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相隔数千年的交流
沙漠中有人,这不稀罕。 虽然这里是几千年前,但是这条道路有商旅出现也实属平常。 但是一个人行走于荒漠,连充当脚力的牲口都没有一只,这就看着有些诡异了。 独身闯天涯这种事即便是在放到现代社会,那也是能够称得上是壮举。 毕竟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看着很美,但是只要亲身经历之后都能够体会到它背后那绝对的恐怖。 要知道,即便是已经可以称得上是成熟路线的丝绸之路,它的指路标,那也是一具具被浅埋在一层黄沙之下的森森白骨。 丝绸之路被称为黄金之路,但那也是一条九死一生的黄泉路! 走在这条路上的,即便是有着上百匹骆驼的大商队,也常常会因为一场风暴全部丧命。这种事儿,在大漠之中,不稀罕。 所以,一个人,一个老人,出现在这黄沙漫天的大漠之中。 本身就是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 不过,邢杰也顾不上震惊了,既然时间的流速开始重新恢复正常,那么就不好意思了,虽然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看到嘴唇上已经彻底干裂的彪子,只能对那老头子说一声抱歉了。 管你是谁,难道不知道在一个快要干渴致死的人面前,带着一个大大的水葫芦是一件炫富并且非常遭人恨的事情吗? 只是,这还是有危险的。 邢杰一旦动手,那就证明他本身要相信这个幻境。不然的话他就是想救彪子都救不了。只是进入幻境容易,想要再出来那可就难了! 毕竟潜意识这玩意,它的惯性可是相当的大。 邢杰就是这种人,既然打定了注意,那就不再犹豫什么,再说他又不是劫财害命,只是想用这个老头子的水来救一下自己的好兄弟罢了。 还有,这是几千年前的人,原本和邢杰是没有任何想干的。即便是邢杰下了杀手,把这个老头子给弄死在这里那也没有任何的关系,毕竟这只是一段幻影罢了。 可能这幻境里有着不知道什么样的技术可以让邢杰和老头子两个人有着简短的交流,但是现在想来,也不算是太了不起。 要知道当时在墨西哥幻境峡谷中,邢杰和科莱丽凭借着相互重叠的两处幻境和小舅他们交流,不仅仅只有光影,甚至连声音都能够同步! 这种技术是不是特别令人恐怖? 其实也没什么,简单点来说和我们现在常常用微信视频聊天没有什么太大的却别,唯一不同的就是一个是2d的,一个是3d的罢了。 而那个幻境和眼前这个相比,那就又算不得什么了。 这里的幻境可是加上了时间这个条件,这档次可是一下子就不一样了,那可是由三维空间直接提升到了四维。 怎么样? 是不是觉得逼格立刻上升了好多? 至于这老头子的影响为什么会和邢杰有了交流,那只有天知道了。 不过既然能够做出这样可以让两个人交流的幻境系统,那么在增加一个人工智能想必也不是什么令人无法接受的事情。 现在人手一只的手机中不都是有着这么个玩意吗?情景助手,siri,bixby,这些东西早就烂大街了。 不少单身rou丝们闲来无事调戏siri这种事儿更是屡见不鲜。 老人笑的很慈祥,一脸的和气,虽然白发苍苍,但是精神头十足。那壮硕的身体也不像是他这个年纪的人能够拥有的。笑眯眯的蹲在邢杰的面前,刚要开口说什么,就见自己的眼前一个拳头在迅速的变大。 对于自己的身手邢杰很自信,不知道多少人就是死在了他的这一双铁拳之下。 而邢杰也没有动刀的念头。 只是想要抢点水而已啊,动刀子要人命? 邢杰就算是再残暴也不会暴虐到这种程度! 邢杰这一记迎面拳又快又猛,再加上没有丝毫的征兆,完全就是把捕猎术那种融于自然,完全不显露一点杀气的特点展现的淋漓尽致。不过,能够一个人在没有后援团队,没有直升机救援,也没有卫星电话的前提下就敢玩单挑荒野的,怎么可能会是个面瓜? 所以,不过是轻轻地一挥手,就把邢杰的拳头给拨到了一边。然后就顺手摘下了水葫芦,轻轻的放于彪子的嘴前。 彪子喝的很贪婪,不过一名顶尖的佣兵自然是有着属于自己的本能。在大口的喝了一会后,就强行停了下来。坐起来靠在了山丘之上,在口中只含了一些水,也不往下咽,所做的只是保持着口腔的湿润。 和几千年前的古人直接交流,这种事对于邢杰来说经验也只有伍彦淖尔幻境那么一回,至于彪子,那就更不用说了。能够做到的,只有发愣而已, 邢杰的身手有多高,彪子有着切身的体会。能够毫不在意的化解掉邢杰的攻势,看来这老头子也是个高手,不过看样子没有什么害人的心思。不然的话,也不会把珍贵的水拿出来分享。 很难分辨这个老头子是哪里人。 邢杰仔细的打量着这个老人,身上穿的衣物仍旧是上衣下裳,袖子虽然被布条紧紧的束缚在手臂之上,但是能够看得出已经开始有了秦汉时期的服饰的模样,有了一些大袖的样子,主体呈现出了祛袂款式。 从着装上看好像是汉人的中原王朝人常服的款式,只是已经开始束发而冠。这一点明显不是其他边区蛮族的装扮。 毕竟服装相比较还是容易改变的,只是这束发? 这可是从周朝才开始的,商朝之前,大家都是一幅披头散发的样子,当然,就连帝王也是一样。 只是这人白发白眉可以用年纪大来解释,但是这整个人都白得夸张就有些过了啊,眼神虽然很锐利,但是瞳孔和虹膜却呈现出了淡粉色。 这个样貌并不稀罕,只是白化病而已。 可是一个白化病人跑到这苍茫大漠之中干什么? 难道他不知道自己在这种环境下极其容易出现眼球震颤或者散光吗?这种症状时间一长,最后的结局就是视力大幅度下降,以至于会出现眼盲。 几千年的话和现在的语言截然不同。 邢杰不是项少龙,没有主角光环,刚一穿越到秦朝就能够听得懂对方的话。小说可以这样写,但是现实中这简直就是在开玩笑。 举个例子,一个北方人跑到广州,最难接受的不是气候饮食,而是语言。广州白话还好,如果对方讲得慢还能猜得到一二。如果是遇上两个老广们在那里讲土话,谁要是初来乍到就能够听懂一句就算我输! 这还是同一时代的语言,如果再加上几千年这个先决条件?老家伙说的话和火星语已经差不多了。当然,邢杰和彪子他们说的,这个老头也听不懂。 不过大家都是中国人,听不懂没关系,我们可以比划啊。 比划不出来? 那也没关系,我们可以画画啊。 甚至邢杰还有一个超级大杀器,平板电脑!老头子不是几千年前的人吗?那么对于甲骨文或者金文那肯定是认识的! 而这些甲骨文或者金文都是已经被翻译出来的,这样一来就更简单了。一个字对一个字的翻译,这总该没问题吧?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这个老头子认不认字? 这才是个大问题! https:///book_67488/l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笔趣阁手机版阅读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