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程博雅心里的小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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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慎之于我,是不同的。我奇怪自己怎么能那么久以后才发现这个问题。我不是一向自诩冰雪聪明的吗? 我不知道这个不同,是从一开始,他跟我打招呼的那天就存在了。还是在今天,他周身光芒的奔向我的时候才开始的。当我动不动就对比他和王子兮的种种,当我虚荣的拿着他的Snoopy偷着乐,当我气愤的逼他戒烟。这些不同,可能一直都在。 他从来就是能在我心里出现,王子兮之外的,另一个人。 我喜欢他。 原来,我竟喜欢上了他。 可是我喜欢的人难道不是王子兮吗?我梦里那样孤苦的哭泣难道不是为了王子兮吗? 我发现感情这个事情,原来真的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那么道德,那么分的清楚对错,搞的明白黑白。我这个人,也不像我自己想象中的那么从一而终,那么一心一意。尽管坚持着拒绝了,努力着分开了,我还是一步一步,慢慢喜欢上了这个,一心喜欢我的大男孩。 我真是一个一脚踏两船的贱人啊! 正视了自己对方慎的感情,我对方慎就不再时好时坏的纠结在我该不该给他好脸,该不该跟他说话之间了。原来的若即若离不理不睬,都轻而易举的消失在“我喜欢他”这么简单的一句话里面。 虽然我还是很介意他心里的之前那个“喜欢的人”,介意他突然间转投我名下的动机不纯。但客观的说,我自己的梦里也有个王子兮,我自己,也算不上什么好鸟。我们俩算是扯平,两不相欠。这么说来,我们真真儿是合适。 方慎对我的转变异常惊喜,也很不知就里。他长久以来的付出总是诚惶诚恐,没被我拍回去就好像捡了天大的便宜一样,我如今满心欢喜的全盘接受他的好,他一下子适应不好,高兴的连走路都快飞起来。我看到他这个样子,心里很是甜蜜,又一点母性大发的怜悯。我对他稍微有一点点好脸,他就开始变本加厉的对我好上十倍,我对他的礼物说上一声“真好,谢谢你!”他恨不能第二天把陨石都给我搬来。我不得不感叹,十七年来我可算遇到一个一心一意对我好,又正常的追求者了呀。 我现在命令他的事情干的很顺手,因为他乖乖听话的样子着实很让人虚荣心爆棚。我叫他好好念书,不许他在上课睡觉。他就一口答应下来,还做出小狗的样子吐着舌头伸着手,我看了很受用。 我坐在教室前排的位子,他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靠近后门。上课的时候我得空回头看他一眼,发现他直盯盯的看着我,一动不动。 我很生气,下课就质问他,为什么不好好听课。他歪理一堆,说:“我没睡觉啊!” 我总不能说“不许看我!”这样的话来骂他,听起来好像很不要脸的样子。所以我只能气愤的说“你给我专心听课,听课,听课!不要到处乱看!” 他小声咕哝“我又没到处乱看!”我权当耳背,听不见。 下次再看他,见他果然撑着头,歪着脑袋写写画画。我心里赞了一声“真听话!”又暗暗夸赞了自己一遍“眼光真好!” 下课的时候,我兴高采烈要去表扬他,却看到他的座位上,一张张满是我的背影的纸片。他好像,真的不太听话,可是我的眼光,真的很好。 我成了他比赛的必到嘉宾,尤其那次比赛过后,几乎全校同学都觉得我们是一对儿。连赛场也给我安排了一个“家属位”。我很看不上那些拿着毛巾水瓶站在旁边,等男朋友一过来就擦汗喂水的女生。看起来好像天大的晒恩爱,看着很恶心。而且方慎又不是我的男友,我站在那儿递水也不是,擦汗也不是。浑身的不自在。 所以我比赛去看,就从来没有坐过我的“家属位”,我还是照例去我的二楼包场观景台,方慎也还是照例每场不落的帅气扣篮,做出那个一手捶胸一手指我的动作。 