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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活着

    第二十二章:活着

    崖州与昌州交界处,无涯山脉起伏如龙,连绵不绝。

    而在无涯山脉外围,有一处无名的森林。

    森林静谧得如同都沉睡在地狱的巨兽,参天的古木交错生长着,把这块土地包围的密不透风。阴沉的阳光照射下来,却又全被密林阻拦住,没有一丝照射在地上。密林之中,迷雾轻拢,不时闪动着一些奇异的身影,也不知是妖兽还是其他的东西。

    树底的地面,长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苔藓和蕨类。毒虫异兽,往来奔走,偶尔狭路相逢,便是一阵厮杀,留下遍地血迹。进入这样的险地,除了求生的本能,你不该相信任何其他的东西。

    此刻在狭窄的小道上,一只身形灵活的碧眼貂鼠正在觅食。它机警地竖着双耳,不时抬起头来四处张望,注意着四周的动静。虽然,四周看起来一直都十分安宁,没有任何的动静。

    只是一会儿后,潜行中的貂鼠突然停下脚步,浑身毛发忽地竖起,嘴里发出了凶厉的嘶鸣,如同遇上了平生大敌。它正前方的一簇褐色蕨草,开始左右摇摆,从里面渐渐走出一只龇牙咧嘴的豺狗。

    豺狗生性狡诈,貂鼠机敏灵动,两者相互对峙,不一会儿就纠缠厮打起来。爪牙交错,被抓落的毛发四处飞舞,嘶叫之声,此起彼伏。

    正当鼠狗相争,斗得不可开交之际,大树后却又响起一声低吼。一张血盆大口从天而降,“咕噜”一下,把厮打在一起的貂鼠和豺够都吞了下去。却是一只高大如牛的绿毛狮子,过来坐收渔翁之利。绿毛狮子满意地咂了咂嘴,又摆着尾巴转身离去。

    这样的恶斗或猎捕,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在这儿,强者生存,弱者淘汰,是永远不变的至理。

    荒无人烟的密林里,阴森可怖,神秘莫测,极少有人愿意踏入这种地方,而那些不慎进入的,不是命丧于此,就是疯了。活着走出密林,也未必会是一种幸运。

    只是谁能想到,再这样一个地方,还有座高低错落的城楼。城楼依山而建,颜色青黑,仿佛与山融为了一体。即便是有修士从上空飞过,也决不会发现这处不起眼的山脚,还有一处更加不起眼的城楼。

    楼墙之上,写着三个鲜红的大字,“黑风寨”。

    但凡听到过这个名字的人,不论凡人还是修士,必定会感到痛恨万分。甚至还有的人,每日在家中烧三柱高香,诅咒黑风寨人不得好死。

    黑风寨,修士中的匪窝也,寨中人人皆穿黑衣,生性凶残嗜杀,专以劫杀凡人和身无背景的散修为生。而寨内众多匪修也是凡人修士皆有,修为更是参差不齐,其中以寨主庞青的修为最高,达到了筑基初期。

    黑风寨一向不与无涯山脉深处的不灭教往来,到也不是因为众匪自命清高,而是实力太弱,区区乌合之众,自然是很难进入一大邪教的法眼。在不灭教的赤阴山上,修为不到筑基期以上的,基本没有立足之地。

    山寨内一切物资,都是劫掠得来。从口中吃的食物,到身上穿的衣服,还有杯中盛的美酒,无一不是代表着这些东西的原主人,已经命丧黄泉。

    修士修行,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有些人通过自身努力,拼命地争取灵石,但有些人,则选择了用武力向弱者掠夺。

    不论弱者们心里想不想接受,食弱者之rou,强大己身,这是无涯山脉里恒定的规则。

    夜幕降临,墨绿的深林显得更加一片漆黑。而黑风寨上下的匪徒邪修,则聚在大堂上饮酒作乐。

    “徐狗,还不快把洗脚水给大爷端上来!”大堂正中央,一个脸上留着血色疤痕的大汉怒声吼道,发话之人,正是黑风寨的寨主庞青。

    随后漆黑的堂下,立刻走上来一名低头不语的瘦小少年,手中正端着盆热气腾腾的温水。

    少年一路低着头,小心翼翼地把水盆放在庞青脚下。庞青把一双臭脚伸进盆里,一边由男孩帮他清洗,一边摇头叹道:“哎,这年头,能有机会伺候本大爷洗脚的人,可实在是不多了。不过你这鹿字太难听,还是改成狗字叫起来比较顺口些。大家说是不是?”

    大堂上下众匪齐声应和道:“大哥说的极是!”

