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万大家
书迷正在阅读:机甲修女俏神父、D之魂、万剑归元、楚少追妻:冷傲大小姐、灭世仙帝、不朽虹尊、佞宠、绝色毒医:邪魅王爷别惹我、江山之梅蕊妍、女主求转正
后花园的青石桌上已经摆满了东西,而万花楼的那些姑娘们都已经围在那里叽叽喳喳的寻着自己的东西。 一群正值妙龄的少年聚集在一起,难免会互相攀比,谁的发簪好看一点,谁的头发梳的更顺一些,谁的首饰更亮眼一点,这些都可以拿来攀比。 但万花楼的姑娘却不一样,他们如今攀比的则是谁能拿下那少年小哥的心。 哪个少女不怀春?何况是一个多斤且毫不吝啬长相清秀的少年郎,况且,那少年郎抚的一手好琴瑟,有着满腹的经纶学问,换做哪个少女,都很难不去喜欢这样一个少年。 凉音拿着谌仲买来的胭脂,闻了又闻,似是沉醉了。 云柳拿着那一双紫玉耳环,让旁边的沉玉帮自己带上,然后笑着就跑到池水旁去欣赏了。 素柔是一个文静的姑娘,但通常喜欢坐在后花园的凉亭内,静静的盯着那池水中的鱼儿发呆,有时无事的时候,她几乎能盯上一个下午,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此时她依旧静静的坐在凉亭的一角,眼睛直愣愣的盯着那一条肆意游弋的金鱼。 谌仲笑嘻嘻的来到凉亭一侧,抬手在素柔的眼前晃了晃,笑道:“柔jiejie?” 素柔一抬头,发现是谌仲,她嫣然一笑,虽然笑容有些苦涩,但再苦涩的笑容,在这样一张精致的脸颊上显出,也会让人觉得是一抹寒冬里的暖阳。 她笑道:“阿仲。” 她站起身子,显得有些拘谨,她以前从未有过这种感觉,直到前日谌仲的到来,当她看到他的第一眼的时候,心就开始砰砰乱跳,就像是一个莽撞迷失方向的小鹿,在她的心房中来回寻找着出口。 谌仲坐到她的对面,双手背在身后,笑道:“你如果告诉我你为什么总喜欢在这里发呆,我就送你一个礼物,如何?” 女孩子都喜欢礼物,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事实。 素柔笑道:“一个人发呆那就一定是在想事情。” 谌仲笑道:“那么说你在想事情了?” 素柔点了点头,道:“我的确是在想事情。” 谌仲道:“能告诉我想的什么事?” 素柔笑道:“每个人都有她的秘密。” 谌仲吐了吐舌头,笑道:“你的秘密就是你想的事情了?” 素柔笑道:“没错。” 谌仲笑了一笑,从身后拿出一锦盒,笑道:“我想你一定喜欢。” 素柔开心的接过,然后轻抚着锦匣上面镌刻的扶桑花雕纹,她眨了眨眼睛,吃惊道:“这是送我的礼物吗?” 谌仲点了点头,笑道:“我猜你一定喜欢。” 素柔心下欢喜,掏出怀中的手帕,轻轻的将锦匣包裹住,然后抱在怀中,朝着谌仲嫣然一笑道:“这是第一次有男孩子送我礼物。” 谌仲笑道:“但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他瞧见素柔并没有要此时打开的意思,于是问道:“柔jiejie不打算看看是什么东西吗?” 素柔笑道:“无论是什么,只要是阿仲送的,我就会喜欢。” 谌仲坏笑道:“也许里面是一个丑的不能再丑的发簪也说不定。” 素柔娇目瞪了谌仲一眼,佯装微嗔,然后她缓缓的站起身子,将那锦匣抱在怀中,快步的朝着自己的闺房跑去。 有些东西只有自己看,才能体会到那种难以言表的懵动情绪。 “阿仲,你和柔柔在那里嘀咕什么呢。” “阿仲,你可不要打我家柔柔的注意。” “阿仲,我的卤煮火烧为什么没有放辣椒?” “阿仲,阿仲。” 谌仲的头有些大,他急忙跑开众人的视线,顺着走廊朝着尽头的阁楼跑去。 走廊尽头穿过一扇月亮门,便是南歌子的房间。 门半掩着,谌仲叩了叩房门,笑着走了进去。 “南jiejie?” 南歌子并不在房间。 谌仲略显扫兴的走出房门,心下嘀咕着南歌子这个时辰去了会去哪里。 ……………………… …………………………… 天色渐暗,又一个夜晚来袭。 秋风皱紧,万花楼烛光四起,谌仲简单的吃过一些杂粮水果,便朝着万花楼前厅而去。 云柳轻弹着琵琶端坐在前厅,轻声哼唱着一首江南民谣,曲风舒缓,她樱口微张,魅惑的眼神朝着谌仲瞥了一瞥。 谌仲急忙避开云柳那双魅人心魄的眼睛,悻悻的来到一侧,对着凉音问道:“音meimei,可见到南jiejie去了哪里?” 凉音嫣然一笑道:“你只记得你的南jiejie,却忘了你的音meimei。” 