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咸鼠(3)
从六十年前开始,它就特别怕死。 身为一只咸鼠,到今天还没选到能“一辈子”的那个人,掐算一下时日,它顶多还剩一年,一年之内再不能抢到人,它就得跟无数倒霉的同类一样,从生到死,不过饥饿又窝囊的三年。 对,如果没有选到可依附之人,咸鼠的性命只得区区三年,还得忍着腹中饥饿,实属丧气。 于是方圆百里每个孕妇的周围都潜伏着许多同类,就等新生儿呱呱坠地的瞬间展开它们决定生死的比赛,谁跑得最快,尝到这新生命的第一滴眼泪,谁便拥有了活得更久的可能。 也仅仅是可能罢了,另一种倒霉的方式,是好不容易跑赢了同类喝到眼泪,千方百计才得到的依靠没活上几天便早早夭折,两命相依,一亡俱亡,说不定连三年都活不过。 饶是如此,大家还是为抢人打破头,毕竟都寄望自己选中的人是长命百岁那一个。 它已经想不起那个冬夜里他是使出了怎样的神力与毅力才赢得了最终的胜利,只记得在哇哇的哭声里,它喝到了妖生里第一滴眼泪,世人都道眼泪咸,到它嘴里却甜如蜜糖,太好吃了,原来能吃饱的感觉这么迷人。 它选定的人,是曲秀才家唯一的儿子,说是曲秀才,不过是亲友邻人对曲父的尊称,想当年他十年寒窗,却屡试屡败,不曾博得半分功名,但放眼整个县城,也算是最能咬文嚼字的一个,年过四十才得了儿子,狂喜之余,给儿子起名复来,千金复来抑或功名复来都无所谓,总之老曲将挽回一切遗憾的希望都交给了小曲。 小曲一开始就没有辜负父亲的殷切期盼,四岁不到便能背诵诗词百首,写的字也有模有样,甚至比不少年长者还要好,彼时凡来曲家拜访者,老曲对他们最大的炫耀便是让小曲奶声奶气地背完一首将进酒或者长恨歌,然后在大家羡慕的目光里享受作为“神童父亲”的满足感。 那时候,它要么躺在小曲肩膀上打盹,要么无聊地躺在他的笔墨纸砚间发呆,明明是个好天气,家门外是别的孩子们喜悦的尖叫,小曲却只能老实待在房里诗词歌赋一遍又一遍地诵读,名家字帖一次又一次地临摹,只有这样才不用罚跪,晚上还能吃到好吃的。也偷偷跑出去过,被老曲抓回来后,他以为少不得一顿板子,可老曲没打他,拉着他一起跪在祖宗牌位前,不打不骂,只说他也不想把小曲关在家里,但若任他跟普通孩子一样在玩耍中虚度光阴,将来他又如何从他们之中脱颖而出,如何有光辉的未来,说着说着他居然哭了……小曲看着老父亲的眼泪与泛白的鬓边,忽然觉得比挨打还不好受——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年幼的小曲第一次在生活里找到了诗。 面对父子俩,最遗憾的是它,为什么自己不早出生几十年?!明明选老曲才是正道,你看他,动不动就哭了,跟儿子说心里话时要哭,喝酒喝多了也哭,写诗写感动了也哭,莫名其妙不知道为啥也会哭……反观小曲,从出生到现在还真是一次都没哭过,大概是获得的赞扬太多,又或者天生皮粗肉厚,罚跪罚得还不够狠,反正这孩子好像就没有过特别伤心的时候。唯一一次是养的小狗死了,眼红红的埋了它,正要哭的时候,一只猫从墙头爬过,他便立时收了眼泪跑去追猫玩儿了,唉,小孩子的忘性大吧,也不是个好事。 从那时候起,它便隐隐预感自己的将来不会很舒坦。 老曲也没有真正舒坦起来,因为小曲的神童技能并没有随着他年龄的增长而更加闪光,他四岁时能背下的诗,比十四岁时还多,写的字也无多少进步,做的诗就更平庸了,小曲的神童之名,渐渐被时间消磨得一干二净,老曲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明明一直在读书,一直也很乖,怎的小时候的灵气说没有就没有了。 