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云浅
书迷正在阅读:都重生了,又当消防兵了?、神偷狂妃:王爷来单挑、离谱,竟然真有穿越者!、男神逼婚令:溺爱宝贝1314、蝴蝶杀了蝴蝶、转生之安心当个三师弟、妖怪收藏家、影帝:我在电影抽技能、我,嘉靖,万寿帝君、一欢成瘾:老公求放过
云浅:小师弟我告诉你哦,千万要离老爷子远点,偶像这种东西只有存在距离才存在美。 矮人国度斯瓦塔尔夫海姆,在这里最著名的是酒与兵器。 喜欢喝酒一定听说过维林诺,那是矮人商业最发达的城市之一,有全世界最大的酒吧,最好的酿酒师,独属于矮人的狂欢—美酒节。 喜欢兵器的一定知道刀潭剑林,每个矮人工匠的最高荣誉就是自己的武器能被陈列在这个矮人族世代供奉的神山,山上一块极大的空地,寸草不生,一把把剑立在外围,立如青松,徐徐如林,故为剑林,一把把刀插在内圈,阳光普照,波光粼粼,故为刀潭。 此时的刀潭剑林迎来了一个特殊的客人,她静静盘腿坐下,三尺长剑被她放在膝盖上,就保持这个动作已经有三天三夜了,滴水未进,纹丝不动,只为悟那渺渺天道,剑之尽头。 而她坐得那块石头却大有来头,多少天骄都曾在参悟剑道,整块石面早就被无数剑意刀势削的宛如一面镜子,映照着女子英气十足,不让须眉的脸庞。 柳眉弯弯,风目紧闭,周围的刀剑随之共鸣,她的剑道已然成形,这次若能再往前一步,便不再是凡间之剑,而是天道之剑,制裁之剑,要知道就算是在历史悠久,曾出现无数风流人物的大周,这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剑林外,一个头发胡子都已经发白的老者很随意的单手撑地侧躺,另一只手提着一壶美酒,仰天畅饮狂笑,“哈哈,痛快痛快,烈纯香醺,四品皆全,到底是安德瓦里存了百年都不舍得喝的酒,这次还真是不枉此行啊,可惜李十二那厮不在,少了酒友一人独酌,到底少了分滋味。” 老者眼神里充满遗憾和……得瑟,而他的身后一个白发金瞳的俊俏男子手中抱着一壶还未开封的新酒,站的笔直,努力让自己的表情不那么难看,不那么牵强。 可太难了,天才也不是什么都一学就会啊,起码厚脸皮这方面自己连面前这老者皮毛都没学会。 也不怪李千尘发出这般感慨,要知道斯瓦塔尔夫海姆与周国相邻,千百年间一直和睦相处,别说战争就连边界冲突都是少之又少,妥妥的友军。 可就是这样有秦晋之好的国家,自己堂堂周国二皇子第一次造访完全没有巩固双方友谊的意思,直接被先生连蒙带骗摸到别人家皇宫酒窖里去了,顺走四瓶就连皇室贵族都垂涎三尺的美酒后潇洒离去。 李千尘冰冷的内心少有的出现了同情,同情那位君临斯瓦塔尔夫海姆五百年的君主,他可能一辈子也找不到也猜不到凶手是谁吧,毕竟谁能想到被自己视为偶像,曾在他造访周国拒绝单独上供美酒珠宝的先生,心里想的其实是送得没有自己偷来的好喝这般简单的道理。 卫诩几乎是用舔得喝完最后一口酒,又看向李千尘怀里那壶,挣扎片刻还是放弃,喃喃自语道:“算了算了,这瓶就带给十二吧,虽然他不懂喝酒,喝完还爱耍酒疯,写那些酸文臭诗,但他也是过年唯一知道配老头我喝喝酒、吹吹牛的人,不像某些人,就知道送什么字画啊,墨宝那些烂大街又不值钱的的东西。” 这话听的极富教养的李千尘想翻白眼,也多亏是先生您了,要是别人谁敢是直呼墨白大人的乳名啊,敢说他的诗是酸臭文学啊,要知道就连父皇也要唤他一声“贤弟”,赞他的诗一句“不是人间有,诗出嫡仙人。” 等等,你刚才是不是在拐弯抹角的骂我呢,合着自己送的那些字画你表面乐呵呵的,背地里怎么不待见啊,那些字画都是我精挑细选的,哪里烂大街了? 正当李千尘忍不住想和先生好好说道说道时,一道霸气到极点,视要将万物斩断的剑意冲破天际,金色的剑意席卷全场,暴烈的力量就连一些路边石子也没能幸免,被硬生生砍了一剑,碎成沙砾。 李千尘脸色一凛,身后出现如同钟表齿轮般的虚影,时间法则已然严阵以待,可就在这时一只手搭在他肩膀上,“不用紧张,名剑有灵,不会乱伤无辜,含光跟你师姐怎么多年,早就与她心意相通,不会伤害对她无恶意的人,也不会伤害她在乎的人,放心放心。” 果然如同卫诩所言,剑气直直穿过李千尘,却未伤起半分。 卫诩到底活了千年,虽不用剑却比任何人都懂剑,据说那些名剑,哪怕再锋利也无法伤到主人一根手指,所以现在的他才这般气定神闲,凭他和云浅的关系,自己和含光主人没多大区别了,自己怕个毛,可卫诩还未得意太久,剑气就毫不留情的划破了他的脸颊。 …… 卫诩想骂街,都已经多少年自己没被打过脸了,今天有点背啊,不过话说回来原来云浅丫头说的下次再犯就格杀勿论好像不是开玩笑,还是说是因为自己对她有恶意,不应该啊,我就想在她睡觉时给她脸上画个王八都不行吗? 卫诩还没想明白怎么回事,云浅已经走到最后一步了,本清澈的蓝天变得混浊,厚厚的云层遮天蔽日,似老天爷被突如其来的冒犯有些不高兴,气得阴深着脸。 卫诩看着远方的天空,不禁抚须长叹:“终于走到这一步了吗?