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瞬间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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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后,刘一莎回到安徽老家。刘一莎在家看到父母很知足坦然的生活,想自己和沈毅的事情。 刚开店的两年,刘一莎父亲有经营头脑,店里生意还不错。虽然无法和计划经济时代那个店的辉煌相比,但是照顾一家老小的生活也够了。刘一莎父亲说过,这个店辉煌时,夏天卖啤酒时,啤酒都是人家整车送来的,白糖和盐也是由批发商开车送来很多,日常消费品周转很快。等刘一莎父亲自己打理商店时,都是他亲自骑自行车根据需要去镇上批发,并买回蔬菜、rou蛋等食物,刘一莎家此时已经不种田、不种地了。 开店后,刘一莎父亲经历了身份的转变。曾经他是这里的红人,多少人求着他,而今,他自家开店,又当老板又当伙计,对每一个客人都要笑脸相迎,对一些机构赊欠的烟酒款要定期去追讨。可能刘一莎父亲多年来也是跑经营的,虽然有人求他,他亦多求别人的。所以,刘一莎父亲自己又当老板又当伙计的,刘一莎没有看到父亲消沉,他过得很开心很平和,他口才好,爱讲奇闻异事,总是把自家的店堂当成故事演讲场,店里经常坐着一拨一拨的人聊天。只要有很多人的地方,刘一莎父亲一定是主角,他讲起话来那么引人瞩目。 但是,刘一莎父亲在众人前要做主角,回到家,也不是那么话多的人。在成为人群主角这一点上,刘一莎和父亲不像,刘一莎是一个少言的人,在宿舍群谈时,从来不是主角,她只默默地插一句,总是显得那么无所不知,又那么有哲理,而这又是不太招人喜欢的。刘一莎无所谓了,她只是要做自己,不是要做大家喜欢的人。 自刘一莎上大学后,刘一莎家店里的生意逐渐变差。一是当地出现了其他竞争者,二是镇上批发超市挤掉了这里的生意,三是因矿区动迁,人口减少;四是该镇的矿产资源接近枯竭、新开采的铁矿又因故暂停,来往于刘一莎家所在地的过往车辆明显减少,刘一莎家的经济条件变得有些局促。尽管刘一莎父在开店的同时也尝试过做点其他兼顾的生意,但始终没有成功。 好在,刘一莎上大学时,长刘一莎8岁的哥哥早已在市区工作并成家了,刘一莎的弟弟也中专即将毕业,以后也能找个不错的工作。所以,虽然刘一莎家的生意不好了,但一家人还是生活得比较平和。 刘一莎父虽然在农村人里算是见过世面的人,对于自己由乡镇企业负责人转变为纯生意人,比较坦然,很自然就适应了有些落差的生活。这和他的成长经历有一定关系。 刘一莎父亲出生在离刘一莎家几座山之外的一个古镇,明朝时候就已经有了。刘一莎的爷爷奶奶经营这一个面坊,加工面粉和面条,属于小本生意人家。刘一莎的爷爷在刘一莎的父亲7岁时去世。刘一莎的父亲还有1个小自己3岁的meimei,2个哥哥分别长他7岁和11岁。刘一莎的奶奶把刘一莎的两个伯伯养大到结婚后,经人介绍,从镇上来到刘一莎出生的那个村庄,和一个还俗的和尚同居了,这个和尚就是刘一莎父亲的养父。 那已经是解放后的事情了,解放后全国土地改革、宗教民主改革,当时全国性僧尼还俗,还俗后的僧尼回到原籍从事生产劳动。刘一莎父亲的养父自幼出家,已不知家乡在何方,无法遣返原籍,他还俗后,没有地方去,仍住在土庙里,自己种点东西,自己过。刘一莎记得,他们是称呼父亲的养父为“庙里爷爷”的。刘一莎懂事后曾听奶奶说过,奶奶讲她和“庙里爷爷”是“糊家”,也就是奶奶是为了养大刘一莎的父亲和刘一莎的姑姑而和这个爷爷同居的,她和这个爷爷没有正式的婚姻关系。 刘一莎记不得这个爷爷和他们一起住过,只记得她稍微懂事后,爸爸经常带她和弟弟去自己工作的矿山顶上看“庙里爷爷”。爸爸是矿山矿长,他让自己的养父在山上看工作设备,也有收入来源,这里每天都有很多工人,吃住也都方便,不寂寞。 