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七八章 归朝
薛盛和蔡若愚打进紫禁城时,看到的就是端坐在莲花宝座上念念有词的明和帝。 明和帝疯了。 与此同时,关闭长达两年的永丰号重新开张,霍大娘子回到了京城,只不过她已经换作妇人打扮,她成亲了,夫君姓罗,据说是一位活神仙似的人物。 金泰祥的芦老太爷已经有大半年没有睡过安稳觉了,直到听说霍大娘子回来了,他老人家只说了一句话:“我去睡觉了,谁也不许打扰我!” 芦老太爷这一觉睡了两天两夜,儿孙们吓得半死,直到芦大老爷举着一封信进来:“父亲,瑜哥儿来信了!” 躺在床上的芦老太爷睁开一只眼睛,然后再睁开另一只眼睛:“他说什么了?” 芦大老爷脸上是掩不住的兴奋:“赐匾,赐匾了!” “只是赐匾吗?”芦老太爷脸上写满失望,一百万两银子啊!一家老小十辈子不吃rou也省不出来这一百万两啊。 芦大老爷咽口唾沫,有些为难地说道:“五夫人问瑜哥儿可愿到京城给她管帐,瑜哥儿......” 芦老太爷霍的坐了起来,声若洪钟地问道:“瑜哥儿怎么说的?” “瑜哥儿说与京城相比,他更想留在西安独挡一面。”芦大老爷只好实话实说。 芦老太爷噗通一声,又躺到了床上。 气死他老人家了,真是让那个不肖子孙给气死了。 芦老太爷打死也想不到,他那个不肖孙儿之所以不肯来京城,并非如他信上所说,是什么想要独挡一面,而是因为他的桃花来了。 有一天,芦瑜去摊子上吃面,羊rou烩面,洒着葱花,飘着羊油,他吃了一大碗,热气腾腾,他吃得满头大汗,舒服,太舒服了,这味道比得上小时候在霍九家里吃的了。 一碗面吃完,芦瑜仍下四文钱便走,可是刚走几步,小二就追了上来。 “大爷,承惠五文,五文啊。” “五文?去年我在你这里吃的时候才四文。” “您也说是去年了,都一年了,小的才长了一文钱。” 可是芦瑜身上只有四文钱,他平时没有花钱的地方,所以也就不带钱,免得招小偷。 “那......先赊着吧,下次再给。” 芦瑜说着就要走,小二一把揪住他:“小的这里不赊帐,再说,你穿得人模狗样,连一文钱都要赊,你不觉丢人啊。” 芦瑜虽然脸皮比别人厚,可是这会儿围上来一堆人,他终于难得地脸红了。 正不知如何是好,不知从哪里冒出个少年,手里拿着只钱袋子:“少爷,您的钱袋子放家里了,小的给您送来了。” 虽然诧异,可芦瑜一向反应很快,他从钱袋子里拿出一文钱交到小二手里,再白送一记优雅的白眼。 芦瑜是谁,天底下最有钱的富二代,不对,是富三代。 最有钱,懂吗?霍九也不如他有钱。 而且这一次,他的眼神很好,那只钱袋子上绣着黄鹂翠柳,那只递过钱袋子的小手细白如葱,还有那张脸那个身材......标准的女扮男装! 这一世,除了芦大太太,还没有别的女子给钱让他花,就连霍九也没有。 当然了,霍九是他的兄弟,兄弟给钱也不算啊。 这个女扮男装的,就是天底下除了芦大太太以外,唯一一个肯拿钱给他花的女人了。 这样的女人不娶回家,天理难容! 芦老太爷很生气,直到芦瑜把那个肯给他钱花的小姑娘娶进家当老婆,直到芦家三位子弟进了户部为官,芦老太爷依然在生气。 就是因为芦瑜不肯进京当官,以至于芦家在户部的职位并不高,再说那三位子弟虽然是精挑细选,可是又有哪一个比得上芦瑜呢,本事比不上,功劳更比不上。 好在芦家的大金匾是和霍家同一天颁下来的,否则芦家上上下下这辈子也别想吃rou了。 燕娘夫妇来到随云岭,接管了霍柔风的马场,霍轻舟带着他的一百匹马一百头羊,去西北提亲了。 他在临走之前,对霍柔风说:“我要娶一位鞑剌女子为妻了,你替我向那些对我寄予厚望的人解释一下吧。” 他是谢家硕果仅存的男丁,而他要娶的是正妻,从此之后,谢家血脉里便有了鞑剌人的血统,这对于看中血脉的世家门阀而言,这是从未有过的,也是很多人难以接受的。 更何况,谢家不只是世家,他们还是皇族。 “娘的意思呢?”霍柔风问道。 “谢家风雨百年,还有什么看不透的,你嫁了想嫁的人,而我也要娶我想娶的人,什么江山社稷,于我们谢家人而言不过是争的一口气而已。”霍轻舟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