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历史小说 - 宋吹在线阅读 - 第八百五十一章 三年二十八

第八百五十一章 三年二十八

    李素心逃脱之后,先是悄悄去见了父亲李裁缝。

    李裁缝这些年过得苦啊,自从腿被人打断之后,就一直卧病在床,生活都失去了着落,全靠着青溪县的一些百姓接济度日,可是这样终究不是个办法,好在县衙黄押司不畏方家,给了李裁缝一些力所能及的零活,这才勉强度日。

    李裁缝心里很清楚,黄押司根本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不过迫于生计,这才勉强接受。

    李裁缝是羁绊住李素心最重要的砝码,段天德自然不会轻易让李裁缝死去,半死不活地吊着李裁缝才是段天德的目的,黄押司正是受段天德的指示。

    黄押司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任务,那就是借机接近李裁缝并取得其信任,一定要探听出李裁缝上京告御状的底牌来。

    古代法律有两个基本规则,一不许越级申诉,二是反坐。越级申诉意思是,这案子应该归县里审,你就不能去州府告。现代程序法也有类似规定,越级申诉不予受理。

    但是赵宋得国不正,历代帝王非常害怕下面的人有样学样架空自己,是非常欢迎民告官的。

    宋朝民告官有三特点:第一是随便怎么告;第二是谁都可以告;第三是什么都能告。

    随便怎么告的意思有两个,怎么告都无罪,允许睁眼说瞎话,诬告无罪,不许官员打击报复,终宋一朝,从来没有因告官而获罪者;另外允许越级,去那里告找谁告都允许。

    所以当时老百姓告官,那么相当的踊跃。景定建康志说:“诉讼日不下二百。”黄庭坚山谷文集则说:“(平民)一不得气,(便)诋郡刺史,讪诉官长。”

    对于越级,宋朝更是做到了极致,县州府都不喜欢?那好,您来告御状。宋朝开设了登闻鼓院和登闻检院,专门受理民告官,登闻院直接对皇帝负责,所有案情都要呈皇帝过目。如果登闻院不受理,还可以拿着判决(不予审理通知书),跑去拦御驾当面告御状,放心,不会把你当刺客斩成rou泥,没有任何责任风险。

    登闻鼓是古代悬于朝堂之外的大鼓,凡百姓等有冤情或重大事项,都可以击鼓上闻。胡三省注《资治通鉴》中说:“登闻鼓,令负冤者得诣阙挝鼓,登时上闻也。”据现有史料记载,登闻鼓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步发展起来的,至隋唐时正式成为一项法律制度。在《唐律·斗讼律》中,就有关于“挝登闻鼓”的规定,但除了所反映的情况不能“不实”外,没有太多的限制;对于纠正和平反错案冤案的作用也非常有限,更多的是一种摆设而已。

    到了北宋时期,登闻鼓才真正成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由于登闻鼓能够起到“下情上达”的作用,对于北宋初期致力于中央集权的君主而言,无疑是非常有助益的。也正因为如此,对于击登闻鼓上诉的事件,君主一般都会亲自过问。

    “无冤民”是设置登闻鼓的最终目的。登闻鼓作为一项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加强司法监督、纠正和平反错案冤案,但在实际运作中,已不限于刑事案件。如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大理寺详断官仇象先等人因“议狱不当”,被开封府法官定罪,给予“削官一任”的处罚。仇象先等人不服,“诣登闻诉理”,宋真宗命大臣复审。复审官员认为仇象先等人虽有过失,但“法不至追官”。于是撤销处罚,各复旧职,而开封府的法官反过来被追责。

    也有因击登闻鼓上诉的案件中发现法律错误,从而加以改正的。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就发生了这样一起因婚骗财的案件:京城开封百姓娶妻后,带着财产和妻子的陪嫁逃走了,但法律规定,丈夫逃亡的,需六年之后才能改嫁。妻子迫于饥寒,只得到登闻鼓院上诉。为此专门下诏规定:“不逞之民娶妻,绐取其财而亡,妻不能自给者,自今即许改适。”

    此外,一些具有重大争议的事项,也是通过击登闻鼓得到解决的。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年)开科取士,引起争议,进士徐士廉等人击登闻鼓控告主考官李昉等“用情取舍”,宋太祖下令让相关人员重考,并亲自在殿堂上阅卷,“自兹殿试遂为常式”,“殿试”制度也由此确立下来。

    在宋朝,民不但可以告官,甚至连皇帝都可以告。

    仁宗时有户人家跑到开封府告状,说儿子娶媳妇,过门没三天,禁中派了人过去,把媳妇带走了,到现在还没消息。

    能当得起禁中这个称呼的,只有三个人,皇帝、皇太后、皇后。皇太后皇后都是女人,不会干这种事,这不分明是说皇帝强抢民女吗?

    当时的开封知府叫范讽,是个嫉恶如仇的人,直接就进宫找皇帝去了。

    仁宗也承认了,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后宫新进了一名美女,但他还没见过,等他回去问问。

    范讽坚持说:“不行,现在就放。人家都已经过门了,您还要抢进宫,像什么话,传出去得多难听?今天要是不放人,我就不走了。”

    仁宗没办法,只得当庭降旨,把女子叫出来,交给范讽带走。

    宋朝开明的司法制度也是很多人将宋朝视为最美好的时代的主要原因。

    赵宋的君主是非常鼓励百姓告官的,有些官被告理由,简直匪夷所思。

    南宋有个官叫方回,买不起房,寓居旅社。这个方回可能没娶亲,或者家眷不在身边,不清楚原因,总之某天他跟婢女做羞羞的事情,动作有点大,惊扰到了隔壁邻居。

    动作有多大呢?“撼落壁土”,把邻居墙壁泥土震下来了。看上去应该是床的质量问题,摇晃幅度过大,撞到了墙上。

    隔壁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扭头就把方回告了,方回也由此成为史上第一个,因为房震动静大而被撤职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