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六十九章 胜券在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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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屯卫战前制定的战略非常简单——在具装铁骑一部分镇守大营,一部分防御大和门的情况下,高侃部并不与宇文陇部硬冲硬打,因为那将极大增加伤亡导致右屯卫兵力下降严重,而是利用高机动、强火力的优势拖住敌人,给予其外围杀伤,而后与吐蕃胡骑前后夹击,将其彻底歼灭。 故而,右屯卫汹涌澎湃的攻势在抵达宇文陇部阵前的时候陡然一变,轻骑兵沿着阵前向着两翼一分为二,在弓弩射程之外完成转向,向着宇文陇部机动迂回,试图完成正面包抄。 宇文陇自然不允许右屯卫在自己正面完成半包围,使得正面所有部队都至于右屯卫火力之下,右屯卫火器之犀利天下皆知,到时候只怕自己的先锋尚未冲到对方阵中,便已经被彻底击溃。 他的应变也很快,弓弩手分散向两翼运动,将右屯卫轻骑兵阻挡于弓弩射程之外,使其难以就近投掷震天雷。而后中路的骑兵部队集中一处,不退反进,向着右屯卫中军猛冲而去,试图趁着对方骑兵迂回向两翼的空档,一举冲垮其中军。 毕竟没有骑兵保护的情况下,单纯以步卒阵列抵御骑兵是很难的,即便守得住,也要承受巨大的伤亡损失。 而若是能够一击得手,则可轻易凿穿高侃部,将其彻底击溃。 然而多年未曾踏足战场更未曾关注当前战争模式之变化革新,使得他忽略了一个至为重要的问题,那便是火器的杀伤力…… 宇文陇当然对火器的威力有所了解,但是当下大唐之军队除去右屯卫大规模装备有最新式、最精良的火器之外,流传在其余军队的大抵都只是各个阶段的试验品,品质参差不齐,外人很难洞悉其中之玄机。 尤其是他完全没有意识到因为火器的大规模装备,会对战争模式发生怎样的变革…… 总而言之一句话,他已经完全与军备以及战略战术的发展脱节了。 当宇文陇麾下的轻骑放开迂回两翼的右屯卫骑兵,选择突进至右屯卫中军阵前,意欲以骑兵之冲击力将右屯卫不足完全冲垮再回头从容收拾失去步卒护卫的骑兵,右屯卫全然不惧,两侧的骑兵依旧向前迂回,螃蟹的两只钳子一般将宇文陇部松松的夹住,后阵的刀盾兵上前列阵充当拒马鹿砦,兵卒皆弯腰俯身将盾牌侧举顶在身前,两腿一前一后增强稳定,抵御骑兵即将临身的冲击。 中军的五千火枪兵从容不迫,临阵装填弹药。 最后的重甲步卒亦缓缓上前,闲庭信步一般随意站在火枪兵身后,减少消耗、继续力量,以便稍候能够保持更好的体力。 两万右屯卫精锐在敌军冲锋之时轻松完成变阵,全军上下犹如一台精密的机器一般良好运转,以刀盾兵抵御敌军冲锋,以火枪兵组成杀阵,重甲步卒则于其后待命,等待发动致命一击。 宇文陇远远的观望火把照耀之下的右屯卫阵地,不仅捋须赞叹,对左右说道:“右屯卫的确是百战精锐,临敌变阵有条不紊,可见其兵卒之心理稳定,亦可见平素之操练不辍。” 这番话语看似肯定右屯卫的战力,实则却是以一种点评的语气道出——愈是能击溃强敌,自然愈是能彰显自身之强大。 右屯卫战功赫赫、战绩彪炳,若能将其击溃,天下谁人不称赞他宇文陇一声盖世名将? 眼前右屯卫的骑兵已经向两翼迂回,中军就好似剥开了壳的蚌肉一般任人蹂躏,只需纵兵突击一举踏平,自可从容击溃右屯卫。谁又能料到凶名赫赫的右屯卫居然如此战略失误,不堪一击呢? 