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修宪立法
不过,江浩手里还带有2036年第18次印刷字样的世界地图可不能明晃晃的拿出来。 他只准备等文学院那些人把海图找全之后,自己对照着现代的世界地图帮忙核实一下那些海图,只要大体上没问题就行。 有问题他肯定也会在找到的海图上做出一定的苗补修正。 怎么着也不会让未来出海的人照着海图弄迷路了的。 在凌秘书把那一堆相关资料全部都抱走之后,姜浩便再次打电话给新建立不到一年的造船厂,询问他们目前的进度。 他不是没怎么把希望放在郑和下西洋时的造船资料上吗? 因此,在那些资料没有找到之前,姜浩就已经开始寻找造船方面的匠人,并且建厂了。 这一类人才其实不少,而且也蛮好找的。 明朝中后期,朝廷虽然一直都在禁海,但实际上,出海的海商还是有很多的。 那些海商总不至于是游泳过去的吧,所以此时造船技术虽然没多大发展,但也不至于太落后。 当初打仗的时候,虽然有不少海商逃了出去,但是,他们逃走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工匠都带走。 而且,也不是所有海商都逃走了,多少还是有些漏网之鱼的。 有那些海商和造船匠人在,造船厂自然能够顺利建起来。 “总理! 比较原始的那些船只建造方面倒没什么困难的,现在也差不多造了有十来艘了。 可是那种新式的,加了蒸汽机的船只我们还在研究,具体该怎么做还在实验状态,所以……” 造船厂那边的厂长接到催促电话也有些无奈,但是他这边进展的确也不咋样,只能如实说道。 “我知道,新式船只的建造的确有些困难。 不过你们也不用担心,更不要怕浪费,多做实验,多做验证,总会找到解决办法的! 我这边已经找到了当年郑和下西洋时宝船的建造资料,等过两天整理好之后,就派人快马加鞭送到你那边。 对了,有一点忘了提醒你们! 建造新式船只,你们没有必要一开始就建大的,刚开始,肯定是有很多困难的。 所以你们可以先造艘小船,只能载三五个人的小船,先做一两个出来看看情况,看看具体标准,然后再慢慢的往大里造,应该会更容易一些! 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意见! 具体的,你还是多问问那些会造船的人! 好了,以后多努力吧,缺资金的话,记得向上面打报告!” 姜浩也没太失望。 科技的发展本来就不是一蹴而就的,发电机,蒸汽机之类的东西之所以能够那么迅速的出现,那是因为姜浩给他们开了挂。 还是直接给图纸的挂! 可是,现在造船方面,姜浩也实在给不了什么帮助,所以自然也不会太过于心焦。 只能边催促,边加大投资。 …… 半个月后 也就是黄帝历4339年三月。 全国最高会议再次召开。 这一次召开,是专项召开。 也就是说,是专门为了一件事情特别召开的。 这件事情,就是立法。 史称华夏国第二次立法,也称华夏国宪法确立会议。 在建国之初,第一次全国最高会议召开的时候,姜浩就草草的提出了一个华夏国宪法草案,把总理十年一任,三代以内血亲不得继任之类的事情明确写入了宪法,并且在当时顺利的通过。 但是,那个宪法草案的编写比较匆忙,里面内容包含的也不是特别全面,基本只相当于一个草创的大纲。 比起刘邦当年提出的约法三章也全面不到哪里去。 宪法草案在当时勉强够用。 毕竟当时治理的范围也不是很大,而且,偶尔还会把大明律拿出来配合着一起用。 可是,自从第二次全国最高会议召开之后,姜浩就知道,该正式修法了。 国家在不断改革,法律自然也得不断的修缮完善,这个时候再抱着草案配合大明律就是十分不恰当的事情了。 因此,在第二次全国最高会议结束之后,姜浩就迅速在全国招揽了一批法家残存人员,让他们以自己的宪法草案为基础,把大明律当中的一些律法编写进去。 当然了,说是编写,肯定也不可能死搬硬套。 只是把一些姜浩看过觉得没有问题的律法编写进去,有问题的是需要彼此互相商量,决断出一个都能接受的律法写进去。 什么是没问题的呢? 大明律里面,拐卖儿童者判凌迟,拐卖者家属判流放这点,姜浩就觉得没有问题。 什么是有问题的呢? 有问题的太多了。 像子告父,妇告夫,要先进衙门打板子,没打死才能继续。 还有绝嗣者家产冲入宗族,女子没有继承权等等。 这些姜浩都有意见。 应该也能看得出来,他对律法的修改,基本都是秉承于他自现代培养出来的三观。 经过千余人,为期整整一年的商量讨论,这才终于能赶在黄帝历4339年年初,把华夏国宪法正式草案彻底编写好。 当然了,目前叫草案,如果通过了的话,就可以正式改称为华夏国最高宪法了。 会议上,姜浩给每个人都发了一份宪法大纲和备注书。 大纲内容很简单,主要就是描述一下宪法的主要内容,备注书当中则是备注了修改比较大的律法。 原大明律本来就有的律法,并且本身也没怎么修改的律法,自然是没必要再拿出来讨论。 主要讨论的,还是新律法,就是修改之后的那一部分律法。 事实证明,在坐的这些基本三观还都是有的,大多数新修改后的律法,基本都通过了。 唯一僵持不下的,主要还是与宗族相关的部分和支持男女平权及婚姻制度的那部分。 这部分,是真的根深蒂固到每个家族,乃至于每个男人,每个妇女脑海当中的封建思想。 也是最难改变的一点。 大家虽然接受了一夫一妻的相关条例,但是夫主外,妻主内,男尊女卑的思想依旧根深蒂固,并没有得到太多的改善。 宗族方面也是同样如此。 当年分田的时候,即使已经尽量将同宗族人的田打散了分。 但是,田散了,他们心没散。 依旧还维持着同宗同村的一些古老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