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女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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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快要爬到树枝正中的时候,我们两个偷偷摸摸的爬上了那棵古桑树。 蚕洞的入口在桑树的第一根树杈中,由于这里蚕工密集的出入,容易被人发现。 我们选择了第三根树杈,据强生得来的情报,这里一般只有蚕王一人出入,相当于现代大厦中BOSS的专梯。 我注意到那些蚕工都是单色的,有红色的,有黄色的,还有绿色的,强生说有七种颜色,蚕工对应的颜色生出对应的蚕丝。 我很羡慕他们有着斑斓的色彩,以前我还笑熊猫永远只能照黑白照片,现在报应到我身上了,我这只斑点鼠从此也是黑白照片的命。 强生躲在一大片树叶后,贼头贼脑望着黑漆漆的洞口。 我坐在他旁边,那件儿光鲜亮丽的袍子,被我毫不客气的当做了蒲团,铺在了尾巴下面。 我简单的摘了几片树叶做伪装,没办法,谁叫我个子比他大。 强生又掏出怀里的地图,独自研究着。 我见半天没有蚕出来,火辣的秋老虎也是猛烈的,加上来干不光彩的事儿,我的每个毛孔都心虚的开始冒汗。 “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啊?早知道吃完午饭来……” “快好啦……你有点儿耐心……”强生头也不抬的安慰我。 我只能忍气吞声,谁叫我们现在是同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我已经上了他的贼船,就要同舟共济。 忽然,有什么东西从洞口爬出来。 我一个趔趄,差点从树上掉下去。 刚刚在下面看到的蚕工全都是五颜六色的,当时我就觉得十分稀奇,可当我见到眼前的怪物,着实吓了一跳。 蚕王简直就是人面蚕身的怪物,脸部是个年轻的女子,卷翘的睫毛让她的眼睛看起来很是迷人,蠕动的虫身还挂着连续七彩环。 我用尖尖的指甲搓了一下小蟑螂,示意他准备行动。 蚕王昂首挺胸的朝前爬去,微微翘着的尾巴分着剪刀叉子,左右不停的摇摆。 我估计我整张鼠皮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蚕王到底是公的还是母的?” 强生用白痴的眼神望着我:“当然是公的,如果是母的,我就用虫格魅力征服她。” 我忍住要吐的冲动差点踢他下去:“就凭你?省省吧……快点做事儿,再贫嘴,小心我揍你!” 强生把地图也塞给我,东张西望一番,确定没人过来。 “我进去了,如果有情况,你就大叫救命。” 我俏皮的眨眨眼,很是难为情道:“如果有情况,我肯定大叫非礼!” 蚕王是公的,这点儿倒是可以利用。如果他敢碰我,我一定大叫非礼,这是女人的特权。谁知道虫子的世界有没有BL或者GL恋的?额……想多了。 这回换强生差点掉下去,他倒吸一口凉气:“女人,真狠!” 强生进去了,我就成了小偷的从犯,畏畏缩缩的给他放哨。 我忽然想到了陈佩斯的小品《警察与小偷》,早知道我也去搞一套虫子的布偶装,至少被虫发现也可以蒙混过关。 可惜我现在手上的道具不多,一件儿二手的蛛丝袍子,还有一张不伦不类的地图。 日头渐渐爬到了正中,浓荫如盖的古树下洒下了一地的碎金。 这样的空山寂林中,垂緌的蝉儿吸着美味的树汁饮料,时不时来一段高亢的震翅摇滚,日子过得比谁都摩登舒服。 相比之下,我就惨淡多了。 那强生进去了很长一段时间,看树荫下的影子就知道,原本来拉长的黑影,随着日头的垂直照下来,影子都缩成了一个光斑。 我跨坐在洞口不远处的树杈里,周围都是密集的叶子,还有黑的冒光的桑果。 可是我不敢随意乱吃,也不敢随意乱动。 这个做小偷我还是第一次哈,心里素质不过关,心虚之下,纵然不是草木皆兵那样神经质,可难熬的时间我都是数着秒过。 我的位置很隐蔽,至少除了突然闯进来的七星瓢虫,我还没发现其他情况。 过了不知道多久,就在我神经都快崩断的时候,黑洞洞的蚕洞里出现了悉悉索索的声响。 我心下一惊,不好的感觉像雾霾一般笼罩上心头。 