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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胜者为王 1123章 冒牌乐手

    卷十五胜者为王1123章冒牌乐手

    告别了候三的家人,胡忧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想想都觉得好笑,候三这家人,真是太极品了。这正是应了那句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也许在别人的眼里,候三这家人,就是一群怪鸟,可什么才是正常的鸟呢?在大多数人眼里,那些精神病都是不正常的,可是在精神疯人的眼里,怕其他人也不正常吧。

    “胡忧,你有没有发现,那几个人,总瞄我们。”香香捅了胡忧一下,小声的说道。

    这是一间茶馆,生意不错,坐了有九成人。有些人在高谈阔论,有些人在听别人高谈阔论,无论你坐在哪个位子,耳边总能听到嗡嗡的声音。

    “也许人家是看你漂亮,才多看两眼吧。”胡忧冲那边看了一眼,嘿嘿笑道。其实他早就已经注意到这几个人了。从他们在这里坐下之后,目光就总在他们的身上打转。

    “才不是呢。”香香没好气的白了胡忧一眼。如果说之前是那样还有些可能,但是她现在都已经被胡忧弄成一个村姑了,哪有什么吸引力。

    “我看那些人,一定是想打什么坏主意。”香香挥了挥拳头,脸上没有害怕,反而有几个兴奋。看来她是小日子过得太平静了,想找点事来玩玩。

    胡忧看了香香一眼,懒得理会她。昨天胡忧收到了从秘密渠道传来的信息,马斯达把重点放在了他和香香的身上,现在正在散发大量的人手追踪他们,对朱大能那边反到没有那么重视了。

    单从这个情报,胡忧就能分析出马斯达是绝对不希望香香在大魔神面前告他一状的。看来这一次的做法是对路了。如果能成功挑起魔族之间的不和,那对胡忧甚至是对整个天风大陆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只是……

    想到这里,胡忧又略略皱了皱眉头。大魔神居然离开了领地,而且去向不明,这对胡忧来说,可并不是一件好事。

    对于这个事,胡忧已经向香香明里暗里打听了好几次,可是香香总是非常警惕,不肯告诉胡忧大魔神现在的位子。她总是说会带胡忧去找大魔神,但到目前为止,胡忧都不能确实,香香究竟是要反他往哪带。

    “胡忧,我们是看戏好不好。”香香的声音打断了胡忧的思考。

    “看戏?”胡忧愣了一下,猜不出香香又在玩什么。

    “是呀,刚才那个人说一会有好戏看的。”香香向边上指了指。

    胡忧顺着香香的手指看过去,只要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正在那高谈阔论着。他的听众还不少,不时有人应和上几声。

    胡忧仔细听了一会,才听明白那人在说什么。香香的理解并不准确,那个说的不是看戏,而是听曲。说是红梦楼来一个名家叫柳丝丝,青楼出身,却从来卖艺不卖身。

    “是听曲不是看曲,想来应该也没有什么好听的。”胡忧这会可没有什么心情去听曲。听曲需要一种心境,心不静,听什么也是白听。

    至于柳丝丝的美色,胡忧也并不感兴趣。家里现在都已经有七个美人了,美女看多了,也就那样。再说要听小曲,谁都比得了雅馨,她的百花团以前可是只为皇宫大臣表演的,普通的老百姓连见她们一面都很难。这个柳丝丝还要在茶馆表演,看来水准也就是般而已。

    “不去哟。”香香失望的噘起了小嘴。她也是被刚才那些人的谈话给引起了兴趣,很想去看看。

    胡忧摇摇头,男人只会对自己喜欢的女人百依百顺,胡忧又没打算弄一个魔族老婆,没有必要对香香百依百顺。

    “快吃东西吧,吃完了我们好赶路。”胡忧哼哼几声,就不理会香香了。气得香香直在那里跺脚。

    “我累了,今天不走了。”香香的脾气也上来了。以在前在大魔神的身边,谁对她不是低眉顺眼的,可这几天呢,接连的不顺,不但是差点让马斯达给霸王硬上了弓,跟了胡忧出来,还一点都不疼她。

    很多长得漂亮又小有几分家势的人就是这样。总认识天下的男人,都要看他们的脸色活着。那其实是把自己看得太高了,这世上没有谁缺了谁就活不下去的。在刚失去的时候也许会很痛苦,之后时间慢慢的推移,也就淡忘了。

    胡忧没什么必要事事顺着香香,但是香香大小姐脾气上来,说什么也不走了,这到是让胡忧挺头痛的事。胡忧跟本不知道大魔神在哪,香香不走,他自然也就没法走了。

    “好吧,那就去听听那个柳丝丝好了,不过听完了之后,咱们……算了吧,还是明天再走好了。”

    胡忧本想说听完了柳丝丝就得继续赶路,突然想起柳丝丝是晚上才表演的,听完都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怕也不可能在再赶路。

    香香成功逼得胡忧认输,心里也有几分小得意。香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姑娘,她知道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得打一棍子给个甜枣。连忙答应胡忧明天一定好好赶路。