小曲自己是无所谓的,在亲戚朋友面前表演背诗的场面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事实上连往他家来的客人都很少了,大家好像都挺忙的。他还是要读书,写字画画这样的工夫也要做,但除此之外可以做的事还有很多,比如如何让院子里的桃树不长虫子,如何改良家里的斗笠让它在大雨天时不漏水,衣裳染上墨迹要怎么洗才能彻底洗干净,不用钥匙怎么打开一把铜锁,怎么糊不同形状的灯笼,等等,生活远不止诗词歌赋啊。 老曲的身体越来越不好,每次看到挽着袖子敲敲打打洗洗刷刷的儿子,他突然意识到,复来复来,什么都不复重来了……命吧? 但偶尔老曲也会安慰自己,算了吧,就算儿子一直是神童又如何呢,连曾经如日中天的盛世帝国都在一夕间土崩瓦解,世间如他们这般生如蝼蚁的人们,还能在四分五裂兵荒马乱的时代里幻想出功名利禄黄金屋么。 真的不能……连活下去都变得很艰难。 年轻的皇帝除了年轻一无所有,皇位与国土早被外敌虎视眈眈,吃喝玩乐挡不住数万铁骑,蜀中江山终成他人囊中物,最惨的,连皇帝都被砍了头。 皇帝掉脑袋的那年,老曲也病死了,本来身体就不好,又受了国破家亡的惊。 十三岁的小曲守在老父亲的病榻前,握着一双冰凉的老手不说话。 老曲也没有什么遗言交代,家里没剩下多少钱,只一间老旧宅子,也没剩下什么人,小曲不到一岁时曲夫人病逝,照顾他的乳娘也在去年告老还乡,有个打下手的小厮也因为几个月领不到工钱走人了,所以曲家最值钱的,就是小曲了。 “你能……照顾自己吧?”老曲快闭眼前,气息微弱地问。 “大门的锁都是我修好的。”小曲的脸在烛光里挤出笑来。 老曲居然也笑出来,病糊涂了,总以为儿子还是那个奶声奶气背诗的小娃儿,他可有本事了,上房揭瓦,下河捉鱼,什么都干过。 “等你有孩子了……还是要让他多念书。”老曲长长吐出一口气来。 小曲点头:“要的。” 老曲满意地松了口气,浑浊的双眼望着天花板:“复来……千金散尽还复来啊……” 小曲把老父亲的手握得更紧了些,这样才能阻止他心里的话冒出来——从未得到过的东西,又何来“复来”呢……但他不敢说,怕父亲死得更快。 三更天时,老曲走完了他的一生。 它还是有点难过的,毕竟老曲在它有限的生命里不间断地出现了十三年,但更多的是开心,这回小曲该哭个痛快了吧,谢天谢地,它总算能吃上一顿饱饭了,十三年了啊,总吃盐巴实在没滋味,难受。 可是它又失望了,小曲这个死孩子从老曲闭眼到下葬,一滴眼泪都没掉,在老曲坟前烧纸时,它看着小曲把从小到大在亲戚朋友面前背诵过的诗词从头到尾背了一遍,从天亮背到下一个天亮,然后才拖着发麻的腿离开。 它猜,小曲应该从没有恨过老曲,不然他不会记得老曲最开心的时候是哪一段岁月。 回去的路上,它看见他用力揉了揉眼睛,揉得通红,但始终没有掉下它期待的眼泪。 一饿又是五六年,它才是欲哭无泪。 四分五裂的天下没有任何改善,人们大概已经习惯了战火绵延的岁月,今天的皇帝明天的刀下鬼也不再是稀奇事了,盛年时积下的大好江山,毁起来委实容易得很,都说乱世出英雄,可英雄太少凡人太多,称霸天下的豪情壮志掩埋在求活下去的平凡愿望里,埋得太深,能否得见天日,无人知晓。 