只见陆陆续续出来了一群花花绿绿的虫子,它们个个瞪着凶恶的眼睛,如临大敌的向一个地方冲去。 这时,我真的确定是出事儿了。 因为它们直接去的那根树杈,是一开始我身藏的地方。 我得感谢一下这个太阳,因为它太毒,我只能不停的变换着位置,躲着它晒我。 这个是以前做女孩子的时候一种习惯。 我的先天条件有些不足为外人道。 小时候出去玩儿的时候,老妈的闺蜜夸我,总是说,“哎呀,你看这闺女长得……可真懂事儿啊!” 刚开始的时候,我挺开心,小孩子嘛,喜欢被人夸奖。 后来长大一点儿,我才知道别的女孩都有“长的可爱”,“长的漂亮”,“长的苗条”,而不是像我,没有好的词语可以形容,直接第一次见面就能看出我“懂事儿”了。 每次的六一儿童节,青年节,文艺晚会,我可郁闷了。 老师挑选代表班级去表演的女生,从来都是和我八竿子打不着。 后来我想出来一个出风头的办法,那就是拿奖状。 奖状也不是很好拿,除了成绩好,还得讨老师喜欢。 成绩倒是没问题,老师却怎么也不喜欢我。 我是属于哪种学生呢? 大家都看过《亮剑》是吧,女孩子应该兴趣不高,可我喜欢看啊。 那个李云龙的部队,每次打仗都和土匪强盗一般冲最前面,所以每次他也是最容易立军功的。 我们部队的赏罚分明啊,今天李云龙还是团长,说不定明天就因为闯祸,被贬为被服厂的厂长,也就是搞后勤的。 这对于军人来说,是天大的羞辱。 我也是老师眼中那种喜忧参半的学生。 话说我努力奋斗,终于在期末考试得了第一名。 开学后老师上报得奖人员的名单,她挺犯难的。 别的班第一名同学都是没有悬念拿奖状的,可是我,老师在失眠了无数个夜晚以后,终于决定还是给我一次出风头的机会。 就在奖状颁发下来的头一天,发生了一件超级不愉快的事情。
我们班的有个男生特别可恨,名字却的很欠扁,叫狗蛋儿。 他做的事儿也很欠扁,老是在放学以后,把青虫子,死耗子之类扔进女同学的衣服里,超级享受女孩子尖叫的哭声。 那天早上,我正打开书,头顶下就掉下来一条冷冰冰的东西,等我回过神来,一条小蛇正沿着我的鼻梁滑下来。 我并没有像其他女人一样尖叫,而是直接扯下那条蛇,直接扔进了狗蛋儿的裤子里。 结果就是,我发现他尖叫起来,比女生还销魂。 我的脑袋不光很磊落的吃了老师一粉刷,还乖乖交上去一份检讨书。 介于我认错的态度还算诚恳,老师决定依然保持我的奖状名额。 这件事儿能完了吗?作为一个女孩子,如果我忍下这口气,绝对是对不起读者啊。 话说那天上化学课后,老师带走了所有的东西,唯独忘记了一盏酒精灯。 下一节课是体育,破天荒的我在室外课上居然和体育老师请了假。 和我一起请假的是另一个女生,她是真的肚子疼,女生那点儿事儿可谓是请假通行证。 我看空荡荡的教室就我们两人,我坐过去,问她,“喂,姐妹儿,帮我一件事儿呗!” 她有些纳闷的望着我。 我嘿嘿笑了两声,说,“狗蛋儿那家伙你觉得怎么样?” 那女生一听,原本因为失血过多的脸,更加惨白了。 我心中顿时大喜,看来同是天涯……额……被欺负的人。 就算是最温柔可亲的中国老百姓,遇到鬼子的侵略,也都会拿起锄头同仇敌忾。 何况是长期生活在霸道男阴影下的女孩子,她一听我要整治狗蛋儿,顿时仅有的血也沸腾起来。 其实她不用帮我太多,只是去给狗蛋儿递下了一张纸条。 狗蛋儿起先还以为是哪个女孩子告白的情书,后来打开一看,居然是我的挑战书。 我这样说的,“狗法海!你以为拿一个要饭的碗,就是得道高僧啦?有本事来教室里决战,不然就喝你白娘娘的洗脚水!” 那个年代,我们没有什么电视剧可以看,女孩子都喜欢《新白娘子传奇》,基本上暑假寒假都守着这个过日子。所以感情上对光头的都没有什么好印象。 狗蛋儿正好也剃了个秃头,他看了以后是火冒三丈。 他从来都没有小瞧过我,估计除了进女厕所我不含糊,他都没把我当成女生。 收到了挑战书,他也没有声张。他也有小心眼,万一打不过我,多丢人啊! 我把教室的门关上,点上酒精灯,然后放在门锁下面。 我们教室的锁是铜的,内外连通,所以酒精灯一烤,热传递下,外面的门把自然跟着高温。 我从门缝儿里看到了狗蛋儿气冲冲的朝这边走来,立即盖灭酒精灯,嗖的一下跳开门后。 万一他不是用手,而是用脚踹门,那我还不被门夹扁啊。 我把酒精灯放在讲座上,双手叉腰的等着他冲进来,满脸都是计划将要成功后的窃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