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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9节-交易

    第二次主动送上门来的竹杠,如果不敲一下,估计自己的良心会痛。

    艾丽莎咬牙切齿地说道:“好!一百万!”

    没办法,打又打不过对方,只能认栽!

    更何况眼下在地上还躺着十来个人,这一百万美元就当作是买命钱了。

    不然的话,今天恐怕很难都活着回去。

    “呵呵!这才乖嘛!我请你喝酒!”

    小手一抖,两百万美金到手,李白的语气也变得客气起来,毕竟拿人手软,生意归生意,私人恩怨归私人恩怨,这个必须得公私分明。

    哪怕对方把自己的小酒馆砸烂夷平都没关系(横竖都不值一万美元),薄薄的彩钢瓦才值几个钱?

    金发女人的脸都青了,气得说不出话来,却只好跟着李白往酒馆里走去。

    深知这些半成品缺陷的艾丽莎没打算去理会躺在地上的同伴,先让雨淋一会儿,醒醒脑子再说。

    还有满地造型奇异的装备任凭风吹雨淋,却不担心被人顺手牵羊。

    因为不成文的潜规则,在这里,没人敢动歪心思。

    尤其是此时此刻,在见识过酒馆老板李白的暴力后,更不会有人敢胆边生毛的乱伸手。

    小心头都给你打飞!

    “看到了吧?这个酒馆是个风水宝地。”

    “老板的武力值好高,藏的太深了!”

    “老前辈们找的地方,果然不差,是个好地方!”

    “一百万美元的剑,到底是什么剑?外星人的武器吗?”

    “我今天看到了一群怪物,特么竟然还有比怪物更加恐怖的存在。”

    “这是里世界吗?好可怕!”

    各路吃瓜观众们彼此窃窃私语的陆续涌入酒馆内,今天看到的,听到的,给了他们极大的震撼,甚至几近颠覆三观。

    正因为有强势大佬坐镇,以酒馆为据点的三教九流们反而更加放心在这里讨生活。

    至少在酒馆里面,不用担心被人抢了,甚至砸了饭碗。

    再退一万步来说,无论如何性命多少有保障。

    金发女人艾丽莎先是打了个电话,用旁人听不懂的密语说了一通,放下电话后犹豫了片刻,这才开出几张大额现金支票,叠在一起后再看向李白。

    “这是支票!剑呢?”

    现金支票是有限额的,以她的额度并不足以一次性开出整张百万美元的大票,只能分散开出几张额度相对小一些的支票。

    论起实用性,还不如之前整本送给李白的定额支票本更加实用,相当于大面额现钞一样,拿到本行或合作银行就可以毫无阻碍的见票即付,相当于银行自己发行的大额钞票,这就是美联储为什么不发行大面额现钞的原因,不记名的定额支票一撕就能使用,有银行信用做背书,反而更加方便。

    在信用重视程度这方面,欧美银行比华夏银行更加在意,后者更需要客户自己承担一部分信用风险。

    “当然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童叟无欺!”

    李白一抬手,就像变魔术似的,一支连鞘长剑平空出现在他的手上。

    正是当日参加土著部落祈雨活动时抱着的那支大宝剑,李白用它迸发剑罡,斩下了“暴甲梦魇”的爪子,惊退了那三只狰狞怪物。

    “给!~”

    艾丽莎记得这支大宝剑的模样,当即将那几支票推了过来。

    “拿好!”

    李白同样将大宝剑推了过去。

    两人同时到手双方的交易品。

    “交易达成,我请你喝一杯!”

