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路重生_第两百一章敢不敢去说一声
<>话,不能说的满,最好就是五菱两可,让目标人物把他想要的结果,和话她自己就说出来。这样就不是他不得不回应,而是由他来主动选择了,一点不同,可以说格局和可能完全是朝相反的方向而行的。 “天气没有不变的诺言,就如同你说说的那样,话不用说你也知道。”他说,也说得不太详细因为没什么好说的,到了那个点,就算大家都不说破也知道怎么做的吧。 “不说出来,我就不知道。”可人家就想听呢,不管不顾的话,会生气的哟。女人是很善变的,她小时候也想过将来长大要从事什么行业。也不知道怎么着,她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长大了开个理发店做生意。 倒不是对美容有什么兴趣啦,就是三岁的时候,又一次上理发店,那个理发师给她留下阴影。尼玛那货简直就是个脑残,把她存了一年的长发给剪成狗啃似的。 这就不说也罢了,那个市场可以买到的食材都不少有特别的,比如海鲜就是一绝,你吃过藤壶没呢? 这东西在远洋大船啊,海边的岩石上倒是很常见,但不是太多人会吃,光看那密密麻麻的一大片,很多人都会被吓怕。而事实上,用来熬汤之类的味道鲜美之极。 并且还很简单就放些姜片啊葱就行,都不用放盐的,毕竟这货是长在海里,自带盐属性。 不过就那外壳比较难搞,当然啦,六月份这东西最是好吃,别的时节还未到长得好的时候。由于这货在海边或者只要有海水的地方就能长,很像野草般的生命力,常常一敲就是一大片,用平方米来估算而不是单独几个几个的,要算品级的话,单独长的也不会值钱就是了,要拿也不难,所以价格并不高,就是内陆地方没有常见而已。 也因为它的生命力太过旺盛的关系,很多时候在小渔村被誉为比米还要便宜的东西,实际上如果包装一下那口感和虾也差不多的。 以前古时候就有渔民在欠收的时候,用来代替日常伙食,据说常常吃的话还可以明目,对身体倒还不错。不过近年来沿海地区污染相当严重,要吃到干净的藤壶,要到很远的地方了。 青岛倒是不错,说来也奇怪,那边的海鲜那么畅销,为什么都没见这东西卖呢?一来游客知道的不多,二来当地人觉得卖不起价钱,因为太常见的关系吗? 想想也是,你到青岛旅游的话,一定会去海边,那就必定看到它了,一大片一大片都不用人养,简直是数都数不清,谁会觉得贵? 再来就是海老鼠,听名字你如果以为是动物就错了,它名字古怪但却是地道的植物,只是长在海中岩石旁边,有它的地方就必定有海水。倒也算植物界中的奇葩了,不都说海水是不适合植物生长的吗? 这海老鼠样子比较像,叶子上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所以才会被人如此叫。用来炒菜的话,也不用放盐的,这道菜不能用来熬汤,只能用七十度左右的温度来炒,三分钟不能再久,才能保持它的鲜味。 青岛人下酒有两个必备品,一是藤壶不管是清炒还是焖炖,还有就是这菜了,都是很划算不管你吃多少,一百块都能拿下的菜式。 再有就是不能不说的石斑鱼了,这道鱼是十分名贵的食材,都是酒店饭店蛮贵的了,但是呢要做的好吃的话,却没有那么简单。 由于石斑鱼的rou质比较比较好,所以过油的时候,必须是拿捏好时间,不能太久也不能太短,三分钟左右为好,温度就在八十度左右,来回地往鱼身上淋就得了,然后撒上蒜头葱姜和酱油,不用太多,保持它的鲜味是最重要的。 咸水鱼和淡水鱼的分别就在这里了,这石斑鱼来自大海,而海水的盐分自然不低,普通烹饪成了味道就不错。 当然也有写歪果仁奇葩用些巧克力之类的黑暗食材来煮石斑,那是糟蹋不是烹饪,完全就是浪费食材。 上辈子那段人生中的很多事情,其实还有一个人没有提,那就是霸道总裁,就像前面所说的那样。这辈子碰到林晓青的时候,她二十六,他二十二,差了四年,外表上是没看出差那么多啦,道说实在他应该叫她一声jiejie而不是老想怎么着她。 