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其他小说 - 中国史纲在线阅读 - 第二章 周代的封建社会

第二章 周代的封建社会

,它的涵义也就改变了。

    “士”的主要训练是裸着臂腿习射御干戈。此外他的学科有舞乐和礼仪。音乐对于他们并不是等闲的玩艺,“士无故不彻琴瑟”。而且较射和会舞都有音乐相伴。“士”的生活可以说是浸润在音乐的空气中的。乐曲的歌词,即所谓“诗”。诗的记诵,大约是武士的唯一的文字教育。这些诗,到了春秋末叶积有三百多篇,即现存的《诗经》。内中有的是祭祀用的颂神歌,有的是诗人抒情的作品,大部分却是各国流行的民歌。较射和会舞都是兼有娱乐、交际、德育和体育作用的。较射是很隆重的典礼,由周王或国君召集卿大夫举行的叫作大射,由大夫士约集宾客举行的叫作乡射。较射的前后奏乐称觞。预射的人揖让而升,揖让而下。这是孔子所赞为“君子之争”的。会舞多半是在祭礼和宴享的时候举行(不像西方的习俗,其中没有女子参加的)。舞时协以种种的乐曲,视乎集会的性质而异。这时期中著名的乐曲,如相传为舜作的“韶”,相传为禹作的“大夏”和武王所作的“大武”等,都是舞曲。大武的舞姿,现在犹可仿佛一二,全部分为六节,每一节谓之一成。第一成象“北出”,舞者“总干(持盾)山立”;第二成象“灭商”,舞容是“发扬蹈厉”;第三成象南向出师;第四成象奠定南国;第五成象周公召公左右分治(周初曾把王畿分为两部,自陕而东周公主之,自陕而西召公主之,陕西省之得名由此),舞者分夹而进;第六成象军队集合登高,最后舞者同时坐下。六成各有相配的歌词,皆存于《诗经》中,兹引录如下:

    一成二成三成四成五成六成

    昊天有成命,

    二后受之。

    成王不敢康,

    夙夜基命宥密。

    於缉熙,

    单厥心,

    肆其靖之。於皇武王,

    无竞维烈。

    允文文王,

    克开厥后。

    嗣武受之,

    胜殷遏刘,

    耆定尔功。於铄王师,

    遵养时晦。

    时纯熙矣,

    是用大介。

    我龙受之,

    王之造。

    载用有嗣,

    实维尔公允师。绥万邦,

    屡丰年。

    天命匪懈,

    桓桓武王。

    保有厥士,

    於以四方,

    克定厥家。

    於昭於天,

    皇以间之。文王既勤止,我应受之。

    敷时绎思,

    我徂维求定。时周之命,

    於绎思。於皇时周,

    陟其高山。

    嶞山乔岳,

    允犹翕河。

    敷天之下,

    裒时之对,

    时周之命。

    六成不必全用,第二成单行叫作“武”,第三成叫作“勺”,第四、五、六成各叫作“象”,幼童学舞,初习“勺”,次习“象”。“大武”是周代的国乐,是创业的纪念,垂教的典型,武威的象征,其壮烈盖非“韶”“夏”可比。舞者必有所执,在“大武”中舞者执干戈,此外或执雉羽,或鹭羽,或斧钺,或弓矢。执羽的舞叫作“万”,这种舞,加上讲究的姿势和伴奏,一定是很迷人的,可以一段故事为证。楚文王(前689至前677年)死后,遗下一个美丽的夫人,公子元想勾引她,却没门径,于是在她的宫室旁边,起了一所别馆,天天在那里举行“万舞”,希望把她引诱出来。她却哭道:“先君举行万舞原是为修武备的,现在令尹(楚国执政官名,公子元所居之职)不拿它来对付敌人,却拿它用在未亡人的身边,那可奇了!”子元听了,羞惭无地,马上带了六百乘车去打郑国。