小曲没有骗老曲,他能照顾自己,再乱的世道他都好手好脚地过来了,帮人抄过书,也跟账房先生学过算账,还在瓷器铺里打过下手,做得最久的工作是在乡下帮人种地,顺便帮不识字的乡民们写信读信,七七八八赚回来的钱基本够吃饱,有时还有结余可以存起来。 十九岁的小曲不但长高许多,眉目也周正起来,虽说不上英俊,难得他为人开朗爱笑,总一脸不知愁滋味的模样,多少也是讨人喜欢的。常到村东头的小河边洗衣裳的翠儿姑娘就是特别喜欢他的一个,他教她将村子里一种不知名的野草捣碎取汁后加到水里,洗出来的衣裳又干净又不褪色,还在她闲下来时拿石子儿在地上教她写字,不知不觉间翠儿居然成了村子里识字最多的人。他把自己在外头的种种经历讲给她听,经常把她逗得哈哈大笑。每当村子里有什么节庆活动,翠儿总是第一个通知他,中秋端午元宵节,他们越来越习惯只有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光,捧着炒熟的放了一丁点盐巴的豆子当零食,坐在田埂上讨论月亮上有没有嫦娥,偷偷在大半夜爬到野山山顶,像一对傻子一样在嗖嗖的冷风里坐等日出,有时他也会嘲笑翠儿的手工太差,给他做的鞋子居然左右脚不一样大。 总之,小曲觉得未来的生活里可能要多一个人了,现在就是要尽量赚更多的钱,才好正式向翠儿家提亲。 朝气蓬勃充满希望的日子可真是让人高兴。 唯一觉得要被气死的只有它……这小子居然陷入爱河了……听说情爱这种事特别让人心思舒畅,那他更不会哭了?气死了气死了!它难道要饿着肚子陪他一辈子??明明是个那么容易让人哭出来的时代,偏这小子运气那么好?! 半年后,翠儿出嫁了,新郎是另一个镇子上殷实人家的儿子。 婚事定下来前,翠儿曾哭着来找小曲,说不想嫁,要他快去家里提亲。 小曲数了数自己藏在床底下的钱,其实都不用数,太少了。 他还是去了翠儿家,钱不够胆量凑,他真心喜欢翠儿,那是他接近二十年的生命里第一次产生了要把余生交托出去的冲动。 但是,胆量跟冲动在一大堆丰厚的聘礼面前一败涂地,不管他的表达如何情真意切,结果还是被翠儿妈拿扫把打了出去,边打边骂:“你个外乡人连养活自己都勉强还敢连累我闺女?她爹做生意赔了钱要债的天天来你能帮我们还还是帮我们去死?再敢来找翠儿老娘打死你!” 屋子里,翠儿爹黑着一张脸,咳嗽得厉害。 翠儿一开始还哭着争辩,甚至指责父亲根本就不该在这种时局下学人做买卖,母亲骂她不孝,她又急又气说不出话来,直到父亲咳出来一口血后,一家人的互相攻击才停止,然后老老少少抱头痛哭。 他不知道怎么安慰这家人,但好像刚刚挨打的人明明是他,谁来安慰他呢? 没有人。 他悄悄离开了翠儿家。 翠儿好几天没出现,他也没有去找她。 又过了几日,翠儿红着眼睛站在他面前,那时已近傍晚,寒气很重,人站在外头从头到脚都找不到半点温度。 光秃秃的土墙外,两人相顾无言,翠儿都不敢看他,低着头。 北风嚣张,所见之处只得他们两个活物,世界在此刻寻不到生机似的。 “以后就好好过日子。”他不需要她说话,答案早在心里,只从怀里取出老早准备好的东西,那是翠儿从前做给他的荷包,上头的鸳鸯绣得像鸭子,他塞给她,“也不知买点什么当贺礼,你自己揣着,看上喜欢的自己买。” 翠儿的手僵硬地像木头,把荷包推给他,使劲摇头。 他不收,又推回去:“能嫁得好是好事。天冷,快回去吧。” 翠儿的眼泪越流越厉害,更咽着想说什么,但还是说不出一个字。 不用道歉,也没有怨恨,他摸了摸她的脑袋,送她到这条路的分叉口,只能送到这里了,以后的路,她要跟另一个人走了。 他微笑着冲她挥手,目送她离开。 蹲在他肩膀的它叹气,不是因为他失恋,而是从他的表情判断这回它还是没东西吃。