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情敌之路不好走
北海郡位于岭南的最南方,也不知谁将地名定为“北”的,一直沿用至今。北海郡论地理面积不如象郡,不过辖属十万大山,听名字,就声势骇人吧? 十万当然是虚指,不过这儿山连着山,山绕着山,山围着山,放眼望去,就是此起彼伏的绿,叫人置身山中,除了感叹天地的鬼斧神工外,就是跋山涉水的无奈了。 在这里,很难找到一处平坦的土地可供庄稼生长。数量不足三成的汉人,勤勤恳恳的在山上开辟了梯田,不辞劳苦浇水施肥,秋收时候,能收获一点点的米稻。 剩余大半世代居住此地的居民,就是高山瑶、黑衣壮、以及白夷族等,民风不同,习俗不一。被派遣到这里的官员,郡守还罢了,三年一转熬过去就回京了,若是县令七品等官员,是宁可摔断腿致仕,也不肯来的。 因为在此地当官,没有成效不说,还有生命危险。十年,北海郡换了十二个县令,四个死于民斗,三个死于障病,剩下的哭爹喊娘回去,从此北海就成了望而生畏的“绝地”,被吏部发了公函到北海的,等于宣判了死刑。 陆星霜当过皇后,心胸见识自然不一般。北海再荒凉贫瘠,也是大周版图的一部分。在她心中,自己“母仪天下”的光辉,应该、也是必须照射过来的。能用自己的双足,亲自踏上大周的最南端,何乐而不为? 唯一不解的是,陆之焕把她带出家门,为何往北海去呢?这实在不像是一个“爱护女儿”的父亲所为! 马车足足行了三天,比去桂林郡还远,好容易到达目的地。 停留之地,名叫“新夷”,是一处各民族杂居之所,半坡地,能看到穿着各异的民众往来行走。 陆星霜被父亲抱下马车,身边只有小丫鬟九儿跟随。她睁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大姑娘小媳妇,穿着短袖、或者无袖的短襟琵琶褂,将白嫩嫩的胳膊露在外面,无人惊异。 她来的正是时候,中秋,也就是每个月的月圆日,好些少女着了盛装,项上带着银晃晃的项圈,头上还带着银冠,大大小小的银叶子、银片子反射着耀眼的光芒,异族少女们手拉手,唱着悠扬的歌声,不远处有小伙子们的对歌,你来我往,脸上是青春的喜悦。 陆星霜很是讶异。 前世她在宫里,见过不少异族女子,有金发碧眼的,也有卷发黑眼,无论肤色,她们的面部轮廓非常分明,身材也较为高大。论及美貌么,各有所爱,就不细说了,不过那些女子的眼中,都透着一股死气,彷佛泥塑的,没有自己的喜怒哀乐。 她曾满不在乎,觉得进了宫,就得接受规矩拘束,她是皇后都不例外,何况别人!可今时今日,看到这么生动的场景,忽然觉得,那个宫廷,一句规矩,埋葬了太多人的幸福。 包括她自己! 想得太多,外表就越发呆了。主要是那双灵透的双眸低垂着,睫毛微颤,半天不转一下,自顾自的想心思。这换到大人身上,有个词语可以形容:思考。思考好啊,思考令人进步。可搁在一个四岁小女孩身上,算什么啊?她那么大点的小孩子,有多少心思能一动不动思考半个时辰的? 陆之焕看着呆呆的女儿,心头越发沉重,抱着女儿直接进了新夷的一处高宅。 而且是破门而入。 “老爷吩咐啦,除非是家族里有人作古,不许焕哥儿你踏上门的!”管家急急忙忙的追赶着。 “陆叔你别废话,我爹呢?酒醉了?云游了?还是正在和姬妾喝酒,连亲生儿子都不想见?” “老爷……没在家……” “是吗?那更好,我自己进去了。”陆之焕不由分说,跨过门槛直直闯进去。 最最不堪的一面,陆之焕的亲爹,名闻天下,十八岁中举为探花郎的陆正英路老爷子,果真青天白日之下,搂着两个小妾喝酒。 陆之焕把女儿的眼睛捂住,然后按部就班的给父亲行礼,“儿子见过父亲。” 陆正英气得跳起来,“不孝子,你来北海干嘛?还、还把你闺女带着?你嫌弃她的名声太好听是吧?” 陆之焕板板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一年未见父亲,好生思念。料想父亲思念儿子,也当如是,便起意过来了。至于星霜,爹爹忧虑太过了,她小小年纪,要什么名声?要了名声,没了命,也是白费。” “什么?”陆正英差点把酒瓶打碎了。还是旁边两个妾侍见机快,把桌子上的酒菜挪到一边,飞快的整理好衣衫,对陆之焕微一礼,退下去。 