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围猎
入春之后,尽管有些不合时宜,但小唐伯爵还是组织了一次大围猎。 一般来说,狩猎最佳的季节在深秋,这个季节是动物一年中最为膘肥体壮的时候,当然,此时,它们的皮毛也是最好的。 然而因为去年秋天的时候,小唐伯爵还在和穆尔奇德大公打仗,所以森林里的动物们得以逃过一劫,但是它们逃过一劫,那些开荒的农奴可就不能逃过一劫了。 过冬之后,饥饿的动物们开始四处觅食,食草的动物还可以吃树叶,吃草坪,但是食rou的野兽很快就发现自己没有足够的rou吃!它们繁殖的太多了! 饿疯了头的野兽很快就开始成群结队的出现在野外,他们袭击人群,偷猎牲畜,这才进入春天没一个月,小唐伯爵就已经接到好几起野兽伤人的报告了。 而小唐伯爵,我们知道的,他一向认为人——能听话的人是宝贵的财富,远远的要比贵族用来娱乐的狼强多了。况且狼杀死一个人,就是杀死这个人未来可能会有的五个孩子,五个孩子又有二十五个孩子,这样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因此,小唐伯爵决定,就在春天举行一场围猎,一可以减轻领地内的兽患,二还可以借此机会测试一下冬季所训练的新兵。 是的,新兵,虽然我们说过自从小唐伯爵发布了征兵补偿法之后德斯蒙德人踊跃参军,但是究竟是有多少人呢? 差不多一千五百人。 这个数字已经是相当的了不得了!要知道,整个德斯蒙德一共也只有五万多人,去掉女人,老人,还有小孩,剩下的壮年男人也就一万多人,也就是说这个数字已经差不多是德斯蒙德成年男性的十分之一了! 这么多的壮年劳动力参军,几乎,不,是肯定会出问题,一些村庄中的长老已经几次的来请求过小唐伯爵让一些年轻人回家,因为今年春耕的人数实在是不够,他不得不让女人和孩子也一块出来耕地了! 然后小唐伯爵就回了他们七个字:“妇女能顶半边天。” 然后这些长老就被呛回家了。 小唐伯爵这样做不是没有底气的,当初报名参军的时候,士兵的参军费也给了,每个月当兵的工资也都按时的给了,光靠着这些,只要家里的女人会持家,每个月就足以过上一般的生活了,现在你钱领够了跟我说要回家?别忘了你的卖身契还在我这放着呢! 说实话,小唐伯爵这一招还是和几百年后的英国人学的,乔治王朝英国最著名的龙虾兵,一签就是十年的卖身契,而小唐伯爵只和他们签了五年,乔治王朝的龙虾兵吃的还是腐烂的食物,而小唐伯爵这里却是好酒好rou——呃抱歉,没有好酒,因为小唐伯爵怕他们喝醉了又打架。 总之,哪怕是和几百年后的龙虾兵比起来,小唐伯爵给的条件还要好上一些,那么为什么这些士兵就不能像龙虾兵一样英勇无畏,硬生生的顶着拿破仑的大炮和子弹,一直走到距离敌人只有二十米的地方才开第一枪? 小唐伯爵就认为,肯定是训练还不够,又或者是棍棒还没给够,否则这些士兵早就听话了。 于是,在经过了一整个冬天的加强版超长枪兵训练之后,这些士兵看起来也有了一点士兵的样了,行军之间不管是走路,抬腿,又或者是节奏都和老兵没什么区别,是时候看看他们的实际战斗力了。 事实上,围猎的时候,比季节更加重要的,是狩猎的时间。要进行一场足够“专业”的狩猎,必须起个大早,最好是天蒙蒙亮就出发,到猎场时,天色刚好大亮。抵达猎场后,通常先由一名经验丰富的猎人,带着猎狗、猎鹰和武器,去林中寻觅猎物的踪迹。而领主、骑士和随从们,则会利用这段时间进程修整,包括在草地上吃带来的食物,以及重新查看整理狩猎用具等等。 不过这个过程,小唐伯爵大可以省掉。 因为前面已经说过,小唐伯爵举行围猎的目的就只有两个,一是猎杀猛兽减轻兽患,二就是看看新兵的战斗力,他要忙的事还多着呢,可没有一点兴趣,陪着一群野兽玩什么你追我赶嘿嘿嘿的游戏。 不过这个经验丰富的猎人还是不能省掉的,经验丰富的猎人可以通过仔细的勘察动物留下的足迹、粪便,以及在附近植物枝干上留下的毛和角、齿的痕迹,来判断出潜在猎物的种类、体重、大小、年龄、高度、数量、离去时间、方向和距离等等。 这对于一场要求是速战速决的围猎来说,简直就是不可缺少的。