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谋妻在线阅读 - 294 爱屋及乌(二更)

294 爱屋及乌(二更)

    “嗨!别说了!”谈均瑶叹气,摆摆手,大大咧咧的,和这周身的衣裳有种格格不入的违和感,“祖父一定要我这样穿,你不知道……他多能唠叨,我实在是扛不住……是以……”

    说完耸耸肩,颇为无奈的样子,偏生眉宇之间的喜色却藏不住,看得出来,这丫头是真的喜欢陆老爷子。

    听说那日谈家还有人去闹事了,被时夫人和时欢一道赶了出去,这陆时两家……对这丫头倒是真的疼到了心坎里,这两日帝都百姓茶余饭后说的都是那日的认亲宴。

    如今这丫头,在帝都也是炽手可热,倒是让人放心了些……以前呀,总觉得她强颜欢笑的成分居多,看起来很开心,可好多次,在她以为无人看见的角落里,落寞又寂寥的样子,令人心疼。

    他伸手,用折扇拍拍谈均瑶的脑袋,笑嘻嘻地,“陆老爷子那性子,最是守礼,连时欢瞧着都头疼,往后呀,有你受的。小泼皮猴子只能做大家闺秀了……”

    “她可做不了大家闺秀。”时欢从屋子里出来,笑着取笑道,“纵然披了这一身雍容华贵的皮,也还是个泼皮猴子的内里。”

    谢绛半点面子没给留,“哈哈哈……这倒是。顾辞那厮怎么还没到?自个儿睡过头了?”

    谈均瑶嗤笑一声,“你以为都跟你一样呢?”

    “我?小爷我怎么了?小爷我从来不爽约不放鸽子的,你去帝都随便找个人问问,就知道小爷我品行端庄、说一不二,名誉极佳……”

    滔滔不绝间,马车声从道路尽头响起,通体黑色的马车,驾车的赫然就是林江,谢绛当下“啪”地一声打开扇子,悠哉哉地调侃,“哟,这主人家约了咱们过来,结果主人家自个儿姗姗来迟,这态度……着实让人心寒,时大小姐,这样不守信用的人,可不能深交了去哦。”

    马车堪堪停下,顾辞从马车上下来,对谢绛的冷嘲热讽半点反应也无,目光准确落在时欢身上,“等久了?出门前和母亲说了一会儿话。”

    “没有。我们也才到。”时欢摇摇头,眸色温缓,“长公主应该很担心吧。”

    “嗯。”顾辞不甚在意地点点头,目光落在那个盖着红布看起来很夸张的大箱子,蹙眉,嫌弃地问谢绛,“你搬来的?啥玩意儿?”

    谢绛抱着胳膊靠着木箱子扇着仕女图扇子,好不悠哉而得意,“自然是好东西……”

    话音未落,顾辞冷眼瞥了瞥,“抬回去。”

    得意的表情还在脸上,等着夸奖的谢小爷不可置信地掏了掏耳朵,“哎?!”

    三两步跟上,舔着脸叫嚣着,“我说你小子,我辛辛苦苦让人抬过来的,你不感恩戴德地受了,连看都不看就让我抬回去,过分了哈!”

    “你就不好奇本小爷倾尽手头所有银子,给你送了个啥?保证半点敷衍也没有!”

    跟在后头的谈均瑶眉头抽了抽……

    这话,感情是这位谢小爷送礼的口头禅?偏偏彼时的自己还颇为感动了一番,一直到看到那满满一匣子的银票……

    顾辞脚步停都不停,“本公子一点都不想知道。你要喝酒就好好地喝,你要蹭饭就好好地吃,里头好酒好菜已经准备好了,你那个礼……敬谢不敏。”

    有生之年,顾辞从来没有对一件事情闻之便如此发怵过,要说有,就只有一件事——收谢绛的礼物。

    谢小公子天生豪爽大方,颇爱送礼,这事儿本是好事情,但这小子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天生就缺了根筋,送礼很积极,但每次都送地让人恨不得掐死他。

    就顾辞本身来说,从谢小公子哪里收到的礼物多得数不胜数,有每日一食盒鲜血淋漓的猪肝,也有满满一罐的珠宝玉石,甚至还有一本帝都世家未嫁女子的花名册,连襁褓里的婴儿都没漏掉。

    总之,每一次都不是什么好的体验。

    也不知道这一回又是什么玩意儿,这么大,看着就瘆得慌。总之,顾公子表示他一点都不想知道。

    但送礼的人表示自己的满腔热忱绝对不能就这样错付,于是,一边顶着顾公子的冷脸,一边吩咐着小厮再一次扛起那个大箱子往里送,四个小厮,扛着那个大箱子,脚步很重,看得出来很沉。

    顾辞拿他没办法,直接将人无视了,问时欢,“顾言晟还未到?”

    “嗯。出门前正好看到表哥去找舅舅,说是有些话要谈,会晚一些到。”时欢看着此处景致,总觉得和时家的风格很是相似。上一回来的时候,还没有修缮完毕瞧不出来,方才转了一圈,愈发觉得这亭台楼阁、小桥流水甚至曲径回廊之间的布局都很是相似。

    将时欢的举止看在眼里,顾辞含笑看她,也不瞒着,“就是按照时家的格局和布置修缮的……想着你定是喜欢那样的,便借着前几回去时家的机会,暗中稍微记了一些……可还喜欢?”

    声线沉缓,意有所指。

    落在脑袋上的眼光宛若实质,带着比日光还要灼人的温度,时欢微微一赧,身侧的手勾了勾腰间玉佩,低声娇嗔,“师兄的宅子,要我喜欢作甚?”耳朵,却悄悄地红了。

    脑袋落下一只手掌,轻轻拍了拍,很快就过去了,就像只是拂过她发间的落叶般的轻描淡写。声音却倏忽间低了些,温热的气息就落在耳畔,热烘烘的,熏染地那耳垂通红一片。

    他说,“欢欢若喜欢这宅子,想必……也能爱屋及乌……”

    仿若有焰火点燃整片夜空般,炸响在她的脑海中,整个人被这一句话炸地连走路都走不稳了,时欢时大小姐自打出生学会走路一来,第一次走出了同手同脚的步伐。

    跟在后头的谢绛,嘴角抽了抽,扇柄捅捅身侧谈均瑶,又指指明显灵魂已经出鞘的时欢,啧啧称奇了好一会儿,又暗自嘀咕,“顾辞这厮,愈发地不要脸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