后来“庙里爷爷”80年代末去世了,刘一莎父亲把他就葬在了他曾呆过的土庙后面的山上。每年清明节,父母都会带刘一莎和弟弟给“庙里爷爷”上坟。上坟就是当地对清明扫墓的称呼。根据规矩,上坟都是吃完中午饭后去,爸爸mama会准备一些鸡和鱼及水果作为上坟的祭品。刘一莎和弟弟一人手拿一枝长长的柳条,上面各穿一条雪白的“吊钱”,这是一种纸剪的起招魂作用的清明节用品,是买来的,“吊钱”折叠起来约有?厚、大小像月饼那么大。刘一莎和弟弟对坟几分害怕,柳条最后都是交给爸爸插到“庙里爷爷”的坟头。爸爸说柳条有避邪的作用,按成年后刘一莎的理解,清明扫墓,既有让死者安宁的意思,也有祈求死者庇护后人的意思吧。 刘一莎去给“庙里爷爷”上坟的时候,发现那里已经完全没有房子了,只有庙基,约有2处各3间房的规模,紧挨着。庙在村边较远的山坳里,三面环山,一面是水田,水田和庙基之间有个小水潭,庙基前有一口枯井。 刘一莎父亲和“庙里爷爷”生活在一起时,刘一莎父亲已经有十几岁了,那时“庙里爷爷”经常给他讲些佛教故事,也教他认些字。 受养父影响,父亲性格中也有修行者的性格特点:安宁的、镇静的、谨慎的、善于掩饰的。 暑假回来,刘一莎和沈毅互通电话,被父亲听出她交了男朋友。父亲知道女儿的男友是长春人后,担心她想留在长春,让她想好几件事情后再决定: 要和自己的生存环境割裂吗; 如何照顾父母; 今后和弟弟及其他亲属是否还来往。 父亲并未说一个明确的“不”字,但这些问题已经让刘一莎明白继续交往的难度了。在父亲没有追问沈毅的更多信息情况下,刘一莎没主动把沈毅小她三岁的事情和父亲说,她也不知道父亲对这个差别会不会在意。刘一莎想,父亲嫌长春远,如果自己今后工作留在了北京或者广州这样也很远的城市,父亲就不会说北京或广州远了,那些城市其实也很远,但它们比长春发达,那时,远就不显得是问题了。所以,远不远的问题其实也只是一个不那么站得住脚的问题而已,在刘一莎心里是这样想的。 而在长春,沈毅也因两人的恋情遭到了家人的严厉反对。父母看他执迷不悟,又把他最信赖的堂姐也喊来,包括姥姥在一起,全家人给他开家庭会议,开导他。 家里人问了他几个关于刘一莎的问题,他突然发现,自己对刘一莎竟然一点都不了解,他慌了。 家人问:“她的父母要是知道你比她小三岁,会同意吗?我们怕她比你大,以后不和谐,她的父母难道不会有同样的想法吗?” 又问:“你说她家是农村的,到底是做什么的呢?家里经济条件怎么样?是不是全家的希望都寄托在她的身上?她留在长春,以后怎么照顾家里人呢?” 再问:“你们才相处没多久,她表示过要留在这里吗?毕业分配时她要回南方怎么办呢?” 还问:“如果她愿意留在长春,毕业时她24岁,你21岁,她一个人留在长春,无依无靠,她想结婚,你21岁能结婚吗?” 沈毅是明事理的人,他已经完全明白家里人坚决反对的态度,家人分析的每一点都是有道理的,关键是,自己家人站的角度并不完全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从家人分析的角度来看,刘一莎和自己在一起对她也不是最好的选择。沈毅没做辩解。 信天命的沈毅,又去了长春的般若寺,算了一卦,看看老天怎么说。算命先生告诉他,他生性爱冒险,年轻时不能过很安定的生活。 那天沈毅怎么从般若寺回家的,他已经忘记了。总之,回去后就发烧了,在家躺了好几天。 沈毅熟读史书,在读历史中,最让他唏嘘的是一个叫“无奈”的东西。眼见一个个历史人物在命运的浪涛中起伏不定,说不定什么时候站在颠峰,说不定什么时候被浪头卷入海底,永不回头。人,永远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大多数时候,只是一个个浮在海面上故作镇定,心底却在哀嚎呼救的溺水者而已。 沈毅对自己和刘一莎的爱情也是没有信心,既然在家人和同学眼里,自己和刘一莎都是没有结果的,而他们的感情正在最炙热、最美好的时候,还没有发生争吵和其他负面情况,只有在最美的时候让感情停止,才会保留彼此心中的美好。