    男孩依旧不曾说话,默默地为庞青洗着脚。若是还有人记得,这个男孩的名字,本该叫做徐鹿才对。是的,徐鹿,杏花村口,酒肆徐老的孙子。

    两年前,徐鹿亲眼看到,自己从小生活的村子被毁,朴素的村民被杀。还有最疼他的爷爷,也被一名黑衣人踩在脚下,然后用石碑压住胸口,一点点地断了气。

    那一幅幅血腥残忍的画面,曾让他无数次的从梦中惊醒。只是醒来后,身边除了黑暗外,再无一物。如果那一切真的只是个梦,又该有多好。

    而那一天被带上了山寨,徐鹿从昏迷中醒来后,就没再开口说过话。他不是不会说,而是不敢再说,怕说错了什么话,会死得比其他人更惨。他想活下去,无论如何,都想要活下去。只有活着,才会有机会去改变,才会有可能为爷爷报仇。

    徐鹿给庞青洗完脚,又起身准备退下。然而庞青却又开了口:“哎,干嘛急着走,把水端来端去的,你不嫌累吗?站在这里喝掉不就行了。”

    周围一圈邪修听到此话,无一不是兴致高昂,齐声喊道;“喝!喝!”

    徐鹿站在大堂中央,依旧是面无表情,缓缓地端起盆子,凑到了嘴边。

    “咕噜”,他强行忍住不让自己吐出来。

    众邪修又是齐声喝彩,大声叫好。

    “狗哥好酒量!哈哈哈哈,来来来,我也陪你喝上一杯。”一名瘦个子的匪徒大笑着站起身来,接着将杯中的美酒一饮而尽。

    “哈哈,喝了这盆神仙汤,保管你多活个几百上千年!”另一名邪修同样是笑得直不起腰来,原本喝进嘴里的酒也忍不住喷了出去。

    “咕噜咕噜”大半盆洗脚水下肚,徐鹿的肚子已经鼓了起来,但他没有停下来,面无表情地,继续一口接一口灌着。

    “很好很好,味道还不错吧。来,庞爷赏你一只鸡腿。”庞青满意地点了点头,信手抓起一只鸡腿丢进对面桌下。

    徐鹿放下盆子,钻进桌子底下,捡起了鸡腿,随后默默低着头退出了大堂。

    回到柴房后,徐鹿蹲在墙角拼命地呕吐起来。

    “呕~”直到连胆汁都快吐了出来,徐鹿才停止动作。

    自始至终,他没有哭,也没有流泪,心底仍旧是冷漠得如同石头。因为他没有时间,也没有资格去难过或者委屈。在这里,再多的眼泪都是无用的。

    所谓的同情,不过是赋予给弱者的卑微情感;而真正的强者,只会通过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争取世人的尊敬或者畏惧!学会忍耐,是一个人经过考验,最终成为强者必须具备的前提。

    他不得不忍,他必须要忍。

    吐完之后,徐鹿忽然抬起头,扑向了那只放在地上的鸡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他吃得很干净,一口一口,连鸡骨头都嚼碎了吮吸的彻彻底底。那样子,像极了一条饿狗。

    只是,当一个人饿到了极点时,又能与狗有多大区别?

    在这儿,徐鹿几乎是玩物,是供人取乐的对象,也是一件能随意使用的工具。当日,那个黑衣人带走徐鹿时,说山寨里会有点用处。只是谁能猜到,究竟是怎样的用处?

    徐鹿记得清清楚楚,在一个月前,山寨里的几个匪修,结伴到山后去捕杀一头三目妖蟒。

    三目妖蟒这种妖兽,生性非常多疑,平日里都是盘踞在洞内不出。若是直接入洞猎杀,危险度必然极大,甚至可能会搭上性命。

    于是几个匪修,便将徐鹿用绳子困起,放在三目蟒蛇的洞口。又用刀把徐鹿手臂划破,流出鲜血来引蛇出洞。

    少年人的新鲜血rou,对三目蟒蛇的吸引力自然是不错的。但对于徐鹿而言,却是凶险异常,一旦埋伏在身后的几人出手慢上半分,他就得命丧于蛇吻之下。

    好在身后的几人捕蛇心切,唯恐三目蟒蛇逃回洞中。当三目蟒蛇刚露出小半个身子时,就一阵术法乱轰,把它给击杀了。徐鹿吓出了一身冷汗,连续做了三天的恶梦才平静下来。只是时日渐久,他的神经反到变得越来越麻木,几乎不再有喜怒哀乐。

    逃过蛇口一劫,众匪修又将徐鹿丢回山寨。他们觉的此方法果真妙用无穷,不如先把这小子关养在山寨里,说不定以后还能派上用场。

    冷夜无声,唯有大堂里,众邪修匪徒们还在欢畅饮酒,高声笑谈着。

    又喝了许久,寨主庞青忽地放下酒杯,拍了拍手,大声说道:“大伙儿快些喝了完酒,今日都给我早点休息,明天咱们还有买卖要做!”

    “是,大当家的!”堂上堂下众匪修一齐举起酒杯,给庞青敬酒。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肆意的狂笑回荡在山寨上空,飘散进黑沉沉夜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