但这个熊孩子从小就长在那富贵之家,多么漂亮有钱有学识才会的女人都见过,用过之后,他就喜欢林晓青这种天然呆萌的。那可能就是传说中的臭猪头也有鼻塞的菩萨?反正他就看上她列为了得到她,甚至用上了不少的手段,虽然都被宋北川或者她有意无意地破掉了。 不管是多么高深的阴谋,在一个呆萌二傻面前,很多时候是没用的,因为人家根本就看不出陷阱在那,甚至就跳了过去,你这坑挖了也就白挖了呗。 总裁他大学的时候是在国外上的,就好像所有有钱人一样,他所上的学校是相当有名,世界上排名前十的。但学校的名气并没有教给他怎么做人,那不是老师的工作,他那样眼高手低的人也绝不会听的吧,老子有的是钱,让你听老子说教好差不多。 作为一个老师,做好本职工作就可以了,专业课他倒学的不错,他学的是金融管理和企业管理学。如何你认为饮食集团的太子不学烹饪说不过去,那你就真的太蠢了。菜做得好吃,那只是厨师的事,他这种高度的人要懂得的是怎么管理这些厨师,仅此而已。 就算他的菜做得再好吃,那也没用,毕竟一个集团的总裁又是最厉害的厨子的,少之又少,几乎就没有。 相当一部分时间,他是在英国的剑桥旁边的那里过的,这地方一年四季几乎都是阴雨蒙蒙,都不用看天气预报,每天都要带着伞才能出去,什么?你说为什么不拿雨衣?这不是太……掉身份吗?你什么时候看过歪果仁穿雨衣上学之类的? 作为一个英国绅士,一把常年不变的黑色雨伞,才是最能呈现他们气势的用品。那五六年间,他学到的知识不少,但最让他印象深刻的还是那大笨钟的探险。 觉得那还是大三的时候,他们同学朋友间闲着没事就喝酒,和往常一样喝多了就会做出一些在旁人看来就像神经病一样的事。他们中的一个人,当时看着远处那大笨钟,正走到了十二点的时候,就说,“哥们,咱们来英国都几年了,但是一直都没有看过那东西,这不惬当吧?我们毕业之后,拿啥回去给他们炫耀?” 霸道总裁忘了那大笨钟就啧了一口,“还以为你说啥呢,那地方都不知道走过多少次了,你说你没去过?” “不,”那小伙伴马上就摇头非常快,直把脑袋给砸墙上都不带喊的,“我指的是进到里面看看,怎么,你去过?” “那倒没有,”他摊手无奈道,“那地方都不对外开放的,怎么去?” “自然是偷偷去啦,”小伙伴说,“我在网上看到过攻略,据说是很久之前,一些进去的人画的。”这个所谓的很久,起码得上百年了,现在城市变化那么大,就算有地图照着,也一定进不去的吧? 再说进去那里干嘛呢?不就个破钟楼吗?他可不认为这比和名模合影有什么值得炫耀的。 “钟楼怪谈的故事你听说过吗?”朋友说,“那可是英国几百年来的怪谈,据说在那里面住了一个不老不死的怪人,几百年来一直在里面用手掰那指针来让时钟走动。” 这个传说怎么听起来怪怪的呢?霸道总裁抬头望向那钟楼,艾玛好家伙,这地方不是用电动的吗,手动怪人什么的完全不靠谱啊! “你信不信我是不知道,”同学说,“但我是信了,你不敢跟我去的吧?行,输给我一辆自行车怎样?”当然不怎样啊,自行车什么的太便宜了,只是总裁最是受不了别人看扁他。 那时候的他年轻气盛,脾气比现在更不好,一看不顺眼的,就会马上吐槽,更会和别人脑起来。为此他在英国没少和曼联的小混混打架,都打习惯了。每当有曼联比赛的时候,他甚至会叫上朋友堵在赛场门口,都不等比赛结束马上就和那群不知死活的打起来。 那些个看场子的简直傻了,想来只有在曼联输了,或者赢了之后那些球迷才会闹事的,怎么比赛还没开打就闹起来了?那还得了?这可是曼彻斯特最瞩目的赛事呀! 然后三方面的人都打成了一片,你打我,我打他,最后都不管谁是谁反正看见人就打。打完已经是第二天了,总裁他们早就开溜了,闹到最后的只是那些球迷和看场的而已。 毕竟他们目的和那些球迷小混混不一样,他们就是喝多了没事干想打架而已,不管是谁在这城市都会如此的吧。 “你敢不敢去,快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