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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的平行 第四十四章

    迷失的平行

    第四十四章

    时近中午时分,余生和李寿终于从山林中走了出来,见到了一座小城。

    这里本是秦朝的一个驿站,秦灭六国统一天下之后,后来才慢慢发展起来,逐渐形成一个小镇,只不过在秦末的时候,烽烟四起、天下大乱,这个小镇也没有摆脱战乱的命运,被战火摧残,十室九空,幸好楚国这几年的宽松政策,让这个小镇人烟兴盛了些,重新散发了一丝活力。

    小镇的一个食肆中,李寿和余生在临街处选了个位置,跪坐好,李寿指着墙上悬挂的写满字的木牌,说道:“想吃什么自己点吧,孤请你。”

    余生一脸茫然的看着那些牌子上鬼画符一般的字,自己通晓至少八国语言,汉语更是熟练地不能再熟练了,但是对于这些古老华夏的文字居然一个字都不认识……

    那些歪七扭八的有的像人有的像动物一样的都是些什么字啊?

    看着食肆的伙计好奇的打量着一身沙漠迷彩服的自己等着自己点菜,余生胡乱指了指几个牌子:“我要两个这个、一个这个、还有这个。”

    “你确定你要点这些?”李寿一脸好笑的问余生,在伙计一片狐疑的好像看神经病的目光中,余生感觉到自己好像犯了个尴尬的错误,不过还是强撑着说道:

    “我这个人口味比较独特,就喜欢这样吃。”

    李寿笑而不语,自己点了两个菜,又和伙计要了一壶好酒,就坐在那里等着看余生的笑话。

    不一会,伙计将两人所点的菜端了上来,李寿要了一个烤鹿腿,还有一份不知道什么蔬菜煮出来的白水菜,一碗粟米饭,要的酒也温上了。李寿拿起切rou的小刀,切下一片露腿rou,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再看余生这边的案几上,伙计给余生端上来两盆黑乎乎的不知道是什么粮食做的饭,一大碗粟米饭,一盆褐色面做的馍馍。

    竟然全都是主食!

    李寿努力憋着没有笑出声,抬手示意余生请食用。

    余生一肚子尴尬的看着眼前这桌东西,艰难的吞了口口水,看着李寿那似笑非笑的脸,拿起吃饭用的半截竹片,狠狠挖了一口那黑乎乎的不知道什么做的米饭,塞进嘴里大口的咀嚼起来。

    反正自己没有味觉,不管是珍馐美食还是嚼蜡都是一个味道。

    李寿目瞪口呆的看着余生完全不在乎那些粗粝的食物口感,大口大口的吃着面前的食物,再看看自己面前烤制的焦黄的鹿腿,疑问道:

    “你是多久没吃饭了?不会你一直是空着肚子和孤在树林里逃命吧?”

    余生想了想,真如李寿所说,自己在进入迷城之前,最后一顿饭就是在文明时代的时候,车队在驶向迷城的时候的路上吃的。

    算一算,不算自己也不知道的昏迷的时间,自己大概也有两三天没吃饭了吧!

    李寿从热水中捞出温着的酒壶,往酒樽中到了一些,正要端起来喝掉,眼神一冷,冷笑道:“还真有不知死活的人追到这里来找孤的麻烦!”

    李寿放下酒杯,抓起自己放在案几侧的宝剑,对余生说道:“有不开眼的人来找麻烦,你先慢慢吃着,孤去去就来。”

    说完李寿竟然从食肆的窗户直接跳了出去,水蓝色的身影一晃而过,就已经消失在了街角。

    案几上的酒樽里的只在李寿起身的刹那泛起一丝淡淡的涟漪,然后就回归平静,余生对于李寿的身手很有信心,继续安心的吃着自己案几上的饭食。

    窗外传来几声惨叫声,食肆里的食客好奇的聚到门口和窗边观望着,看来爱凑热闹的习惯是华夏老祖宗几千年来遗传下来的优良习惯。

    一抹蓝色身影闪过,围在窗口的的人群还没来得及反应,那个人影已经坐回到了余生的对面,正是刚刚离开的剑圣李寿本人。

    李寿仍是洒脱翩然的形象,浑身衣衫一尘不染,好似刚才穿窗而出的并不是本人,端起案几上的酒樽,轻抿了一口,夸奖道:“酒还是温的,口感正好,幸好那些跳梁小丑没有坏了孤饮酒的兴致。”

    此时余生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窗外的街上已经开始大声的喧哗起来了。

    “啊!有人当街杀人啦!”

    “五个人头整齐的摆在那里,一地的血啊,到底是何方高手啊?出手太快我什么都没看见啊!”

    “听说了吗?镇里的剑客乌丸认出来其中一个被杀的人的身份,据说是荆楚第一豪侠田不移,想不到竟然在这里被人给一剑宰了。”

    窗户外嘈杂的议论声传来,一丝不漏的传进余生的耳朵里,看着正在惬意的喝着温润酒水的李寿,余生莫名觉得眼前这一幕有些熟悉。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温酒斩豪侠?”

    李寿一愣,蓝色的眼睛放着光:“温酒斩豪侠?好名字,脍炙人口,以后说不定孤温酒斩豪侠的传说会流传下去呢,以后提起这个故事,就会想起孤剑圣李寿的名字。”

    余生吃着粟米饭心中偷笑,原版是几百年后关羽温酒斩华雄,现在你李寿现在也想出这个名堂?可是没有罗贯中为你写一本剑圣演义来刻画和留存你的形象了。

    李寿炫耀够了,认真的和余生说道:“小子,他们应该是来追踪我们的先头队伍,后面肯定还有大量人手跟着,吃完饭,你最好换下你的这身奇怪的皮,它太扎眼了,如果你不想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当怪物关注的话。”

    余生看了看自身这一身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沙漠迷彩服,吃光了案几上最后一口食物,说道:“好吧,你说的有道理,我听你的。”

    长安城的城门口。

    一个全身红衫的女骑手打马在路中间穿行,完全不顾及路上的行人和来不及躲闪的车马,所幸胯下的黑马颇为神骏,雪白的四蹄扬尘,纵横飞跃,避开了路上散落的一地杂物和摔倒的百姓,马不停蹄的朝城门口奔去。

    后面跟着一队骑士打马跟随,路遇挡路的人或者物就直接撞过去,蛮横的如入无人之境,紧追着前面骑着黑马的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