚷着没吃早餐肚子饿,自己好心好意把放在袋子里的一袋饼干给了她,这还怨上她了。而且这饼干她以前也吃过,根本没有过敏,现在她自己脸上也长疹子了,肯定不是饼干的问题。 两人说着说着吵了起来,其他人都围了过来,劝解的劝解,拉人的拉人。就在这时,人群中突然响起一声响亮的放屁声,伴随着让人窒息的臭味。 众人连忙捂鼻,屁声又接二连三响了起来,非常响亮,而且是一连一大串。众人一边捂着鼻子往旁边躲,一边远离唐嘉怡和林丝蕴走,因为放屁的不是别人,正是她俩。 就连唐嘉怡的儿子也忍受不了自己母亲身上的气味,挣扎着从母亲怀里下去,跑旁边去躲着了。 “你俩到底吃啥了?怎么这么臭?” “我啥也没吃,林丝蕴,我早就说过让你不要吃外面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结果你不相信,我这次被你害惨了。” “喂,你赖我我就不依了,我以前怎么没发生过这种事,今天都是跟你在一起才这样的,我听说你前几天上街踩到一只死猫,我才是沾了你身上的晦气。” 她俩身上味道这么大,而且响屁一个接着一个,不但声音大,还特别臭,其他人早就走的走,跑的跑,根本没人来劝架,两人差点打起来。 小洛站在二楼看戏,林彦初问她:“你做了什么?” “没做啥,略施小诀,让她们放一天响屁而已。” 谁让她们嘴臭,她只是帮她们从内到外统一一下气质。 这个法诀跟被施术者的心术有关,如果她俩心思纯净,根本不会有事,她俩虽然心肠坏,但因为只是说说,还没有付诸实践,所以只是小惩大戒,如果她俩真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效果就不只是这样了。所以严格来说,她也没干啥。 她是天上地下最善良的小仙女嘛。 林彦初伸手往她额头上弹了一下:“你在哪学的这些乱七八糟的。” 正经仙术没见她使过几个,什么全身发痒的、流眼泪的、打屁的……这些一个使得比一个溜,以前教她的人肯定很头疼。 小洛扮了个鬼脸。 换好了衣服,林彦初带她去看房子。 两个女佣站在门口讨论:“以前少爷周末都不出门的,自从小洛小姐来了,少爷出门的次数都变多了。” 另一个女佣捧着脸:“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呀。” 两个人互相看一眼,露出心照不宣的笑容。 江城作为华夏最富庶的几所城市之一,在席卷整个华夏的房地产热潮中,江城也没有落下,市中心寸土寸金,就连周边也早就没有了待开发的地皮。 小洛的房子离这边比较远,车子驶出了市中心,又开了好一会才到达目的地。虽然地方偏了一点,但是环境极好。周围山清水秀,各种植物肆意生长,小洛分开面前的藤曼,对着满目的绿色,仿佛误入了世外桃源。 “跟我来。”林彦初说。 小洛跟着林彦初往里走,绕过一条由藤曼遮起来的小径,一个古香古色的院子出现在眼前。小洛以为自己眼花了,擦了擦眼睛,不可置信地走了过去。 推开眼前雕花的院门,进门处种着两棵桃花树,一只白色的天鹅正昂首挺胸地站在桃花树下,往里是雕梁画栋,一条曲折的雕花长廊,长廊下是长着夏荷的水塘。 这个房子几乎是按照小洛在仙界的院子建造的。 唯一的区别是仙鹤换成了天鹅,院子里的东西没有仙气,只是俗物,但是能在这里看到自己熟悉的洞府,小洛已经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小洛沿着长廊往里面跑,跑到自己的房间急急推开,相似的摆设,甚至很多摆设还要精致很多。毕竟小洛是个除了吃其他都活得很粗糙的人,院子里的东西都是拿回来随便摆的。 小洛回头,林彦初就立在长廊下,长身鹤立,带着八风不动的沉稳。 “那天晚上我醉酒,你故意套我话……” “当时我只是好奇,怎样的风水才能把你养得这么……”林彦初停顿了一下,带着细微的笑意,“这么独特,现在我知道了。” 那一下停顿感觉很有深意,小洛问他:“你知道什么了?” 林彦初摸了摸下巴,“你那院子上可上树掏鸟窝,下可下池塘摸鱼,实在不行鹤养肥了还能煮了吃,但是房子里别说书房,连个正经书桌都没有。” “喂,我们神仙都是不需要看书的。” 