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知己(10)
第四十五章知己(10) 常珊是郑奇大二时交往过的女朋友,如她的名字一般姗姗来迟,与其他被院长叫来配合警方办案的学生一样显出几分烦躁。 “我比他小一年,也是建筑学院的学生,进校就听说他的大名。学院迎新晚会时,他是主持人,穿了身西装,当时就给我迷住了。”常珊身材高挑,化着淡妆,黑色长发被束成利落的马尾,是“敢于露出额头”的美女,“我为了他进入学生会,通过几个学姐的介绍认识了他。那时候吧,觉得他简直是我理想中的男朋友——帅气、优秀、温柔、幽默,家境也不错。我自己条件也不差,就打算追他。” 花崇立即想到同样追求过郑奇的卢庆,问:“追了多久?他什么态度?” 常珊笑道:“这还能追多久?一表白就成功了呗。” 花崇挑起一边眉。 “怎么,不信啊?”常珊说:“我不比他差,他那时是建筑学院的院草,我还是新晋系花呢。女孩子再奔放都是好面子的,若是老追追不到,我就懒得白费力气了。” 之前的分析没错,郑奇果然是故意吊着卢庆,享受那种被追求的快感。花崇点头,“后来呢,相处得怎么样?我听说你们只谈了半年,因为什么而分手?” “刚在一起时,我们处得还不错。他的长相真是我的菜,又是学生会外联部部长,不出意外大二下学期会成为学生会主席。跟他在一起,我感觉很有面子。而且他成绩也很好,我们一起去图书馆,他经常给我讲讲题。”常珊说着语气一变,“但是吧,相处得久了,我渐渐发现,他这人……怎么说,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又是不舒服,张玄也曾说过郑奇让他感到不舒服。 花崇问:“为什么?” “最初认识他的时候,我以为他家庭条件和我差不多,也是中产阶级。那时他举手投足都挺有风度的,花钱不大手大脚,但也不吝啬。后来在一起了,我才发现,他父母都是工人,就是那种国企里的‘双职工’。”常珊抿了抿唇,“我没有瞧不起工人的意思,也不是嫌他家境不好。你可能觉得我拜金,但在感情这件事上,我一直很理智。” “你认为谈恋爱应当找与自己同一阶层的人?” “对,这不是拜金或者嫌贫爱富的问题。一时的喜欢和冲动解决不了一辈子相处的矛盾,我觉得只有阶层相同,才能最大程度理解对方。”常珊叹了口气:‘如果早知道他的家世并非我想象中的那样,我可能不会跟他表白。’ “很少有姑娘刚上大一就有像你这样的感情观。”花崇说。 常珊笑了笑,又道:“不过这其实不是我跟郑奇分手的关键原因。如果早知道我们阶层不同,我不会追他。但是我们已经在一起了,我不想因此分手。是一些日常琐事,让我越来越受不了他。” “比如?” “他太喜欢抱怨,而且心思比较龌龊。他在外人面前很有风度,刚和我在一起时,也保持着这种风度,时间长了,他性格里那些不太好的东西就都暴露了。”常珊微蹙着眉,一边回忆一边道:“他可以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抱怨整整一天,例如早上起来时,发现鞋子被室友踢到了门口,还有上课时前桌的人坐得笔直,挡住了黑板,还有什么网卡住了,图书馆没位置了,想借的书没借到,学生会的新人资质太差……听他抱怨一两次还行,久了真的很烦。他一个大男人,成天就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嘀嘀咕咕,我实在是受不了。” 花崇问:“除了跟你抱怨,他有其他的发泄渠道吗?” 常珊愣了一下,“有的。他时常去我们学校的bbs上匿名发帖,看不惯谁就添油加醋地骂谁,还造过谣。” “你提醒过他吗?” “当然提醒过,但他不听。好在他也不会对我发火,只是让我看他发的帖子。我觉得很恶心。他那时的样子我现在还记得——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敲键盘,低声笑。虽然这么说很不尊重死者,但我觉得他,他真的……” “嗯?” “真的让我想到一个词——苍蝇搓手。” “所以你跟他提了分手的事?” “当时还没有,这毕竟是我念大学之后的第一场恋爱,我还是很看重,也很珍惜。”常珊摇了摇头,“后来接连发生了一些针对女性的犯罪事件,他很喜欢点评这些事,总说那些受害的女人活该、自己骚、欠*,话说得很难听。