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留在一个城市,留住一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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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熟悉的方慎的眉眼,方慎的大手,方慎的人群中一下就能看到的身高。他的一切一切,满满融入我的生活,从各个角落,不依不饶的渗透,扩散,充满每一个细微的角落。我觉得他的爱更像是一种病毒,比H5N1可怕十万倍,不停的变异着模样,让你无法产生抗体。你只能像吸食了大麻一样产生越来越多的依赖,离不开,跑不掉。 我常常奇怪,为什么反过来,我这样掉进人堆里就扒拉不着的小个子,竟也能被方慎轻易找到。不管有多少人来人往,推挤,繁攘,他就有这样的超能力,可以一眼看到我,大步向我走来,一秒不差。 他轻描淡写的说:“因为我的眼里只有你。”好像这一切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我觉得这是一句很要命的情话,好听的没了边际,也不着调儿的没了谱。可我听了,竟没有满身鸡皮疙瘩并且反复作呕。看来是在一起久了成了习惯,习惯了方慎满嘴恶心情话的坏毛病。 “程程我的眼里只有你。” “程程你是最美的女神。” “程程你是我一辈子的第一,一辈子的唯一。” “程程我真的,好爱你。” 这样深沉的爱,无孔不入所达到的地方,竟然没有击碎我心底的水晶瓶子。这让我有点失望,也很绝望的意识到,也许我这一辈子,注定要被王子兮的梦魇纠缠,无法逃离。如果这世上还有人能让我忘了王子兮,那除了方慎,我不做他人想。可就连他,现在也拜倒在旗下。也许是时间,还不够漫长,也许是世事,还不够无常吧。 我常常在梦里哭着醒来,呼唤王子兮的名字,他明明说了还在,怎么竟一次有一次的说谎骗我。他明明,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当我帐然若失的想要抓住王子兮的身影,眼前会浮现出方慎模糊的样子,他站在无底的黑洞边缘,拉扯我不被漩涡卷走,恳求我为他留下来。 我学着不再处处去对比方慎和王子兮之间的不同,不再跟方慎提到王子兮的名字。这个名字渐渐消失在我们的谈话中,他们俩,本来也没有一点相同之处。 王子兮的脸很尖,眼睛是细长,鼻子高的有点鹰钩,修长消瘦的身形,像一抹孤独的幽魂,让你忍不住要去拯救他,怕他跌落深渊,你却因此落得一身万劫不复。方慎却很爱眨巴他的一双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面总是挂着温存的笑,笑着问我好不好,笑着问我开不开心。他像一个阳光,温暖我心底黑暗的角落,王子兮的影子占据的那些地方,让冰融化。 用方慎的话说,他和王子兮,从来不存在可比性。一个,是我一见钟情的人,一个,是对我一见钟情的人。他说这话的时候笑的毫无芥蒂,我却听出了伤感,听出了他的挫败。他是多想骄傲的独霸我一整个内心,我的白天,我的梦境。他是多想也成为我的一见钟情,就像很多女生,对他那样。 我安慰他:“我们要是早点认识该多好。” 他很喜欢用下巴壳摩挲我的百汇xue,我都担心有一点会不会被他磨成个中年秃。他说:“只要你能爱上我,永远也不算晚。” 我说:“我当然爱你,我只是,不如你爱我那么多。” 他望向我的眼睛,“没有人比我爱你多,没有人。”方慎总这么说,一直在强调,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一个人,爱我比他爱我还多。我觉得,他这话真是有道理。 方慎告诉我,当年为我买雪糕都买成了小卖部的VIP,买鸡腿也买的食堂阿姨都以为他是饿死鬼投胎。为了抢最后一瓶可乐没少跟别人打架,为了学会削苹果割破了多少次手指。 记忆大概是世界上最最主观的事情了。你刻骨铭心的瞬间,对他来说可能只是飞逝而过的一秒,留不下一点痕迹。我多想能有一个邓布利多的冥想盆,让我们手牵手,站在过去的时光里,看着那个为我飞奔的身影,给他一个温存的拥抱。 他说:“你怎么那么能吃啊?” 我想想他说的还真对。苹果啊,巧克力啊,雪糕啊,我怎么好像很容易被人家的食物所收买。感觉没见过市面的样子,真丢我的脸。“可是我不能吃,你怎么追?” 方慎想了半天,“好像是没那么容易下手。” 我说:“所以咯,我能吃,全是为了给你机会。我从很早以前,就在给你制造机会拉。” 方慎拉着我的手说:“那我谢谢你哦。” 我:“乖!” 那些Snoopy果然是他托龙樱转交的。我就说龙樱那么Man的一个女生,叫我相信她为了我去排队,除非她变成了拉拉也开始追我。这个念头一出现,我立马难受的掉进冰窟窿一样,可见有多么的不靠谱。 每个周一,方慎总是6点钟就站在麦当劳的门口,从黎明等到太阳高升,等着拿到第一名的号码牌。