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马车上的四个人
乔松今年刚好三十岁,自从他十二岁那年第一次杀人开始,他就从来没有失手过。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天才,一个专门司职于杀戮的天才。他坚信自己在被母亲生下来的那刻起,他就是死亡和鲜血的代名词。 在他手上死掉的人有很多很多,因为没有记数的习惯,所以他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杀了多少。这些已经死去的人身份各异,有老人、有小孩、有男人、也有女人,为了不让他们在死之前遭受更多的痛苦,他强迫自己必需做到一击致命。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强迫渐渐的变成了习惯。而在这种习惯根深蒂固之后,就演变成了一道枷锁牢牢地将他禁锢在了自我的世界里。在自我的世界里,乔松是骄傲的。在那个世界里,他不是任何人的奴隶或者工具。可就是这样的骄傲,今天却被一个人给毁灭了。他明明已经瞄准好了那个女人,可是那道黑光却被另一个突然出现的人给拦下来了。这对于他来说无异于一个沉重的打击,可这还不是最致命的,因为那两个人都没有死,他的目标没有死,拦住黑光的人也没有死。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都没有死...他们怎么可能都没有死...没有死...为什么?” 乔松一边喃喃自语,一边一步步的靠近着那处坍塌的墙壁。他的身形还是那样的佝偻,他的脚步还是那样的亦步亦趋。只不过和平时不同,他的脸上没有习惯性的谦卑,有的只是nongnong的杀意。 在我看来,这个正一点点靠近我的男人一定是个脑子不正常的家伙。除了那狰狞的表情和古怪的行走姿势之外,就连他那双眼睛都透露着疯狂的痕迹。当然,如果他是一个修炼者的话,我会把他当成一个威胁。可是我在他的身上却连一丁点的真气都没有感觉到。 在我的认知里,一个人体内储藏真气的多少就代表着这个人实力的高低。尽管也有例外,但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这几乎就是一条真理。不过也不知道我今天是不是走了什么运,居然还真就看到了一个特例。 “喂喂喂,不会吧,这么粗的黑光,我们可就两个人,大哥不用放这种大招吧。” 原本我还以为自己是一个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硬骨头,可是当那手臂粗细的黑光凭空出现在那个疯子手里的时候,我承认我慌了。 “少废话,快想招啊,难道你真想死在这里吗?” 燕九娘到底是燕九娘,到底是比我多活了将近十一年的时间,在这种危机的情况先还能保持镇静...可为毛要我想办法啊,难道你没长脑子吗?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听到了我内心中吐槽,就在那个疯子要将黑光丢向我们的时候,一个瘦小的身影如鬼魅一般的出现了。 正如电视剧里演的那般,在最关键的时刻英雄总会闪亮登场。尽管这位英雄瘦弱了一些,但英雄就是英雄,总能带给其他龙套角色以希望。可是就在我刚觉得自己终于有救了的时候,那个疯子却很不配合的张开了他握着黑光的手。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十分软软舒服的大床上。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给我服用了什么止痛类的药物,以至于我的意识虽然清醒了过来,但身体还是一点知觉都没有。 “你醒了?” 声音是从我头顶传来的,因为角度的原因,我根本就看不到她。不过从声音上来看,她应该就是那位羽化仙居的管理者燕九娘。 也许是看到了我那询问的小眼神,燕九娘在走到我左脚边的位置后,就将那天之后所生的事情都和我说了一遍。 原来在最危险的时刻,那位个被我当成英雄的瘦小身影果然救了我一命。尽管只是一记轻轻的飞踢,但却依然导致黑光在射出前向上抬高了稍许。而我之所以会晕过去,则是因为被黑光击落了一块巨石正巧拍在了我的头上。 “那我现在这是在哪?”我讷讷的问道。 “还能是哪?羽化仙居啊。”燕九娘语气轻松的回答道。 “我昏迷了多长时间?”我有问道。 “应该有三十几个小时了吧。” 在听到自己仅仅只昏迷了三十几个小时候,我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原来我还以为自己会因为这次的意外而错过那场婚礼了呢,谁曾想居然还有不少的时间。 “你有什么要紧的事吗?”燕九娘在看到了我那副松了一口气的表情后好奇的问道。 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虽然是个道士,但也是个喜欢欣赏美的人。所以只要是美女问话,我一般都是有问必答的。
“没什么,就是有一个重要的人要结婚了,我赶着去参加她的婚礼。” 也许正应了那句老话,好人必有好报。在得知我的情况之后,急于报答我救命之恩的燕九娘立刻就动了自己的关系。不但送给了我一辆马车代步,还将自己的私人保镖借给了我以作防身之用。于是在我清醒后的第二天早上九点,我就躺在了一辆驶往天都的马车之上。 “师父,跟我说说天都是个什么样子呗?” 莫承祖作为我的徒弟,自然也是要与我同行的。小家伙可能是觉得我这次的受伤和他有很的大关系,所以在我昏迷的这段时间里他都没有再惹出什么麻烦来。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到了那里你自己看吧。” 除了我和莫承祖以及赶车的老孙外,马车上还坐着另外一个人。这个人的名字叫燕大壮,是燕九娘借给我的保镖。原本我在刚听到他名字的时候,还以为他是个身高两米膀大腰圆的壮汉。可一见面我才知道,给他起名字的人有多么的幽默。 燕大壮的身高大概在一米七上下,身材瘦弱,面白无须。如果不是在他的咽喉处可以很清晰的看到喉结,我都要以为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富家小姐了。 也许你觉得他这长相就已经够奇葩的了,那你可就错了,因为他还有一副烟酒嗓。那粗重憨厚的男低音,几乎就相当于一架便携式的低音炮。 “小子,你要是再敢盯着我看,我就把你的眼睛挖出来当泡踩。” 可能是命里犯冲,燕大壮和莫承祖在见面之后就一直不对付。刚开始莫承祖还想仗着自己会几手功夫欺负人家一下,可是谁曾想却结结实实的踢到了一块铁板上。 以我的眼力当然是能看出燕大壮的修为已经达到了三星中期,不过我也乐得有人管教一下莫承祖,所以也就没有制止他的不自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