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历史小说 - 盛世丹青在线阅读 - 第十章 《贵公子夜游图》(一)

第十章 《贵公子夜游图》(一)

    今日又雨,街面上人迹冷落。

    不得摘花调墨,屋内又阴沉的冷清,郑丹青索性便撑伞出了念府的角门,顺着芦笙给自己指明的方向,缓步去了。

    看门的眼见郑丹青便流露出几分不屑的样子,郑丹青也懒得理会他。

    渭城说不上大,要不是有来往商贾,怕是要愈发冷清了。

    若是放在其他的朝代,此处或许是战乱频繁、民不聊生也差不多,但如今一派盛唐气象,两千载兴盛巅峰尽在此时,故而即便是渭城这样的边陲小镇里,也难以抹去那繁华的味道来。

    走在商贾林立,人们打着伞进进出出讨价还价的街道上。运货的车马在青石板上行走,偶尔溅起一捧水花。客人少,有不少铺面,尤其是摆小摊位的店家,都已经纷纷归了家门。只剩一些有防雨措施、或是东西不怕雨淋的小商贩们,正在屋檐下面或蹲或站着,与旁边人或是客人笑谈着什么东西。

    相比其他地方的门庭冷落,酒家的生意多少好了一些。有不少没有带伞的客人在其中吃酒避雨,酒家门口还立了个小贩,怀里捧着六七把油纸伞。有人上前来问价,脸上便不免生出几分恼怒来,而后拂袖而去,继续回去吃酒。

    倒也有家中急事不差那几个钱的,虽然有些愠怒之意,却又只能无奈的付钱买伞。小贩满心欢喜,一脸快然。

    再走一段路,竟瞧见一对在雨中掳袖子打架的人,周围的百姓不少,似乎都有些义愤填膺着,偶尔喊出几句“拉他去见官”的话来。

    有些好奇的去细瞧,打架的两个人,一个是普通的汉人男子,另一个是金发碧眼的胡人汉子。零星的听着周遭愤愤然的议论,似乎是这胡人男子强买强卖之类的事情。

    再仔细去瞧,那汉族男子并不高壮,甚至有些瘦小,尤其与那胡人商贩相比,更是能装下他两个还多。

    郑丹青一时不禁有些疑惑,若是放到千年之后,这买方恐怕早就被威势所迫,给钱走人认栽了。可是眼前这瘦小的男子,不但没有一丝的畏惧,甚至还敢于跟那高大的胡人纠缠、论理。

    更让人惊叹的或许是周遭的这些普通百姓,一面劝和劝架,一面又秉持着几分公正之心,并不因为有一方是外国人便另眼相待……

    终于有这样一段历史,不崇洋,不媚外,不屈膝,无媚态。就这样脊梁骨挺直的站立在世界的中央,以恢弘气度看万国衣冠。

    莫名的,郑丹青觉得自己的脊梁,也直了几分。

    不禁开始神思飘远,心想边陲小城都以如此,百里之外的长安与洛阳,又不知该是如何一个兴盛的模样……

    路上又问了几个人,郑丹青便找到了笔墨巷子的所在。

    百姓多殷勤,甚至其中的一个人,还说要领着郑丹青前来,被他再三推辞了才作罢。

    郑丹青竟有些恍惚的想着,似乎生活在这样一片繁华中,也并非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了。

    站在笔墨巷子前,巷前烤馍的老头子仍旧在煽火,偶尔看着一派阴沉的雨天打个大大的哈欠。

    郑丹青看着他那一派安然神色,忽然觉得可以入画。

    清淡一笑,抬腿向巷子深处走去。有些店里是有客的,他只是来随便瞧瞧,没有必要去凑那个热闹。

    胡乱逛着,有一家牌匾的匾书就赫然吸引了郑丹青的目光,笔力深邃的三个汉隶大字,平正刚直,不阿又不张扬,实在是难得一见的好字。

    再看那店家门面,整素清雅,不饰浮华,一眼便知是个高雅的去处。

    有些满意的微笑,郑丹青便向着那店面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他还特意停住了脚步,想看一看牌匾上的落款。只可惜,除了“忘心斋”三个大字之外,竟别无他物了。

    “外面雨大,客官里面躲躲雨吧。”忘心斋的吴映暇走了出来,看着门前这个气质不俗的男子,客气的笑了起来。

    “真是好字,可是掌柜的手书?”无论是郑丹青还是吴映暇都不知道,他们二人之间,早就因为一幅牡丹图而有了些交集,只是事到如今,无人知晓罢了。

    吴映暇闻言笑的愈发客气了:“客官这是太抬举了,这三个字,心中没有大沟壑大气度是写不出的。在下不过凡尘中一浅淡俗人,哪里写的出来。”