林彦初挑眉:“是吗?” 她以前说漏嘴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当、当然。”小洛心虚地说。 那些佛经禅理什么的,反正她也不知道学了有什么用。 眼看小洛就要恼羞成怒,林彦初换了个话题:“上次你说,和你一起的其他人都消失了。” 小洛点头,有些怅然:“仙界大概在万年前就消失了,我本来也该消失的,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发生了什么?” “仙魔大战,还有天地的变化,我很早就失去了意识,陷入沉睡……可能那时候天地毁灭了,现在是另一个世界也未可知。” “原来是这样。”林彦初抬手,将手放在小洛的脑袋上,“你没了亲人,我和他们关系也不好,以后我们两个孤家寡人就互相照顾吧。” 小洛抬起头,林彦初的手在她脑袋上轻轻揉了揉:“以后多多关照,小仙女。” “干嘛突然……” 突然这么肉麻。 没等小洛将话说完,林彦初突然道:“这么说起来,你岂不是一万岁了。” 小洛:!!! 在小洛炸毛之前,林彦初安抚她:“嗯,我知道,睡过去的不算,现代社会要以身份证为准,身份证说你十八,你就是十八。” 小洛摸摸自己的身份证,觉得林彦初说得很有道理。 大抵是现在的房子和小洛以前在仙界的院子布局太像,小洛很快就进入了主人的角色,带林彦初参观了房子,还讲了一些她以前在仙界的趣事。 “中午给你秀一下我的独门绝技,给你做叫花鸡吃。” 林彦初将信将疑:“有人吃过吗?” “当然……等等,家里好像没有鸡,我们去购物吧。” 林彦初答应了。 到了超市,林彦初才发现这是个多么错误的决定。 带个无底洞吃货去超市和将一只老鼠埋进米缸有什么区别。 这才刚走了两个货架,第一辆推车已经被小洛塞满了。 小洛的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林彦初:“会不会买多了点。” 林彦初:“……不会。” 又卖萌。 小洛得了林彦初的支持,很快装满了第二辆推车,小洛不好意思地将推车推给林彦初:“这个……” 林彦初面无表情接过来推给了后面的司机。 小洛开始装第三辆推车。 司机为难地看着林彦初:“少爷,要不要把保镖也叫进来。” 林彦初:“那就再叫两个人进来吧。” 以她这无底洞般的胃口,一般人还真养不起她。 想到这里,林彦初的心情诡异地变好了,甚至在将自己的推车给了其他人后,一个劲地将那些进口的最贵的零食往小洛推车里扔。 付款的时候,小洛制止了林彦初想要付款的行为,信心满满地拿出了自己的工资卡。 收银员将卡接过去,又遗憾地将卡退回来:“付款失败。” “付款失败?为什么?” 收银员:“可能是余额不足。” “怎么会?”这可是她辛苦工作这么久的工资卡,难道工作这么久连三车零食都买不起吗?怎么可能。 小洛不甘心地将卡递回去:“会不会弄错了,你再试一次?” 收银员又试了一次,将卡退回来:“女士,还是不行。” “刷这张。”林彦初从小洛身后递过来一张卡。 收银员接过卡,成功付了款。 “我的工资很低吗?”付款成功后,小洛小声问林彦初。 “不低。” 半个月给她发了一万块,在普通人里也不算低了。 “那刚刚我的工资卡为什么不够?” “因为你的吃穿用度都是最贵的,普通的工资当然不够。” 光是他扔进购物车里的那几盒巧克力和饼干,每盒四位数,加起来估计就已经过万了。 林彦初好心情地摸了下小洛的脑袋,“所以说,以后还是得靠我养你。” 小洛:“……” 总觉得林彦初现在哪里有点怪怪的。 不过付款的就是老大,小洛露出了招牌式卖萌笑容。 回到车上,小洛终于想起了这趟超市之行的目的:“糟糕,忘了买鸡。” 小洛要下车,被林彦初拽住:“我买了。” 小洛讪讪地笑了一下。 回到家,为了回报林彦初三大车零食之情,小洛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拳拳真挚之心开始处理手中的鸡。 