    理想的武士不仅有技,并且能忠。把荣誉看得重过安全,把责任看得重过生命;知危不避,临难不惊;甚至以藐然之身与揭地掀天的命运相抵拒。这种悲剧的、壮伟的精神,古代的武士是有的,虽然他们所效忠的多半是一姓一人。举两例如下:(1)前684年,鲁国和宋国交战,县贲父给一个将官御车。他的马忽然惊慌起来,鲁军因而败绩。鲁公也跌落车下,县贲父上前相助。鲁公说道:“这是未曾占卜之故”(照例打仗前选择御士须经占卜)。县贲父道:“别的日子不打败,今日偏打败了,总是我没勇力。”说完便冲入阵地战死。后来国人洗马发现那匹马的肉里有一枚流矢。(2)前480年卫国内乱,大臣孔悝被围禁在自己的家中。他的家臣季路(孔子的一位弟子),听到这消息,便单身匹马地跑去救应,半路遇着一位僚友劝他不必。他说,既然食着人家的饭,就得救人家的祸。到了孔家,门已关闭,他嚷着要放火。里头放出两位力士来和他斗,他脑袋上中了一戈,冠缨也断了。他说:“君子死,冠不免。”把冠缨结好才死。

    王公大夫的子弟至少在原则上都得受武士的教育。王室有“学宫”,王子和他的近侍在内中学射,周王和他的臣工也有时在内中比射;又别有“射卢”,周王在内中习射,作乐舞。公室也当有同类的设备。

    武士的地位仅次于大夫。他们虽然没有封邑,却有食田。出战时“士”是穿着甲胃坐在车上的主要战斗力。但他们底下还有许多役徒小卒,这些多半是临时征发农民充当的。

    第七节 宗 教

    周人的神鬼世界我们知道得比较殷人的详细些。这其中除了各家的祖先外,有日月星辰的神,他们是主使雪霜风雨合时或不合时的;有山川的神,他们是水旱疠疫的原因;但最重要的,人们生存所赖的,还是土神和谷神。前者关系土壤的肥瘠,后者关系五谷的丰歉。土神叫作社,或后土;谷神叫作稷,或后稷。供奉社稷的地方,也叫作社稷。稷只是谷的一种,而以名谷神,以名“田祖”,这里似乎泄露一件久被遗忘的史实:最初被人工培植的野种是稷。

    像封建社会之上有一个天王,主宰百神的有一个上帝。他是很关心人们的道德的,会赏善罚恶。但他也像天王一般,地位虽尊,实权却有限,他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很少发生关系,人们也用不着为他破费。祀上帝的典礼叫作郊祀。举行郊祀礼的只有周王和鲁君。上帝的由来不知周人曾涉想到否。至于自然界各部分的神祇,在周人的信仰中,多半有原始可稽的。他们多半是由人鬼出身;而且,像封君一般,他们的地位是上帝所封的。例如汾水的神,传说是一位古帝金天氏的儿子,他生时做治水的官,疏通汾、洮二水有功,因而受封。又例如永远不相会面的参、商两个星座,其神的历史是这样的:古帝高辛氏有两个不肖的儿子,他们死了,住在荒林里还是整天打架。上帝看不过,便把大的迁到商丘,做商星的神,把小的迁到大夏,做参星的神。这段神话的历史背景是商人拿商星做定时节的标准星,故此它名为商星。古人在没有日历之前,看一座恒星的位置的移动来定时节的早晚,这叫作“观象授时”。被选作目标的恒星叫作辰。

    周人的稷神是一位农业的发明者,同时又是本朝的祖先。但到底稷神是周人的创造呢,抑或周室不过搬旧有的稷神做祖先呢?现在不得而知。社神却确是在周代以前已经有的。周人称殷人的社为亳社。至少在鲁国的都城同时有亳社和周社。朝廷的建筑,就在两社之间。大约原初鲁国被统治的民众大部分是殷的遗民,新来的统治者顾忌他们的反感,只好让他们保留原来的宗教,而别立自己的新社,叫作周社。一直到前5世纪初,鲁国大夫尚有盟国君于周社、盟“国人”于亳社的故事。社神的来历现在不得而知了。祀社的地方照例种着一棵大树,据说夏代的社用松,殷代用栢,周代用栗。

