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程博雅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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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习铃声响起的时候,方慎也跟着我走进自习室,坐在他的位子上又翘起两条腿。 我很纳闷他一个走读的体尖为什么要回来上晚自习,还真是要体验正常的学生生活呢。可走读生都不晚自习的呀,这点他爸可能忘了说了。害得他,体验错了一把。 问出那个白痴的问题之后,我很怕方慎误会我对他有意思。本来还想继续八卦多一点猛料来供人分享,这下也不敢再跟他多说话了。 还是保持距离的好。自习一结束,我就灰溜溜的,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回了宿舍。 他这种号称很帅的长腿,又是体尖,又是转学生。如果要排一个花痴女高中生最爱排行榜,这几条一定占据前十。如果把王子兮放到这里来跟他比,即便王子兮的孤傲,学霸,会打篮球,也是排行榜里前面的位子,我想也不一定能有多么大的胜算。 虽然在我看来,这样比较是很不合理的,王子兮比他帅太多了,长相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 跟着大家伙一起对着帅哥流口水,我是很乐意的。但是要我跟大流随波逐流的喜欢上同一个人,我就十万个不愿意了。初中的时候已经吃尽了随波逐流的苦。看起来风光无限的跟王子兮做了三年朋友,背地里递情书哭的眼睛肿,谁都不知道。结果到现在还要在每个梦里受他折磨,真是造了八辈子孽。 对王子兮的喜欢,我不情不愿,却也无力回天。谁让他是王子兮,而我又是程博雅呢?我们被MissKing叫了三年的子兮博雅,好像不搞出点什么事来,都愧对这个名字。 现在的我,可不是当年那个傻不拉唧梦想轰轰烈烈爱情的不切实际小姑娘了。我期待着有人能来解救我,目标也还是锁定在第一任男友那种平平淡淡的样子,无人问津的是最好。这样才不会有太多的阻碍,可以让他安静的,耐心的,细水长流的,赶走我梦里的那个人。 而且说实话我真的对方慎一点意思也没有!我并不觉得他有多么惊天动地的帅,又觉得他长得,实在有点太高。刚刚那个像王子兮的刹那,只是一晃而过而已,是我眼花了。 也可能是,我太想王子兮了。 第二天,课间餐的铃声还没响,我打听到的八卦消息就已经传遍了大江南北。“天秤座”“没有女友”“职业篮球员”“穿Nike不要钱”……果不其然引起轩然大波。依我看,“穿Nike不要钱”这一条是最有吸引力的。跟这个人在一起,说不定也能连带着穿上未上市的新产品。那个荣耀,那个得瑟,真是想想连我都要心动。 我还是,没有被养成一个富养的女孩儿啊! 我尽职尽责的做好一个小喇叭的本职工作,巴心巴肺的鼓励大家踊跃参与,永不落空。我还倾囊相授的跟花痴女同学们一起研究作战方针。第一步就是模拟当年婷婷吊男人的方法,撞上飞来的球。 这个方法我看婷婷实施的完美无瑕,用在职业篮球员身上,也不知道灵不灵。 ~~~ 很久很久的以后,我才知道,方慎这一辈子从来没有主动跟人家打过招呼,更别说跟一个陌生的女同学,还把人家吓掉了苹果。这种“你好,我叫方慎。”的话,从他嘴中说出来,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把他自己,也吓的不轻。 ~~~ 第二天的晚自习之前,我来到小阳台啃苹果,方慎同学又大摇大摆的出现了。 得,这下英语背书又泡汤。 我忍不住问他:“你一个走读生为什么要来晚自习?” 他看着我很有戒心的脸,笑着说:“因为我要好好学习啊,昨天不是跟你说了嘛。我爸送我来,是要我念书的。” 我点点头说:“哦,那你去那边阳台吧,那边也可以背书。” 他站着不挪步,却不知从哪儿变出一个苹果,递到我面前,“赔你个苹果,别赶我走。” 很爱贪小便宜的我,顷刻间忘了几年前大宝的血一般教训。高高兴兴接过苹果谢了一声吃将起来,然后高高兴兴的说:“那你看书吧,别吵我啊。” 他点点头,拿出自己的英语书开始念念有词。 我啃着两个苹果摇头晃脑很是满足。满足到,没有继续赶他走,没有告诉他,这个小阳台一直是我霸占的,我看书最烦别人在旁边叨叨。但是喵了一眼他一米九的身高,再想想自己连亲妈都嫌弃的小矮个儿。只能把不满往肚里咽。 人小被人欺,人小被人欺啊。 在我的理解中,方慎应该是个很没安全感的人,可能是怕黑,不然就是怕鬼。所以他才一直都不依不饶的霸着属于我的阳台,把自己高大的身躯,窝在一头角落看书。我看过的,同一层有很多空着的阳台,有大有小。他大可以去弄一个属于自己的,不用来赖着我的。 没想到他这么高大一个人,竟然胆子这么小。 我尝试着跟他暗示了几次,他都给我装聋扮傻听不懂。我咬咬牙,忍了。 反正他看书很安静,不会吵到我。而且他有一个很好的爸爸,每天给他买苹果。