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战争是极端残酷的,侵华日军在中国境内犯下的虐杀平民、强jian妇女、残杀劳工、焚烧村庄、狂轰滥炸等罪行,无计其数。而且,日军在作战计划和行动中经常肆意乃至有预谋地屠杀中国平民。日本首相近卫文麿曾称“把中国人民打得屈膝投降,在于摧毁他们的意志”。对平民的屠杀正是服务于“打击中国军民的士气、进而灭亡中国”这一目的。在侵略中国的14年里,日本依仗武力制造了许多惨案,留下了多处“万人坑”,其中尤以1937年12月在南京进行的长达6周、致死30万人的屠杀令世人震惊。 日本在武装占领中国东北、华北期间,实行白色恐怖,屡屡制造屠杀惨案,以维持和强化殖民统治。日伪政权在警察机构专设特高部门,以搜捕和镇压抗日团体和进步人士为主要任务。 日本军部在中国东北建立了第*部队和第一百部队,负责试验在战争中并使用各种细菌武器。他们甚至用活人进行实验,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对付抗日爱国志士和无辜群众,“从来没有一个人活着走出这个杀人工厂的”。 作为《海牙公约》的签字国,日本侵略军公然违背国际公法,对中国军民上千次地使用化学武器,进行毒气战,使用了*、喷嚏性、呕吐性毒气、糜烂性毒气(芥子气)等,被日军毒气直接杀戮的中国军民有8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