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子(一)
黑暗一百纪第六年第三月。 大莱湾蛇皮港边,海水喧闹得很,像一群愤怒的猛兽般争先恐后地奋力冲向海岸上的礁石,将怒吼化作力量拍打上去。 黑暗纪来临之前,我从未见过黑色的大海。我印象中的海是和白昼纪的天空一样,有着温柔的碧绿色——而不是这般一片漆黑,让人在它面前站立时不知该如何挪动脚步,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掉进这无边的黑色潮水中。 这里是我出生的地方,我从小就肆意徜徉的所在,如今以另一个面貌出现在我面前时却令我恐惧。 圣山发出的乳白色光带在天幕中缓缓扭动、蔓延,向大地送出微弱得可怜的光。现在,除了我身边纸灯笼发出亮光所能照见的区域,其他的东西都处在一片未知的黑暗中。 我出生在白昼一百纪的第十六年,之前所有的常识都来自于原先那个五彩斑斓的世界。黑暗一百纪已经到第六个年头了,我依然无法适应这无尽的黑色,也无法抵抗黑暗带来的隐隐而无所不在的恐惧。 我的爹娘出生在黑暗九十九纪的第二十年和二十二年,死于白昼一百纪和黑暗一百纪交替之时。在我们的世界里,两纪交替是所有十五岁以上的人死亡之时。爹娘也是在那个时候去世的。我记得小时候爹对我说过,他经常在白昼纪怀念从小生长的那片黑暗,怀念在黑暗当中点着火把和小伙伴们追逐的日子。在黑暗当中,人们的活动全都要借助火,生活节奏会变慢很多,全不似白昼纪般快速而喧嚣。人们要努力记住自己经过的地方,以便下次不会走错——毕竟火把只能帮你看清周边小范围的东西。 曾几何时我问过爹,难道不惧怕这种生活吗?他笑了,说,从小出生的世界就是心灵所属,不会怕的;不仅不怕,还十分喜欢这样慢慢的生活。白昼九十九纪最后一日,天空眨眼之间变成碧色,熟悉的黑暗从此离自己远去,当时只有十岁的爹哭了。此后的三十年,他看过了这世界的五彩斑斓,却总是怀念着生之初的世界。这就是镜界中每个人的宿命。我们都在穷尽一生向往着幼时的黑暗或者白昼,却只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才能回归那个久违的熟悉的世界。 那时,我不明白黑暗意味着什么——十四岁之前的我根本没见过。而对于爹和娘,以及所有出生于黑暗纪的人们,黑色代表着亲近和依赖。黑暗中,人们只能通过圣山的微弱光芒大体判断方向,人和人的关系在视野的束缚下变得很近,而一旦熟悉了彼此就不愿轻易地说分开。能见到的人有限,可选择的友谊和爱情也有限,所以人们都出于本能似的珍惜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 爹爹活着的时候经常对我说,他不喜欢白昼纪人们借着三十年不消亡的光亮任性生活的方式。尤其是我们这些从来没有见过黑暗的白昼纪孩子们,整天就知道骑着天马到处乱飞,朋友交了一个又一个却不见几个牢靠的,地方去了一处又一处却不用心深入了解。他总是对我说,只有当你的视野被无边的黑暗限制住时才能真的明白身边的人和事对自己有多重要,才会了解在黑暗中彼此亲近、扶持的感情有多珍贵。 而我至今都无法爱上爹娘的黑暗纪。我已经习惯了那个视野开阔的彩色世界,习惯了放眼望去风光千里的感觉——而现在,让人无奈的是,我的视力丝毫没有变(只是在火把光亮所能及的范围之外派不上任何用场),但是听觉却变得像老鼠那么灵敏。 有时候,我真的很羡慕鼠类。它们一生不过才几年,而且不管出生于白昼还是黑暗都没有什么区别——反正它们几乎看不到光亮。世界再怎么变换,都碍不着老鼠们的生活,它们靠耳朵鼻子觅食,闭着眼用嘴巴吃饭,从来不会对白昼有什么好感,也不会依恋伸手不见五指的世界。 而我们人呢?只多了一对好用的眼睛,却要为此付出这么多无谓的忧伤和烦恼作为代价。 今年我共有五日年休,便回来给爹娘的坟头添些新土,然后把家打扫一下。家中许久没有人居住,到处都落上了灰。我在厨房捡到一块干巴巴的抹布,蘸着亲手打出的井水一点点地擦拭着这些熟悉的家具,边擦边落泪。 弟弟莱巴三年前被选为“树根部队”战士,直接接受女王调遣,我都不知道他们部队的驻地在哪儿。树根部队的正常服役期为两年,而莱巴又主动申请延长了两年。也就是说,直到他服役结束之时,除了女王和他的战友外,没有人知道他在哪儿。莱巴每个月会给我写一封信报平安,寄到皇家卫戍部队,但是信封上面从来不写他的真名,也不留地址。当然这些都不要紧,反正我认得他的字迹。
我时常梦见他。自从进入黑暗纪,我再没见过莱巴。黑暗纪第一日,皇都上空便出现了两发白色信号箭,当时莱湾道遭受潜伏在附近海域的鱼兽族大军入侵,军民死伤众多。当我在皇都忙于调遣兵力支援莱湾道时,南边的莱黑女又在泰昌道举兵造反,试图推翻莱丹的统治,自己称王。之后的三年多时间里,我几乎都在高原道,和那里的守军长官莱祖宽-行干氏一起抵抗莱黑女的叛乱。作为一个jiejie,我给弟弟莱巴和meimei莱达的亲情太少,以至于每次给他们寄钱的时候心中都充满了歉意。 我在高原道的时候曾经写信给莱巴,让他带着莱达一起把蛇皮港的祖宅卖掉,搬到皇都来,这样我们便有更多机会见面了。可是莱巴这孩子恋旧,总是不舍得离开蛇皮港。 像我这种级别的官员可以向国家申请一套皇都的大宅,但我从来没问莱丹要过。弟弟meimei不想来,我一个人住也实在没意思。直到现在,我都是住在皇家卫戍部队里。 听莱胥说,莱巴到皇家卫戍部队参军时还是个十三岁的孩子,个头和我差不多高,额头上长着两颗微微发红的小痘痘。当时我在高原道风餐露宿,还没时间亲眼看着自己的弟弟当兵的威武样子,他便自荐参加了树根部队的选拔。打败莱黑女之后,当我回到皇家卫戍部队,莱巴已经随着树根部队长官一起离开皇都去往他们的秘密基地了。 六年,我和弟弟之间的联系只限于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