不过显而易见的,因为领地内的一切森林,河流都是属于领主所有,所以一行人中唯一有着打猎经验的,恐怕也就是几个骑士了——就算是有农民知道该怎么做,他也不敢说啊,要知道,伍德斯托克法令(真实的英格兰森林法),里面写的一清二楚,要对偷盗者实施严酷的刑法,包括残肢、断足等等。 因此到了最后,小唐伯爵就把军队编成了这个模样:每十一人成一个小队,十个新兵,一个老兵,老兵是这个小队的队长;每十个小队又形成了一个中队,设一名中队长——目前暂且由骑士代替。 就是这样的,虽然这样设立下来了,但是因为小唐伯爵手里面也就只有十二名骑士,所以还有着300名士兵没法分出去,于是这些士兵就划归了小唐伯爵直属。 于是,大围猎就这样开始了。 说是围猎,其实和现代的另一种行动——搜山差不多,搜山的时候,人们也是分成一个个队伍,然后每个队伍划定一定的范围,人们就在这个范围里进行搜索。现在小唐伯爵也是这样干的,他把一整片森林划成12个区域,每个区域交给一个中队负责,而他则带着那三百人进行支援——一旦有哪个中队碰上了凶残的野兽,例如说是群居的狼群或者野猪群,他们就要先派人回来汇报给小唐伯爵,然后小唐伯爵再一块去围猎。 说到凶残的野兽,单独生活的熊反而并不可怕,虽然六米的长枪在森林里施展不开,但是靠着严密的阵型和枪阵,熊并不能有什么办法,最后只能被耗死。 还有狼群,实际上,这些狼崽子才是最狡猾的,它们远远的闻到有大量人类聚齐的气味,就早早的跑远不肯接近,因此,真正危险的时候反而是狩猎野猪。
群居的野猪一般都是雌性的,它们是杂食性的动物,什么都吃,也什么都敢害,而且野猪脾气暴躁,一旦发现自己陷入了包围,它们就会立刻变的不安,咆哮,竖起身上的尖刺,随时准备着迎接战斗。 当时,迎战野猪群的是一位骑士领导下的士兵,由于骑士狂妄的性格,他并没有把这群不过是七八只的野猪群放在眼里,于是他就指挥着士兵围猎他们,而士兵们,虽然骑士有些狂妄,他们依然是按照着平时的训练,保持着阵型,平持超长枪,慢慢的靠近了野猪。 就在这个时候,出事了。 这群野猪,它们不顾一切的狂叫着冲上来,完全不理会超长枪的阻拦,有的野猪身上甚至被超长枪刺中了十几下,血流如注,然而这反而更增添了野猪的凶性。况且野猪一般都是相当的皮实,还往往覆盖着坚硬的泥壳、松脂,这样一点点小小的伤害并不算什么。 然而,随着野猪血流的越来越多,越来越虚弱的时候,它们的凶性才达到了最大,这几头野猪疯狂的冲了上来,硬生生的用血rou之躯撞歪了好几杆长枪,然后狠狠地撞在了士兵的身上——不要小看野猪的冲锋,事实上,以野猪的重量和体型来说,这和战马冲锋也没什么差别了,而且野猪,它们更加富有攻击性,它们还有着一对锋利的尖牙。 约克公爵爱德华在15世纪写的一篇文章中,就记述了一次狩猎野猪中发生的惨剧。一头巨大的野猪在陷入围困时,突然向一名猎人冲去。那个可怜的人躲闪不及,被野猪尖刀一般的利齿从膝盖处一直挑到了胸部,瞬间便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而在涉及狩猎的文艺作品中,野猪也是狩猎中的危险分子,《冰与火之歌》中,被下了药的劳勃,就死于一头巨型野猪的獠牙之下。 而现在,这几名士兵的下场,和那个猎人相比,也好不到哪里去。 尖牙利齿,再加上野猪普通两百斤以上的体重,以及一身的刺猬般的尖毛,当时的画面可以说是……惨不忍睹。 足以让任何一个有着密集恐惧症的家伙当场吓尿裤子。 小唐伯爵赶到后,那几个倒霉的家伙早就断了气,神仙也救不回来了,愤怒的小唐伯爵只能罚了骑士三个月的俸禄以示惩戒,同时更是严加看管,防止再出现这样的事。 幸好,这样的事也就只发生了一次而已,其他的中队里面,受伤的人可能会有,但是也没有严重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地步,而且大围猎已经接近了尾声,除非是深入到森林的腹地,否则很难找到大型野兽了。 于是这次的围猎就这样结束了,兽患已经解决,这次猎杀了这么多的猛兽,今年的秋天也不必再来狩猎了。而新兵们见了血——虽然这血是猛兽的,但有时候人还不如狗不是吗? 所以说,结局,还算是令人满意吧。 这是这样,时间开始推移,一直到,某件轰动整个德斯蒙德的事情发生为止…… Ps:下一章11点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