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校园小说 - 空气中的爱情在线阅读 - 第五十三章:见到不可能再见的人,,,

第五十三章:见到不可能再见的人,,,

    我记事的时间早,幼儿园的事情,多数都记忆犹新的清晰。记得那时候跟一起跳舞的的小姑娘们玩过家家,彼此都说要找一良人永世相伴,一满18岁就结婚云云。那个时候我们都以为18岁就是长大成人的年纪了。而结婚,就是长大成人的必经之路。

    一晃眼18岁到了,又过去。法定结婚年龄的20岁到了,又过去。晚婚年龄的23岁到了,也过去了。我们早已经不是当年吵嚷着要结婚,并以找到好老公为人生最重大任务的过家家女生。转眼为了工作为了学习,从小时候出类拔萃的骄傲,混成人人得以诛之的惨状,所谓的,大龄剩女。

    身边许多闺蜜朋友一一走进礼堂。我曾经为她的爱情把风的婷婷,和高中时几乎像个男生的龙樱。

    从他们的婚礼回来,看到他们小鸟依人的靠在新郎身上微笑,我突然觉得自己笑的有点不真实。

    我们顶着压力被迫各种算计。算计对方的身家样貌,算计自己几斤几量,算计这个人的工作是不是足以养活自己,算计自己的未来。只是爱情呢?爱情无法被算计,所以只得放弃爱情。

    我们的未来,再没有纯粹的爱情。我们忙着算计忙着争取,早就听不见怦然心动的声音了。

    萱萱的父母都是老师,对她的未来有很深的期许,到了这等大龄剩女的年纪,自然就有更多的压力。给她安排的相亲宴一场接着一场,也不管女儿有没有把心口腾出一块空地容纳别人。也对,这容纳不容纳的,本也不该被放进评判标准之中。古人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不给老子生个一儿半女让老子享含饴弄孙之乐,谁要管你什么情情爱爱的小儿女情节呢?

    在这样的强大压力下,萱萱终于订婚了。

    她的未婚夫是一个长相极其普通的商人,甚至让萱萱没办法穿高跟鞋的高度。我们都说,萱萱是压力太大,勉强之选。“但是”萱萱如是说到,“他给我安全感,他让我觉得,很安稳。”

    一起吃饭的时候,我看到他百般照顾的帮萱萱布菜,任由萱萱闹小性子发脾气也好好先生的笑着安抚。我觉得萱萱这个良人,她选的其实真的不勉强。

    在那么多可以被算计的条件中,“对我好”一直是大家共有的标准。骄傲如我们,总在叫嚷着选男朋友选老公,得有一样拿的出手。你要么就巨帅。帅到惊天地泣鬼神,带出去回头率百分百。要么,就巨有钱。哪怕腆个大肚子,结婚或者又离婚,但你大把的钱供着,随便女朋友怎么花。第三种,也是最难找到的一种,就是对女朋友巨好。任凭你外人说三道四,他就恨不能给女朋友跪着把饭送到嘴边,打骂绝不还手。

    我总说,我不管他有没有钱,长得好不好看,只要对我好就行了。殊不知“对我好”才真正是最难做到的一点。但凡有财有势的男性,多半有几分骄傲。别的女生宠他还来不及,他凭什么要对你好?萱萱的未婚夫身为有财之流,只是脸长的普通了点,却能这样细致的照顾,像是自己高攀了一样。从这点来说,萱萱这个婚订的,真算圆满。

    我问萱萱,“你是因为他对你很好,所以就感动了爱上他吧?”萱萱说,“夫妻相伴,他对我好,我很知足。至于你说的爱嘛,总会有的吧,总会有的。”

    听她这么说,我又觉得她订婚订的有些仓促,有些吃亏了。所幸,她不觉得吃亏,她觉得幸福,这样,怕也足够了。

    谁规定幸福的背后,一定要有爱情的支撑?