    从天子到士都有宗庙。天子和封君的庙分两种,合祀众祖的太庙和分祀一祖的专庙。除太祖外,每一祖的专庙,经过若干代之后,便“亲尽”被毁,否则都城之内便有庙满之患了。宗庙社稷是每一个都会的三大圣地。它们年中除了临时的祈报外都有定期的供祭。宗庙的供祭尤其频数。其他的神祇则只当被需求的时候,才得到馈赂。但他们可不用愁,这样的机会是很多的。虽然水旱疠疫和风雨失调是比较的不常,虽然众神各有各的领域,但任何神鬼在任何时候,都能给任何人以祸难,尤其是疾病。在这些当儿牺牲和玉帛是不会被人们吝惜的,疾病的原因都推到鬼神。他们的欢心胜过医药,巫祝就是医生。周人事神似乎不像殷人的烦渎,但也和殷人一样认真。祭祀之前主祭的人要离开家庭到庙旁清净的地方斋戒几天;祭某祖的时候要找一个人扮成他的模样来做供奉的具体对象,这叫作“尸”。祭宗庙社稷的牺牲,虽然也照后世的办法,只给鬼神嗅嗅味道而“祭肉”由预祭的人瓜分,但在其余的祭典中也有时把整只的牛、羊、猪或狗焚化了,埋了或沉在水里给鬼神着实受用的。焚给一切鬼神的布帛,也通是真的而不是纸做的。献给鬼神的玉,不能摆一下就算了,要捶碎了,或抛入河中。但鬼神也像小孩子一般,可以用“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不许我,我乃屏璧与珪”一类的话(这是周公对祖先说的话)来试诱的。盛大的祭典是一种壮观,在丹柱刻椽的宗庙里,陈列着传为国宝鼎彝,趋跄着黼黻皇华的缙绅,舞着羽翰翩跹的万舞,奏着表现民族精神的音乐,排演着繁复到非专家不能记忆的礼仪(周期始避讳祖先之名,因而王侯有谥,大夫士有别字)。

    诸神中最与民众接近的是社。每年春间有一次社祭的赛会。这时候鼓乐歌舞、优技、酒肉和乡下的俏姑娘引诱得举国若狂。在齐国,也许因为民庶物丰,礼教的束缚又较轻,社祭特别使人迷恋,连轻易不出都城的鲁君有时也忍不住要去看看。每逢打仗之前,全军要祭一回社,祭毕把祭肉和酒分给兵士,叫作受脤。衅鼓就在这时候举行。这以壮军威的饷宴,这拼命之前的酗醉,这震地的喧嚣,是全国紧张的开始。得胜回来的军队要到社前献俘,有时并且把高贵的俘虏当场宰了用作祭品。此外遇着水灾和日蚀,则在社前击鼓抢救,同时用币或献牲;水灾之后,也要祭社,以除凶气。遇着讼狱中两造的证据不能确定,也可以令他们到社里奉牲发誓,而等候将来的奇迹。

    除了上说列在祀典的鬼神而外,还偶然会有陌生的精灵或是神话上的英雄,或是被遗弃了的旧鬼新神,或是来历不明的妖魅,降附在巫觋(巫是女的,觋是男的)身上。巫觋是神灵所钟爱的。他们能和降附的神灵说话,因此人们若有求于这些神灵得先求他们。王侯大夫都有供奉巫神的。被人驱逐去位的周厉王有使卫巫监谤的故事,春秋时代的第一个鲁君隐公就是一位佞巫者。他未即位之前曾做过郑国的俘虏,被囚在尹氏家中。这家有一个著名灵验的钟巫。他串通尹氏私去祈祷。后来郑人把他放归,他便把钟巫都带到鲁国来。他被他的兄弟派人暗杀,就在他出外斋宿预备祭钟巫的时候。

