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二章 七彩之光
当众位府主一听到韩易居然是来自仙界之人,顿时一个个站起身来,露出了怒意。 那易寒到底什么来头,居然赶来轮回山抢宝物,莫不是那昊天玉帝派来的jiān细酆都府府主皱着眉头说道。 此人绝不能姑息,玉帝大人,现在就让我等去合击击杀了他说话之人正是赤y府府主,他的麾下一名红甲州兵就是死在韩易手里的赤jg.子。 对,那易寒明显就是想要抢夺七彩之球,如果让他夺走了玉仙器,那我们就损失惨重了深羊府主厉声道。 法华玉帝也是极为愤怒,她眉头微皱,心中在极速地思虑着,片刻之后又道:你们谁可曾听说过这个易寒,仙界什么时候出现了这样一个强者以前在界域战场上也从来没有出现过吧 从来没有听说过 我也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人 仙界的强者我了如指掌,从未听说过一个叫做易寒的 众人纷纷开口说道。 法华玉帝点了点头,道:此人或许来我轮回山只是无心之举,现在不必着急杀他,只要在轮回界,他就逃不了 法华玉帝很快便冷静了下来,猜测到了韩易也并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意味着什么,没有一个玄仙会傻到这种程度,明明是仙界之人,却跑到轮回山来抢夺宝贝暴露自己。 或许,我们可以利用这易寒,让他加入我们,上界域战场去杀敌。元阳府的府主开口道。 此人正是红鸾的师傅,也是一名女子,至少是拥有六成世界之力的玄仙,在轮回界也算得上赫赫有名之辈。 嗯法华玉帝赞赏的看了元阳府主一眼,元阳府主也是她的师弟法华教一律将师妹称作师弟,将师姐称作师兄,在酒馆的时候,韩易虽然吸引了法华玉帝的一丝注意,但法华玉帝并没有想到韩易居然会拥有如此强横的实力。 一般的玄仙法华玉帝根本不会放在眼里,但是拥有五六成以及五六成以上世界之力的玄仙,那都是上界域战场能够发挥出极大作用的将领,法华玉帝自然是极为看重了,所以在韩易表现出惊人的实力之后,他才查探了韩易的来历,想不到韩易居然是来自仙界 此时,在轮回山上,韩易裴炎敖元和凌羽玄仙四人依旧在闭关,紫sè光球依旧没有出现。 而在另外一边,冰皇以及其他众多玄仙汇聚在一起。 想不到这次来轮回山,居然遇到一个绝顶的强者,恐怕七彩光球非他莫属了 其中一名玄仙有些无力地说道,他所指的绝顶强者自然就是韩易了。 其他人一听,也都是露出沮丧的神态,这些玄仙来这轮回山,都是为了七彩光球,但是韩易的出现,让他们觉得想要得到七彩光球越来越不可能了。 诸位,我们不妨联手,击败了那易寒玄仙,然后再各凭本事,争夺那七彩光球,如何冰皇玄仙开口道。 那易寒玄仙的实力你们也是见识过了,就连冥河刀陆黑风都不是他的对手,你觉得我们能够和他抗衡么有人嗤笑道。 贪生怕死之人大可退到一边,想要争夺玉仙器的人留下来便可若是我们不团结起来,便是没有任何希望,但倘若我们结成联盟,至少还有机会夺得玉仙器冰皇冷声道。 对,如果放弃的话,就没有任何希望团结起来,击败了那易寒到还有机会得到玉仙器当即有人附和起来。 我愿意加入联盟,首先击败那易寒玄仙一名玄仙开口说道。 我也同意,最好先击杀了那易寒,免除后患有人声称要击杀韩易。 很快便有六七人加入了联盟,但也有两人走开了,显然他们对这样的联盟并没有信心。在这两名玄仙当中,其中一人正是开始施展法华教仙法的那名光头。 在不远之处,陆黑风站在一座高崖之上,风吹过他的面颊,将他的头发吹得不断飘动,和韩易一战,他并没有一蹶不振,他在不断参悟着刀法,想要寻求更高的突破。 黑风玄仙,你可愿意加入我们冰皇走了过去,朝着高崖之上的陆黑风喊道,如果有陆黑风的加入,那他们的实力必定会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对付韩易的把握至少要上升三成。 冥河刀陆黑风睁开一只眼,瞥了一眼冰皇,冷笑了一声,道:一群乌合之众罢了
陆黑风说罢,也不待冰皇身后一干正愤怒不已的玄仙开口,就化成一只黑鹰,跃下高崖,走向了另外一座山峰。 冰皇玄仙嘴角微微抽搐了两下,眼中闪过一丝y狠之sè。 冰皇玄仙,那易寒可不是一般的玄仙,我们应该如何对付他有人开口道。 他的确很强,但是我们七人联手,我想除非是大圆满玄仙出手,否则都只能落败冰皇倒是信心满满,仗着自己人多,底气也很是充足。 但事实上,真是如此么 韩易依旧是坐在洞府当中,不断地修炼佛法,留出一丝神识来探视外界的情况,一有任何关于七彩光球的风吹草动就会立马冲出洞府。 时间不断流逝,因为韩易将一连串玄仙之力引入到裴炎和敖元的体内,这使得他们两人祭炼玄仙意念的速度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裴炎的玄仙意念终于祭炼成功了,在他的身上,有一股澎湃的玄仙之力不断涌动,伴随着他的天赋神通,散发出让人恐惧的气息。 而敖元身上的气息也是越来越强,龙形的仙光不断在他的周身缭绕,随着气息地不断攀升,终于在某一刻,达到了顶峰。 嗡 在敖元的头顶,有天地法则降临下来。 敖元睁开眼来,淡淡的jg芒一闪即逝,他的气息变得更加神秘莫测了 敖元也成为了玄仙 现在在韩易所在的洞府内,加上韩易在内,已经有四名玄仙了。 轰隆隆 就在此时,整座轮回山再次猛烈颤动起来,一缕七彩的光芒撕裂东方的天际,shè向轮回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