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喜欢
她怎么也想不到一直紧拉着她的斯切尔会松手,原本毫无意外的过河,因为斯切尔的分心、突然放手,变成了她毫无悬念的落水。|顶|点|小|說|網 她眼睁睁看着斯切尔毫不犹豫放开她的手,无力任自己落下水,仿佛回到前世。 那一份绝望,每一次回想她都害怕,再一次感受,她毫无抵抗能力,甚至发不出一个声音,没有一丝力气挣扎。 她再次被放开了。 再次感受被放弃的绝望,最不想回想的回忆苏醒,纪夕忍不住闭眼,浑控制不住战栗。 “别怕,我在呢。”莫林科看着她的表哪里还不明白的,紧紧抱着她安慰。 “我一直在呢,以后不会让你落水,就算落水也一定会把你救起来。” “…我绝对不会像斯切尔那样…放开你的手…我绝对不放开你的手…” “我和你认识多少年了,我说话算话,你要相信我…” “别怕…我在,我一直在…我会一直抓着你不放开你的手…绝对不放开你的手…”不厌其烦的说着,一遍遍,直到纪夕慢慢平复。 “你真的不会放手吗?”纪夕听着耳边的声音,慢慢平复下来,深吸一口气,动了动缩在莫林科怀里再次睁开了眼睛,小心问莫林科。 眼里满含希翼、恐惧,像只怕被主人遗弃的狗。 “不会,我不会放手,我会一直抓着你。”莫林科心痛如割,抱紧她抚摸着她的头发无声安慰。 夕眼睛一,闭上眼埋在莫林科前,良久没动静。 “睡了?”莫林科等了很久没见她出声也没动,可看她体僵硬程度又不像睡着。 “没…”怀里传来了闷闷的回答,“我是不是特没出息,特丢脸?”依旧埋首前。 “是啊。”莫林科看着怀里动来动去的脑袋毫不客气答道。 “都不知道再继续安慰一下,还敢嫌弃我!”纪夕气急。猛地推了一把,顶着乱糟糟的头发、红红的眼睛红红的鼻子吼道。吼完吸了吸不通畅的鼻子,伸出手再去教训莫林科,一动终于发现了自己在被子里光果果的状态。一瞪眼,“我光着啊!你给jiejie脱的吗?” “不是我,难道是你自己,还是那个斯切尔啊!”莫林科回答得理所当然,满脸嫌弃给她递了手帕,眼里却露出担忧。 “jiejie的魔鬼材都被你看光光了!”纪夕哀嚎,好不窘迫。 “…我没注意,太着急了。”莫林科忍着翻白眼的冲动老实回答,魔鬼材什么的,不光也看得出来她没有。脱了的,他刚才着急,哪里注意到,现在脑海里一片空白。 “…我暂且相信你。”纪夕裹紧被子,晃了晃头。“你有感冒的迹象吗?我大概是感冒了。”说完小心翼翼伸出手毫不客气的摁了一把鼻涕,规模宏大,让莫林科再次露出嫌弃的表。 “没有。”莫林科皱着眉头看着她把手帕丢开,摇摇头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有些发烧,得吃药!肚子空的吧?得先吃点东西。”纪夕的常用药是随时备着的,为防止生病要喝的粥也随时备着。 纪夕胃里空得很。却没什么食,随便喝了两口水,被莫林科喂吃了两口粥就喝药了。 “好苦…”纪夕照旧叫苦。 “苦也没办法。”莫林科答着,看着被窝里只露出小脸的纪夕,坐直体严肃看着纪夕,说出了他来这的目的。“喝了药一会就瞌睡了,你睡之前,我和你说件事。” “恩,说罢。”纪夕点头。 “就是…我上辈子不知道造了什么孽,然后这辈子就喜欢你了!我赶来就是为了说这件事的。”莫林科看了她一眼严肃开口。语气平静,表认真庄重。 “噶?”纪夕张大嘴看着莫林科,说的什么!上辈子造孽了所以这辈子喜欢她? “我说我喜欢你。”考虑到她现在脑子混沌,莫林科启用简单说法。 “是,是,你上辈子造孽所以喜欢我,我上辈子也造孽了,所以我也喜欢你。”纪夕咬牙切齿重复,这懒洋洋逗人开心的水平实在不敢恭维。 “我说的是真的,我是喜欢你,你。”莫林科皱眉,“别这么不严肃,我和你告白呢。” “噗…笑死我了,小胖纸想不到你也有这一面,竟然为了逗我开心说出这样的话…”纪夕喷笑。 “你以为我是你,是傻蛋吗?别怀疑我的话!”莫林科白了她一眼,满脸鄙夷。 纪夕的笑僵在脸上,磨牙。 “别不服气,和你这看到人家帅就迷失方向,和傻蛋在别人起哄时就会喜欢别人不同,我的喜欢是经过严谨考察过,实践过才得出结论的。” “喜欢还用严谨考察、实践才得出结论,我第一次听说。”