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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51-1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51-1

    国家的基本资源专属所有权

    一、基本概念

    国家的基本资源专属所有权,按照物权法第46条的指示,是指除了国家的土地资源以外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包括国家矿藏、水流和海域三大专属所有权,均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此类专属所有权的特别规定,以专制等级划分,属于国家即全民的特别重要的特别所有权、第二等级及第一类重要资源所有权、第二类信托专属所有权,主要由制度物权法规范与调整。

    矿藏,即矿产资源,指存在于地壳内部或者地表的、由多年的地质作用或者积聚能量形成的并且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能够被探明和开采利用的固态、液态或气态的自然资源。绝大多数矿产资源是工业的食粮,某些矿产品如天然气成为广大居民日常用品。一个国家矿产资源物权的合理配置,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是经济社会物质文明和产业文明的标志,也是国民经济科学、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水流,即江、河等主流与重要支流的统称,同时还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其他形态的水资源。水是生命的源泉,工业、农业、渔业、养殖业、水运业和居民生活,都离不开水。一个国家在水资源物权的合理配置,有限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平衡城市与乡村、国家与集体、个人和其他人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选择。

    海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海域资源,包括海水资源、生物资源、油气资源、固体矿物资源、海港资源、海水潮汐资源、海洋旅游资源和海洋运输资源以及相关的科研资源、海空国防资源,是比水流的用途更宽广、综合经济价值大和具有边境国防地理价值的一类重要资源。中国政府鼓励向海洋进军,合理开发与利用海岛与海洋渔业资源,尽量开采海洋矿产资源,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丰富人们的物质生活。

    矿藏、水流、海域资源是与国民的生产生活、物流运输、对外贸易、出外旅行的关系非常密切,而且有跨地区、跨流域的特征,这三大类自然资源专属于国家所有,有利于物的合理利用并发挥其最大的效能,并有利于抵御外国人的入侵与资源掠夺。

    水流、海域这两种资源与矿产资源有所不同。矿产资源是经过地质构造经过数万至数亿年的地质运动,才形成相应的矿藏,而且性质上是不可再生,是开采一吨少一吨。中国矿产资源虽然种类全面,人均拥有量则不及世界人均数量。法理上原则上,矿产资源应当适度储备和适度开采,采矿权、探矿权应当从“大下放”过渡到“大回收”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水流、海域这两种资源有其两面性。水资源,一方面,在一定水资源区域内过度利用或者污染,会导致水源枯竭或者作废,影响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另一方面,水流在涨水期、盈水期不利用,也会白白地浪费掉了。法理上原则上,水流资源根据需要和可能适度放开一些利用权、使用权是可以的,不必跟矿产资源管制得那么紧束。海域资源的两面性,是既不能过度利用,又不能不利用。因此,海洋渔业的利用权需要根据需要适当放权。但海底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权不同于海洋渔业利用权,原则上应当一概集权。

    二、主要特征

    1.属于国家即全民的第二等级专属所有权。

    国家法人所有权中,专属所有权是最高等级的特种所有权。实际上,国家专属所有权应当分为两个等级。

    第一等级,是所有权绝对固定,财产不流通或者财产利用权、使用权和担保物权均不能成立。最高等级的专属所有权从所有权到利用权、使用权都是绝对封闭的,对于财产公开流通权和担保物权也是绝对禁止的。对外一概不产生物权关系,仅对国家机关内部产生信托的物权关系。第一等级的专属所有权具有至高无上的绝对的优先权、管控权、排他权、固有权、特别的财产保护权。如最尖端的国防资产和武器装备的所有权、最高等级文物所有权,应当是属于这一类别。

    第二等级,是所有权绝对地固定,财产严格限制流通或者财产利用权、使用权和担保物权均限制成立。较高等级的专属所有权是固定不变的,财产利用权、使用权都是相对封闭的,对于财产公开流通权和担保物权也是相对禁止的。对外限制性地产生物权关系,同时由国家机关内部产生信托物权关系。

    国家的矿藏、水流、海域资源专属所有权,应当是第二等级的专属所有权,国家的专属所有权是固定不变的,资源的使用权或利用权却是有限度地下放的。特别是海域使用权的开放力度最大,水流利用权包括地役权的开放力度中等,矿藏的利用权的开放力度最小。

    2.属于国家的第二类信托专属所有权。

    国家的信托专属所有权,也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完全双重性国家的信托专属所有权。自然资源或者财产专属所有权归全民所有,并且完全由国有企业支配,政府出资与收益信托责任与国企国资保值增值信托责任自始至终联结在一起,从所有权到利用权、使用权是完全统一的。

    第二类,不完全双重性国家的信托专属所有权。虽然自然资源或者财产专属所有权归全民所有,但不一定完全由国有企业支配,政府的信托责任有松驰的一面,国有企业的控制地位不是绝对的地位,国有企业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信托责任相对缩小。