还有那年开了冬奥会,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任何队员拿了奖,他就搓着手说,‘真划得来,发财了’。我也是女性,他那些话很容易让我带入自己,而且他说人家运动员‘划得来发财了’,实在让我作呕。各种矛盾凑在一起,我们开始频繁吵架,之后我跟他谈了分手,这时他的‘风度’又回来了,不生气也不爆粗,和我说好聚好散。” “好聚好散?”花崇问:“照他的性子,分手之后应当去bbs涮你一顿。” 常珊笑,“我也觉得。但我知道他习惯在bbs上骂人,他可能比较忌惮这一点吧。他最好面子,不想和我撕破脸,这几年我们见了面,还会友好地打个招呼。” “他有没有在明面上得罪过什么人?” 常珊想了一阵,摇头,“据我所知,应该是没有的。他在表面上很会做人,如果不是与他谈过恋爱,我肯定不会发现他私底下是那种人。” ? 花崇送常珊离开后,柳至秦拿着电脑赶来,“郑奇确实经常在洛大的bbs上骂人。我刚才把他发的帖子草草过了一遍,喏,绝大部分都是抱怨和责骂。” 花崇滑动鼠标,轻声叹息,“表里不一。我猜,他是用咒骂、造谣的方式在网络上发泄在现实里积蓄的压力。” “除了bbs,他还在其他地方倾吐不满。”柳至秦说:“他有一个微博,id叫恕之先生,内容清一色全是咒骂。明星拍片受伤,他转发说‘祝你下次摔死’;小伙扶老人被讹,他说‘老不死你也敢帮,活该’;名人婚姻出现问题,他说‘你老婆松了’……” “啧。哪来那么大的戾气?” 柳至秦也是一脸无奈,“网上确实有不少像他这样的人。对了,我看他经常参与‘人肉’。‘人肉’的都是一些在网上人人喊打的人。” 花崇神色凝重,“一些人参与‘人肉’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找到那些依靠网络做违背道德之事的人。但现在,更多的人只是参与网络狂欢而已。他们缺乏基本的判断力,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人肉’不过是满足他们自以为是的‘英雄情结’,或者说是他们发泄现实不满的工具。” 柳至秦点头,“的确如此。哦,花队,刚才张贸打电话来说,已经向万乔地产核实过。郑奇这几个月确实在他们处实习,不过和我们之前了解的不一样。他早在半个月前就已经被辞退了,所以他失踪一周,万乔都没有联系学校。” “辞退?因为什么被辞退?” “hr和部门领导说,郑奇这个人,思想上有很多问题。” “这倒是和常珊、刘淦的说法一致。万乔那边有没有说具体是什么问题?” 柳至秦没找到水,直接喝了花崇的,“说了,说他争强好胜,但方法没用对。实习生再厉害,刚进公司时也是一张白纸,他倒好,听不进前辈的建议,每次被前辈指出不足,面上都谦虚地接受,一回到自己位置,就在网上倾述。照hr的说法,他那已经不是倾述了,简直就是恶意诅咒。万乔这种大公司,为了防止员工泄露商业秘密,网络都是设有局域监控的。郑奇一个新人,不知道自己骂的每一句话都在别人眼中。” “愚不可及。”花崇说:“看来不管是在公司,还是在学校,还是在网络,他都得罪了不少人。” “是。”柳至秦喝完了水,又加了一杯,“祸从口出,凶手既然采取了割喉与分尸这种极端手段,说明非常痛恨郑奇。” “现在这种情况,只能挨个筛查了。”花崇揉着太阳穴,看了眼时间,“走,去看看李训他们查得怎么样了。” ? 新北村小区外那辆推车上的血,在经过dna检验后,确定是郑奇的。 令人意外的是,推车的把手处,竟然有一枚新鲜的指纹。 “在指纹库里比对过了吗?”花崇问。 “比对了,没有结果。”李训说:“不过从纹线的清晰度来看,是老年人的指纹。” “老年人?”这与初步犯罪侧写并不相符。 “凶手将推车抛弃在墙外后,有人动过它。”柳至秦一手拿着现场照,“有人在暗中帮着他,不仅为他清理掉了平台上的足迹,还将推车藏了起来?” “如果有帮凶的话,那这个案子就更复杂了。”花崇支着下巴思考,“指纹应该不是凶手留下的,他非常缜密,不至于留下这么明显的指纹。他甚至不知道这个帮凶的存在。这个留下指纹的老人家为什么要帮他?” 柳至秦来回走了几步,突然道:“生活在这附近的老人家可不多。” 花崇眼尾一撑,目光与柳至秦一接,立即想到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