    巫觋是某些鬼神的喉舌,所以能直接知道这些鬼神的意旨和未来的吉凶。但其余的人,要知道鬼神的意旨和未来的吉凶,除问巫觋外,只有凭间接的占测方法。周代的占测方法,除了沿袭自商代的龟卜(兽骨卜在周代似已不通行)外,还有周人所发明(约在商末周初)的筮。要说明筮法,得先说明筮时所用的一部书,即《周易》。这部书包涵六十四个符号和他们的解释。这些符号叫作卦。每一卦有六层即所谓六爻。每一层都是一横画,或一横画中断为二,前者可说是奇的,后者可说是偶的。卦各有专名,例如六爻皆奇的()名为乾,六爻皆偶的()名为坤,六爻中第二五爻为偶(从底数起)余皆为奇的()名为离。每卦的解释分两种,解释全卦的叫作卦辞,解释各爻的叫作爻辞。筮的时候取五十茎蓍草,加以撮弄(有一定方法,这里从略)以得到某一卦,再加以撮弄,看这一卦中哪些爻有“变”,例如筮得乾卦而第二五爻有变则为“遇乾之离”。筮者应用卦辞及变爻的爻辞而作预言。至于怎样应用法,那就有点“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了。卦爻辞包涵许多关于人事的教训,有些是很深刻的,例如说“无平不陂,无往不复”,那是说明“物极必反”,教人不要趋极端的。

    巫觋的神通只限于降附他们的神灵的势力范围,他们并不管宗庙社稷等有常典的祭祀。他们即使被王侯供养的,也不是正常的职官。

    王侯的朝廷中管理和鬼神打交涉的正常职官有诸祝、宗、卜、史。祝的主要任务在代表祭者向鬼神致辞,因此他特别要知道鬼神的历史和性情。宗是管理宗庙的,司祭礼的程序,祭坛的布置,祭品的选择,保存,等等。卜是掌卜筮的,但有些国家于卜之外别置筮官。史的主职在掌管文书,记录大事,占察天象,但也兼理卜筮和祭祀的事。这四种职官的首长,在王朝分别名太祝、太宗、卜正、太史;在列国大抵如之;唯楚国名卜长为卜尹,又有左史右史而似乎无太史。祝、宗、卜、史等长官的地位史无明文,但我们从下面两件故事,可以推想。楚平王(前528至前517年)即位之初曾把他所尊敬的敌人观起叫来,要给他官做,说唯汝所欲。因为他的先人曾掌卜,便使他做卜尹。可见卜长的地位是很高的。卫献公(前567至前559年)出奔归国,要颁邑给从臣而后入。从臣有太史柳庄者,恐其偏赏私近致失人心,力加谏阻。献公从之,以为他是社稷之臣,等他临死之时,终于给他田邑,并写明“世世万(万世)子孙毋变”的约言放在他的棺中。可见太史得世有田邑,宗长、祝长等当亦如之。至于低级的祝、宗、卜、史等官则皆有食田,而且有时多至值得王室或世室抢夺的食田。但拥有强力的大夫很少出身于祝、宗、卜、史,或同时充任着这些官职的。

    这时期的国家大事,上文已说过,不外打仗和祭祀。而打仗之前,照例要“受命于(宗)庙,受脤于社”,照例要来一番卜筮。故此没一次国家大事没有上说的四种专家参预。他们又是世业的,承受者愈积愈丰的传说。因此他们都是多识前言往行的。史官因为职在典藏与记载,尤熟于掌故和掌故所给人的教训。他们成为王侯时常探索的智囊。周初有一位史佚,著过一部书。后人称为《史佚之志》的。这大约是夹着论断的历史记载。春秋时有知识的人常常称引这书,可惜后来佚了,但至今还保存着其中一些名句,如“动莫若敬,居莫若险,德莫若让,事莫若咨”。

    第八节 卿大夫

    封君当中,不用说以大夫占多数。他们是地主而兼统治者的阶级的主体。虽然各国在任何时期的氏室总数,无可稽考;但我们知道,在鲁国单是出自桓公的氏室已有三桓,在郑国单是出自穆公的氏室已有七穆,宋国在前609年左右至少有十二氏,晋国的一小部分在前537年左右已有十一个氏室。