他那么高大那么扎眼,麦当劳的店员总是笑眯眯的说:“做你女朋友真是幸福死了。”他只能苦笑着,吃着早已经吃到腻烦的套餐,换来玩具,去讨不愿意做他女朋友的我的欢心。 他说:“我当时真没有想逼你答应做我女朋友。” 我说:“那你换这个的目的是什么?” 他说:“就是让你开心啊,没别的目的。” 我说:“就没想过,我一开心,兴许就同意了?” 他歪着头,“你这么一说,好像真这么想过。那你怎么就没开心的同意了呢?” 我说:“谁让你傻呢,不趁热打铁。还找别人送。” 他说:“亏了。” 最搞笑的是,原来班上很多女生骄傲翘着尾巴炫耀的号称男朋友排队抢到的公仔,也是他一并顺便抢来卖给人家的。 我说:“你这一边追女孩子一边赚钱的,可真有生意头脑啊。” 他说:“那是,不然哪供得起那么你小猪一样的食量。” 我说:“亏了,早知道多吃点。” 高考成绩公布的时候,我们毕业季的学生约好了一起回校,参加谢师宴,答谢老师三年来的教导之恩。我想不到连当初规劝我一心学习心无旁骛的级长,竟然笑眯眯的看着方慎,说:“方慎啊,现在你可以追程博雅啦!老师支持你,要加油哦!” 我绝倒。为人师长的,怎么能这么教育孩子。 龙樱在旁边起哄,“老师您这就不知道了,他们俩高考完就在一起啦。“ 我赶紧澄清:“是高考完才在一起的,高三真没在一起,没骗您。” 老师理解万岁的样子“真的啊!这样很好,很好啊!守得云开见月明啊方慎。守得云开见月明啊!” 我靠,能不能换点新鲜的词儿,比如“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啊,或者“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之类的嘛。想他堂堂一个语文老师,遣词造句竟然跟普罗大众如出一辙,一字不多,一字不少。连我都替他汗颜,真不知道X中的升学率是怎么上去的,我们的语文状元,是跟谁学的语文。 我拿着方慎的成绩单很有些发愁,有些愧对于他父母的苦心。想来,他们当初托人托关系的把他进来X中,为的就是要他离开训练专心学习,在最后的一年好好努力,争取用好的成绩加好的战绩,拼上个北大清华什么的,光耀门楣。结果他是很专心致志的学习了一件事情,却不是学习如何提高成绩,而是学习研究程博雅的喜好,学习怎样婉转的送礼物,才能不让程博雅高兴又不拒绝。 说不定他留在体校,成绩会比现在还要好。至少他在熟悉的环境,可以花一些时间训练,花一些时间玩乐,剩余的时间用来学习。不至于像现在,全部的时间都被一个喜怒无常的程博雅牵制住,荒废了大好年华。 他却说:“得到你可以比什么北大清华的重要多了。”要是他父母听了不打断他的腿才怪。 红颜祸水啊,红颜祸水。我虽不是美红颜,却还是做了一回祸水。竟然有点不明就里的小骄傲,过了一把祸水的瘾。 可是做祸水就要有做祸水的自觉,这顶风作案见家长的事情,是决计不能干的。他说了几次想要我跟他去见见他的爸妈,被我恶狠狠的拍了回去。 我很有逻辑的告诉他,“现在不是个见家长的好时候。” 他说:“我父母不反对我拍拖的呀,我们体校的同学,都好早就有女朋友了。” 我说:“废话,平时我当然不怕。但是现在成绩刚刚出来,你又没考好。现在去见了,人家就会把你成绩不好的原因怪罪于我的。这么一来,他们对我的第一印象很差,说不定还会逼我们分手呢。” 方慎说:“他们不敢。” 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他说:“我只是觉得,见了父母,我会比较安心。” 这个思想老旧的老实孩子啊,这个看起来大大咧咧,内心却敏感而纤细的傻孩子。 我说:“那你明天来我家吃个饭,见见我父母吧。” 他高兴的猛点头,抱起我转了一圈又一圈,然后又紧紧张张的放下我,说:“走,赶快。” 我说:“赶快干嘛去。” 他说:“买见面礼啊。” 看起来花花肠子一个体尖,竟还是个传统孩子。 身为体尖,最让人讨厌的一点就是明明顶个奇烂无比的考试成绩,也总可以因为特长,被招到很好的学校。方慎的特长项目是篮球,放在他面前,有好几所重点大学的热门专业,任君选择。 真是气死人了。 但那么多的学校里面,独独没有我的第一志愿。他跑去一打听,说是我们这届不招篮球特长,只招排球和足球。方慎一副悔恨的脸,恨自己没能多方面全面发展,弄多几个特长好备用。我心想,哪有那么多的好事儿啊。 方慎跟我商量,“要不然我重读一年吧,等你们学校明年招篮球生,我就可以进去了。” 我说:“哥哥唉你可别犯傻!且不说明年学校招不招篮球生是个问题。就算招了,你要我弄的像勾引师弟一样跟一个比自己小一届的人满校园逛,这个恶心劲儿我可受不起。” 于是他只好作罢,堪堪选了跟我在同一个城市的学校,也没管人家什么专业,全凭地址。那个学校的老师要是知道自己被这么儿戏的选中,怕要吐血发誓以后再不招体尖生了。 我用他的那句话来安慰他,“留在一个城市就好,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