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都市小说 - 饕餮之冒险王在线阅读 - 第六十一章 速度为王

第六十一章 速度为王

    断肠草一般都是草碱类剧毒。

    不过,白屈菜不太一样,白屈菜实际上的花叶是黄色花叶,而且是四叶花,阔叶花,这种属于其中的小变种。

    这种药物是用来治疗蛇毒的。

    俗话说一物降一物,长着这玩意儿的土地上,就注定毒蛇丛生。

    麻将可没有方宏那么厚的靴子,直接被抱上了车。

    麻将当然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但是这玩意儿地方万一被蛇咬了,哪儿去找血清打。

    坐在车上继续往前,看到的是鬣狗偷袭受伤角马的场景。

    一头犀牛从车子旁边跑了过去,气势如虹,就好像要装死谁一样的架势。

    方宏吃惊:“白犀牛!”

    这已经是快要灭绝的种了,很少能在野外遇到,遇到它说明保护者和科学团队就在附近。

    “枪哥,这玩意儿一点也不白啊,和之前看到的黑犀牛一个颜色啊!”

    方宏:“白犀牛是个错误翻译,南非白人说的英语和英国英语口音差距巨大,其中有个词语叫做weit,意思是英语的wide,但是读音像英语的白,我们之前做这方面工作的人也是半灌水,以为会英国英语就能走遍天下,所以翻译错了。”

    犀牛是最大的奇蹄目动物,也是体型仅次于大象的陆地动物。所有的犀类基本上是腿短、体粗壮,体肥笨拙皮厚粗糙。现在世界上共有黑犀牛、白犀牛、印度犀牛、苏门答腊犀牛和爪哇犀牛等5种。白犀牛和黑犀牛都生活在非洲的大草原,白犀牛并不是白色,而是跟黑犀牛的颜色一样,这个名字是从南非白人语言中的“weit”一词错译过来,本来是宽的意思。它们胆小,爱睡觉,喜独居,小牛犊十分依恋母亲。犀牛的皮肤虽很坚硬,但其褶缝里的皮肤十分娇嫩,常有寄生虫在其中,为了赶走这些虫子,它们要常在泥水中打滚抹泥。

    白犀牛速度减弱,迈着小步子小跑,最终停了下来,在草原上嚼花,一只色彩艳丽的犀牛鸟落在了白犀牛的背上,帮它清理寄生虫。

    “这只犀牛鸟背部黑色,胸部雪白,黄爪,头顶有一些彩色的毛。”

    “枪哥,犀鸟不是那种嘴巴……喙非常大那种鸟类吗?”

    “没错啊,犀鸟是喙非常大,与啄木鸟血缘更近的一种鸟类,但是犀鸟和犀牛鸟是两种不同的生物。”

    犀牛的皮肤虽然坚厚,可是皮肤皱褶之间却又嫩又薄,一些体外寄生虫和吸血的蚊虫便趁虚而入,从这里把它们的口器刺进去,吸食犀牛的血液。犀牛又痒又痛,可除了往自己身上涂泥能多少防御一点这些昆虫叮咬外,再没有别的好办法来赶走、消灭这些讨厌的害虫。而犀牛鸟正是捕虫的好手,它们成群地落在犀牛背上,不断地啄食着那些企图吸犀牛血的害虫。犀牛浑身舒服,自然很欢迎这些会飞的小伙伴来帮忙。

    除了帮助犀牛驱虫外,犀牛鸟对犀牛还有一种特别的贡献。犀牛虽然嗅觉和听觉很灵,可视觉却非常不好,是近视眼。若是有敌人逆风悄悄地前来偷袭,它就很难察觉到。这时候,它忠实的朋友犀牛鸟就会飞上飞下,叫个不停,提醒它注意,犀牛就会意识到危险来临,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总体来说,犀牛鸟是一种体型很小的鸟,仅仅在犀牛的身上捕食,就可以存在很长时间。