    订婚典礼上萱萱撺掇我认识了一个所谓青年才俊,是萱萱夫家的亲戚。见识广博学历超群,席间高谈阔论狠狠展示了一番才俊的魅力。萱萱说,“我看这人,挺适合你的。”

    我看看他,不置可否。既没有心跳加速的感觉,也没有非君不嫁的笃定。也许是我的执念太深。萱萱说:“咱们这个年纪了,你以为还是18岁小姑娘吗?对你好不就得了,还管他什么心跳不心跳的?再磨蹭下去,过两年你真的心跳都停止了,也没嫁出去。”

    我很好说话的点点头,其实好感嘛,是有一点。

    爱情故事里的天长地久,狗血剧情里的至死不渝,非君不嫁。在现实中显得有些可笑。要生活,要继续,要陪伴,要爱。我们都长大了,大到不会为了谁,浪费自己的年华,大到不会为了心里傻乎乎的梦境,去推却活生生的新人。

    原来爱情可以这样简单,其实爱情,可以这样简单。

    萱萱说:“放心吧,一家人,错不了的。”

    果然眼见高远。

    才俊跟萱萱未婚夫一样,是个有心照顾女生的好胚子。但我总在期待一些时刻,让我不要理智的打分评判像个旁观者。冷静的把灵魂抽离,漠然拿着即记事的本子在一旁打分。吃饭抢买单,加一分。给女生开车门,加一分。走路没有走在车子多的一边,扣一分。我的鞋带松了没有帮我绑,扣十分。

    我的灵魂就像一个口味被养刁的大小姐,唧唧歪歪嫌弃别人没有做到一百分,没有做到别人都会做的事情。那些方慎做过的,王子兮做过的事情。

    好在是,灵魂之外的我,是不会这样去要求的。

    明明我自己就是一个失去灵魂的人了,怎么还有脸要求别人做到那些用心的事情吗?我只是淡淡的,努力想要热切的融入其中,感受他的爱,我的爱。感受我们还没有老去的青春。

    可是我的青春,确然已经老去了。我们只能浅浅的走下来,忙碌时各自追求自己遥远的目标,闲暇时彼此汲取温暖,不至于寂寞。

    只是他对我的好点到即止,也是一副成人才俊的做派,常常让我失神,想起许多年前另一个把心挖出来给我的人。我努力的想要在与他的相处中找到一点紧张和兴奋,期待与不安。就像期待见到王子兮的心跳声,强烈有力。可是就像萱萱说的,也许爱情,总会来吧。

    我没有对他说出我梦境里的小秘密,原来我也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隐藏。那么爱情来与不来,也没什么所谓了吧。

    所幸的是,在寻觅许久的今天,我还能遇到一个人,虽然没有一见钟情的擂鼓般心跳,却能让我有熟悉的好感。不知道从何而来的,一股熟悉的感觉。

    萱萱说:“这就是缘分哪!”

    我想应该是这样的。于是我把他带回家,介绍给我的亲爹亲妈。我本以为他长相不赖,我妈应该会很中意。谁知道我妈全程苦着一张脸,好像谁欠了她八百万。

    才俊走后,我问我妈:“怎么了?不喜欢啊?”

    我妈说:“你这又是何苦?”

    我完全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她说的何苦是哪门子苦。我妈于是接着说,“你不是说忘了王子兮吗?怎么又找一个跟他长那么像的男朋友?”

