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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回 扭曲的爱恋

    漆黑的小巷中,梳着两条辫子的少女背着书包哼着小曲儿,完全不知道身后有人渐渐靠近,一双残忍的双手紧紧绕着一条坚固的呢绒绳。

    男人的眼睛因兴奋而微微眯起,眼前的小猎物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处境。

    这个小猎物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成天逃学跟街上的小混混厮混在一起,那条漂亮的红裙子就是她认的“哥哥”给买的。

    虚荣的女孩子每每出去约会都会换上这条红裙子,两条洁白纤细的小腿在红裙的映衬下更加细嫩诱人。

    男人舔了舔嘴角,加快了脚步,趁女孩低头从怀中拿钥匙,他的大手就要触及女孩儿的脖颈,只需轻轻绕上两圈,这个小猎物就要被自己带走了。

    “啊——”

    男人痛苦的嘶吼着。

    女孩儿笑眯眯的回转身来,跳到一旁欣赏着男人的惨状,手中掂着一个小瓶子,啧啧道:“这真是个好东西,轻轻松松就能制服一个人,也不知道那小丫头是怎么想到的。”

    女孩儿的面容仔细看去,会发现她根本不是一个十七八的少女,约莫有二十多岁的样子,只是故意打扮成了一个高中妹子。

    男人被喷到双目眼泪流不停,喷嚏咳嗽不停,呼吸道如火,难受至极点,然而这还不算完。

    女子见那喷雾的效果减淡,果断又补了几下,这回那男人叫的更惨了,鼻涕眼泪不住的流着。两只眼睛已经完全肿成了红桃子。

    “阿雯,弄个半死不活就可以了,带回去咱们还要问话呢!”孙嘉奇从阴影里走出来。后面哗啦啦的出现一堆警察,将地上的可怜虫反剪双臂戴上了手铐。

    男人拼命的挣扎着,“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孙嘉奇啧啧,“果然不能得罪了女人,看这惨的,连揉眼睛都不许了。”

    段雯呸了一声。“他活该!禽兽不如的东西,害死多少无辜的女孩儿了。我回去应该把他泡辣椒水里,天天给他灌辣椒水喝。让他上厕所也只能用辣椒擦屁股。”

    旁边的警察纷纷冒出一脑袋冷汗,无比迅速的将凶犯押上了警车。

    孙嘉奇瞟了一眼段雯,嗤的一声笑道:“还好是晚上,不然一看脸人家就知道咱们在下套了。”

    段雯翻了个白眼儿。她本是镇里重案组的警花。因为这个可恶的变态杀人狂已经连续几个月没有休假了。

    孙嘉奇提议找一个女孩子来引蛇出洞,但哪一个普通女孩儿敢冒生命危险做这种事情,最后还是选了一个警察家属的孩子,让她白天装作逃学和小混混们厮混,晚上则由段雯装扮成她的样子回家。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个王八蛋终于上钩了!

    段雯长出一口气,将手中的辣椒喷雾递给孙嘉奇,“还你。这东西可比刀子、手枪什么的强多了,一击必杀!替我谢谢那个小姑娘。”

    孙嘉奇笑了。“还什么,这东西马上就要拿到市面上卖了。小悦还说了,这东西可是日后美女们必备的防狼武器,看样子是想大发一笔。”

    段雯瞪圆了眼睛,“这小丫头胆子也太大了,碰上那变态家伙居然这么快就没事似的了。我这当警察的刚才与那家伙照面,心里还直跳呢!”

    “所以我感觉那丫头多少也有点变态……”

    珊悦正翻滚在自己小屋里的炕头上,突然打了一个大喷嚏。香芬探头喊道:“憨丫头,让你睡觉不关窗子,冻着了吧!”

    珊悦莫名其妙的看了眼紧闭的窗户,嘟囔了一句:“莫非是谁在背后骂我呢?哼!诅咒他买方便面没有调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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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态杀人犯终于落网,重案组的几个资深警察,包括于峰、孙嘉奇在内的几个人对他进行了连番审问。