    在验收了支票后,李白手上多出了一支酒瓶和两支水晶高脚杯。

    酒是20年陈的原浆女儿红,正值芳华,不是30年的老阿姨。

    缓缓转动瓶口,醇厚的酒浆倒入晶莹剔透的高脚杯内,粘稠挂壁,色如琥珀,香气含而不放,宛如江南水乡的小家碧玉,持着精致的湘妃竹绸伞,在细雨朦胧的石板古巷内娉婷而行。

    高脚杯,女儿红,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葡萄酒是什么鬼,赶紧冲马桶去)。

    李白又取出一支玉瓶,里面存着最上品的信蜂蜜,往往两支高脚杯内各点了一滴。

    信蜂蜜并不是这个世界的蜂蜜,而是舶来品,来自于异界。

    由李白亲手用南蛮巫术的血饲秘法孵化出来的玉纹蜂王,予以妖化后形成的新族群。

    连整个蜂群都是他的,蜂蜜自然是任凭取用。

    在不影响蜂群繁衍的情况下,着实收集了不少,用来满足口腹之欲。

    信蜂的前身玉纹蜂酿出来的蜂蜜原本就已经是佳品,以蜜香浓郁而闻名,百丈开外都能够闻到挥散不开的蜜香,而妖化后的信蜂群酿制出来的蜜,品质更是上了一层楼。

    仅仅是微不足道的一小滴蜜蜂密,就让水晶高脚杯内的女儿红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是什么酒?”

    嗅着扑面而来的香气,死死握着那支大宝剑的艾丽莎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仿佛那支高脚杯里面有她极度渴求的东西。

    至于洒瓶子上的女儿红印刷标贴,她是万万都不肯相信的,什么时候这种东西都能够烂大街的乱卖,华夏人这是不打算过日子吧?

    “二十年陈的女儿红,加了点儿蜂蜜。”

    李白轻轻一推其中一支高脚杯,杯底顺着桌面一路滑了过去。

    信蜂蜜兑女儿红,这是他最喜欢的喝法之一。

    水晶高脚杯只是为了装逼,用搪瓷大茶缸子也能凑合着用。

    “女儿红?蜂蜜?”

    按住滑过来的高脚杯,艾丽莎将信将疑的轻嗅了一下杯口。

    在下一秒,恍若置身于花海,无穷无尽的花香紧紧的包裹住她。

    “这是蜂蜜?”

    艾丽莎一脸怀疑。

    有这么香的蜂蜜吗?根本是闻所未闻。

    “请!”

    李白拿起酒杯,轻轻摇晃了一下,浅啜一口。

    南方的女儿红后劲十足,比北方的烧刀子烈酒更加霸道,大口大口的豪饮,初时香甜可口,甚是好喝,但是很快就会醉到人事不省。

    从扑鼻花香中回过神来的艾丽莎不由自主的喝了一小口,随即眼睛瞪得老大,难以置信的望着自己杯中的酒浆。

    这真的是酒,而不是醉人的蜂蜜?!

    “这酒,好香!~这酒……”

    仅仅是这么一小口,艾丽莎却不由自主的生出一种满足感。

    人的本能会被一些有益的东西吸引,例如代表着糖分的甜味,代表着蛋白质的食物芬芳,代表着脂肪的油香,对于各种能量物质的渴求往往会没有节制,造成的结果便是营养过剩以及肥胖。

    作为美国生物科技人体应用最新研究成果之一的艾丽莎却无虞这种担心,她对能量物质的需要远远超过普通人,甚至连普通食物都无法满足日常所需,只有特制的高浓缩营养食物才能维持生命机能的日常所需。

    如果没有及时补充,或者补充不足的话,很有可能会被活活“饿”死!

    根据质能守衡定律,大补给大输出,想要爆发出那么大的力量,就得有足够的补充,否则不可能平空积累出那么多atp(腺嘌呤核苷三磷酸)能量物质可供艾丽莎挥霍。

    “这酒不错吧?”

    李白举杯示意了一下。

    分享饮食上面的东西,他从来都不会吝啬。

    哪怕是敌人,都可以坐下来一起享用火锅,吃完再接着打嘛!没什么不可以的!

    艾丽莎又喝了一小口,微微眯起眼睛,感受着体内的满足感,轻轻吐出了一口气,说道:“很好的东西!这酒,你卖吗?”

    她觉得这一杯酒里面蕴藏着极大的能量,甚至足以让自己毫无保留的发动一次“狂化之力”。

    这个华夏人手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好东西,使艾丽莎不由自主的生出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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