纪夕撇嘴,“还是因为上辈子造孽才喜欢的!” 造孽啊,这原因、和产生喜欢结论的过程都太奇葩。 “就因为你第一次听说,所以你才会说你‘可能喜欢斯切尔’这样的话。”莫林科毫不客气,“你从来没肯定说过,你喜欢他,我问你,你肯定你喜欢他吗?” “喜…”纪夕就要脱口而出两个字,却被莫林科打断。 “好好想想今天的事再说话吧。”莫林科打断她的话,“傻蛋在你出发第二天和斯切尔说过你怕水的事,看他牵着你的手想来也是记着的,可是最后也放了手。不管他是不是觉得你不怕水,我也不怀疑他对你的喜欢,只说他在那个女孩子一惊叫就毫不犹豫放开你的手,你以后真能毫无芥蒂、放心和他在一起吗?你觉得你和他真的合适吗?”莫林科语气不急不缓,却让纪夕变了脸。 她不能。 斯切尔喜欢她,她很明确的知道,可是他也真的因为梅薇思的呼叫毫不犹豫的放开了她的手。 她之前的纠结,灵验了,斯切尔哪里都好,却不是一定适合她。不是因为他是好对象,就一定是她的好对象。 斯切尔,是家庭幸福又没有经济压力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虽然他时时被他mama说粗鲁,他自己也时常调侃,可其实他被教育得很好,换做是一般的女孩子是相了不出意外就会幸福一辈子的人。如果纪夕也是父母双全、家庭温馨的环境下成长,没有那些隐藏在笑容背后的心结,斯切尔无疑是最好的。 可纪夕不是,前世幼年的经历让她有心结,有心病,她自己知道,可却毫无办法,所以她会神经质,且会一直不断的爆发。就如今天的事,梅薇思遇到危险不管道义还是其他都该那么做,作为他的女朋友至多撒两句也就过去了。 可她不行,不管之前她多么看好斯切尔,经过昨天的事,即便知道不是斯切尔的错,可因为后续的事,她心里还是留下了影,有了心结,做不到再相信他。 她的神经质,导致她必须是另一半心中的第一,是他任何时候也放在第一位、绝对不会对她放手的存在,而不是像今天这样… 纪夕自嘲一笑,笑完看着莫林科自在的模样忍不住说道,“好吧,我承认我不能,不过,你又是闹什么,突然说什么喜欢我,逗我很好玩吗?” “我没那个心逗你,也不会用这样的事来逗你。”莫林科看着她的样子摇摇头,叹了一口气缓缓解释,“虽然这个时间说,还说了那些话,很不道德,是真正的乘虚而入,可我还是毫不犹豫的说了,因为我希望你知道我喜欢你,希望你不要那么快喜欢上别人。” 神色无比认真,乌黑的眼里只有她的样子。 “我这么认真说,也是为了让你相信,说喜欢是经过严谨考察过,实践过才得出结论的也是真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分在那,感好得也许会出现错觉,把亲近、习惯误会成喜欢也正常。所以,当我因为你有无法控制的绪时,我必须慎重,经过考察、实践、深思,确定那是的喜欢才能告诉你,是,我表白告诉你,不是,我们照旧做亲人。” “我不会因为我们感好,就胡乱说话,就因为感太好,所以更要慎重。” “……”纪夕不以为然的神被愣怔代替,莫林科看着她的样子,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感慨,“所以我才说不知道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竟然会喜欢你。” “…我总觉得不真实。”纪夕神恍惚,却没再说不相信的话。 因为她无比确信,莫林科不会拿这样的事开玩笑,只是也因为不是玩笑,所以她一时间有些无力接受。 相遇之初,他们一个十岁,一个五岁,十岁哪知道什么是,何况对着的是一只猪。五岁的她倒是知道,可对着一个十岁的小胖纸起那喜欢的心思,那就是猥琐未成年人的怪阿姨了,何况那时她变成了猪。 五年相依为命的相伴,他们是最亲密的,感至纯至深,更没起过那个心。 再五年,再次相逢,他们心中想的念的是那相依为命的时光,延续的是那份亲近亲密,也不可能起那个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