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不是猛龙不过江
“就凭他这个小身板,还想夺魁?你以为我荆蛮一族十几万年轻勇士都是摆设吗?”黑齿戕不屑道:“你敢说这个大话,那就让他来参加蛮王祭比武试试,我也不用他夺魁,只要进了前百,那打伤我侄子的事情一笔勾销,黑齿宗族从上到下,绝不追究!” “若是进不了呢?” “他要是进不了前百,我也不会杀他,只要留在我日连部落之中为奴十年,十年期满后,我自会放他离开!” “人族也能参加蛮王祭比武?” “这你不用管,我说可以就可以!” 施知义从到到尾基本没插进话去,黑齿戕和以柠郡主二人一唱一和,就已经给他把坑挖好,他只需朝前迈出一步即可——在现在这种情形下,他这一步想迈得迈,不想迈也得迈了。 “一言为定!”施知义终于有了说话的机会,给这场发生在两个身材极端不对等的辩手之间的争论,画上了一个句号。 蛮王祭大比,作为荆蛮一族二十年一次的盛事,邀请外族前来观礼其实并非什么稀奇之事,比如之前沙羯族强盛之时,势力范围与蛮荒森林西北部相接,其族中高层人物,便常常会成为日连部落的座上贵宾。 但如今蒲州傅家出了个傅临岳,杀的沙羯族丢盔卸甲仓皇西逃,自然不可能再有闲心千里迢迢的跑来观礼了,万一傅老爷子兴致所至,在半途中截个道,岂不是把小命儿都搭进去了。 但让其他种族参与到蛮王祭大比中,这种事情确是比较少见。一则荆蛮一族天生勇武,而蛮王祭的大比又偏向于力量、勇气的较量,其它种族在这方面本就弱于荆蛮,当然不会来自讨没趣。 而且蛮王祭大比是在年轻人之中进行,最初的目的是为了选拔族中的精英战士而举办,获邀前来的贵宾,大都身份尊贵,也早就过了争强好胜的年纪。 即便偶有其他种族的青年俊杰自信在这些方面不弱于荆蛮,但身为客人,也不会喧宾夺主,在这种时候给荆蛮一族找不痛快。 故而虽然蛮王祭虽然并无明文规定说只有荆蛮一族才能参加,甚至有的高层还希望有异族参与进来以更能体现出荆蛮后辈的强大,但近百年来,还没有什么人愿意来当这个垫脚石。 施知义此次参加,则纯属是被赶鸭子上架,不过他自己倒是无所谓的态度。自从龙腹内的奇遇之后,他的力量与日俱增,这种增加并非是一次性的,而是一个持续的漫长过程,而且至今还没有停止的迹象。 和进入雍州之前相比,他如今的力量怕是增加了近乎七八倍,虽然至今没有弄明白究竟是什么原因,但这总归不是坏事,施知义也就懒得多想。 在平常与纥骨兄弟的练习以及之前与黑齿鲎的交手过程中,施知义可以感到,自己在力量上,已经远远的超过了他们。纥骨兄弟年纪尚轻暂且不论,将黑齿鲎摔出去的那一次,他也才仅仅用了三四成左右的力量而已。 如果那个黑齿宗族的虬髯大汉所言非虚,这黑齿鲎真有竞争前百名的实力,那么施知义相信自己在力量这一项上,应该妥妥的进入前百、甚至前五十都毫无压力。 离着蛮王祭开始还有些日子,各个部落的荆蛮族人仍然在陆陆续续的到来,匹吉部落离日连部落的距离相对而言不算远,有一些极西方向的部落,即便一路上顺风顺水,从出发到到达至少也得三四个月的路程,因此有所耽搁也是常有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