    郑丹青淡淡一笑,在屋檐下略站了站,让周身水汽流了流,收了伞,搁置到了门外,才在吴映暇的带领下走了进去。

    吴映暇见状便知这位是个懂行的,心里不免有些了亲近之情,待客之道愈发周全了。

    二人的身影在转过屏风后完全消失,穿着蓑衣戴斗笠的念奴娇站在不远处瞧着,不知为何,心里竟有了几分怅廖之意。

    “原来他喜欢这些东西……”念奴娇原本身子就雄壮些,穿上斗笠之后……嗯,如果让郑丹青瞧了去,不免会让他想起功夫熊猫来……

    “闺女,看啥呢?”一个身材还算魁梧,偏偏面有憔悴之色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他便是念奴娇的父亲念武,镖局的总镖头。

    念武顺着闺女的目光看了看,却没看见任何东西,不免有些奇怪。

    “没看啥,等你们出来那!”念奴娇回过头后便转了神色,没有一丝不妥。她揉了揉鼻子,看家里的镖师们,正在小心翼翼的搬动那个大箱子上马车,“都弄好了吧,可千万别被雨水淋了。”

    “放心吧,比老头子我还婆婆mama的。”念武也穿了一身蓑衣,自从他身上不再佩刀,念奴娇就觉得父亲一天天的老了下来。

    念武的头发已经白了大半,脸上的皱纹也根深蒂固着,似乎永远都拔除不清了。

    念奴娇知道自己父亲心中的痛,也知道,如今这个家,全靠自己支撑着了。

    “这次的生意繁重,你知道的,我是不主张你接这个单子的,毕竟这东西太贵重了,一旦出了什么问题,咱们就算是倾尽家当,怕是都赔不起的。”念武看着自己的女儿,不无担心的说道。

    念奴娇低头想要看地面,偏偏映入眼帘的是自己的肚子。

    伸手揉了揉肚子,念奴娇想着,她从来没有跟父亲说过,现在镖局的情况很不好,如果不接下这张单子,怕是再有三个月,就付不起家中下人和镖师们的工钱了。

    这是没有办法的背水一战,她也没有什么选择。

    “爹你别只往坏了想,这趟镖一旦走下来,那可就是镖局一年的收入呀!走一百躺镖都赶不上这个。再说,这东西也就是他们瞧着贵重些,一般土匪也懒得抢啊!他们要真来抢,大不了给他们一张假画,借他们一百个眼睛也看不出真伪来!”念奴娇拍着壮阔的胸脯,嘻嘻哈哈的道。

    “嗯。”念武闻言似乎也放松了些,努力挺直的腰脊微微弯了几分,“什么时候走这趟镖?”

    “四天之后。”念奴娇又揉了揉鼻子,仰天打了两个喷嚏,觉得似乎有谁在念叨自己,“主顾也不着急,就是放在书画行里觉得不安心,还是放在咱们府里比较有安全感!”

    ……

    ……

    “喂,我听芦笙说,你喜欢书画之类的东西?”

    这日午后,念奴娇从窗子外面冒出头来,冲着郑丹青嘻嘻的笑。

    郑丹青正坐在书案前神游物外的摆弄丝线,这时候见到一个圆脑袋冒出来,不免微微惊了一下。

    “嗯,算是吧。”郑丹青淡淡的笑着,“怎么有空过来?是来要胭脂的?”

    念奴娇闻言面色微红,却仍旧大大咧咧的道:“啊,对啊,算是吧!”

    眼见着郑丹青双手摆弄着一条纤细的细线,两根手指头又穿梭在其间,来来回回的飞快,看的让人都有些眼晕。念奴娇不禁有几分好奇,问道:“你这是在干嘛?”

    “解绳子。”郑丹青轻描淡写的回答。

    这是上辈子,师父教授的一种锻炼手指灵活度的手法。把一条丝线揉成一个乱七八糟的团儿,而后再将它解开。这样来来回回,虽然显得有些百无聊赖,却是很不错的锻炼手指的方法。

    不论是写字还是作画,空有力度是不行的,灵活度也绝不可缺。

    毕竟他们做临仿的,笔下不能只有一种风格是,须得刚柔并济才可。

    所以一方面,郑丹青要用碾花做料这一途来锻炼腕力指力,又要用这样的方法来锻炼手指的灵活度,非得这样刚柔并济不可。

    念奴娇见郑丹青答得轻巧,也不细问,只一知半解的“哦”了一声。

    眼见着他将一根丝线飞快的解开了,这才又笑着道:“喂,我带你去瞧个好东西!”

    “什么东西?”

    “哎呀,问那么多做什么?跟我来就是了,绝对是好东西!不骗你的!”念奴娇笑的狡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