这个家伙啊,到底什么才能让他哭出来呢? 正想着,一滴亮晶晶的眼泪突然从它面前落下去,它惊诧之余赶紧冲下去一口吞下,抬头,他无力地靠在老树粗糙灰黑的树干上,身上灰黑的衣裳几乎跟这棵快枯死的树融为一体。 第二滴眼泪还没有出来,便被他用力擦掉了,可嘴角还是挂着笑,仿佛只要不露出难过的表情他就不会难过一样。 它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飘到他面前用力亲了他的脸颊一下:“你可算哭了!”它甚至盼望着他马上再爱上一个会嫁给别人的姑娘,说不定这样它一辈子都不愁吃喝了。 总之那一天,小曲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独自走回去的,当然更不知道身旁有一只兴高采烈只差敲锣打鼓的妖怪。 翠儿出嫁后不久,小曲离开了这里。 老家是回不去的,祖屋在战火里烧了一大半,现在估计全塌了吧,当初出来谋生,还想着等攒够了钱的时候说不定天下也太平了,那时便能回去把家重新修起来,娶妻生子,然后教孩子读书识字,但不需要他把所有诗词都背下来,更不需要他成为神童。 可是折腾了这么些年,修房子的钱远远不够,天下也没有太平,并且越来越不太平。 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唯有年龄的增长不费吹灰之力。 从小曲走到另一个老曲的过程里,他还去参过军打过仗,军队里起码能吃上饱饭,可是他不敢杀人,刀比笔重太多,总拿不稳,而且战场太难看了,他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血,那么多离开身体的四肢,死的伤的堆叠在一起,人命在其中轻贱得连一张废纸都不如。终于有一天,他跑了,倒也不是怕死,就觉得自己在做一件毫无意义的事,再提不起力气。跑的时候还带着个受了伤的小兄弟,才十来岁,看到血还会吓哭的那种孩子,一路上担惊受怕地躲藏,实在没饭吃的时候他趁夜去别人家的果园里摘果子,末了却不愿当小偷,留了字据说借了多少果子以后必定偿还,并且留下了自己的大名。活下来不容易,小伤兵懂事,中途好几次都让他不要管自己了,他也动摇过几次,带着一个伤兵逃难实在是难,但最终他每次都说行我再送你走一段就走,却总是送了一段又一段,多走一段离小伤兵的老家就能近一段。小伤兵说家中尚有母亲与妹妹,村子周围的山上四季常绿,花果遍地,还能抓到肥壮的野兔,自己做梦都想回去。他听得很欣慰,甚至觉得那不只是小伤兵想回的家,也是他想去的地方。 可惜最终的结果,是他们谁都没能去到那梦里的家乡。 小伤兵死在了路上,临终前糊里糊涂地喊娘我要穿新衣裳。 他找不到纸钱,把枯叶撕成衣裤的样子烧在荒地中的新坟前。 战场是再也不会上了,虽然老家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他还是偷偷回去了,数年不见,等待修复的祖宅连最后一面墙都垮了,曾经还算热闹的小城里荒草丛生,能走的人都走了,剩下的老弱妇孺为了一小袋米的归属争吵不休。 他在破败的家门口坐了整夜,翌日清晨离开了小城,走时只带走了大门上的一把铜锁,那是他向临终前的父亲证明自己可以照顾自己的证据。 会读书会识字,会种地会修锁,饿不死人的。 他去了人多的大城市,除了偷抢拐骗不做,什么都做过。