    既然不走了,那就得找房间住下。还好这间酒楼不单卖吃的,同时还有客栈连带经营,胡忧把小二找来,开了两个容房间,也就算是把问题给解决了。

    吃过了饭,也不过是中午,柳丝丝的演出要到晚上,胡忧看香香没有出去逛街的意思,也就回到房间里躺会。胡忧的精神力很强大,但是连续骑了那么多天的马,这**还是挺累的,能平躺在床上,也不失为一种不错的享受。

    迷迷糊糊的居然睡了过去,直到有人砸门,胡忧才起身。睡了一觉起来,全身上下一阵舒服,对要去听什么柳丝丝的小曲,也没有那么排斥了。

    砸门的自然是香香这丫头,这会她已经换了身裙装,虽然脸上被胡忧弄过了手脚,没有露出她那脸青春无敌的真面目,却也让人看得挺养眼的。

    “这就去了吗,时候还早呢。”胡忧看了眼天色,都没有全黑呢,也用不着那么急着去吧。

    香香不满道:“不早了,去晚了就没有位子。刚才我听那些人说,有人中午就已经去等了呢。”

    中午就去等的必定是柳丝丝狂热的追随着,香香连柳丝丝是谁都不知道,可她已经来了兴趣,那就必须要看。

    胡忧对此真是无语。

    算了,既然已经被叫起来了,那就去看看好了。不然这大小姐没有看成柳丝丝,不知道又会搞出什么花样来呢。

    胡忧感觉自己现在不是一军之主,而是一个保姆。不过也没有办法了,谁叫你想利用人家呢。人说要想收获,就必须得先要付出。这理胡忧从小就明白。

    虽然之前从香香的话里,胡忧已经有了心里准备。但是到了地头,胡忧还是被吓了一路。不说红梦楼挤满了人,胡忧这会都还没有到红梦楼,就已经过不去了。

    “没这么夸张吧。”胡忧抹了把汗。之前他还以为柳丝丝不过是一个小有名气的青楼女子。现在看来,远远不是那样呀。

    其实胡忧这个家伙不但是五年没有在天风大陆,而且平时眼睛里只有战事,从来都没有留意风月。他哪里知道,柳丝丝可不是小有名气,她的名气大得连雅馨都不得不说一句好。

    说起来,柳丝丝也是命好。她出道的时候,正逢百花团解散之时,整个天风大陆的歌舞团不少,但是顶级的不多。雅馨解散了百花团,让那些沉迷于乐曲的人,顿时丢了魂一样,没有了人生的趣味。柳丝丝的出道,刚才填补了这个缺口,几乎可以说是窜红。

    而另一方面,由于胡忧从来没有留意这方面的问题,所以他不知道,每逢战乱最为严重的时候,也就是风花雪月就盛行之时。

    世界大乱,老百姓想的是怎么在乱世活下来。同样的问题,也摆在那些相对算是有钱人的面前。

    兵祸来时,可是不会去看你有没有钱的。穷人受到冲击,有钱人也一样受到冲击。可有钱人和穷人又有一点不同。他们有一定的自保能力,又有消息来源,不需要像穷人那样有个风吹草动,就死命的没头没脑的跑。

    前途茫茫,又不需要逃命。有志者报国参军,无志者就长醉风月。有那么多的钱,不趁还能花的时候花了,等战火到的时候,一切不虚无了吗?

    有诗云:商女不知亡国恨,难道真是那些女人不懂家破国亡吗,事实上是那些个有钱人,看不到人生的希望,醉身于风月之中,让风月界出现了虚幻的繁华,才成这个样子的。

    在这样背景之下,柳丝丝现象也就不奇怪了。

    “哇,好多人哟,真是太棒了。胡忧,我们快进去,快进去。”香香在胡忧的身边一惊一乍的大呼小叫。

    “我说大小姐,你看这那么多的人,哪进得去哟。”胡忧苦笑道。

    香香哼哼道:“我不管,总之我要听柳丝丝。都叫你来早一点了,你还不信,还在你看见了吧。这都怪你,所以必须由你来解决。”

    遇上女人,你就没法跟她讲理。

    胡忧摇摇头,一脸无奈。

    要换了自己一个人,胡忧才懒得听什么小曲呢。不过这会拉香香走,看来她是不会肯的了。

    看了眼那些人群,胡忧摇摇头。虽然以胡忧的能力,就硬挤进去也不是不行,可那种笨办法,胡忧才不会用呢。

    眼睛一转,胡忧有了主意,拉着香香又退了回来。

    “干什么拉我出来,我要听柳丝丝。我告诉你胡忧,今天我要是不成,今后的一个月,我就留在这里,哪里都不去!”香香好不容易挤进去一点,又被胡忧给拉了出来,真是气得不行。她还以为胡忧这是要拉她走呢。