    氏室的领地,或以邑计,或以县计。言邑自然包括其附近的田土。县本来是田土的一种单位,但言县也自然包括其中的都邑。

    一个氏室的封邑有多少?这不能一概而论。前546年,卫君拿六十邑赏给一位大夫,他辞却,说道:“唯卿备百邑,臣六十邑矣。”这恐怕只能代表小国的情形。我们知道,在齐国,管仲曾“夺伯氏骈邑三百”;又现存一个春秋以前的齐国铜器(《子仲姜宝镈》),上面的刻辞记着齐侯以二百九十九邑为赏。

    县的名称一直沿到现在,在春秋时似乎还只秦、晋、齐、楚等国有之。最初秦、楚两强以新灭的小国或新占领的地方为县,直属于国君,由他派官去治理。这种官吏在楚国叫作县公或县尹。他们在县里只替国君征收赋税,判断讼狱。他们即使有封邑,也在所治县之外。这种制度是后世郡县制度的萌芽。秦在前688年灭邽、冀戎,以其地为县,次年以杜、郑为县。楚国在前597年左右,至少已设有九县,每一县即旧时为一小国。晋、齐的县制较后起,它们的县不尽是取自它国的土地,也不尽属于公室。晋国在前537年左右有四十九县,其中九县有十一个氏室;直属公室的县各设县大夫去管,如楚国的县尹。前514年,晋灭祁氏和羊舌氏把他们的田邑没归公室;分祁氏的田为七县,羊舌氏的田为三县,各置县大夫。在晋国,县肥于郡。前493年,晋国伐郑,军中曾出过这样的赏格:“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田(下田字原作万,盖误),庶人工商遂(得仕进),人臣隶圉免(免奴籍)。”齐国在春秋时有县的唯一证据乃在灵公时代一件遗器(《齐侯镈钟》)的铭文,内记灵公以三百县的土地为赏。显然齐国的县比晋、楚等国的县小得多。

    县郡的区分在春秋时代还不普遍。在没有县郡的国里,公室和较大的氏室都给所属的邑设宰。邑宰的性质和县尹县大夫相同,不过邑宰所管辖的范围较小罢了。

    上文有点离开叙述的干路,让我们回到列国的氏室,它们的土地原初都是受自国君。国君名义上依旧是这些土地的主人。虽然氏室属下的人民只对氏室负租税和力役的义务,氏室对于国君年中却有定额的“贡”赋,所以有“公食贡”的话。国君或执政者可以增加贡额。举一例如下:鲁国著名圣哲臧武仲有一次奉使去晋国(前551年),半路下雨,到一位大夫家里暂避。那位大夫正要喝酒,看见他来,说道:“圣人有什么用?我喝喝酒就够了!下雨天还要出行,做什么圣人!”这话给一位执政者听到了,以为那位大夫自己不能出使,却傲慢使人,是国家的大蠹,下令把他的贡赋加倍,以作惩罚。

    大夫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土地。至少有些阔大夫把食邑的一部分拨给一个庶子,另立一个世家,叫作“侧室”或“贰宗”。别的被大夫宠幸的人也可受他赏邑或求他赏邑。例如前500年,宋公子地拿自己食邑的十一分之五赏给一个嬖人。又前486年,郑大夫某的嬖人某向他求邑,他没得给,许他往别的国里取,因此郑军围宋雍丘,结果全军覆没。大夫也可以受异国君主的赐邑,例如前656年,齐桓公会诸侯伐楚,师还,一位郑大夫献计改道,为桓公所喜,赐以郑的虎牢;又例如前657年,鲁大夫某出使晋国,晋人要联络他,给他田邑,他不受;又例如前563年晋会诸侯灭偪阳国,以与向戌,向戌也辞却。大夫又有挟其食邑,投奔外国的,例如前547年齐大夫某以廪丘奔晋;前541年,莒大夫某以大厖及常仪奔鲁;前511年邾大夫某以滥奔鲁。

    大夫私属的官吏,除邑宰外,以现在所知,有总管家务的家宰,这相当于王室和公室的太宰;有祝,有史,有管商业的贾正,有掌兵的司马。这些官吏都受大夫禄养。家宰在职时有食邑,去职则把邑还给大夫,或交给继任的人。氏室的官吏有其特殊的道德意识:“家臣不敢知国”;“家臣而张公室罪莫大焉”。