乱世谋生虽然辛苦,好歹攒下了一些钱,学人做些小买卖,明明是做好了完全的分析与准备,却赔本赔得一塌糊涂。有人说做生意要讲眼光讲运气,他便总想着是不是自己年幼时的光芒已然用尽了一生的运气,然后笑指着镜子里的自己说:一定是的!接受这个事实吧! 没有运气,还有力气嘛,既答应了亲爹要照顾好自己,哪能食言。 不管在小店里帮忙算账还是在马棚里替人刷马,他都相信世道早晚会安定下来,那时候一切都会好起来。 也遇到过那么一两个心仪的姑娘,许是阴差阳错缘分不够,最终都是不了了之。他从不否认自己的势单力薄,照顾自己已是吃力,若再将另一个人硬拉进自己的人生,那便是害人了。 一晃又是十多年,四分五裂的天下战火更盛,仿佛烧到了一个极致,波谲云诡的局面只等一个命定的人物挥刀决断。 而他已经过了四十岁,是个彻底的中年人了,照镜子时常会发现几根白发在鬓边乱飘。 他早已不再执着于有一个固定的居所,天下不定,走到哪里都不定。 那天是年三十,他从破庙里出来往市集去时,从河里救了个失足落水的小娃娃,孩子年幼说不清父母住处,天寒地冻的,他只好将孩子抱回破庙,生了火取暖。哪知人在庙中,祸从天降,一群乡民不知怀着怎样的误会冲进来,里头的一名妇人一把抢过孩子大哭起来,那孩子也抱着妇人喊娘亲,他这要开口,其他人不由分说围上来将他打了一顿,边打边骂拐子不得好死,还有人说要拉他去见官。 拐子?他心头哭笑不得,但怎么解释都无用,拳脚一点不客气地落到他身上。 最后还是孩子母亲喊了住手,说既然孩子找到了,打一顿撵走就算了,无畏多生事端。 然后他就被几条汉子架起来扔出了破庙,警告他马上离开他们的地界,再敢来村里拐孩子就真的打死他。 他忍着痛从地上爬起来,擦掉嘴角的血迹,看着那群人远去的背影叹了口气,无辜道:“我真不是拐子啊,你们怎么就不听呢。” 真是个糟糕的大年三十呢。 他确实不敢再往那群人去的方向走了,惜命。 一瘸一拐地走到市集上,他进了一间小店,要了一壶酒,一小碟卤肉。 天黑前的市集还是热闹的,过年嘛,此地临近洛阳,人口比别处都多些,店铺民居的门窗上都贴了大红喜庆的春字与各式窗花,穿着新衣的孩童们在街头蹦跳欢叫,忙碌了一年的人们终于找到可以放下重担稍微喘息的一天,大多数人都携妻带子忙着往家中去,小店里的客人只他一个,店小二时不时来提醒一声今日会提前打烊。 入夜,他抱着没有喝完的酒跟省着吃还没吃完的卤肉,走在四下无人的街头,远远近近传来的都是鞭炮与烟火的动静。 他举起酒杯,笑嘻嘻地对自己说:“恭喜发财。” 一饮而尽。 它仍旧躺在他的肩膀上,打了个呵欠。 四十年了,以为选错了人,但磕磕绊绊活了四十年,也不亏,只是明天又不知道要上哪儿才能偷到盐巴吃。 但它很快就确定不用偷盐巴了,因为他哭了……一边嚼卤肉一边哭了。 多少年了啊……终于! 可是他哭什么呢?不是已经对任何事都不执着不难过了吗,四十岁的人了,该见的风浪都见过了不是。 他边走边喝,每次一小口,奈何酒量太差,还是醉了。 迷迷糊糊中他只见到前头有一处灯火,踉踉跄跄过去,才发觉又是一座小庙,不过不破烂,还有幽幽的香火气。 他坐到门槛上,把最后几口酒倒进嘴里。 酒壶骨碌碌滚落到一旁,他也歪过身子靠在庙门上。 “四十岁了啊……连个跟我说新春大吉的人都没有……哈哈……”彻底醉过去前,他口齿不清地说。 它落到他的大腿上,仰头看着这个跟从了四十年的男人,突然不屑地哼了一声:“不就是一句新春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