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天下第一妙人
作为车夫,显然眼前这个战力非凡的‘铁甲金刚’是合格的。至少李寻欢开口之后他就懒得去理睬李修了。车中的人安全是他所要顾及的全部。可如果步入这马车百步之内,所有敌人都不会有安全。故而,即使是刚刚李修踏足了车顶,他也没有要动手的欲望。 对着这个尽忠职守的大汉笑了笑就一个缩身进入了车内,马车继续不急不缓得前行似乎一切如常。 无数次幻想过那双手,但事实上眼前这修长手好看得有些过分。并非是如同女子一般的白,肤色虽然偏白,但还是能从那指节和全局上看得出那是一双男人的手。每一个指节每一分。每一寸都浑然天成。也只有这样的手,才能非得出那般传神的飞刀。 帅,的确很帅,非为段誉那般的儒雅,非为慕容复的俊朗,非为大蛇丸的阴魅。这是浪子才有的忧郁,这是能让熟女看了醉眼迷离,少女看了怦然心动的忧郁。古龙大师笔下的人物都带着诗意。楚留香随风而来的郁金花一般的浪漫。李寻欢醉生梦死之间的孤寂和哀伤。 “小兄弟,在看什么?咳咳!” 李寻欢很高兴,高兴得是这寂寞的旅途中能碰到有趣的人。他是讨厌寂寞的,可时常这东西总是寸步不离得跟着他。人和人之间是很莫名其妙的。尤其是古龙笔下的人物,一诺许生死,刎颈不相负。这事古龙大师笔下的友情。 日月双眸之中透过能量视角,分明得看到那千疮百孔的肺。几乎和筛子一般触目惊醒。这个搂着温和笑意得美男子时时刻刻都要忍受着何等得痛苦?李修是经过生死符试炼的,但看着李寻欢的肺还是有些慎得慌。就算是武林高手,这种级别的“伤势”基本都应该准备棺材了。能躺在床上说话已经是不易。可李修知道,这个男人的传奇才刚刚开始!而且,能将这种级别的伤势带着挥出那般一样的飞刀。那么这个男人在身体全盛时期恐怕战力还要增加五成以上。 “看什么,看一个绝世的刀客成为将死之人。看着自己仰慕已久的偶像借酒消愁想喝他喝一杯。我想看看我带来的烈酒能不能让你皱眉一瞬,我还想看看什么时候能把你喝醉然后将你狠狠得揍一顿。” 说道了最后,李修的语气已经带着咬牙切词的味道。 李寻欢一生听过无数的回答,也见过无数有趣的人事。可从来没有一个回答能让他像此刻这么开心。 顾不上手中的美酒嘴角的弧度超越了这十年的所有时刻。爽郎得笑意又牵扯到了肺部,顿时夹杂了几声咳嗽。 李修可不会对这个绝对不会死的神人有半分怜悯,从空间中掏出陈年茅台递了过去。 “我这酒可不一般,猛烈纯棉,酒国中人无不喜爱,我大哥对此赞不绝口,每次都惦记着我这美酒。更让人开心的是,这酒因为极烈喝下去肺部会火辣辣得疼,就像你这种快死的酒鬼,喝一口肯定能疼得把心中那些痛苦忘记瞬间。” 李寻欢的眼睛中露出了久违的兴奋,这人世间恐怕只有三样东西能让他露出这般表情。兄弟之情,男女之爱,绝世美酒。他是习武之人,但这人世界即使如同九阴九阳这般的功法也不过仅仅能让他动容丝毫罢了。他是习武之人,可他对于武功秘籍,神兵宝物之流没有半点兴趣。他是习武之人,他的武艺早已超凡入圣,他的兵器是人世界最便宜也最恐怖的兵器。 浓郁的就像让那份兴奋更加猖狂,狠狠得闷了一口,猛烈得咳嗽带着点点血沫喷洒而出。 “好酒!”酒鬼和酒豪都不会忘记赞美手中的美酒。李寻欢也同样如此,茅台吗?忽然间又有一件值得自己记忆的事情被印在了脑海。只是可惜,可惜以后不知道还能不能喝到这般烈的美酒。 “可惜,这效果比小兄弟你说的好像要差点。” 眼中的惆怅片刻凋零,那双眼眸中温文如春,谁人看到都不心生好感。 “是啊,可惜了,这么烈的酒,每个人第一次喝都很难不醉。你这样让我很是伤感啊,你不醉过去我怎么能揍你呢?” 李寻欢又笑了,今天绝对是这十年中他笑的最多的一天,可是他最开心的一天。很少有很听到别人要揍他会笑,但李寻欢却觉得这格外有趣。 “那为什么想揍我呢?那为什么要等我醉了才要揍我呢?” 这带着逗小朋友的语气和蔼得仿佛兄长,丝毫没有一点不高兴的味道。 李修双手绕过头顶扶着脑袋靠在了车厢上,慢慢悠悠得道:“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揍一个人是需要个理由的,嗯如果非的让我说个理由的话,那么我的理由是,你应该被揍。狠命得揍!” 瞬间,这话像一把钢刀直接插到了李寻欢心脏上,人世界没有一种兵器能比人的语言更加伤人。而人世界能用语言伤李寻欢的人也是屈指可数。李修很荣幸成为了其中的一个。 “至于,为什么要在你醉了的时候才揍你,额,那是因为我怕你一个下意识出手一刀就把我宰了。就好像走到街上有人叫你的名字,你会下意识回头。据说习武之人有很多种这样的习惯。也据说某个叫做洪七公的乞丐下意识得把欧阳锋撸成了香肠嘴。我觉得吧,还是你喝醉酒的时候揍你比较有安全感。而且你醒来有画着熊猫眼也比较好看。” 《东成西就》李寻欢自然是没有看过的,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对这话的理解。 这个江湖上有无数奇奇怪怪的人,比如如说七妙人之流。可是李寻欢今天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事情,眼前的小兄弟绝对是世间第一秒人。 “虽然说相逢何必曾相识,可李某今天还是想多嘴问一句,小兄弟高姓大名?” 李修这才正经得坐了起来,行了一古礼道:“盘古神殿殿主,逍遥派掌门李修,见过小李探花。” 李修一直相信唯有《小李飞刀》这部小说是古龙大师倾其一生的感情完成的作品,其中字字柔情,句句伤情,章章惊情,如此才情已经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有人说凡人杨大头是古龙照着自己写的,可是在我看来,李寻欢才是古龙照着心的写的。古龙不于金圣截然不同的是他钟爱的是他笔下的男主。 谢海深仇惊才艳艳的傅红雪,流星蝴蝶双双飞的孟星魂,无敌天下莫有敌手白玉京,踏月公子风流骑士楚留香,四条眉毛深藏不漏陆小凤,白衣倾城天外飞仙叶孤城。但无疑,如同金圣将对女主十分之九的钟爱都给了小昭,那么古龙也将对男主十分之九的才情留给了李寻欢。 虽然如同古龙大师一样,李寻欢注定了不会被正统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