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艰难的决定
听了普特曼斯的话,昆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为了打开远东的商业市场,1622年,荷属东印度公司占领了澎湖,以之作为东亚贸易的转口基地。次年,明朝政府为了驱逐这些盘踞澎湖的红毛,与他们展开了为期八个月的长期战争。最后以荷兰人的失败而告终,他们和明王朝达成协议,同意把设置于澎湖的要塞和炮台毁掉,而于1624年转移至大员,作为交换,明王朝默认了荷兰对大员的事实占领。而热兰遮城作为统治大员和对外贸易的总枢纽,这座规模宏大的城堡直到至1632年才完成首期堡底工程,前后历经八年。东印度公司为了大员和热兰遮花费了巨大的资金和精力,现在,一个明国的将军居然轻飘飘一句话就想让东印度公司彻底退出大员,并且将热兰遮城拱手相让。 昆缓缓地问:“我想知道,这个明国将军提出这样匪夷所思的条件,是否有足够的底气?他打败郑一官是运气还是实力,是否有长期统治远东海域的能力?你的意见,将是我和评议会作出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东印度公司说到底还是一家股份公司,作出任何决策都是建立在对投入与收益评估的基础之上,一切向钱看,他们和马尼拉的殖民政府有着本质的区别,不会因为面子问题进行毫无必要的抗争,也不会因为些许压力轻而易举放弃利益。 普特曼斯知道总督的意思:如果刘烨只是因为运气才取代了郑一官,不具备长期称雄远东的实力,那么东印度公司会继续投入兵力发动新的战争;反之,如果刘烨的实力确实强到了一定程度,东印度公司就会放弃战争,选择合作的方式保住在远东的贸易航线。战争只是手段,商业利润才是公司永恒的目标。 他谨慎地回答:“以我的亲身经历来看,在刘出现之前,公司的远东舰队无法彻底消灭郑一官,他拥有数不清的戎克船、数以万计用来rou搏的勇士,随时随地都能派出一两百艘纵火船,即便我们能够在某场局部冲突中战胜他,但是无法动摇他的根本,长期消耗的后果只能是以我们的失败而告终。但是刘消灭郑一官只花费了不到24小时的时间,他拥有快速灵活、火力强大的舰队,完全摒弃了东方式的人海战术,作战方式比我们更激进,而且他还拥有一支强大的陆军,其与众不同的击发方式让他们的火枪比我们士兵手中的火绳枪射速更快、火力更强。尤其是他们的舰队还拥有一种可怕的武器,能够用加农炮发射59磅的爆炸弹,瞬间就能摧毁一艘主力战舰,我想,我们的舰队无法抵挡这样的火炮,这简直是撒旦才能拥有的地狱之火……” 昆被普特曼斯的话震惊了,强大的舰队和勇敢善战的陆军已经够刺激了,居然还有可以发射重型爆炸弹的加农炮?他惊疑不定地反问:“你确定你所说的都是真实的,而非杜撰?” 普特曼斯叹了口气:“我也希望这都是虚构出来的,可是几天前,我亲眼看见他们用这种炮攻击了马尼拉,轻而易举就击毁了岸防炮,并且把爆炸弹送入城堡内,让那群顽固的伊比利亚人乖乖地出城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