否则,人是掌握不了自己命运的,两人若不在此刻停止,今后仍会面临数不清的无奈,到时候,吃苦的不仅仅是他,还有刘一莎,刘一莎是这样一个美好的女孩,自己何德何能让她陪自己吃苦?若现在终止感情,他也能从中挣脱,他陷入得太深了,无心学习。这时候,爱情正好是他儿时亲手烧掉的小镇纸模的翻版,他不能忍受最美的事物自然衰落。 沈毅躺在床上的时候,眼前浮现了一个熟悉的画面:儿时,他把用心搭了好几个星期的小镇纸模型拿到小区的空地里,一把火烧了,火光耀眼,他就静静地呆在一旁看“小镇”燃烧,直至灰烬。这是他儿时的行为,但这个行为时不时会闪现到他的脑海里。那时搭好的纸模小镇占地面积太大,家里摆放不方便,即使找到地方摆放,终究会落满灰尘,若用布盖住,又不得欣赏它的精致。虽然模型才搭好没几天,根本没被灰尘污染,但是沈毅还是做出了把模型烧掉的决定。焰火熊熊燃烧时,沈毅记得心里竟是喜悦的,他看到纸模以另外一种方式得到了保存,就是以最美的姿态消逝在缔造者脑海中。
沈毅此时已经有点神经质了,他也不清楚自己该怎么判断,但结果基本已经在他心里定下了,刘一莎是绝佳的女生,自己没有命和她在一起,这就是沈毅的决定。 美国心理学家斯科特。派克在著名的作品《少有人走的路》里指出“坠入情网”不是真爱,它是“人类内在的性需求和外在性的刺激,产生的典型生理和心理的反应,意义在于增加人类生殖机会,促进物种繁衍和生存。或者说,坠入情网是人类基因对于人类理性的征服,使我们心甘情愿地落入婚姻‘陷阱’。”当有人清醒,想到婚后要面对的现实,就会感到张皇失措,只想落荒而逃。 沈毅的确是坠入情网了,他现在想逃,正好家人给他这个助力,他决定放下刘一莎,然后挣脱这张网。有研究表明:懒惰和怯懦的人最易坠入情网,其次是幼年时经历过创伤、不幸,如父母离异、家庭危机的人。沈毅家庭幸福,他邋遢,也就意味着有懒的成分,他对自己感兴趣的古文和历史学起来十分用功,说明他虽懒但不惰。至于沈毅是否怯懦,这就不好分析了,沈毅是个很善良的人,人会否因善良而怯懦,还是根本就是怯懦才让这个人显得善良的,这也是不好分析的。总之,沈毅和刘一莎谈的这场恋爱让他坠入情网了,刘一莎自控力还可以。 其实,当一个人想和另外一个人在一起时,任何的障碍都会被冲破;当一个人不想和另一个人在一起时,才会去找什么是不让他们在一起的障碍,以给自己一个心理安慰。沈毅就是在找这个心理安慰,他完全没必要去般若寺算那一卦,也没必要想起燃烧的小镇纸模,父母给他的理由已经够充分了,凭理智判断就可以做出分手的决定了。但沈毅终究是舍不得刘一莎的,他很痛很痛,所以他无意识地要找理由说服自己。 所以,两人在暑假各自被父母“指导”后,在那个两个人都会铭记一辈子的暑假返校后的第一个初见夜,他们前一刻亲吻,后一刻就分手了。 两人的恋情戛然而止,好比制作玻璃时,从火红炉中取出玻璃胚胎,用水淬冷,冷却成了美丽的玻璃工艺品,永远保持那个美丽度。 初见面说分手的第二天,沈毅找刘一莎,在图书馆台阶上坐了好几个小时,两人聊着,彼此感觉很舒服,话题也很随意。两人明确同意分手。但沈毅还提了一个最终确定日期,就是9月13日一场重要的足球比赛后再做最后决定。 确认了分手后,刘一莎感觉可以回到父母身边了,心绪比较平静,不似受失恋打击的人。 9月13日,亚洲十强赛之中国和伊朗金州之战。沈毅没来找刘一莎,刘一莎知道沈毅终于放手了。 对于刘一莎,她感觉到沈毅的家人对他期许比较大,他个人也对自己要求很高,刘一莎不想因自己的原因影响到沈毅的个人发展,她决定放弃。 对于沈毅,这段感情让他意乱神迷,要有所节制地释放自己的热情和欲望,这样才是对刘一莎的保护和对自己负责任,而继续交往,不仅家人反对,他自己也控制不住。他痛恨自己不成熟,没有男子汉气概,但他不得不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