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局 再见与我
[此生我最大的幸运,就是遇见了最好的你。] 也不知道应该说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赶路途中,尘十羽、墨千珑等人又遇到了一帮想打劫他们的森林猎人。 好巧不巧,森林猎人们是从龙罡军团队列后方进攻的,而墓初与云末就在后方。 于是,可想而知,墓初再度抢在众人前面,一人上去两三下地搞定全部森林猎人。 结果,当然和上次是一样的,鼻青脸肿的森林猎人集体哭着跑着回家找父亲母亲了。 幸得有前一回的经验,至少现在众人的反应不再是呆若木鸡,而是默默擦汗。这样剽悍的女孩子,将来有男生敢娶吗? 不过,这也就证明了,龙罡军团将军墨千珑对于队型走位的安排,是合理可行的。 “小初啊,你这样子,万一嫁不出去怎么办?”怀里面抱着小白兔的风芷静忍不住启唇道。 “没关系的,芷静。”墓初浅浅一笑,开口说:“女生要自立更生,干嘛要依附男生?” 云末一脸认真地说道:“说的好,不过,其实无论小初变成什么样子,待你长发及腰,我会娶你的。” 墓初满脸嫌弃:“那不好意思了,我不打算留一头及腰长发。”话毕,她还骄傲地甩了甩自己的马尾辫。 墓初这句话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以致于云末的心在流血…… 风芷静微微一笑,启唇说:“据说,千年之前,杀魔幽魂为女战神冥梦梳过长发,两人也因此相爱。所以,千年后的现在,民间流传着这样的传说:如果一个男孩愿意为一个女孩梳长发,那么只要他们相爱了,未来一定会得到幸福的。” “只是,由于千年以前杀魔幽魂和女战神冥梦的双双背叛,故而让现世的人对于这个民间传说的褒贬不一。有人相信,也有人说这不过是个传说,不准的,万一真准了,将来相爱时会不会出现感情中的背叛者之类的。”云末笑嘻嘻的,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开口道。 与他们三个人相距不远的尘十羽和墨千珑都能够听见所有的对话内容,但二人却谁也没有出声。 二人皆在想事情,可想的并不是同一件事情。尘十羽在考虑公会大赛一事,墨千珑则在思索墨龙族内之事。 之前尘十羽向风芷静讲了很多关于公会大赛的事情,弄得他此时满脑子都是公会大赛,再结合刚进入魔幻森林时与墨千珑的对话,他想自己应该好好考虑,是否参加这一次的公会大赛。 但是,纵使他真的选择代表旭日公会参赛,且有温妮相劝霍尔,然霍尔也未必会允可。 说到底,他如今并没有回归旭日公会,只是因为温妮是西泽同父异母的meimei,才同意参赛。 既然如此,看来,自己不得不找霍尔谈一谈了。 而墨千珑想,先前遭遇了五大名门贵族之人引来的兽类瑞猩的袭击,按理来讲,他们应该还会暗使手段。 可是,现在他们怎么会毫无动静?她觉得,这未免也有些奇怪了。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自己还是得防着点。 然而,直到午后两时,一天最热的时候,尘十羽、墨千珑他们都没有再遇上五大名门贵族之人使的手段,倒是赶路中途碰上了不少主动攻击他们的兽类。当然,结局都是被他们给打败了。 此时此刻,来到森林中的一片空地,见众人脸上大多都有些疲惫感,墨千珑让大家就地而坐休息一下。此处,她安排了昨夜没站岗,且现在还不算太累的一部分负责站岗,当中站岗者还包括自己在内。 云末想挨着墓初坐,后者甩给了前者一个泠冽的眼刀,凑到怀里抱着风芷静旁边坐下来,与之闲聊起女生的话题来。 然后,碰了一鼻子灰的云末只好干笑两声,转而就尘十羽身侧坐下,和其交谈着男生的话题。 墨千珑静静地伫立在一边,其中一个站岗的士兵对她说道:“将军,其实站岗这种事情我们来就好了,你去坐着休息会吧。” “不用,身为将军,我应该和你们同甘共苦。昨晚我就休息过了,现在更应该亲自来站岗。”墨千珑摇摇头,轻声道。 见此模样,这士兵继续说:“将军,你知道吗?其实,我们这些士兵中很多人刚开始都不服的,在新兵营熬了那么久,好不容易被营长选中,成为新成立的龙罡军团的成员,结果新军团的将军是一个年纪比我们还小的女孩子。” 墨千珑不置可否地开口:“这很正常,要是你们一开始服我,反而奇怪。” 另一位站岗士兵接口道:“是啊,当时好些人不服气,也不听命于你,一个个说要挑战你。结果,全部被你打倒了。后来,你冷冷地说了一句令我们所有人都印象深刻的话——士兵,天生就是要听从命令的。也就是那句话,还有你的实力,让我们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