刚刚的无形无状,对比现在的规矩,简直判若两人。 陆之焕不以为意,大概见多了。还伸手将星霜推过去,示意那两位妾侍暂且带星霜离开。 其中一个妾侍吃了惊,待看到星霜粉雕玉琢,也是稀罕极了,笑着抱着星霜离开。 陆星霜看着两个妾侍脸上的皱纹,心里好大一吓!那什么,陆正英不是陆家的奇才吗?品味这么独特?喜欢年纪一大把的老女人?看这两个老妾,年龄最小也过了五十啊! 陆正英等小孙女走了,气呼呼的上前揪着儿子的耳朵,“你说!不说个清楚,今天老头子非得家法伺候!” 陆之焕面带悲哀,将星霜怎么因为“吃坏东西”,被当成“时疫”说了一遍。其中还有连胜英之死,以及太子和蜀王的暗斗,末了闭上眼睛, “是儿子治家无道,如今星霜不知如何教养,还请父亲明示!” 陆正英摸了摸胡须,“别看郭家在岭南财大势大的,其实就跟吹气的河豚,没什么两样。我在北海待了四年,认识了不少高人逸士,倒是不缺能教导星霜的。过个两年让族里送宫里出来的老嬷嬷,规矩举止谈吐上,大褶不出错,就完了。就是一点,你的亲生闺女,不养在膝下,以后跟你不亲。” 陆之焕点点头,“儿子只盼望星霜一辈子顺顺遂遂。亲与不亲,父女血缘天性,割舍不掉。正如父亲,气怒儿子恨不得暴打一顿,不也一样疼爱吗?” “你、你这个疲赖货,老子看到你就嫌烦。这就书信一封,你带着你闺女去吧!” “去?去哪里?”陆之焕抬头问。 “当然是去老子给你闺女找的名师了!苏州孟氏的孟老头和老妻,知道吧?人品贵重,喜好山水,现在云游到了北海,交给她们养,你绝对能放心!”
陆之焕皮笑rou不笑,“父亲,儿子带星霜过来,不是求名师的。儿子忙于公务,星霜是您嫡亲嫡亲的孙女,就先放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那孟师是您的好友,有空过来教导星霜一二,儿子就满足了。” “什么?你要把小丫头放在我这里?不行,绝对不行?老子连你都不养,还孙女?不成!” 陆之焕咬着牙,“也行!父亲不乐意,将把星霜带**里去吧。有族里的叔伯婶娘伯娘看着,儿子也能放心!” “……”陆正英气得手都在抖,“你个不孝子,明明知道老子现在有家回不得!非得气死我!” 养子不孝太可怜。陆正英把陆之焕暴打一顿,也无用处,娇滴滴、软绵绵、浑身还带着奶香气的小孙女,就丢下了。 晚上,看着小孙女努力的用筷子吃饭,粉嘟嘟的小脸上露出严肃认真的表情,陆正英扯了扯眉毛,“我这是造的什么孽!” 自动晋升为“孽女”的陆星霜,用不满的眼神定了一眼祖父,继续吃饭,心中却将整个陆氏的评价都降低了。 什么嘛!害她前世将陆氏当成心腹大患,总觉得陆氏书香门第,人才辈出,轻易动不得,否则是失去天下读书人的心。却原来,是这么不着调的! 陆正英揪断了两根眉毛,苦恼的对两个老妾说, “小丫头这么小,可怎么养呢?” “嘻嘻,看老爷说的,人谁不是这么过来的。焕哥儿现在没有人能相信了,只相信老爷,才将女儿送来。等过了这段时日,家里什么事情都安定下来了,到时候老爷想见孙女,怕是都见不到。” “老爷,四姑娘是您嫡亲的孙女,您不疼?我们姐妹可爱得不得了。您看她的鼻子眼睛,眼睛有点像夫人,鼻子像极了您。” 三个加起来一百五十岁的老人,对着陆星霜的相貌仔细研究起来。越研究,越有心得,陆正英最后一拍大腿,“还真的是!这丫头的眼睛带钩子,你看你看,她瞪我了!瞪我的眼神,多像她祖母!当年,我就是受不了虞雯对我一瞪,顶着我老头子的怒火,硬是把虞雯娶回家。” 麻蛋!这饭是吃不了了! 陆星霜放下筷子,甩袖离去。 三个老人眼巴巴看着小女孩气鼓鼓的走人,陆正英呆愣了半响,把大腿拍得啪啪响, “这脾气,也像虞雯!” “嘻嘻,老爷,您说错了,夫人在长辈面前可乖巧了。这脾气,分明是随了您啊!刚刚那个甩袖的动作,跟您如出一辙啊!” 陆星霜听到了,脚下一个趔趄,无语悲愤的握拳,看着苍天。这是什么命啊,重男轻女的亲娘,心思各异的姨娘们,经常痴呆不记事的祖母,还有玩心不减的亲祖父。陆星霜的成长之路,到底陪伴了多少艰难苦楚? 怎么她才短短半年就觉得撑破她的认知呢? ps:求推荐票票啊,有票的亲拜托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