以力证道,硬生生才天道中夺一线生机,云浅这丫头,明明是个小姑娘,却霸气的很,执拗的很,选了最不适合自己的路啊,就因为当年的事吗?一个两个真让我不省心啊,懂不懂什么叫放下过去才能拥抱未来啊。” 比起卫诩这种看似责备却充满关切的话,冷静的李千尘就直接的多了,感慨道:“可若是真能成功,再配上师姐圣光系的魔法,恐怕万物皆能在一瞬间斩断吧。” “是啊,长江后浪推前浪哦,老头子好有压力啊。”卫诩又一次不正经了,直接四仰八叉的躺着地上,感慨岁月不饶人。 云浅的感悟已经接近尾声,无边的剑气将天空劈开,撕开乌云,阳光普照,一道绚丽到无可救药的金光照向云浅,洗涤着她的全身,灵魂也在那一刻得到升华,这不是恩赐,反而更像是一种妥协,与天的斗争最后还是这位姑娘,现任英灵军最高统帅略胜一筹,胜天半子! 断裂的天空开始愈合,云浅也从那种似梦似幻的境界挣脱,力量充满诱惑,也有部分才华横溢之徒在受到这来自上天恩赐时迷失自我,沉浸在这股力量中无法自拔,最后超过自身极限爆体而亡,可云浅却没有,这姑娘比任何人都理智,更加怕死,因为死了就和他一样什么都没有了,死了又有谁能替他报仇呢? 感受到自身变化的云浅久违的笑了,她终究只是一个愚笨的人,只适合也只想待在某人身边当一个背景板罢了,这就是当年的她的梦想,如果当年他没有离开的话。 不过还好,七年光阴,自己终于走到这步,快了,云浅心里暗暗告诉自己,紧紧握住拳头,看着南方,那里有北方要塞—武昌,有永恒森林,有十万大山!
“哈哈哈。”一阵爽朗的笑声传来,“不愧是我卫诩的徒弟,我倒想看看那些自谬高人一等的达官显贵还敢不敢说你这英灵军首领的位置名不符实,了不起,了不起啊。” 被最了不起的人夸了不起,云浅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因为她注意到卫诩一身的酒气,“耿直”的小师弟很明显没有给老爷子掩护的义务,手中的酒藏都不藏一下。 “师傅,偷东西是不对的。”云浅的话让卫诩静如止水的内心咯噔一下,要开始了,这个看起来文静的姑娘在讲道理这方面话唠的一定过分,至少能排第二。 而那句“师傅,你什么什么是不对的。”已然是一句充满仪式感的开场白,接下来万字起步,十万字铺垫,百万字打底,想到这里卫诩的胃就不自觉的抽搐,赶忙转移话题,“咳咳,乖徒儿,我偷酒,啊不是,是借酒是要理由的,一方面你修为再进一步,日后在军中地位可以是无人能撼动,另一方面嘛,老夫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预言中最后一个勇者。” 卫诩为了自己晚年听力质量不受影响,一上来就祭出大招,果然勇者的消息一下子就镇住了云浅,但接下来的话……卫诩犹豫了,最后还是开口说道:“反正你早晚会知道的,我先告诉你,勇者出现在武昌。” “武昌?”云浅喃喃曰,不禁走了神,在追忆往事也在怀念某个人,很快她恢复理智,细细一想,脸色大变,瞪大双眼直勾勾的看着卫诩。 见云浅这般卫诩微微叹气说道:“七年前,魔王高级干部十万大山元圣突然大举进攻武昌,本毫无章法,现在看来他们确实从丛云手中得到了什么……”说道这卫诩微微停顿,看向一旁的李千尘,他的表情虽然没变,但紧握的双手,颤抖的牙床还是暴露了他难得的愤怒,想想也是,丛云对他来说亦师亦友,是第一个承认他的朋友,也是最后一个倾囊相授的恩师,可就是这般生命中重要的人物死在魔王干部手中。 李千尘很快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见此卫诩欣慰的点点头,然后接着说道:“勇者会出现在武昌,所以毁掉武昌,这就是对方的想法,对方比我们早知道七年,很被动啊,不过还好他们似乎不知道勇者什么时候出现,还好这次老天爷站在我们这边,是我们先一步发现了勇者。” “既然知道了,我们是不是应该把他带回去,魔王知道他在武昌,终究不安全啊。”云浅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却被卫诩摇头拒绝。 卫诩的眼神变得像鹰隼一般锐利,沉声说道:“武昌不安全,难道帝都就安全?云梦山就安全吗?敌人在暗,防不胜防啊,反而若是武昌,魔王还不知道我们已经知道勇者的消息,他们自然不敢像上次那样大张旗鼓的去进攻武昌,所以武昌反而最安全,再说勇者终究会面对魔王,如果连现在这些小打小闹都要害怕危险逃避,日后面对这个世界最大的危险,又怎能指望他拯救世界呢?” 闻言云浅和李千尘皆点点头,由衷佩服这个守护帝国近千年的先生的智慧。 卫诩一人一只手搭在二人肩上,笑着说:“快了,这次回到帝都,我们就着手准备,先拔掉那些高居庙宇之上的蛀虫,在找那些魔王干部,什么十万大山啊、百鬼夜行报仇。” 二人点点头,随着先生穿过被撕开的空间狭缝,他们知道,风雨欲来,帝都要变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