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骆驼峰的反应与赚钱的出路
骆驼峰,位于七十七里山脉中间部位,这里是金达老子金成虚的老巢,手下儿郎达到五千,加上家属等等,已经接近一万了,是七十七里山脉中第二大匪窝,而金成虚家是土匪世家,从他爷爷的爷爷落草为寇开始,就一直占据此山,几起几落,终于有了如今的局面,而金成虚自身以五十一岁的年纪将斗气修炼到了绿级,而且,他为人凶残,又护短,加上其八面玲珑的交际手腕,更是风光无限,膝下一儿一女,其最大的一笔投资就是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丸达城的心腹将领为妻,更是直接助长了他的威风,这几年更是招兵买马,扩充实力,隐隐有超过七十七里山脉第一大土匪窝张家寨的势头…… 虽然金达的不争气每每把他气的半死,但他也无可奈何,总不能把自己的独苗给杀了吧,到了现在,他对自己的儿子算是彻底死心了,唯一的希望就是让金达尽快完成传宗的大事,然后,自己定要好好培养亲孙子……最近,他一直cao心着金达的婚事,可金达也怪,玩完了美女,最近,迷上了乌云山的小首领微微安,那丫头,长的不咋地,又像头母老虎,真不知金达看中她哪点好……更让他窝火的是,自己亲自去老顽固那儿提亲,结果,吃了个软棒棒,原本自己要兴兵的,可金达这个不争气的败家子,这次到难得的威武一番,居然来了个以死相逼……头疼啊,很头疼! 金成虚在外面的身份可是丸达城的富商,当然懂得享受了。这不,他正躺在靠椅上,端着茶杯,思考着该如何逼乌云山那老顽固就范时,金达带着他的贴身侍卫冒冒失失地从外面跑了进来。 金成虚正要开口责骂,哪想到,金达却抢先一步,大手一挥,一声咆哮:“你们都给我滚出去!” 要不是过于了解自己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儿子,金成虚还以为他要造自己的反了,不过,难得见到儿子当着自己面敢这么威武一回,金成虚也不说话,对那些站着不动的下人挥了挥手,一直等到下人们鱼贯而出后,金成虚才板起面孔:“败家子,这次,又在谁的手下吃了亏?” 见老爹双眼一瞪,正在兴头上的金达立即低眉顺眼的秧了,老老实实地答道:“爹,孩儿这次可真是吃了个大亏!” 反正,每次金达惹祸,自己总会去帮他报仇,顺便占点便宜,对此,金成虚已经习以为常了,他现在都开始思考着,到底是谁吃了豹子胆,还敢惹自己:“你不是偷偷地拉着老屏(那个别雷雨一枪干掉的魔法师)去了么?怎么,他下山后和你分开了?” “不是,爹,大屏伯伯被人杀死了。” “啊!”金成虚震惊的唰地一下站起来,连手中的茶杯掉到地上也没在意。那个老屏可是自己年轻时游历大陆结下的生死友谊,对方正是看在这种情分上,才答应在这山上呆五年,帮他打败张家寨,好一统七十七里山脉,哪知,就这么死了,那可是大魔法师啊,就算自己,也没把握。 “是谁?”金成虚低沉的如同九幽之地发出的咆哮。但心里,他已经开始猜测对手是谁,除了张家寨外,就好象只有官府才有这能力。 “而且,李叔叔也被对方杀死了。”金达回答的有些前言不搭后语,主要是被他爹这种气势给吓的。 “啊~!” 仿佛觉得还不够惊吓住老爹的,他急忙补充道:“我还请田叔叔把我带去的两个蓝级斗气士给宰了。” “你这个不孝的——恩!老田,你我从小一起长大,你怎么也跟着这个败家子一起胡来?”金成虚下意识的挥拳便要揍金达,可拳头刚提起,他又想到了什么,毕竟,他能统治上万人,也不是个白痴,一回味,就知道其中肯定有问题。 金达的贴身侍卫老田此时却一点也不慌乱,站出来抱拳道:“大哥!这次,你可误会小金了,是我主动提出要杀了那两个小家伙的,因为小金误打误撞地捡到个宝贝。为了防止消息泄露的可能,我——” 老田是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兄弟,一起游历过大陆,见过世面,又忠心耿耿,金成虚绝对相信他的话,如果金达这种败家子口里说出什么宝贝,他最多只是翻翻白眼,可话从老田嘴里说出来,那就绝对是个宝贝了。 “什么宝贝能让你如此做啊!”金成虚又恢复了那种掌握一切的气度,坐下,捡起茶杯,倒茶,继续喝。(从他这种节约的态度上,就可看出,他的成功并不是偶然。) “神器!” 金达和老田对视一眼,同时开口。 “哐!” 茶杯掉到地上,如花碎裂…… 雷雨从安达科的店铺里出来时,看着自己的双手,不停的摇头,右手握着拳头,左手张开,手掌里有一枚金币。看了很久后,对卡达尔苦笑道:“老子又成了穷光蛋。这么贵,真是他mama地没天理。” 卡达尔也只能苦笑面对。到是后面而来的泊咯,看着那枚金币,很认真的问:“雷雨,你很缺钱?” “是啊,很缺很缺。怎么,你有办法?” “你可以到佣兵工会去领取任务啊,那不就有钱了么。” 雷雨和卡达尔同时白了他一眼,转身走人。因为他俩都清楚,雷雨所谓的缺钱,可不是那种小钱,而是需要很多很多钱,而佣兵工会里,那些大钱,先不说自己一个新人,够不够级别,光说说起危险的程度,恐怕就不是自己三人所能承担的,当然,对于雷雨为什么只买精晶,泊咯是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这跟‘神器’有关。 现在,自己三人是将要被追杀的对象,而且还没钱跑路,这可真是让人愤怒的好理由。于是,雷雨决定,把愤怒化为食量。 “老板,来几个菜。就按这个金币的价格来,反正,饭要管饱。”走进一个小食店,雷雨直接把金币抛到桌面上,很愤怒的吼着。 很快,上来了一桌子菜。 三人也不多话,筷子如飞一般的刨动起来。 吃完饭后,三人叼着牙签,漫步在街上,又享受了一回明星的感觉。 “泊咯,你说,怎么样才能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一千金币?”
“抢劫那些大商队。” 雷雨仔细的看了看泊咯,确定他没开玩笑后,雷雨吐出牙签,继续向前走,只是脚步加快了些,好象要与某个白痴拉大距离。想想也是,抢劫大型商队,还不如去佣兵工会接那些超级危险的任务,最少,一般不会被自己同类追杀。 “卡达尔,你说。” “打制一副精良的铠甲或一把兵器,卖了不就有钱了么。” “厉害!”雷雨对卡达尔竖起大拇指,转身,脚步更快了。mama地,老子要是有那时间,还不如去抢劫,而且,你当铠甲不要原料么?现在自己两手空空的,难道找老天爷去要原材料。有那钱,还不如做生意。恩~?做生意—— 想到这,雷雨灵光突现,猛地一转身,差点与另两个武夫撞了个满怀。 “卡达尔,我记得你有次好象对我说起过,矮人禁止人类进入他们的聚居区域,对么?” “是的,除了少数几个人和一两支信誉非常良好的商队外,人类别想在我们矮人的地盘上现身。我们矮人,不!应该说很多种族,像龙族,精灵族等等,天生对人类存在不信任。”看了看雷雨和泊咯,卡达尔在怎么不灵活的脑子也知道该怎么说下去:“当然,你俩除外。” “那你们矮人最缺什么?尤其是现在。” “每年冬天都是我们矮人最难熬的时候,我们缺少粮食和衣物过冬。啊~大哥,难道你想??” “嘿!嘿!你知道这个世界什么最赚钱么?”想象着上百万人的市场,雷雨就好象看到了一个无比巨大的蛋糕,露出了恶狼般的笑容。 “什么?” “垄断!嘿嘿,老子有这么好的兄弟带路,想来,那些可爱的矮人是不会向我喊打喊杀的,对吧?卡达尔。” “当然!” 看着卡达尔那骄傲的表情,雷雨好象看到了无数的精晶和金灿灿的金币。 “大哥,你往哪去?” “找我们的镇长大人去。” “我们做生意,找他做什么,看他上次的吝啬样,想想就知道他是个什么德行的家伙了。” “你说,我要是和他合作做这个大生意,他会不会动心?”雷雨不想问泊咯是否有钱,但一看泊咯的穿着就知道他肯定有些存款,但为了能保持自己在泊咯心中神秘的形象,雷雨放弃了。原本,他也打算拿龙血换钱的,可想想,那东西还是留着的好些,毕竟,想要长久的发财,想要长久的用钱来武装热兵器,只能用生意来生钱,况且,雷雨心中是远远不满足于一把左轮手枪的。 “只要他脑袋没坏掉,肯定巴不得和我们合作了。” 于是,三人雄赳赳气昂昂地来到了清风镇的镇长迪迪瓦科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