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天下无寡林子初
对于诸葛亮其人,林朝的想法比较复杂。 诸葛亮是人才吗? 这毋庸置疑。 整个汉末三国近百年的历程中,诸葛亮无论是战略,政务乃至行军打仗,都是最顶尖的那批。 战略规划方面的卓识远见,唯有荀彧,沮授,鲁肃等寥寥数人能与之比肩。 战术运用方面,诸葛亮一生用兵皆是正道,从不弄险,饶是如此,也把曹魏打得只能闭城不战。 至于民生治理方面……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诸葛亮远超同时代的所有人! 以益州一州之地,却强行数次北伐,而不伤根基,这种奇迹的背后,就是诸葛亮对蜀地民生治理的最佳体现。 这种人物,绝不是通过后天学习,博采众长能达到的境界。 这种人,就是天才! 林朝一直认为,人生而平等。 但是很遗憾,这种平等是在人格生命层面。 至于其他方面,人跟人本就是不平等的。 把诸葛亮和张飞拉到一起,就会明白这种不平等到底有多么离谱,尽管现在的诸葛亮只有八岁。 不过就算是八岁的小诸葛,林朝也绝不可能放过。 之所以心情复杂,是在担心怎么教导他。 以诸葛亮的天分,无论谁来教导,他的成就都不可能低,毕竟下限在这放着呢。 但,林朝还想挖掘一下他的上限。 想了想,终究还是不得要领,林朝摇头轻叹一声,准备等到奉高见了人再说。 值得一提的是,林朝从山阳郡赶往泰山路过任城的时候,却被人拦住了。 这一股看上去有一千多人,个个手持兵刃,却无杀意,不像是穷凶极恶的流寇。但其行动间也毫无章法,也不大可能是正规军队。 “此路不通!” 为首之人,是一个看上去不到三十岁的大汉,膀大腰圆,雄武不凡。 他见林朝身后也有千余人护卫,遂不敢造次,只是让手下人拦住了去路,大喊了一声。 这一下,差点把林朝气笑了。 这是劫道吗? 看起来不太专业的样子啊! 自古以来,哪个劫道者不得先喊出一套响亮的口号,像什么‘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牙蹦半个不字,一刀一个土里埋!’ 哪像这家伙,就这么干巴巴的一句‘此路不通’。 太不专业了! 林朝摇头叹息,手中羽扇一挥,同时开口笑道:“子煦,去试试此人的斤两。” 这两年林夕一直在随军征战,又正是气力增长的关键期,所以时至今日,他虽然还是打不过张飞,但也能交手一两百个回合,才会有落败的迹象。 以他现在的实力,对面只要不是吕布,林夕就算打不过,也能全身而退。 当然,没这个实力,林朝也不会派他去叫阵。 前面就是任城,此去奉高只有这一条路,回头绕路的话,要多走一百多里。而对方看起来也不是很强的样子,林朝当然不可能退回去。 嗯,先让林夕试试再说。 听到兄长发话,林夕点了点头,纵马出阵,手中长枪一指对面的大汉,呵斥道:“尔乃何人,居然敢阻拦我军去路,莫非求死不成!” 林夕这番话说得声色俱厉,但是对面的汉子却哈哈大笑起来。 “你这小娃娃,好大的口气!某且不与你计较,不过今日你却是不能从此路过!” 林夕这家伙什么都好,就是忍不了别人叫他小娃娃,毕竟之前张飞给他留下的阴影太过深刻。 “不准……唤某小娃娃!” 听到这句话,林夕气得双手发抖,双目发红,单枪匹马便冲了上去。 你以为你是张翼德那狗东西吗! 敢叫我小娃娃,今日定要你好看! 见林夕大怒冲了过来,那汉子笑得更开心了,大声道:“小娃娃好大的胆量,也罢,今日某就陪你耍上一耍!” 说罢,此人也纵马冲了过来,要与林夕来一场单挑,显然是对自己的武艺极为自信。 林朝在后面看着,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不禁又拿着羽扇扇了扇。 嗯,这玩意扇多了果然会上瘾,怪不得后世影视剧里,诸葛亮不管冬天夏天都要拿着它。 不过子煦这家伙,也太冲动了,被别人一句话就给激怒了,心性还需磨炼啊! 场上,两人已经交上手了。 林夕用枪,那汉子用刀。 两人的兵器经过第一次碰撞后,那汉子脸上的笑容马上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头冷汗! 这小娃娃,好大的力气! 这人心中想道,也不敢大意了,生怕阴沟里翻船。 再看林夕,眼见一枪没能得手,又是一枪扫了过去,势头居然不比第一枪弱,反倒速度更快了。 