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9章 归墟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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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玉安排了车马,一路护送林轩众人与自己的两个儿子去往归墟。 虽说以众人的实力来说,除了东方未晞这之前不学无术的家伙,没有人需要保护。 但这毕竟也是东方城主的一番美意,再加上众人也并非是十分赶时间,东方玉沟通归墟氏族高层长老尚需筹措,便也恭敬不如从命了。 狐假虎威,有了东方玉的这块虎皮,一路上也能吓退许多有坏水儿的家伙,再者便是岱斐这个归墟的青年才俊了。 林轩之前将水灵至尊剑赠送给他,要让他衣锦还乡,眼下这水月港东方城主大人的排场,怎么也当得起衣锦还乡这四个大字罢。 倒是东方未明与东方未晞两兄弟,虽说东方未明在东方玉的言传身教之下,无论是实力还是城府,抑或是军事、政务都处理得井井有条。 但他还是缺少一样东西,那就是归墟氏族的认可,而奇怪的是,归墟氏族的地盘内,竟建有一个书院,所有要担任要职的归墟氏族长老,都要通过这一所书院的考核。 而东方玉之所以与归墟氏族高层关系如此紧密,一方面,他当初也是在这书院之中进修考核通过的优秀修士。 另一方面,也是因当初与他关系不错的那些同窗,如今都已坐上了归墟氏族的高位,这才有了这位东方城主大展拳脚,扬名天下的时机。 而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林轩下巴差点惊得掉在地上。 他没想到,这毫不起眼的归墟氏族,居然还有这么先进的思想? 这就好比地球上的学院,只有在其中学习掌握了专业知识,才能顺利毕业,在大企业中吃香。 毫无疑问,归墟氏族如今在中央仙界一定算得上是一家大企业,因为整个中央仙界真正可以称得上大企业、大氏族的也只有三家。 因此这归墟氏族的书院,就成了许多年轻修士眼中的香饽饽,能入得那书院,那便是光宗耀祖的事情。 尤其是这书院并非什么纨绔富二代镀金的场所,而是实实在在,以实力与考核为标准的书院,哪怕是贫苦人家的孩子,只要有能力,一样可以在书院中得到培养,日后出人头地,简直是轻而易举。 不过想要进入这书院也并非是什么容易的事情,有东方城主这样的权力与声望、人脉,竟也只能勉强塞进去一个东方未晞。 不错,知道自己这个衙内小儿子改邪归正,东方玉非常高兴,所以立刻动用了手上的资源与人脉,一方面沟通归墟氏族的高层长老,帮助林轩众人进入从极之渊。 另一方面,则是大开方便之门,让自己的这个小儿子,得以进入书院进修。 至于东方未明,哪还需要东方玉去想办法,无论是他的实力还是其他各方面的素质,早就达到了进入书院的资格。 这也是为什么,东方玉会安排众人一道上路,正是因为自己这两个儿子要去书院报到。 当然,东方玉也并非是没有暗存心思,他让两兄弟与众人一同上路,自是有他的打算。 如果两兄弟能与林轩众人多几分交情,对于二人以后的发展也是有极大好处的,且不说队伍中其他人的身份,单单就是林轩一人,就足够让人花费打力气去结识。 不过东方未明的性格,也确实让人讨厌不起来。 他风度翩翩,外表文雅,偏偏文雅之中有给人一种清华之气。 这世上有许多的英俊少年,也有许许多多文质彬彬的书生,亦有许多气质不凡的世家子弟,也有很多少年扬名的青年才俊,但能与东方未明相提并论,林轩只能想到一人,那就是天生道体的庄文星。 庄文星自从觉醒了天生道体,他整个人就再也没有过不圆满的时候,他永远是那么的风度翩翩,无论任何人,在任何时间瞧见他,都会感觉眼前站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株临风的玉树,光彩照人,一尘不染。 除了林轩,几乎没有人能让庄文星产生什么情绪上的波动,他永远都是那么的亲切与温柔。 这一点上,东方未明倒是比不上庄文星,不过他的风度仪表,却是无懈可击的。 他的衣服,休想找出一点污垢,一点皱纹,他从不做对任何人失礼的事情。 这反倒不让人讨厌,因为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而不是像别的人一样,明明是个小人,却偏偏装出一副君子做派,沐猴而冠,徒有其表。 而东方未晞的性格,也同样无法让人讨厌,他与其兄长算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 二人明明长相差不远,可他眼珠子一转,就给人一种狡猾的感觉。 这种狡猾并非是贬义,而是一种让人欢喜的狡猾,就好似一个人养了一只猫,他会因为这猫性格狡猾而抛弃它吗? 绝不会。 而胖子向来喜欢与这样的人来往,再加上二人都是自小受到家中宠溺的少爷,二人之间竟有许多共同话题。 几天下来,这原本最不可能亲近的二人,竟成了众人之中关系最好的朋友,不得不让人感慨世事无常。 一路无话,挂着水月港东方城主牌子的车马行伍,自是没有什么不长眼的家伙敢来窥伺。 便是有,见这东方城主的牌子后,也立刻退避三舍,远远的目送队伍离开这才松了口气。 谁都知道水月港的东方城主有雷霆手段,得罪什么人也不要得罪这种人,尤其是这家伙手里可是有实权的。 说好听点,东方玉是水月港的统治者,是归墟氏族的重要伙伴。 说难听一点,东方玉就是水月港这一亩三分地的土皇帝!天高皇帝远,归墟氏族虽对于水月港有主权,但明眼人都知道,水月港真正的主人是谁。 宁骂阎王,不惹小鬼,何况东方玉也不是什么小鬼,更加没有人敢得罪。 踏入归墟,这存在海底的氏族,以阵法撑起巨大的屏障,笼罩方圆数百里,在这里,更像是一个高集成的城市。 放眼望去,归墟大城四通八达,规划有度,每一条巷弄与街道,都井然有序,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归墟大城以中心一座早已枯萎的海底巨树为中心,建筑物向四周辐射开去,没有人知道这一棵参天大树是什么时候长成的,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一棵参天大树会在海底枯萎。 但正是这一棵参天大树,撑起了巨大的屏障,令除了归墟氏族之外的其他氏族,也能顺利的生活在这海底世界。 而尤其厉害的是,这参天大树枯萎的树枝上,竟以强大法力生生造了日月星辰!虽然这些日月星辰不过是附着在枯萎大树树枝上的法术,但却给人营造出一种白昼变化的感觉。 就连林轩也感到一阵久违的舒适感,果然,人就是要生活在太阳底下才是最舒服的。 这海底的归墟大城,远比外边中央仙界大陆地表上其他城市要绚丽繁华得多,便是不周山,也难以望其项背。 巨大的城市聚落,日夜的变化,也难怪这归墟号称是中央仙界最后的一片乐土。 林轩本来不信,但现在看来,这宛如正常世界的归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确是一片乐土。 “这便是我们归墟氏族的城市,归墟大城。” 岱斐深吸一口气,露出几分骄傲的神色。 故乡,乃是一个人心底最深处的也是最初的依赖。 三年流离,再度回到家乡,他怎能不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