    氏室和公室的比较兵力没有一个时代可以详考。现在所知者:春秋初年郑庄公消灭国内最强的氏室,用车不过二百乘。当春秋中叶,在鲁、卫等国,“百乘之家”已算是不小的了。但大国的巨室,其兵力有时足与另一大国开战。例如前592年,晋郤克奉使齐国,受了妇人在帷后窥视窃笑的侮辱,归来请晋侯伐齐,不许,便请以私属出征。而郤克的族侄郤至则“富半公室,家半三军”。鲁国的季氏从四分公室而取其二以后,私属的甲士已在七千以上。

    具有土地、人民和军队的氏室和公室名分上虽有尊卑之殊,事实上每成为对峙的势力。强横的氏室俨然一个自主的国。原则上国君的特权在(1)代表全国主祭;(2)受国内各氏室的贡赋;(3)出征时指挥全国的军队;(4)予夺封爵和任免朝廷的官吏。但至迟入东周后,在多数的国家如齐、鲁、晋、宋、卫、郑等,末两种权柄渐渐落在强大的氏室,甚至国君的废立也由大夫操纵。

    第九节 封建组织的崩溃

    我们对于商朝的政治组织所知甚少,所以无法拿商、周两朝的政治组织作详细的比较。但其间有一重大的差异点是可以确知的。商朝创建之初并没有把王子分封于外,以建立诸侯国。商朝王位的继承,是以兄终弟及(不分嫡庶)为原则的。但到了无弟可传的时候,并不是由所有的伯叔兄弟以次继承(由末弟诸子抑或由其先兄诸子以次继承亦无一定)。在这种情形之下,第二世以后的王子总有许多不得为王的。这些不得为王的王子是否有的被封在外建国?这问题无法确答。但周朝的旧国当中,从没听说是商朝后裔的。而唯一奉殷祀的宋国,却是周人所建。可知王子分封的事在商朝若不是绝无,亦稀有。但在周朝,则不然了;王位是以嫡长子继承的;王的庶子,除在少数例外的情形之下(如王后无出,或嫡长子前死)都没有为王的资格;所以文王、武王的庶子都受封建国,其后周王的庶子在可能的限度内也都或被封在畿外建国,或被封在畿内立家。这商、周间的一大差异有两种重大的结果。第一,因为王族的向外分封,周朝王族的地盘,比之商朝大大的扩张了。王室的势力,至少在开国初年大大的加强了;同时王的地位也大大的提高了。周王正式的名号是“天王”,通俗的称号是“天子”,那就是说,上帝在人间的代表。第二,王族的向外分封也就是周人的向外移殖;这促进民族间的同化,也就助成“诸夏”范围的拓展。

    嫡长继承制把王庶子的后裔逐渐推向社会的下层去,而助成平民(即所谓庶人)地位的提高。周王的庶子也许就都有机会去做畿外的诸侯或畿内的小封君;他的庶子的庶子也许还都有机会做畿内的封君;但他的庶子的庶子的庶子则不必然了。越往下去,他的后裔胙土受封的机会越少,而终有侪于平民的。所以至迟在前7世纪的末年畿内原邑的人民,便会以“夫谁非王之姻亲”自夸。随着贵族后裔的投入平民阶级里,本来贵族所专有的教育和知识也渐渐渗入民间。

    周朝诸侯和大夫的传世也是用嫡长继承制(以现在所知诸侯位之传袭曾不依此例者有吴、越、秦、楚。楚初行少子承袭制,至前630年以后,始改用嫡长承袭制;秦行兄终弟及制至前620年以后始改用嫡长承袭制;吴亡于前473年,其前半世纪还行兄终弟及制)。在嫡长继承制下,卿大夫的亲属的贵族地位最难长久维持。大夫的诸儿子当中只有一个继承他的爵位,其余的也许有一个被立为“贰宗”或“侧室”,也许有一两个被国君赏拔而成为大夫;但就久远而论,这两种机会是不多的。一个“多男子”的大夫总有些儿子得不到封邑,他的孙曾更不用说了。这些卿大夫的旁支后裔当中,和氏室的嫡系稍亲的多半做了氏室的官吏或武士,疏远的就做它属下的庶民。故一个大夫和他私家的僚属战士,每每构成一大家族:他出征的时候领着同族出征,他作乱的时候领着整族作乱。他和另一个大夫作对就是两族作对,他出走的时候,或者领着整族出走,他失败的时候或者累得整族被灭。