    鉴于国家的矿藏、水流、海域资源专属所有权是第二等级的专属所有权的事实,与此相对应的是,国家的基本资源专属所有权属于国家的第二类信托专属所有权。

    中国在现行的矿产资源法律框架下,中国已经从计划经济时期矿产资源国有化和完全双重性国家的信托专属所有权下降了一个等级。既然国家可以下放、也可以收回采矿权、探矿权。矿产资源法给予中央与地方政府一个信托式权利,即矿产资源的审批权和收回权,对于不合格、不安全、不守法、不守合同的采矿、探矿单位可以吊销其执照,并可以采取经济制裁甚至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办法来进行整治。

    3.属于国家的第一类重要资源所有权。

    矿藏、水流、海域均属于国家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国家的经济支柱,与城乡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国家的基本资源专属所有权地位,是一道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到底,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破坏这一法律规定。

    中国矿藏总量丰富潜在价值占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的一半,居世界第18位。据对45种主要矿石(占消耗量的90%以上)对国民经济保证程度分析,2010年起今后10年将有1/4不能满足需要,今后将有1/2不能满足需要,矿产资源将全面短缺,有些资源还会面临枯竭的严重局面。

    中国的水资源生态环境也不容乐观。全国多年平均淡水资源总量28000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位,但人均占有量为世界水平的1/4。大量森林植被破坏、水土流失、过度放牧、盲目垦荒、西北地区沙漠化步步逼迫,加上全球气候变暖、高原雪山融化、连年干旱、河流断流、厄尔尼诺现象肆虐和化肥农药污染。特别是在大规模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水资源的大量浪费与大量污染,不但使得水资源的数量大幅度减少,也使得其质量下降。

    中国有绵延32000多公里的海岸线(18000多公里的大陆岸线),有470多万平方公里的辽阔海域(可管辖海域可达300多万平方公里),沿海岛屿6500多个,还有143万平方公里的大陆架、199。8万公顷潮滩资源。1991年3月5日在联合国第9届海底筹委会春季会议上,批准了中国的30万平方公里国际公海矿区申请,并将其中15万平方公里矿区分配给中国作为开辟区。中国南海石油资源量可达418亿吨,南海可能成为另一个波斯湾或北海油田。中国4亿多人口生活在沿海地区,沿海工农业总产值占全国总产值的60%左右。

    中国要摆脱陆地矿产资源的依赖性和短缺性,要富国富民、强国强兵,维护中国的海洋主权与资源完整。一方面要理顺国内的海域物权关系,另一方面要理顺国际的物权关系;不仅面临着国家制度物权法的严峻考验,更面临着国际制度物权法的严峻考验。

    4.属于国家头等重要的特别所有权。

    中国人均占有陆地面积仅0。008平方公里,远远低于世界人均0。3平方公里的水平。毫无疑问,土地资源的所有权是特别重要的特别所有权。

    海域资源所有权,更大程度上是受制于国际制度物权法即《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公约》和相关的国际法,严重的国际形势倒逼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履行海域所有权的信托责任,形势十分逼人。中国的渤海、东海和南海四处面临着周边流氓国家的严重威胁。南海海域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海上通航航道,又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海上油气田,全国2/3的海域分布在南海。周边国家多年来长期侵占中国的岛屿岛礁达上百个,打了数百口油气田,每年掠夺的油气资源达200多亿美元。美国、日本、印度等多个西方国家的跨国公司也染指南海诸岛,问题变得更加严峻更加复杂化。有人估计,21世纪将在南海打响第三次世界大战!

    矿藏、水流资源也是属于国家头等重要的特别所有权。这些资源到了枯竭的地步,中国经济就会出现大地震大雪崩。问题在于,中国的矿产资源无原则地对外开放、滥采滥选、野蛮采选、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频仍、血腥的矿山、矿山纠纷、劳资纠纷等等各种矛盾激化,特别是比黄金贵重百倍的稀土资源,竟然出口价如卖小白菜的价钱,竟然让许多外国公司控制了一些大型稀土矿产资源,中国三个最大的金矿竟然让外国资本家大肆开采……。中国进口澳大利亚铁矿石,有4个经济汉jian导致中国公司损失7000多亿元。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中国今后几十年里将会有50%的铁矿石需要进口来补充。中国企业入股力拓集团,被澳大利亚政府以危害国家安全为名违约撕毁合同。

    目前全国的用水量是5960亿立方米。有专家认为,中国的水价格严重偏低,这使得中国面临的水资源的最大挑战是,无序用水、低效用水。中国的排放标准订立得不够科学。另外,企业守法的成本太高,而违法成本又太低。(新浪环保2011年7月26日《中国水环境:水价偏低导致浪费多地水质遭污染》)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46条

    相关名词:【国家专属所有权的特定性】

    字数:38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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