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都市小说 - 我在天庭地府插个眼在线阅读 - 第96章:要我做保镖?

第96章:要我做保镖?

    “好吧。”

    林浩将支票放到口袋,就要离开。

    “等等,林老弟。”孙旭连忙叫住了他。

    “还有事?”

    “其实,我想请林老弟帮我一个忙。”

    孙旭道,“放心,报酬少不了的,如果可以的话,我甚至可以把我全身的家当拿出来。”

    “哦?”

    这话,倒是引起了林浩的兴趣,“说说吧。”

    “林老弟,既然你知道我是武者,虽然我看不透你的身份,但我知道,你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

    孙旭道,“这么说吧,这个世界的武者不多,却也不少,他们有些隐藏在城市中,有些,可能隐居在大山里,与世隔绝。”

    “像一些门派,为了保持与外界的联系,为了更加方便地在外界采购各种生存的物品,选择控制外界的一些公司,来获取利益。”

    “你不会是想说,那些个武者门派,来找上你了吧。”林浩问。

    “对,就在昨天,本来我已无活下去的希望,但是,他们告诉我,要是我答应和他们合作,作为报酬,就是一颗治疗内伤的丹药,虽然不可能把我的内伤根治,却也可以免除十多年的痛苦了。”孙旭接着道。

    “所以,你答应了?”

    “不,我没有答应。”

    孙旭重重地摇摇头,“旭义集团是我一辈子的基业,手下无数地兄弟跟着我混饭吃,最重要的,那几个王八蛋,竟然看上了小玲,要把她强行带回门派!”

    说到这里,孙旭拳头紧握。

    “作为父亲,自然一口拒绝,我也是认定自己活不久,他们走后,就将旭义集团的财产全部转入了小玲名下。”

    “只不过,小玲没有学武,当初,我怕她走上那条烟暗嗜血的路,就将武学给潜藏了起来,虽然有我这个武者作为父亲,但她至今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一类人。”

    “她是一个女人,不,应该说,是一个女生,理应找个好点的男人嫁了,但这妮子心高气傲,至今还没有看得上眼的。”孙旭摇了摇头。

    “所以,你到底是想让我怎么办?”林浩问。

    “我想请你,保护她。”

    孙旭咬牙道,“当初,我没有答应那些家伙,他们一定会做什么手脚,来逼迫我服软,可能会往小玲身上打主意。”

    “呃...”

    林浩也不知道说什么的好。

    不答应吧,那可是大把大把的钱。

    答应吧,可能会影响自己干很多事情,就比如说,修仙,创立公司之类的。

    而且,保护她,这可是个遥遥无期的事情,谁知道那些什么门派的武者什么时候放弃孙旭的旭义集团?要是纠缠个一年两年的,岂不是也要保护那个傲娇妹子一年两年。

    还有,天知道那些武者的实力究竟有多强,要是把自己也搭进去,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似乎是看到了林浩脸上的犹豫之意,孙旭连忙开口,“一个亿,保护一个月,怎样?”

    “啥?”

    一个亿,保护一个月?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神豪手笔?

    其实,孙旭这也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旭义集团建立这么多年,稳居东城,涉及各大行业,平时还做点毒品的小买卖,明面上的资产虽然只有几十亿,但暗地里,掌控在孙旭手中得烟钱,恐怕都有百亿以上了。

    一个月支付林浩一亿的薪水,保护他的女儿,保护旭义集团,值了。

    至于林浩有没有这个能力?

    现在紧急时刻,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如果他接下了,又没有这个能力,那就得死在那些武者手上,这是自作自受,打肿脸充胖子。

    若是有那个实力,自然是皆大欢喜。

    “这几天,我要将名下的所有产业全部过度到小玲名下。”

    孙旭看了林浩一眼,拍了拍肩膀,意味深长道,“小伙子,说不定,这些东西以后都是你的。”

    这话什么意思?

    浩哥表示听不太懂。

    不过没关系,有钱赚就行了,那可是一个月一亿大洋,简直比抢银行还来的快吧。

    嗯,看在你孙旭这么诚信的份上,以前的事情一笔勾销,我就不敲诈你了。

    “怎样?考虑好了没有。”孙旭问。

    “当然,有钱不赚,那就是傻叉了。”

    林浩笑道,“若是要保护她的话,肯定是要贴身保护才行,不过,我这人平时很忙,不可能每天跟在她旁边,要是可以的话,只能委屈她每天跟在我身边了。”

    吊丝的贴身美女,这个可以滴。

    “这个...”

    孙旭有些犹豫,“其实,小玲还不知道这件事情,我也没有告诉她,这样...”

    “好吧好吧,你让她每天去上学,别乱跑就行了。”林浩挥手道,“至于晚上的话...”

    “我有一个建议。”

    孙旭道,“要不林老弟和我女儿一起住?”

    “不行,绝对不行!”

    没有犹豫,林浩直接一口回绝。

    哥可是有女朋友的人了,虽然只是自己单方面认为,怎么还能够和别的女人同居呢?就算这个女人很漂亮。

    再说了,孙梦玲妹子那性格,整天板着个脸,不苟言笑,跟别人欠了你钱似的,和她一起住?指不定会被她穿多少小鞋,说不会还会被呼来唤去,这种事情,我可不干。

    “我不是那个意思,不需要住在一起。”

    美女同居竟然不愿意?话说,我女儿长得不赖吧。

    于是,孙旭果断换了一个说法,“小玲就住在龙泉别墅区,正好,当初为了省事,我将两栋别墅买了下来,两栋是靠在一起的,小玲住的其中一栋,另一栋,基本上没人住过,这样吧,那栋空下来的别墅,我就送给你了。”

    既能保护好女儿,又能拉近关系,可以滴。

    “送别墅?”

    林浩有些心动了。

    早就想从那间破旧的房子搬离,却因为手中没有软妹币,而迟迟不能行动。

    本来拿到这一千万后,就想着在东城城区买一个大点的房子,作为走私的据点。

    嘿,没想到,还不用自己掏钱买。

    一栋几千万的别墅就这么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