    “得了,想听柳丝丝就跟我来。”胡忧摆摆手道。香香这丫头的小手还挺嫩的,不过胡忧拉起来,没什么感觉,出了人群就把她的小手给丢开了。

    “你有办法进去?”香香一脸怀疑的看着胡忧。在她看来,现在这种情况,唯一的办法就是挤进去。

    “跟着来不就知道了。”胡忧没好气的回了一句,转身往之前看到的一家乐器馆走去。

    “来,抱着这个。”随手抓了把琴塞进香香的手里,胡忧又抱过一把改装的吉他,在手里看了起来。

    这种改装吉他的发明者正是胡忧本人。那会胡忧帮柳丝丝用琵琶改了把吉他,让她在皇宫宴会上出尽了风头。

    至那之后,这种四不像的乐器,就出现在了人们的视线里,之后还推广开来。

    这会的商人可不管你什么专利权之类的东西,总之有人喜欢他们就做。越多人喜欢,他们就越是大量的做。

    胡忧这种改装吉他,要弹出声音很容易,但是要弹好很难。因为没有相应的曲子,跟本就无法发挥其他的特长。很多人买他回去,也不过是附庸风雅而已。

    店老板看胡忧拿着吉他,一脸很懂的样子,不由偷偷撇了撇嘴。由于百花团的解散,雅馨已经多年没有公开表演了。吉他这种新乐器,是雅馨带红的。她不出来按说是其他人的机会,但是吉他曲子太少,一共就胡忧为雅馨写的三曲,其他人也试着写过,跟本写不出那种风格。而这三曲雅馨本人都已经弹了几年,人人都知道是雅馨的曲子,无论是谁来弹,人们想起的都只会是雅馨。

    弹得再好,也不过是一个替身而已。这样的事让艺人查觉之后,自然也就不愿意再弹了。慢慢的,吉他曲就不再在各种重要的场合出现,吉他这种新乐器也走向了没落。

    火得快,灭得也快,这正是吉他最真实的写照。

    胡忧手里拿的这把吉他,是吉他最火热之时做的。用料非常的奢华,而且是大师的手笔。曾经是店主的震店之宝,很多人看中出高价,店主都没有卖。

    很多人以为震店之宝是不卖的,其他老板不是不卖,而是想卖一个大价钱。最好是那种卖一只一辈子都不用做的那种。

    店主想卖一个好价,那知道吉他的行情冷得那么快。之后店主再想卖,已经卖不掉了。每次看到那把吉他,店主就有气。而看到胡忧拿起这把吉他,店主心情又开始不爽了。再他看来,胡忧只是好奇拿来看看而已,跟本不可能卖。

    “老板,这玩艺多少钱。”胡忧自然知道这是吉他,但那是他的叫法,他不知道在天风大陆这叫什么。刚才看到这吉他的时候,胡忧也吃了一惊,他真没有想到当年一时心血来潮帮雅馨做的东西,居然还被人给仿制到店里卖。

    “两个金币。”店老板随口回了一句。他这把其他,当时进价都一百个金币了,最贵的时候,曾经有人出三百个金币,他都没有出手,每想起这事,店老板就心痛不已。

    两个金币不是店老板的卖价,而是他的气话。他实在是看那吉他很来气,就那么随口一说。要知道两个金币也不是小钱了,一般人跟本不会为了把其他拿出两个金币的。

    “那就他吧。”

    胡忧点点头,对店老板说道:“这个,还有那个琵琶我都要了。一共是三个金币吧。呐,这是钱。”

    胡忧在拿琵琶的时候,就看到了那上面的标价,小钱而已,胡忧也没有什么心思去讨价还价的,直接给足款。

    店老板真没想到胡忧会买吉他,而且还那么爽快,丢了钱就走。等他回过神来,又是一阵锤胸。2个金币,他亏大了呀!

    “我要去听柳丝丝,你弄两把琴干什么?”香香被胡忧弄得有些迷糊,直到现在都没有搞明白胡忧的意思。

    “就是因为你要听柳丝丝,才要买琴呀。”胡忧嘿嘿笑道:“走吧,咱们先进去再说,晚了怕这招就不灵了。”

    香香在心里哼了几声,她到是要看看,胡忧准备怎么个玩法。总之进得去还就罢了,进不去他一定要让胡忧好看。

    才离开二十分钟不到,这围观的人群比刚才更多了。不过这对胡忧来说没什么,他已经找到了开门的钥匙。

    叮叮咚咚……

    一阵狂暴的吉他乐声,让吵吵嚷嚷的人群一下安静了下来。所有的目光都转向了那发出声音的地方。

    “是吉他。”有识货的一下就反应过来。

    “好像是新曲子。”说这话的是识货的。

    胡忧对人群的挺较果,乐曲从狂暴转成了轻音。吉他是很难像琴那样表现出行云流水的,因为那不适合它的曲风。胡忧弹的是一首校园民谣,点点真情又带着点毕业分离的忧伤,一下把人们的情感全给吸引了进去。

    不多,胡忧只弹了一小段,自然停下来一举手中的吉他,道:“各位,我俩是丝丝小姐的乐师,不知可否借一步,让我们过去。”

    跟在胡忧身后的香香一愣,这才反应过来胡忧玩的是什么把戏。嘴角露出了笑意,就凭这一手,他们不但可以进去,甚至连票钱都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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