所以他又老神在在的加了一句:“那高侃本乃无名之辈,但如今短短数月之间声名鹊起,可见实乃关中无名将,致使竖子成名也!” 身边簇拥的将校却反应不一。 有人见到本部骑兵已经冲到对方步卒阵前,认为胜局已定,自然对宇文陇极尽吹捧之能事。 刀盾阵的确能够阻碍骑兵,然而战场之上唯有骑兵才能对战骑兵,区区刀区区刀盾阵只能延误一时,却无法战胜骑兵,待到刀盾阵被冲垮,其阵后的步卒只能在骑兵冲锋之下引颈就戮。 因此,胜局已定…… “何止高侃?便是那房二亦是无甚能耐,几次三番的立下战功,并非其如何惊才绝艳,实在是敌人徒有其表罢了。” “若是将军当日能够率军出征,覆亡薛延陀、击溃吐谷浑的战功哪里轮得到那棒槌?” “将军老骥伏枥,宝刀不老哇!” …… 然而终究有人曾听闻右屯卫屡次击溃关陇军队之战况经过,此时自然保持谨慎态度。 “右屯卫之火器天下无双,一旦发挥优势集火攻击,莫能抵御!” “何止是火器?便是兵卒之素质,右屯卫亦是首屈一指,令行禁止悍不畏死,断不会如此轻易溃败!” “更何况其阵中尚有两千余重甲步卒,浑身覆盖铁甲刀枪难入,不可战胜。” 结果自然便是两伙人各持己见,吵闹不休。 一方指责对方“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另一方则嘲讽“轻敌冒进取死之道”,一时间面红耳赤。 宇文陇被吵得脑仁疼,沉声道:“胜负即将分晓,何需争执?传令下去,不必理会两翼敌军骑兵,只需向前突进击溃右屯卫中军即可!待到右屯卫溃败,全军严阵以待,不许追击,立即结成阵列以对抗身后杀来的吐蕃胡骑。” 对于他来说,吐蕃胡骑才是最大的威胁。 这些吐蕃兵卒勇猛剽悍、悍不畏死,一旦己方阵势被敌军骑兵冲出豁口,则很可能使得军心溃散,出现溃败之势。 故而击溃右屯卫不值得炫耀,应战吐蕃胡骑才是最为艰难的时刻。 “喏!” 左右将校领命,纷纷策骑而去,赶赴各自部队传达军令,敦促步卒加快脚步,以便跟上冲锋的骑兵。 宇文陇策骑立于中军,遥望前方即将接阵的骑兵,稳的一匹。 …… 宇文陇部的骑兵知道敌人骑兵已经迂回向两翼,前方一马平川,只需将速度提升至极限,狠狠撞入右屯卫阵中,此战大抵便可获胜。故此,全军上下士气鼎盛,兵卒猫腰立在马背上呼喝连连,不断催促胯下战马加速再加速,风卷残云一般冲向右屯卫阵地。 骑兵冲锋之威势惊天动地,快逾闪电,只是几个呼吸之间,便抵达刀盾阵前方,眼瞅着便可突破阵势,长驱直入。 “砰!” 一声震撼脏腑的闷响,数百杆火枪在同一时间射击,枪口喷出的硝烟几乎在一瞬间连成一片,无数铅弹爆射而出,瞬间穿越二十余丈的空间,狠狠的撞在骑兵身上。 携带着强大动能的铅弹轻而易举洞穿骑兵身上单薄的革甲,钉进血肉之躯,狂暴的将血肉脏腑尽皆撕碎。 冲在最前的骑兵犹如被一只无形的镰刀狠狠的割了一刀,惨叫着自马背坠落,旋即被身后冲上来的战马踩得稀碎。 “砰!砰!” 右屯卫兵卒的三段击连续不断,一排一排的排队放枪,枪口的硝烟弥漫汇聚,黑暗之中将兵卒的身形掩藏起来。这种射击方式根本毋须目测,所有兵卒都是抬起枪向前射击,以密集的火力给予敌军重创,所以再多的硝烟也不会产生影响。 骑兵有着强大的冲击力与机动力,所以自古以来便被誉为“战争之王”,是继战车之后席卷天下的大杀器。历朝历代,谁能掌握西北的养马地,谁就能横扫六合、睥睨天下,否则就只能龟缩于城池之后,只有防守之功、毫无反击之力。 然而在热武器诞生之后不久,骑兵便逐渐退出战场的主要舞台,沦为附庸,再也不曾焕发出炫目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