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小丑
我叫苏晨,这个名字,应该是我父母给我取的。 之所以使用‘应该’这个词,是因为我并没有见过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哪怕一眼,连照片都没有,我是被团长从孤儿院里领养出来的,在我刚开始拥有记忆的时候。 团长跟我解释过我的名字,苏晨,苏晨,我的父母一定是希望我能像清晨一样,阳光而又富有朝气——为这个我一直到现在都觉得好有趣,一对将自己孩子抛弃的父母,又怎么可以拥有这样的奢望? 我的童年,相比起其他的同龄人来说可能更为有趣一些,因为团长的原因,我不得不在马戏团里日复一日接受着训练,很残忍很苛刻的训练,比如说抛接开刃飞刀又或者在没有任何护具的情况下走高空钢丝这种事,说到这里,我忽然觉得自己能活到现在真的可能是因为命比较苦吧。 按照团长的话来说,在我成年之后,就可以接替团里那个小丑的职位了,他有点老了,老到即便画着很浓的装,细心的观众也还是可以隐约看到他脸上的皱纹。 可是我的师傅似乎并没有对我这个以后要抢他饭碗的徒弟抱有敌意,相反,比起那个只是将我收养回来的团长,在某种程度上师傅可能对我更友好一些——哪怕像是在我训练失误大腿骨折的时候还坚持我进行其他训练,考虑到他的为人,在我看来这种行为已经是很善意的举动了,至少他没有直接将我另一条腿打断。 小丑,不,应该说是整个马戏团,都已经差不多是时代的遗物了,虽然作为这个领域内最优秀的团体,马戏团的日子还算富足,但即便是我也能够感受到,马戏团正在日益衰弱下切,无论是那越来越少的演出,还是团长日益加深的皱纹,都在诉说着这个事实。 那我这个注定要在未来担任团内重要角色的家伙,似乎也是命中注定的倒霉呢。 虽然生活很危险,人际关系相当差劲,但我总的来说应该还算得上是挺乐观的一个人,也许是这个名字的作用吧,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几次三番的忍住了更改这个滑稽名字的念头,毕竟,我是一个小丑,我总得找到一点什么能够支撑起我应有的职业性格的东西,哪怕那东西再微弱在不可思议,也总归算是一点信念。 团内跟我关系很好的家伙一共有三个,如果算上师傅的话,应该是四个,但是我怕他知道我的这种想法之后直接把我杀掉,所以我从来也没跟人说起过这种事。 第一个,就是团长的那只长尾鹦鹉,它是为数不多喜欢跟我聊天的家伙,虽然它很无聊,但我觉得它是真心喜欢我的,不然的话,当我试图将它的羽毛全部拔掉的时候,它也不会只是啄我一口那么简单了,鹦鹉小灰,是个有意思的家伙,也是个幸运的家伙,因为我听说它已经十三岁了,就它的种族来说,它已经算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了。之所以说它幸运,正是因为它的年龄,因为我听团内其他的人曾经说过,在小灰之前,团长还曾经养过三四只鹦鹉,它们最终的结局也都一样,在正值壮年的时候,为某场重要的演出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所以你看,小灰能够活的那么久真的是很幸运的一件事了。 团长似乎并不喜欢年纪大的东西。 我的第二个朋友,叫做辛那,它是在我十三岁的那年,师傅送给我的玩偶,大大的眼睛,花哨的彩妆,凌乱的头发以及夸张的表情——就像是模拟演出时的我,师傅是希望我将它作为平日里表演的道具的,可是我并不想这样,辛那跟我很像,它应该可以成为我的朋友,所以我将它切成两段,并且扔掉了它的下半身,这样一来,它就没办法在演出时出场了。当然了,这种保全朋友的行为所需要的代价是,我被师傅打得一个月都没能下床。 我的第三个朋友,嗯,她是个人,具体的说,是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她是团内负责清理卫生的阿姨的女儿。有一次在我独自训练的时候,她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一声不吭的就在那里看起了我的训练,虽然那次我的双手被飞刀划破了好多伤口,但是总归我们两个算是成为朋友了。清清,她要我这样称呼她,是团内为数不多的同龄人之一,也是这些人里唯一的女孩儿,可是清清似乎并不喜欢其他那些平日里不断向她示好的傻小子,反而是对我这个怪家伙情有独钟,至于原因,我也问过清清,可是每次她都笑而不语。 我人生之中很重要的一次转变,是在我十八岁的成.人礼上,在团内这应该算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吧,虽然我在团内的人缘似乎并不怎么样,但是这并不影响我那‘马戏团未来小丑’的身份发挥作用,小丑在马戏团内的身份还是很高的。 当天,马戏团里的大家在对团长表示了一番虚情假意之后,我也总算是从赔笑的工作中解脱了出来,然后,便被我的师傅神神秘秘的拉到了一个小屋子里。