这样我就可以每天吃到两个苹果,真是很幸福。 唯一烦心的,就是这样日复一日的阳台背书,让花痴女同学们开始对我不爽,污蔑我对他有意思,借机接近他之类的。他们也真傻,谁不知道我被一个叫王子兮的人搞的烦心了几年,怎么会借机接近方慎,为什么会借机接近他? 我懒得理会小肚鸡肠的猜忌,索性就再也不去赶走这个安静看书的高个子。 两个星期之后,我有了一个男性的好朋友,名字叫方慎,江湖人称,风神。 ~~~ 我不知道风神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也许是取方慎的谐音,也许是他在篮球场上的身影很像风。总之我听到的时候惊呆了好一会,衷心的佩服给帅哥们起名字的这些神人。“风神”这个名字,我觉得比“王子”的恶心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恶心的我连听到都一阵一阵的起鸡皮疙瘩。 我问方慎:“这么恶心的名字,谁给你想的?” 方慎说:“我哪知道,又不是我起的。” 我说:“你听别人这么叫你,都不想吐吗?” 他说:“我无所谓啊,你想吐啊?” 我说:“对啊,太他妈恶心了。” 他说:“你怀孕了吧。” 我打的他满地找牙。 他一边抱头鼠窜,一边问:“那依着你,什么名字才好?” 我想了想,“你那么高,叫高子吧!不然前面加一个‘王八’,显得更加亲切!” 方慎:“……” 室友每次说“风神找你。”我都会受不了搓搓自己寒毛竖立的手臂,大叫:“人家叫方慎,叫方慎!” 这个艺名风神的方慎,作为我的好朋友,给我的高中生涯真是增光不少。他跟王子兮一样,冷冷的不大跟班上的女生说话,独独对我,是温言软语的有问必答。 我又更加猛烈的感觉到,朋友不在多,要抓准高精尖类型下手,那真是满足虚荣心的要死要活。虽然我的高精尖朋友们,从来也不是我下手捞来的。 老天对我还是挺好的。 当然,我觉得,从另一方面也证明了,我果然是个人见人爱的温暖小太阳,到哪儿都有冰山被我融化。 他收到的情书,我看比王子兮都要多,但他从不看一眼,也不像王子兮一样变态的收藏起来。最让我高兴的,是他从来不用我来转交这些跟我没关系的东西。他总是直面哆哆嗦嗦递上情书的女生,冷淡的转过头去,推开情书,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X中的女生们都很好奇他喜欢的这个人到底是谁,是拿来当借口第一句推辞,还是真有其人。我也不例外。 就着好朋友的身份,我很八卦的追问他好几次,每次他都笑笑别开头,说“你猜!”,就连是他体校的认识的,还是我们高中的,这种区域性答案也不给我。 不说就不说,我就不能推理吗? 我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问他有没有女朋友,他给我的答案是“会有的!”。从这句回答,就可以看出他那个时候,已经有了喜欢的人。而且,他正在努力追求中。要不然他大可以回答“没有”或者“有”这种简单答案。 这么一来,从时间上推断,必然是他在转校过来之前已经种下的情根。说不定是体校的同学,或者是什么啦啦队的火辣队长也不一定。 郎才女貌的一对佳偶,正要发展出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就因为他爸爸一句话,斩断了情根。于是方慎抱憾来到我们学校,无法继续他的追求。我们学校那些喜欢他的女生,也无法得到这个带出去贼有面子的好男友。 这么一想,我对方慎的同情就更深了。难怪他跟女生们都不说话!多么专一的男生,多么衷情的男生!我益发觉得我们做朋友是再合适不过的。他那样喜欢那个女生,我也这样喜欢着一个不喜欢我的王子兮。 为了跟他更套近乎,互相鼓励。我巨细靡遗跟他描绘那个每天出现在梦里的,我的王子兮。告诉他我和王子兮的故事,那些心有灵犀,那些巧妙缘分。说王子兮有多帅多拽多不让人省心,说王子兮有多可气的为了一个长得不怎么样的女生考去了G中,离开我。 他眼光一暗。 我想,他是懂我的。他喜欢的女生,一定也这样折磨他吧。他眼里的晦暗那么深,也许他喜欢的那个女生,是不喜欢他的。他的追求,可能实施过,却没有换来心爱的回应。而他却还是为了这个女生拒绝所有人的追求,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啊。 我们俩,真是同病相怜。 于是同病相怜的我们,每天准时出现在阳台上,一边一个的看英语书背单词。我的苹果早都不用自己带,他总会洗好了削好皮拿给我。我最喜欢他细心的把苹果用小刀割成一块一块的缝隙,咬起来一点也不费力。我每天啃着不要钱又好吃的苹果,看着书,一边跟他同仇敌忾的说他喜欢的那个女生真是瞎了狗眼,这么好的男人也不要。 他总是附和我说:“是啊,瞎了狗眼。” 我说:“那你还死心眼,赶紧换人。” 他说:“那你呢?” 我就不再说话,继续啃着我的苹果,看我的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