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玄幻小说 - 重回原始社会在线阅读 - 第九十八章 再战

第九十八章 再战

    当然,对此林修也只能是想想,除非是遇到罪大恶极的敌人,或者是野兽,否则绝对不利用这种手段来解决战斗。况且,自己目前最多是提炼一些毒药而已,还没达到那么高的科技程度。

    这个办法,可以解决兽潮的问题,到时只要往地下通道里释放毒气,恐龙就不敢进犯了,可以叫马丁研究下这方面的课题。

    不知是巧合,还是命运使然,现在四大部落正好分布在岛屿上的东西南北四个方向,距离不远不近,正好是骑马两天的路程。

    现在大家都不敢轻举妄动,一是不清楚对手的实力,二是忙着应付野兽。

    等到兽潮过去,便是岛屿争霸的开始,所以现在趁早拉拢到一个盟友,才是最明智的事。林修虽然不怕被攻打,但是也不想被动地防守。

    “去拉拢那个战士最少的部落吧,林武带人去。”林修最后作了总结性发言。

    这不是要锻炼林武的外交能力,也不是心血来潮,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

    实力差的人,自然就最为渴望获得帮助,这样的人容易拉拢,而且容易被吓住。派林武这种只懂打仗的人去,正好恩威并施,不怕他不就范。

    林武只好点头应承,但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任务还是落到了自己头上。

    翌日,休整好了的野兽再度对要塞发起猛攻,并且分出了一部分来攻击营地,现在的它们不像以前,知道事不可为便会放弃,因为它们已经没有了退路。

    战斗的激烈程度比昨天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战况照样是一面倒,面对强大的科技,野兽的血rou之躯根本就不够看,无论它们再凶猛,也始终不是铁打的。

    这让林修又想到了那个老者所说的事,半兽人,即使亲眼见识过炸弹的威力之后,他仍然坚持半兽人可以与这种武器抗衡,难道是真的?

    当时林修想到的是气功,但后面又在无聊时想起和马丁聊过的基因话题,也许那些半兽人的基因组成方式,和一般的生物有所不同,自然也就会表现出令人惊讶的能力。

    不过没有亲眼见到,林修是绝对不会相信这种恐怖种族存在的。

    这些死掉的野兽,又将使市场热闹一阵子,虽然现在很多人已经开始不以兽rou为主要食物了。

    自从养殖业兴盛起来之后,人们发现家养的动物反而更加可口,因为它们不像野兽一样带着腥味,所以有段时间,兽rou几乎无人问津。

    但人类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许久不吃就会怀念,吃多了家畜,民众又想尝试野味了。

    现在,市场上野兽rou也是很受欢迎的,大家手中的钱多了起来,不用担心吃喝问题,对饮食也开始有些挑剔。

    比如皮厚rou糙的恐龙rou,虽然珍贵,但却没有什么人喜欢吃,所以卖的价钱不高。反之,较为常见的野狼,因为味道独特,卖的价钱就贵。

    营地里最贵的食物,是鱼。

    由于附近河流里鱼少,而且捕鱼业并不发达,所以吃到一条鱼是非常奢侈的事,况且鱼本身也好吃,特别是鱼汤鲜美无比。

    同理,海鲜更是少见,连林修自己都没有吃过几次。

    现在部落里的民众,根本不像以前一样害怕兽潮,反而对此很兴奋,因为当战斗结束之后,他们便能在营地外尽情收集野兽尸体,然后借此大赚一笔或者是饱饱口福。

    “射!”林武尽职尽责地站在墙头上指挥,他已经暂时忘记了过几天要出使的事。

    他每次挥手,都会有大批的野兽中箭倒下,现在要塞内的士兵足有一千三百多人,其中一千人都是弓箭手,齐射的威力可想而知。

    在营地和要塞的这一片区域之内,都布满了陷阱炸弹,所以尝试冲击营地不成功后,野兽们只能重点攻击要塞,但这里是更加可怕的地狱。

    不算那些箭楼,要塞内现在共有三十架床弩,其中一半是单发型重弩,另一半是齐射型小弩箭,配合起弓箭杀伤力十足,如果没有恐龙的舍命掩护,寻常野兽根本难以靠近要塞十米之内。

    这样的军事防御力量,光靠地面部队是难以突破的,而由于现在岛屿上并没有足以在空中称霸的野兽,所以兽潮的威胁已经彻底成为过去式。

    战斗一直持续到了天完全黑下来,野兽们已经尽力了,哪怕是它们这次的数量和决心都远远超过从前,但还是无功而返。

    部落共死伤二十余人,但伤亡率仅仅是野兽的几十分之一。

    又是个值得庆祝的夜晚,除了士兵不允许喝酒,他们想做什么都成,比如逛窑子。

    J女这个职业自从出现以来,就受到了极大的追捧,因为货币的存在,她们甚至成为了一种炫耀方式,在营地内,就有她们为自己工作专门建造的一个场所。

    如此超前的理念,实在让林修无法吐槽,现在士兵们由于每天都是训练,或者完成各种任务,又不允许喝酒,所以工资没地方花,只能去找女人。

    但这也是很好的一种发泄方式,所以林修没有制止,况且在内心里,林修也没认为这有什么不合理的。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找到老婆的,这是难以回避的事实。

    有些人天生长得丑,有些人天生不会交际,但这些人都是有欲望的,若是积攒久了,难免会去寻找别的发泄方式。相比于犯罪,找女人实在不算什么。

    但林修可对那个地方半点兴趣都没有,因为尽管这些原始人大部分都符合自己的审美,但仍有不堪入目的存在。

    同性自不必说,林修没有那个工夫去欣赏他们的美……但异性的话,像林妻那样的,整个部落不超二十人,而且基本上都已经有了家室。

    从这点上可以得出,原始人和自己的审美,应该是有差距的,他们认为林妻那样的,是好看,但也能接受更加难看的异性。

    亚瑟就是个很奇葩的人,他非常喜欢去逛窑子,找到喜欢的然后带回自己屋子,林修已经不下三次早上去找他商量事情,发现里面有另外的女人。

    可他那审美,真是无法苟同啊!

    肥就不说了,二十一世纪也有以胖为美的,但特么的长得完全像猿人,皮肤黑黑的,他竟然也能与之同床,重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