考虑到林彦初娇弱的胃,小洛先用灵气将这只鸡淬洗了一遍,将杂质全部清除了,这才开始做自己以前学会的叫花鸡。涂上调料,塞进各种配菜,将鸡埋到土里开始烧。 小洛的做法非常原始,在外面生的火,连炉子都没有用。 林彦初对小洛的厨艺原本是将信将疑的,不过半小时后,小洛烧鸡的地方开始传出香气,小洛将鸡挖了出来,意外的飘香十里,连林彦初闻了都食指大动。 小洛将最好吃的部位扯下来递给林彦初:“尝尝。” 林彦初将东西接过来,咬一口,鸡肉非常美味,唇齿留香,而且这只鸡被小洛经过了特殊的处理,吃完后身体有种舒服的感觉,林彦初评价道:“不错。” 小洛得意地扬头,如果她身后有尾巴,估计现在已经翘起来了。 林彦初笑了一下。 午餐吃得宾主尽欢。 这个地方是林彦初花了高价从其他人手里买下来的,因为格局很符合小洛的描述,买下来后又进行了一些改动,最后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虽然地方很漂亮,和小洛以前的院子不说一模一样,至少像了个八成。但是这里既没有wifi也没有电视,最初的新鲜感过后,小洛还是跟着林彦初回去了——她入了凡间籍,是个现代人,这里偶尔回一回就好…… 两人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马场看了小洛的爱宠小白。 小白被马场的工作人员养得膘肥体壮,蹄子一抬充满了力量感,是一匹帅气的骏马。 小洛骑着小白在马场跑了几圈,又慢悠悠地晃回来,双手枕在脑后,往后一倒躺在马背上,侧着头去看林彦初:“你在看什么?” 林彦初找了块绿荫地,旁边撑了把遮阳的大伞,在悠闲地喝茶看书。 “在看《杂论奇谈》。” “那是讲什么的?” 林彦初翻了页书:“讲各地发生的非自然现象和奇异事件。” 听林彦初这么一说,小洛也来了兴趣:“好看吗?都写了些啥?” 林彦初抖了抖书:“前朝有人误食了一颗仙丹,在天上飞了二十天,不知道怎么落地,最后饿死了。” “应该是吃了纵天丹,所以说药不能乱吃啊,他好倒霉。” 林彦初翻了一页:“还有个比较幸运的,一个小孩因母亲犯病上山采药,采到一株发光的仙草,母亲服食后重症痊愈,而且容颜大改,年轻了几十岁。” “哇,百灵草,连我都只从书上见过。”小洛羡慕地说。 林彦初合上书:“或许世界上真的曾有过仙人。” “你面前不就有一个吗?”小洛在他面前转了一圈。 “嗯。”林彦初拿起另一本书,突然笑道,“知道这一本讲的什么吗?” “什么?” 林彦初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指着上面第一个故事:“上京赶考的书生路上遇到一个狐仙,最后两人历经磨难在一起了。” 翻到下一个,“丹青大师画了一副美女图,美女从画上走了下来,两人终成眷侣。” “还有这个……一男子痴迷荷花,每天挖空心思悉心照料一池夏荷,后来荷花化成了一个姑娘,两人结为夫妻。” 林彦初得出结论:“发现没?所有故事里,一个男子遇到一个仙女一般都只有一个结局。” 小洛:“终成眷侣?” 林彦初点头,审视地看着小洛:“跟你终成眷侣的话,我会不会有点亏?” “喂,你什么意思?”小洛跳脚,“本仙女天生丽质,活泼可爱,你哪里亏了?” “你说得对。”林彦初叹了口气,“那我就听天由命吧。” 小洛:“……” 总觉得这段话哪里不对,她是不是被调戏了? 作为新时代新仙女,遇到这种状况该怎么办?当然是调戏回去。 可惜一下午小洛都没找到什么好机会。 两人在马场耗了一下午,小洛和小白依依惜别,被林彦初从马场拉走。 晚上,小洛在微博上看到消息,tox在江城的演唱会门票终于要出了,晚上八点开始出票。 小洛看着时间等着买票,终于买到了一张前排的票。 经历了上午超市付款的尴尬,小洛本来还怕自己余额不足,好在从她下单到付款,并没有出现其他波折,总算把她心心念念的演唱会门票买了下来。 小洛没有去过演唱会,但从她在超话里翻到的信息来看,演唱会好像还挺讲究的,什么手幅啊,灯牌啊,应援色啊,更重要的是,虽然tox是一个团,但是除了团粉之外,更多的是唯粉。不同成员的唯粉之间一直是暗地里较劲的关系。 