    “在这里,本地人如果喜欢一个人,会说,这是我的犀牛。意思就是说我自己是犀牛鸟,我喜欢的人是我的犀牛,我们互帮互助。”

    犀牛鸟的外形更像喜鹊,和犀鸟没什么关系。

    一般来说,犀牛鸟和犀牛并不是一对一的,而是多对多的,一群犀牛鸟跟着一群犀牛,它们会一个个的清空犀牛身上的寄生虫。

    俗话说的好,阎王易躲,小鬼难缠。

    犀牛皮肤厚实,子弹都不容易打穿,当就是厌烦寄生虫,寄生虫会让它们变得很暴躁,只有犀牛鸟这种生物能给它们解决这个问题。

    一物降一物,敌人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朋友,大自然的规则是多么的聪明。

    “枪哥,我有个问题,为什么这一路很少看到羚羊一类的生物,反而时不时的看到犀牛和大象。”

    “作为食草动物,大多喜欢群居,当然了这是为什么他们一群一群的原因,至于跟随大迁徙老是遇到大象,是因为大象也会迁徙不过他们的路线不同。而至于这个时间段遇到大象的原因,是因为现在草原上草的高度,正适合它们吃。”

    包括角马,大象,犀牛,吃的都是长了一年的这些草的顶端。

    然后第二梯队的斑马等生物吃的是这些老草的中端和下端。

    而最后的超过十几种种类的羚羊都喜欢吃被这些大型食草动物席卷一空后长出来的新的嫩草。

    大迁徙为什么分批次,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整个动物大迁徙,大家不就是为了找吃的么。

    这一路上的食物,完美的分配,等到在水草丰茂的肯尼亚度过一段时间后,再回程时,草又是这样的高度了,然后在回过头来一遍。

    聊天之间,方宏贴到了窗边,摇开了窗子。

    仔细的盯着远方。

    一头猎豹蹲在草丛中。

    “这头猎豹应该是想要猎食。”

    “这就是地球上速度最快的动物?枪哥不会认错吧,这不会是花豹吧!”

    “很好辨认的,花豹又叫金钱豹,身上的花纹类似于之前见过的美洲虎,是环形斑纹,就像铜钱一样,而猎豹身上是实心黑点斑纹,并且猎豹的头顶到肩膀长有短鬃毛,而且花豹看上去更壮实,四肢比例更短,猎豹更修长……冲出来了!”

    说话之间,猎豹冲了出去,速度惊人,短短几步就到达了巅峰时速:“这头猎豹现在的时速起码百公里每小时!”

    这种速度不可能保持太久,三分钟就足够让猎豹的心脏爆炸。

    猎豹飞驰之间就像是飞一样,大多时候四肢悬空,少部分时候是两条后腿蹬地,有的时候仅有前肢中的一个触地,这是猎豹为什么奔跑如此之快的秘诀。

    它的目标是这个先头兽群中仅有的一只羚羊,汤氏瞪羚。

    这头羚羊很快就发觉了来自于身后的危急,同样速度暴增,飞速往前。

    在森林中,动物是用不着跑这么快的,大多要警惕的不让捕猎者靠近自己。

    不过草原上不同,由于是平地,加上草完美掩饰偷袭者的靠近,所以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速度。

    羚羊的巅峰时速接近七十公里每小时,比猎豹慢很多,但是猎豹要利用高时速将它们之间的距离变为零。

    俗话说得好,你不用跑过老虎,你只需要比旁边的人跑的快就行了。

    如果猎豹在后队的羚羊群捕猎,反而容易无功而返,因为羚羊会分开跑,猫科动物就容易被分散注意力,一旦几个毛团在面前飞奔,就很容易更丢。

    但是现在,只有这一头羚羊。

    猎豹注意力极度击中,飞驰不停。

    羚羊奔跑的姿势同样极度优美,奔跑间肌rou的力量感展露无疑,四条长腿同样频率超高,向前飞驰。

    猎豹紧追不舍。

    说时迟那时快,仅仅才过了几秒而已。

    “瞪羚转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