说着凉音佯装叹息。 谌仲笑道:“哪里会忘,都在心里。” 凉音一笑,道:“万大家回来了,南jiejie好像在她的房中。” 谌仲一愣,道:“万大家?” 凉音笑道:“万大家便是我们万花楼的老板呀,你个书呆子。” 谌仲恍然,尴尬道:“万大家的房间在哪里?” 凉音指着外堂,说道:“出门左转,有一株桑树后的大房便是。” 说完凉音似是想起了什么,朝着谌仲叫道:“今晚可是有南jiejie的大场,你可得做好准备,晚些便要见到你抚琴啦。” 谌仲一听,愣了一愣,来到万花楼三人,他除了每天打杂外,几乎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今晚一听要下场表演,他心底不由的一阵紧张。 他朝着凉音笑了笑,便朝着外堂走去。 …………………。 ……………………。 刚出了外堂,也是瞧见了那一株枯黄老叶的桑树。 树下有一人影静静的站在那里,粉纱裙摆,秀发清扬,面纱遮住脸颊。 “南jiejie。” 谌仲一眼便瞧出那人影是南歌子。 南歌子转头,瞧见是谌仲后,缓声道:“阿仲?” 谌仲走向前来,他不知道南歌子为什么会站在这里,刚要开口询问,却见房门开了。 走出一位三十左右岁的风韵女子,这女子不施粉黛,面色却红润异常,虽穿着不甚华丽,却显得雍容华贵,一张风韵犹存的脸颊上挂着一抹淡淡的笑容。 这笑容有些威严,也有些沧桑,也只有经历过大起大落的人,才会有这种笑容,她就像是永远都不会倒下一样。 一个女子如果永远不会倒下,那只能说明有些东西在支撑着她。 万大家就是万大家,不是一个老女人,倒像是一个风韵犹存的少妇。 万大家颌首对着谌仲说道:“你就是谌仲?” 谌仲点头。
万大家继续道:“你琴抚的很不错?” 谌仲笑道:“也只是不错。” 万大家笑道:“不错就已经很不错了,你要知道,让我家阿歌称为不错,也实属不易。” 谌仲吐了吐舌头,不好意思道:“万大家虚夸了。” 万大家继续问道:“你是秣陵人士?” 谌仲道:“是。” 万大家道:“秣陵多文人雅士,瞧你一副书呆子的样子,倒也不假。” 谌仲笑道:“读书人不假,却不是呆子。” 万大家笑道:“你的确不呆,让我万花楼所有的姑娘都叫好的少年,绝不是个呆子。” 万大家说完大步走向前来,朝着谌仲继续道:“今晚有阿歌的大场,你便为她抚琴吧。” 谌仲点头,然后万大家便迈步朝着前厅走去了。 南歌子见万大家离去,笑着对谌仲说道:“你好像有些紧张。” 谌仲苦笑道:“万大家的气场太强。” 南歌子笑道:“她的确是个女强人。” 谌仲点头,道:“能够支撑起万花楼的女人的确能够称之为女强人。” ……………………… …………………………… 南歌子的大场的确可称之为大场。 夜幕才降,整个万花楼已经鼎沸起来。 大场内座无虚席,无论达官贵人,还是江湖豪士,所有人都慕名南歌子而来,想要一睹其惊世的舞技。 当然也有人对南歌子的容貌抱有着幻想,希望这位神秘的女子揭下面纱,露出她那传闻的惊世容颜。 但幻想毕竟是幻想,也只能抱在怀中空想而已,因为南歌子从不会摘下面纱,无论任何人也不能够让她摘下面纱。 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久而久之,也没有人去想摘下她的面纱去一睹她的真容了。 有时候将幻想始终放在心底,也许是更好的选择。 大场内喧闹异常,有的人品着酒显得略加急躁,急躁着为什么南歌子姑娘还未出现,有些人手中把玩着酒杯,似乎刚刚饮下去的那杯酒意犹未尽。 帘幕微启,南歌子终于出现了。 霎时场内一片寂静,所有人似都屏住了呼吸。 空气中只有呼吸声。 谌仲随在南歌子的身后,他的怀抱着蓝玉琴,那是凉音在后台亲手交给他的。 “我希望你能用蓝玉为南jiejie抚琴。” “你要保护好蓝玉,它比我重要。” 而谌仲的回答却让凉音有些不解,因为他只淡淡的说了一句“没有什么东西,比人更重要。” 说了这句话后,谌仲便抱着蓝玉琴随在南歌子身后朝着大场走去。 空荡的后台只留凉音一个人,如果细心点便会发现,凉音的脸颊上已经布满了红晕。 凉音的也不知是喜是忧,她眨着明眸瞧着谌仲的背影,喃喃道:“我能将这句话理解成,我在你心中,比什么都重要么?” 想到这里,她狠狠的掐了掐自己的秀臂,嗔道:“你在乱想些什么。” 她心被暖意萦绕,就像是在寒冬的夜里喝上了一杯暖暖的热茶,周身说不出的欢喜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