所以选位置就很关键,比如她一个聂成的唯粉要是坐到了其他唯粉之间,这就很尴尬了。 而且关键是,因为聂成的性格实在是有些桀骜不驯,偏偏队里就属他人气最高,因此,其他成员的唯粉对聂成多少抱了点敌意。 发现自己长知识的小洛为了不让自己两眼一抓瞎,在浏览了众多信息之后加入了一个江城聂成粉丝群,进群条件之一就是吹聂成的彩虹屁。 吹聂成?这简直太为难她了。 小洛实事求是地写道:聂成真是神仙男孩,哥哥下凡辛苦了。 成功通过验证。 机智如她。 成功打入粉丝群内部,小洛发现粉随正主真的不是说说而已。聂成的粉丝其他技能不知道,但吹彩虹屁的功力绝对是全国一流,群里的花式彩虹屁和土味情话看得小洛目不暇接。 小洛疯狂接收新知识。 但是新知识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感觉憋得慌,得找个人分享。 小洛揣着做了笔记的小本本去书房找林彦初。 书房没人,小洛又找去了林彦初的房间。 因为林彦初总是比小洛起得早又睡得晚的原因,小洛没怎么去过林彦初的房间。敲了敲门,里面没应。 莫非他不在? 小洛准备走,但是她过人的耳力还是听到了里面细微的响动。看样子,林彦初确实在房间里面。 “林彦初,在吗?我进来啦。” 朝里面知会一声,小洛拧开门把手。 门没有锁,小洛很轻松就进去了。 林彦初的房间很大,房间里的装修风格和小洛刚住进来的时候她的房间风格很像,是以咖啡色和深灰为主,进门处是一个大床,往里走有一个和主卧相连的衣帽间,靠近窗户的位置摆着一个看起来就很舒服的沙发椅,沙发椅的另一边有一套桌椅,还有一个酒架。 难怪很少看见他喝酒,原来他都自己躲在房间里偷偷喝。 屋子里没看见人,但听动静确实在里面,小洛揣着小本本往里走,浴室的门突然打开,林彦初只围了一条浴巾从里面走了出来。 林彦初的五官生得极好,一双狭长的瑞风眼,嘴唇很薄,不笑的时候给人一种危险疏离之感。当然,前提是眼睛不要往下望,一个再高冷的人脱了衣服站在你面前,那他也高冷不起来。 乍然看到美男出浴图,小洛愣了一下,尖叫后拿手捂住了眼睛,捂到一半又偷偷分开了一条缝。 毕竟是第一次围观男子半裸,好奇之余,热意一下子从小洛的脸颊蔓延到了耳根。 “好看吗?”林彦初问她。 小洛忙把这条偷看的缝合上,嘴硬道:“谁看了,你快把衣服穿上。” 林彦初继续擦头发,擦完了头发对着转过身去的小洛说道:“我要换衣服了,你可别偷看。” “谁偷看了,你快点。” 林彦初笑了一下,去衣帽间拿了一套居家的休闲服换上,走回来对小洛说:“转过来。” 小洛转过身,一睁眼就对上了林彦初尽在咫尺的脸,再、再近一点,差点就亲上了。 小洛咽了口唾沫:“你、你干嘛离得这么近?” “很近吗?”林彦初嘴唇微动,呼吸尽数洒在在小洛脸上,“我看你有没有长针眼。” 林彦初又凑近了一点:“嗯,没有长针眼,看来刚刚没有偷看。” 小洛:“……” 林彦初你个大猪蹄子。 林彦初起身,小洛总算从刚刚奇怪的氛围里逃脱出来。林彦初问她:“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没事。” 小洛要往外走,被林彦初抽掉了手中的本子。 翻开第一页,林彦初嘴角一抽,忍住,对着本子开始念:“知道我想吃什么吗?痴痴地望着你。知道我想喝什么吗吗?呵护你……” 林彦初指着她的本子:“这是什么?” 小洛将自己的本子抢过来:“我摘抄的土味情话,一看你就没见识。” 她本来是想来噎一噎林彦初的,她下午疑似被林彦初调戏了,以她不吃亏的仙生准则,当然要调戏回来。没想到发生了一点意外,时机不太对,导致她的计划破产。 “谁说我没见识。”林彦初走开一步,不经意地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小洛迟疑:“周末?” 林彦初摇了摇头,深沉地说:“是你来我心上的日子。” 小洛:“……” 好土。 告辞,她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