    那一刹那我才恍然,那些所谓的熟悉感,那些自以为是的好感,虽然是缘分,却是,我和别人的缘分。兜兜转转那么多年,摆脱不了的,心魔。

    ~~~

    搬进新家许多年,我还是留着旧房子的钥匙。说白了,也只为留下一点实实在在的东西,证明自己曾经有过那样的岁月。

    低头赶路太久,谁又有时间抬头看看天上的星?那些仰着头几个小时等流星雨,等到脖子僵住,第二天集体感冒的年少,早已经消失在河流的那端。厚厚的淤泥,阻塞在中间,我甚至记不清到底有没有过那样的岁月。

    有那么一些时候,突然没由来的飘起漫天柳絮,这种被古代诗人传颂,现代科学上称作柳树jingzi的物体。阳光下行走着形形色色的潮人,土人,老人,小孩。他们戴着墨镜,穿着自认为最时尚的衣服,快步行走。柳絮飘啊飘的飞过他们身边,飞到你的碗里筷子上。你烦躁的挥挥手,只想赶走这可能污染饭菜的脏东西。眼睛里,没有一丝浪漫。

    这个时候,你突然想起你的青春来。迎着阳光,挥舞双手,傻乎乎去抓轻柔棉絮的那些日子。你想起那个恣意欢笑的自己,想起那个陪在你身边的人。曾经以为刻在心里的容颜,如今怎么努力回想也记不起个大概。只有一个轮廓,逆着光,在像你招手。

    但你已经无法像他走近,就像离青春,越来越远。

    才俊跟我吃饭,平淡自然的讨论近期的好日子多,要不要顺便把证拿了。我吓一跳,抬起头,“你这是跟我求婚啊?”才俊挥挥手,“什么求婚啊说的那么矫情,咱们交往不就是为了结婚的吗?怎么样,过两天去拿证吧,你觉得呢?”

    “我觉得,”我看着他不太热切有点理所当然的脸,突然张口说不出一个“好”字,“我回家,跟我爸妈商量商量吧。”

    才俊点头,“行。”

    没有小时候幻想中的单膝下跪,也没有电视剧里的轰轰烈烈。才俊的求婚,平淡的一如温吞的水,没有温度,没有气泡,没有酸甜苦辣咸的味道,更没有绚烂的五彩颜色。萱萱说,水才是生活必需品,而我,却总想着好喝却对健康有害的可乐。也许这就是我怅然若失的原因。

    怅然若失到,要走回那条黑漆漆的小路,寻找曾经不属于温吞的我。

    站在王子兮家的楼下,寻找那棵依旧花开花谢不曾间断的花树。

    那一年阳光漫漫,花香满满,王子兮在树下朝我挥挥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被才俊求婚,将要平淡的过完一生。

    变了的,又何止是我们曾经稚嫩的容貌?

    想来那么多年不变的,只剩这棵不解春风的树了。开了,又谢。不管路人如何仰望,不管当年痴情的少女如何期期盼望。

    我捡起黄蕊白瓣的鸡蛋花,看它浮在掌心,传来清雅的香气。也只有在这些时候,我才觉得自己像一个有血有rou的活人,会笑,会痛,能揭开成长面具后面重重隐蔽的伤疤,去想念远方的王子兮。他过的好不好?过的好不好?

    抬起头,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影子,在我家旧房子的楼下,似乎在向楼上不会再亮起的灯光处张望。我的呼吸一紧,五脏六腑像要汹涌的冲出些什么。影子很黑,连轮廓都见不到些许。可不知为何而来熟悉的刺目,全身的汗毛都立起来的不由自主。

    扭头就跑本该是第一反应,但是就像见到恐怖分子会吓傻,站在高楼上会腿软。想要跑走,跟实际上真的跑开,从来就没办法对等。待到三魂七魄归位,大腿小腿脚后跟都恢复了知觉,刚一转身。背后却传来一个清冷的声音,轻轻的,有点儿不可置信的暗哑,“小雅!”

    我像被施了定身的魔咒,不能言语,无法思考。我目瞪口呆无法言语,眼睁睁看着他从黑暗中走向明晃晃的路灯下,再一步又一步的走向我,轻轻的,缓缓的,小心翼翼的。

    这本该身在遥远12小时那头的人,站在我的面前,呼唤我的名字。那么近的声音,那么远的回忆。从未或忘的,那一声“小雅”,从未或忘的,那一个人。

    王子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