场子里热火朝天的“风神!风神!风神!” 这个全场为之疯狂的风神,他喜欢我。 夏天冬天,我都喜欢捧着热乎乎的水杯喝水,装作喝奶茶的样子,氤氲的水烟看起来很浪漫。每节课下课的时候,我的桌子上都会出现新换的热水。淼淼的烟,一直飘在我课桌周围。 龙樱不再被迫回来晚自习。我晚自习的同桌,变成方慎。他真是一个很好的同桌,渴了递水,饿了递苹果。不吵不闹的,从来不在我做习题的时候打扰我。晚自习下课以后,他就长腿长脚的跑去小卖部给我买雪糕,买零食。 托他的福,课间餐的鸡腿,我也终于知道有多好吃。肚子上的rou,长了不止一两斤。 一次晚自习的时候我胃痛的厉害,他揉着我手上虎口的位子,据说能缓解痛楚的xue道,整整一晚。从那以后,我知道他的手劲儿多么大,他的书包口袋里,总是装着我常吃的胃药。 班上女同学都羡慕的发疯,说自打出娘胎,就没见过这么24孝的男朋友,孝到连自己亲妈都赶不上。我只能说,方慎不是我男朋友,真的不是。 话说,他怎么就不是我男朋友呢? 他担心我一个人坐车回家会被挤,每次我周末回家的时候,都会陪我一起在车站等车,再一起坐一个半小时的公车送我到我家楼下。车上真的很挤,但是他会用后背顶住熙攘的人,把我围在一块小小的空间里。我站在几乎是他怀抱的小空间里,静静的,听着他的心跳,我的心跳,交织成一首歌。轻轻的,淡淡的,闻着他日渐熟悉的味道。 我知道他的家就在学校旁边。那样的护送之后,要再花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才能到家。这么一来一往的距离,往往他到家的时候,天已经漆黑了。 我说:“你还是别送我了,太晚回家不安全。” 他说:“我不安全,还是路人不安全?我这个体格,谁敢惹我啊?” 我:“……” 他的好,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我觉得那个他曾经喜欢的女孩子,一定是比我还铁石心肠的绝情之人。不然怎么可能不被他这样一波一波永无止尽的温柔攻势制服?那个女孩子,真是太可惜了。方慎他这个人,真是个情圣! 这么想着,我越来越觉得我对方慎的喜欢,日益加深。就连对他曾经喜欢别人的芥蒂,也在慢慢的消失。虽然一到夜里,可恶的王子兮还会来打扰,我的喜欢,也没能减少。 这样好的方慎,竟没能把王子兮赶走,这让我有点心焦。但我学着去把现实和梦境平衡的很好。我发现,自己能在醒着的时候喜欢方慎,也能在睡着的时候爱着王子兮。挺好的。 我真是,变态的可以。 方慎宠着我,惯着我,我享受着他的娇惯,和宠爱。我觉得日子这样下去,挺好的。这样的高三生活,比糟心的初三,好太多了。 老天爷果然还是爱我的! 偶尔,我还是会跟方慎发脾气。因为他有时候不管不顾的样子,经常害我处在很尴尬的境地,被级长揪去谈话,被主任拉去开导。 X中每天雷打不动有两个早cao:住宿生早起的晨cao,和全校学生一起的课间cao。每天10点多的时候,难听的进行曲就会响遍校园每个角落,召唤我们屁颠屁颠跑去cao场,做那个不知道改到第几套了的人民广播体cao。 住宿生的晨cao,人是不多的,只有班主任和宿管,级长什么的都不会出现。课间cao却不同,人多,官大。就连校长也时时出席,是个极其扎眼的地方。 他方慎,就在这么一个众目睽睽之下,跑到我身边。哗的一下,单膝跪地了。 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别人做出这样的动作,也许不会有太大动静,可是方慎一米九的个子,一声不响跪在队伍前排的女生面前。叽叽喳喳的议论声浮躁起来,我都能感觉到那个兴奋的恨不能现在就磕着瓜子八卦的激动心情,蔓延了一整片上空。 我多想是他们之间的一员啊! 可是扫到级长的脸色一片青紫,中毒颇深的样子,急火火的朝我们走来。我又开始担心自己的前程,也有点担心他半路把自己绊倒,摔死在我们面前。 我推推方慎,“喂,你干嘛!” 方慎澄澈的大眼眨巴眨巴看着我,“没干嘛,给你绑鞋带啊!” 我低头看看自己松掉的鞋带,已然被方慎仔细的绑成蝴蝶结的样子。