    氏室属下的庶民也许就是氏室的宗族,否则也是集族而居的。氏室上面的一层是国君和同姓卿大夫构成的大家族,更上的一层是周王和同姓诸侯构成的大家族。其天子和异姓诸侯间,或异性诸侯彼此间,则多半有姻戚关系。这整个封建帝国的组织大体上是以家族为经,家族为纬的。

    因此这个大帝国的命运也就和一个累世同居的大家庭差不多。设想一个精明强干的始祖督率着几个少子,在艰苦中协力治产,造成一个富足而亲热的、人人羡慕的家庭。等到这些儿子各各娶妻生子之后,他们对于父母和他们彼此间,就难免形迹稍为疏隔。到了第三代,祖孙叔侄或堂兄弟之间,就会有背后的闲话。家口愈增加,良莠愈不齐。到了第四、五代,这大家庭的分子间就会有愁怨、有争夺、有倾轧,他们也许拌起嘴、打起架甚至闹起官司来。至迟在东周的初期,整个帝国里已有与此相类似的情形,充满了这时代的历史的是王室和诸侯间的冲突,诸侯彼此间的冲突,公室和氏室间的冲突,氏室彼此间的冲突。但亲者不失其为亲,宗族或姻戚间的阋争,总容易调停,总留点余地。例如前705年,周桓王带兵去打郑国,打个大败,并且被射中了肩膊。有人劝郑庄公正好乘胜追上去,庄公不答应,夜间却派一位大员去慰劳桓王,并且探问伤状。又例如前634年,齐君带兵侵入鲁境。鲁君知道不敌,只得派人去犒师,并叫使者预备好一番辞令,希望把齐师说退。齐君见了鲁使问道:鲁人怕吗?答道:小百姓怕了,但上头的人却不怕。问:你们家里空空的,田野上没一根青草,凭什么不怕?鲁使答道:凭着先王的命令。随后他追溯从前鲁国的始祖周公和齐国的始祖姜太公怎样同心协力,辅助成王,成王怎样感谢他们,给他们立过“世世子孙无相害”的盟誓;后来齐桓公怎样复修旧职,纠合诸侯,给他们排解纷争,拯救灾难。最后鲁使作大意如下的陈说:您即位的时候,诸侯都盼望您继续桓公的事业,敝国所以不敢设防,以为难道您继桓公的位才九年,就会改变他的政策吗?这样怎对得住令先君?我们相信您一定不会的,靠着这一点,我们所以不怕。齐君听了这番话,便命退兵。又例如前554年,晋师侵齐,半路听说齐侯死了,便退还。这种顾念旧情、不为已甚的心理加上畏惧名分、虽干犯而不敢过度干犯的矛盾心理,使得周室东迁后三百年间的中国尚不致成为弱肉强食的世界。这两种心理是春秋时代之所以异于后来战国时代的地方。不错,在春秋时代灭国在六十以上;但其中大部分是以夷灭夏和以夏灭夷;诸夏国相灭只占极少数,姬姓国相灭的例尤少。而这少数的例中,晋国做侵略者的占去大半。再看列国的内部:大夫固然有时逐君弑君,却还要找一个比较合法的继承者来做傀儡。许多国的君主的权柄固然是永远落在强大的氏室,但以非公室至亲的大夫而篡夺或僭登君位的事,在前403年晋国的韩、赵、魏三家称侯以前,尚未有所闻。故此我们把这一年作为本章所述的时代的下限。

    宗族和姻戚的情谊经过了世代愈多,便愈疏淡,君臣上下的名分,最初靠权力造成,名分背后的权力一消失,名分便成了纸老虎,必被戳穿,它的窟窿愈多,则威严愈减。光靠亲族的情谊和君臣的名分去维持的组织必不能长久。何况姬周帝国之外本来就有不受这两种链索拘束的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