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冰魄刀
说到这里,白纱少女顿了顿,接着说道:“于是,我们三魄在本体施法的时候,同样借助时间倒流的秘术,离开了坤羽境来到了千年之前。 而乌巧倩出生并非易事,我们三魄都想得到乌巧倩的肉身,于是,各自搜罗法宝,提升自身的实力,目的就是得到乌巧倩的肉身。 当我感应到乌巧倩的降临,于是,我来到了墨远城,那时候,其余两魄也赶到了墨远城。 不过,在乌巧倩出生的那一刻,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她体内却没有圣灵之血,只是一位羽翅族的凡人。 这样一来,我们三魄也都是魂魄之体,如果强行夺舍乌巧倩的肉身,没有任何意义。 于是,我们又等乌巧倩出生的第二世,第三世,第四世,……,直到乌巧倩转世轮回的第八世,她才拥有极阴之体。 数百年前,第三魄第一个放弃了,多年以后,经过多方打听知道,第三魄是夺舍了一位飞灵族人,成为了一位全新的羽翅族人。 而第二魄却对夺舍乌巧倩并没有放弃,这一魄正是麒麟最阴暗的那一魄。 乌巧倩母女临盆被第二魄斩杀的,接连斩杀了七次,毕竟,我和乌巧倩同源,因此,只有她能做出如此残忍之事。” 樊木听后,哈哈一笑,开口问道:“你的本体只不过是一只化形期的麒麟圣兽,这样的修为的确比较强大,但是,绝对无法施展出时间逆转的神通,真是痴人说梦!” 白纱少女听后,不以为然,一本正经的说道:“本宫当初也不信,当本宫被送回千年之前就相信了,而你能够来到此地,不也是用时间逆转秘术送回到百年前的吗? 要不然你为什么要击杀女鬼得到那一魄,今日又来到此地,目的不就是想得到本宫的这一魄吗?” 樊木听到白纱少女之言,有些无语了,他绝对没有受人之托,找什么麒麟的三魄。 不过冥冥之中,好像有一只大手控制着他的行动,现在他也有些分不清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时白纱少女哈哈一笑,笑罢,接着说道:“罢了,本宫可以跟你走,不过,你答应本宫一个要求。” 樊木开口问道:“什么要求?” 白纱少女接着说道:“本宫和乌巧倩本是同源,她只是其中一魂降世,本宫想融入她的身体,随她一同修炼一起成长。” 樊木听后,有些迟疑不定,这时白纱少女接着说道:“你不用担心本宫陷害乌巧倩,我们本就是同一人,这里有一种魂魄融合的秘术,你看后就明白了。” 白纱少女说完,将一枚玉简抛向樊木,樊木一抬手,接过玉简,神识探入其中。 看后,樊木的脸上露出震惊的表情,这玉简中介绍了一种魂魄融合的秘术。 其实这种秘术并不复杂,说白了就是将另一人的三魂七魄,融入的另一人的三魂七魄之中,融合之后的魂魄会更加强大,修为也会快速提升。 因此这种秘术有违天理,能够成功的万不足一。 修仙界根本就没有人会施展这样的秘术的,大多数都是将吸收对方的魂魄,融入到自己的魂魄之中。 乌巧倩的修为不高,如果采用这种秘术,可以让乌巧倩在短时间内快速提升修为。 而且白纱少女和乌巧倩的情况特殊,她们原本就是同一人,施展这种秘术的成功率非常高了。 樊木开口说道:“乌巧倩的魂魄弱小,如果和你的魂魄融合后,新的魂魄虽然更加强大,不过还是以你的魂魄为主导,樊某岂能让你的阴谋得逞。” 白纱少女听后,接着说道:“樊道友不要误会,本宫并非想欺瞒你,得到乌巧倩的身体,你可以先将第二魄与乌巧倩的魂魄融合。 目前,第二魄虽然强大,不过,记忆已经全部丢失,如果没有那枚鳞片,她已经进入轮回之道了。 乌巧倩和第二魄融合后,魂魄只会比本宫的魂魄强大,到时候,你再让乌巧倩融合本宫的魂魄,就会以乌巧倩的魂魄为主导了。” 樊木听后,感到白纱少女说的有些道理,这对乌巧倩来说是一大机缘,毕竟她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人。 想到这儿,樊木点点头,开口说道:“我可以答应你,不过,此事要和乌巧倩说明,如果她不想要你的记忆,我会将你的记忆全部抹去的。” 白纱少女听后,眼中露出迟疑的表情,最后点点头开口说道:“好,就按樊道友说的去做。” 这件事谈妥之后,二人的关系也融洽了很多,随后,樊木问起乌巧倩母女为何遭到鬼刀殒命七世? 白纱少女听后叹了口气,将事情的经过娓娓道来。 当初乌巧倩降生时,乌巧倩竟然是肉体凡胎,第二魄暴怒之下,将乌巧倩母女斩杀。 其实第二魄在斩杀乌巧倩母女的时候,做了一些手脚,斩杀乌巧倩母女的那一刻,第二魄悄悄释放出了一丝怨气。 第二魄在斩杀乌巧倩母女后,又施展了一种魂牵梦萦术,让母女二人的第二次轮回仍然成为母女,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使母女二人心中的怨气越结越深。 这样的手法第二魄接连施展了七次,直到这一次也就是乌巧倩第八次投胎转世,那时由于体内怨气的缘故,使乌巧倩出生便拥有了极阴之体。 这也达到了第二魄夺舍乌巧倩的最低标准,因此,乌巧倩在其第八次出生的时候母女平安,并没有遭到第二魄的毒手。 接着,白纱少女将冰魄刀取出,随后,将樊木得到的那枚鳞片,融入到了冰魄刀之中。 做完这一切,白纱少女对着樊木大有深意的说道:“这把冰魄刀中拥有两枚麒麟的鳞片,你就有了和第三魄抗衡的利器。 本宫相信,最后那位贱人也会选择和乌巧倩融合在一起的,时间紧迫,请樊道友速速带本宫去和乌巧倩融合吧!” 樊木听后,点点头,此地之事已了,他也就没有继续留在此地的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