我呆的,快了晕过去。 电影里有很多求婚的场景都是这样。男主角单膝跪地,之后是钻戒和玫瑰。我到底是抽了哪根筋竟能想到方慎会跟我求婚?还是在这么可怕的校园cao场上?思春太过,真是一种病,治不好的病啊! 级长走过来的时候方慎已经绑好鞋带走回了自己座位,有火发不出来的级长只好咬牙切齿的说:“程博雅,做完cao来我办公室!” 我心说“完了!我的一世英明,毁了!” 我恶狠狠瞪了一眼方慎,他还给我继续无辜的样子,似乎给我绑个鞋带是什么生死攸关的头等大事,不做会死那种。我也是有火发不出,有点感动,又无奈的想哭。 这边厢级长老早就想抓一个“早恋”的证据,来杀鸡儆猴让全高三学生都知道,高考是何等大事,此时拍拖是何等傻逼的举措。于是乎,在这个要紧的当口,我就成了那只待宰的鸡。 我最终,还是做了一回鸡啊! 级长说:“方慎是个好孩子,他要真喜欢你,必不会影响你学习的。”苦口婆心的样子,是要跟我来软的。我心想,你怎么不去找他谈话,反而来找我这个软柿子捏?但我嘴巴上很狗腿的跟老师保证了再三,发誓一定好好学习,考上第一志愿。又委委屈屈的说方慎真的不是我男朋友,我跟他真是纯洁的同学关系。结果级长还是听也不听的要把我妈叫来。 好在,我妈不是个省油的灯。 来到学校以后我妈简直快乐翻了天,她都不知道女儿竟然有这么一个大八卦从来没跟她说。当下拉着级长的手直说感谢。 级长被他感谢的犯晕,还以为是感谢他发现了女儿的不良之风,回握我妈的一双手十分诚恳,“不用不用,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我妈接着问:“那个方慎什么的,长得好看吗?” 级长:“……” 我妈见完级长,激动万分的把我拉过去,要我给她指指看哪个是方慎。我说:“指个头啊你赶快回去别丢人。”我妈就去找了龙樱,问她哪个是。龙樱也不含糊,大手往后排一指:“那个最高的就是!” 我妈激动的差点晕过去。紧握我的双手说:“女儿啊!一定把握住机会啊女儿!” 我:“……” 我把握个鸟机会!上次拒绝了方慎之后,也许是怕我尴尬,也许是他自己尴尬,他从此就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跟我称兄道弟的挺开心。我的心情,就是《傲慢与偏见》的伊丽莎白一样,悔的肠子都青,也无计可施。 龙樱说我就是太作,王子兮跟我没在一起就是被我给作死的。班上好多的情侣,都是两个人暧昧暧昧就好上的,也没听谁非要明明白白说出口一句“我喜欢你,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我说:“我前男友他就说了的,他不说,我是肯跟他在一起的。” 龙樱说:“多大年纪了你,有点超前意识好不好?难道不说这句话,抱了亲了拉手了还不算男女朋友?” 我说:“不算!” 龙樱说:“你他妈就是个超级无敌形而上学老古板。活该你一辈子嫁不出去!” 我无法反驳她,我觉得我他妈的还真就是个无敌作死的老古板。要听“我喜欢你”那句话,要在乎那些毫无用处的小细节,仿佛那些才是我爱情的根本。但我就是要那句话,天荒地老也要那句话。谁也改变不了我,连我自己也不行。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也像老师说的,正在一心备考。所以现在方慎说不说,对我来说其实也都没什么。等高考完,老子考上大学了,再找办法逼他说也不迟。退一万步如果他还是不说,还给老子玩儿好兄弟好姊妹的酸腐把戏,老子就上大学找男朋友去,像忘记王子兮一样忘了他。 我这样豪气干云的把我的想法告诉龙樱。其实很希望这个小叛徒屁颠屁颠去跟方慎打小报告,说程程是个很别扭的人,她喜欢上你了,却一定要你问她愿不愿意做你女朋友她才高兴。 可是这该死的龙樱,平时通风报信那么快,看篮球说服我那么牛,这次却一直没有动静。 看书看多了,看傻了吧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