    江涛,年三十余岁,是前国联印刷厂的工人。他的父辈成分不好,即使他的成绩很优秀也没能读上大学,只能窝在一个萧条的印刷厂做工人。

    因为印刷厂效益不好,所以职工们纷纷下岗,他也在下岗的名单当中。

    别的职工都去找了别的事做,唯有他成天做着不切实际的作家梦,投稿信往报社发了无数份,等待他的是更多的退稿函。

    孙嘉奇翻过他的散文和小说,文笔虽然不错,但整体格调异常压抑,带着深深的颓丧。一项以积极阳光为主调的报社,怎会收他这样的稿子呢,被退稿也是必然。

    他在少年时期果然有一场无疾而终的初恋,他的初恋抛弃了他,独自去了大城市发展,自此杳无音讯。

    结合那几年发现的无名女尸,孙嘉奇不难断定,这家伙第一次杀的就是自己的初恋女友。

    而他在多年后第一次萌生杀人念头的,就是关珊悦。

    那日他去十五中送报纸,偶然间看见了等在校门口的红裙少女,明眸皓齿,修眉端鼻,樱桃小口,颊边微现梨涡,简直是秀美无伦。

    他不由把她和当年的女友重合了起来,孤寂了多年的心仿佛在那一霎那间鲜活起来,他迫不及待的打听那个少女的来历。

    等他知道珊悦在省城读书,将来更有可能考上大学,远远离开这个偏僻的小镇时,他的心慌乱起来、憎恨起来。

    凭什么,凭什么,这些面目姣好的女人都要离开这里,抛弃身边的青梅竹马,去寻觅她们想要寻觅的所谓“幸福”,就像当初自己的艳红一样!

    他决定,像留下艳红一样,留下这个女孩儿。

    然而机会特别的不好找,他又盯上了别的猎物。

    车站附近碰见的周小菲,红裙摇摆,背影纤纤,今晚就她了!

    太久没杀人,江涛的手生疏起来。隔着橡皮手套扼住那女孩儿的脖子,女孩拼命的挣扎也无济于事。

    江涛累的满头大汗,女孩儿吐着舌头倒在他的脚下。“太丑了!”江涛不满意的皱了皱眉,下回不能用手掐死她们,不仅太耗费体力,而且还不美观。

    下一次,他选择了一个趁手的工具:呢绒绳。只需在女孩儿纤细洁白的脖颈上绕上两圈,再慢慢勒紧,听着女孩儿的喉骨在耳边碎裂的声音。

    没有比这更惬意的事情了!

    支离破碎的女尸被他像垃圾一样的处理掉。这个肮脏的年久失修的公共厕所,几十年都不会有人发现下面的端倪。

    然而,一只大老鼠却暴露了这一点。

    江涛觉得事情不太顺利,所以暂且休息了一段时间。想象着珊悦红裙飘飘的样子,他忍耐不住心中的激动,画了一个红裙小人藏在信封里,趁着收发室老头打瞌睡的时候塞进了那一摞书信中。

    想象着珊悦惊恐尖叫、失魂落魄的样子,江涛心里得到了另一种满足。

    然而事与愿违,珊悦迅速的脱离了他的视线,连续一个月不曾上学。江涛愤怒了,连续几日袭击出现在视野里的红裙女子,转移他的愤怒之情。

    他不再那么迅速的给与猎物死亡的恩赐,他将活生生的女孩儿塞到柜子中,再将饿红了眼的老鼠扔到里面,自己静静的享受着女孩儿凄惨恐惧的尖叫声。

    身体仿佛在这时才能有一丝亢奋,才能让自己有一种作为男人的满足感和自豪感。

    珊悦再一次出现在车站已经是一月之后。江涛无法形容自己心里的激动与快乐,他迫不及待的想要掳走这个女孩儿,倾听她惊恐的尖叫声,“那一定堪比!”他在日记中写道。

    终于,让他等到了一次机会。珊悦背着大包,睡眼朦胧的走下客车,肥大简陋的校服根本无法遮掩她纤细苗条的身形。

    江涛咽了一口唾沫,手中的呢绒绳在手指上缠绕了两圈,兴奋的手指发颤,“这一次一定要得手!”

    就在绳子即将绕上她脖颈的时候,那女孩儿侧身一动,江涛直觉手上一阵发凉,随即是一阵剧痛传来。

    “她居然发觉了,还敢伤我!”

    江涛无法容忍这种事情发生,拼命的追赶在珊悦的身后,一把揪住她跳脱可爱的马尾辫,将那绳子一圈圈绕在她的脖子上。

    “你,逃不掉的!”

    但她还是逃了,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愣小子,不要命的缠斗着自己。后面又赶上来一个粗鲁的胖子,那一记扳手砸的他肋骨生疼。

    江涛逃走了,在家中潜伏了数日,养好了伤,积攒够了恨。他恨不得把珊悦立马抓回来,用各种手法好好的“招待”她。

    居然失败了!

    江涛懊恼极了,最后一个猎物居然是乔装的警察。

    江涛瞪着仍然红肿的眼睛,呆滞的望着前方。

    “你可承认犯罪事实?被你杀害的人多达六人,她们是……”

    江涛无所谓的点头,随便吧,只恨自己杀的少了些,稍微有些遗憾呢!若是最后能把关珊悦这个小猎物也弄到手,自己说不定就能满足一点呢。

    “为什么要说我杀了她们,我其实是爱她们的啊,别有人比我更爱她们了!”江涛笑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

    “如此罪大恶极,你就等着人民对你的宣判吧!”于峰愤然离座,实在无比再忍受和这个变态同处一室了,那空气里仿佛都飘散着他的变态因子,让人无比恶心。

    PS:写变态写的很拿手,果然我也有点变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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