那汉子连忙再挡,可下一刻,林夕的第三枪也到了。 一连串攻击,犹如行云流水一般连绵不绝,又干脆无比。 早在第一次被张飞击败后,林夕便下了苦功夫,想要在武艺上胜过张飞。可他也明白,气力方面,他这辈子恐怕都难以追赶上张飞。 于是,他便另辟蹊径,向赵云请教了一番,把赵云枪法中的持久学了过来,希望有一天再跟张飞对战的时候,能把他生生拖垮。 所以,他这几枪颇有些赵云枪法的影子,却更加的刚猛。 那汉子接了几招,越发感觉凶险,若非自己刀法纯熟,恐怕早已落败。 这小娃娃从哪冒出来的,怎生这般厉害! 再看林夕,脸上不见丝毫的疲惫,反倒越战越勇。 不好,如此这般下去,某恐怕性命难保。 想到这里,这家伙找了一个空档,使出全身力气像林夕砍去。 林夕见状丝毫不乱,举枪格挡。 可刚刚做出防御的姿态,想象中的攻击并没有来到,那汉子反而借着这个缝隙,直接头也不回的转身就跑。 林夕:…… 看你冲过来的姿势,也像是条汉子,怎料如此不堪一击! 那汉子一路冲回本阵后,才大口喘了几声粗气,面色通红。 “哼,无胆鼠辈,可还敢欺某年幼否!” 林夕一人立于阵前,冷声笑道。 成王败寇,打输了,自然没什么好争辩的。 那汉子倒也光棍,直接冲林夕一抱拳,大声问道:“小娃……敢问壮士是何方人士,来此意欲何为?” 不管什么时候,别人只会对强者予以相应的尊重! “你听好了,某乃琅琊都尉,中山林子煦!”林夕大声道,“某已饶你性命,还不速速让开,若误了我兄长大事,你万死难赎其罪!” “笑话,琅琊都尉乃秩比两千石之高官,又是徐州刘使君麾下重臣!壮士虽勇,却也不能冒充朝廷官员!” 我虽然打不过你,但你也不能侮辱我的智商吧! 你看看你,不过一个十七八岁的小毛孩子,嘴上半根毛都没有,怎么可能是秩比两千石的高官。 “区区一郡都尉而已,何足道哉!” 见对方不信,林夕顿时冷笑道,“某不欲与你多做纠缠,识相的便赶紧让开,不然某就要强攻了。” “哼,怕你不成!” 那汉子大笑道,丝毫没有把林夕的威胁放在眼里。 单打独斗某的确不是你的对手,但统军作战才是某之所长,绝不会输给你。 闻言,林夕大怒,就要下令进攻。 “子煦,且慢。” 林朝纵马从后面赶了过来,劝阻道。 到了这时候,他大概也能看得出来,眼前这伙人不是盗贼之流,但也绝不是任城军的官兵,应该是自发募集的乡勇。 世道不太平,流寇盗贼四起,州郡又无力清剿,民间便有豪强出头募集乡勇,抵抗四方而来的威胁。 “兄长,此人甚是无礼,不如以兵攻之。” 林朝却摇了摇头。 对方不是流寇,也不是反贼,他不想平白杀人。 再者,如果对方是当地乡勇的话,这等于在人家的一亩三分地上。 贸然开战,胜负难料。 想了想,林朝将手伸进怀中,拿出了自己的印绶,让林夕扔了过去,向对方证明身份。 若到时候对方还不愿放自己过去,再打不迟。 但林朝扔过去的,不止是一个印绶,而是三个。 第一枚是安喜亭侯的大印,第二枚是琅琊太守的官印,第三枚,则是徐州长史的印绶。 长史隶属于州牧府,本来是没有印绶的,但刘备专门为林朝打造了一枚,用作号令麾下,也算是私印吧。 那汉子命人将三枚印绶捡了起来,拿在手中端详着,越看越觉得像。 咦,现在的冒名顶替者都是有备而来啊! 这印绶,伪造得跟着真的一样! 居然还有列侯印绶,你怎么不弄个王印出来,真是可笑! 我大汉总共才多少列侯…… 不对, 这人又看了看印绶,上面分明写着安喜亭侯,琅琊太守,徐州长史…… 他看完印绶,又看了看对面一脸笑容的林朝…… 不会真的是那位吧! 林夕的字号鲜有人知,但要说他兄长林朝,现在整个徐州及周边地区,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倒不是因为林朝智算通天,而是因为最近徐州发布的政令。 确切的说,是政令中有那么一条关于寡妇改嫁的赏罚。 自古以来,强迫寡妇改嫁的政策比比皆是,但为此愿意奖赏的政令,却唯有林朝这一次而已。 这个时代的统治者对征发徭役,更改政令这种事情,都认识是理所当然,也认为百姓就该顺从。 不然,便要惩罚。 而相应的奖励政策,却甚少有之。 林朝只是简单的从人性方面思考,有赏有罚才更能推动百姓的积极性,便被所有人认为是不可思议。 这林子初为了让寡妇改嫁,居然肯出钱奖励,堪称丧心病狂! 由此,林朝得了一个雅号,名曰:不许天下有节妇! 简称,天下无寡。 堪称曹操一生之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